小说主角胡一半

蒋云
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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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角胡一半

『壹』 有一个小说的主角叫叶峰他是从仙界穿越过来的他的未婚妻叫林诗情,师父叫苏妃影

有一个小说的主角叫叶峰他是从仙界穿越过来的他的未婚妻叫林诗情,师父叫苏妃影,这本小说叫做《天才剑仙》。
作者:枫吟紫辰
简介:修仙少年重生都市,与清纯校花同居,调戏36D冷艳美人,推倒黑丝美腿未婚妻,一路旖旎。
持最锋利的剑,凭巅峰的速度,穿墙、隐身、飞天,纵横都市!
看天才剑仙降临花都,谱写出一段霸气而香艳的传奇旅程,众生膜拜,神鬼颤栗!
节选:“不行,师父被妖怪抓走了,我得赶紧……咦,这是哪儿?”

等他睁开眼睛,却发现眼前已经不是火云洞,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场所。

身前,是一幢别墅,身后,也是一幢别墅,而夜空下的四周灯火通明,应该是身处于一个繁华的都市中。

“怎么回事,我明明……”

叶锋惊疑不定。

他明明记得自己追着妖怪的踪迹,进入火云洞,但却不慎踩到机关,从高空掉落下来。怎么一睁眼就跑到都市中来了?

在他的印象中,修仙界可没有这样的城市。

他站起身来,也就在这时,一连串原本不属于他的记忆纷涌而来,让他头痛欲裂,忍不住晃了晃脑袋。

“这家伙也叫叶锋?刚刚没带钥匙,想从房子外墙爬水管上到二楼开门?结果爬到一半,被对面一个女声吓了一跳,掉下楼摔死了?”

这狗血剧情,让叶锋差点骂出声来。

事实证明,晚上离家出去上网打游戏是不对的,眼下叶锋附体的这个家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等等。”

他脸色一变,回想起刚刚映入眼帘的雪白滑腻的香躯,好像这家伙刚刚爬到上面,不小心看到了对面一个少女在洗澡?

不好,他意识到他很快将会遭遇危险!

这两座相邻的别墅,一座是叶锋爷爷的,现在只有叶锋一个人住。另一座是叶锋所在高中的白富美校花,两人住得很近,但以前很少有什么交流。

“叶锋,你死定了!”

一个带着怒气却很好听的清脆女声,就在这时传入了叶锋的耳中。

叶锋一哆嗦,回头就看到记忆中清纯美丽的校花已经穿上一条雪白裙子,手中持着一把水果刀,娇颜带怒,气势汹汹的冲进了两座别墅中间的小巷子。

“跑!”

叶锋瞬间判断出来,眼前这个美女现在对他的威胁极大。万一被她手中的水果刀刺中,很有可能因此丧命!

如果是以前的叶锋,当然不会惧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生。但是现在,他却附在了以前那个叶锋的身体上,这家伙的身体同样手无缚鸡之力。

叶锋决定,一旦逃脱眼前这所谓校花的追杀,一定要尽快修炼,拥有自保的能力,然后调查一下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鬼地方。

《天才剑仙》第251章 林诗情来访
这两枚戒指对她来说都非常重要储物戒指代表着师父苏妃影而龙剑古戒则是他一切...他起身前往开门就看见一名极品御姐站在门外正是林诗情...

『贰』 想找一本小说,8年以前看过的,一直没找到,光记住一开始的情节了,请大神帮帮忙,找了好几年了 主角

这个吗?
最终战略 “见习获选者510088AD号,欢迎进入征战空间。” “这里是新石器时代,《史前一万年》的世界。” “背景介绍:帝国为了修建金字塔,四处抓捕人类,充作劳力。所有的部落都在帝国的残暴统治下苦不堪言,人们需要英雄……” “任务类型:新人试炼。” “你的阵营:高山部落。” “主线任务:占领金字塔,解放所有奴隶,推翻帝国统治。” “任务成功奖励:500生存点。” “任务失败惩罚:抹杀。” 江海看着脑海里不断冒出来的信息,深深吸了一口气:“进入征战空间以后的第一个任务世界,终于要来了……” 作为一名父母因事故早亡,留下大笔遗产让下辈子吃喝不愁的宅男,江海天天呆在家里看动漫玩游戏,小日子过得很滋润。除了没有妹子外,一切都很完美。 某一天江海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突然觉得自己这么宅在家里混吃等死实在太浪费国家宝贵的碳排放量了。于是他花了一大笔钱,加入了一个登山俱乐部,想要体验大自然,体验冒险的感觉。结果经过半个月的简单培训以后,部长为了泡新入部的软妹,公器私用,违规组团,带着一帮子新人去了藏南。 然后,就没有什么然后了。一场山体滑坡之后,江海就来到了新的世界。 这个世界,名为“征战空间”。是一个由现实世界创造的各种小说,影视,动漫,游戏为基础构建的多元宇宙。在这里,主神是最高的存在,而像江海这样从现实世界来到这里的人,被称作获选者。他们需要在各个世界里,担任指挥官的角色,率领军队不断的厮杀、战斗、征服,获取在征战空间生存的权利。 江海这样刚刚进入征战空间的新人,被称作见习获选者,他们必须要完成主神交给的第一个新手任务,才能成为正式获选者,获得进入中心都市的资格。 就在江海准备踏上自己的新人征程时,他的脑海里突然传来了急促的系统提示。 “警告,警告!空间通道被不明能量入侵!” “多维宇宙能量平衡被打破,出现空间乱流!” “错误!错误!紧急修正中……修正失败……” 就在这时,江海突然看到眼前出现一个散发着刺目白光,让人无法直视的能量漩涡。其中所产生的巨大吸力,一下子就把江海扯了进去……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江海再次恢复了意识。他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简陋木制房间内。 身体在不断的高低起伏,鼻子里能够嗅到咸咸的味道,哗哗的涛声也不停的传到耳朵里…… 江海肯定,自己是在一艘船上。 这时,他听到了几个人的谈话声由远至近传来。 “快去看看那个人醒来没有。这次三对三对抗模式,主神怎么多塞了一个获选者到我们阵营?” “呵,说不定是因为原著中,我们的阵营艾辛格在面对敌人洛汗的时候处于劣势,主神才多给我们一个队员。” “先别高兴,把他叫醒在用侦察术探探底细再说,如果帮不上忙的话……” “又想下黑手了?上个任务世界你就杀死了四个获选者。可怜别人刚刚通过了新手任务,才正式经历第一个任务世界而已……” “谁叫我得到了这把夺魂之斧呢。杀死获选者就有一定概率获得对方的生存点,资源,甚至是装备,这种好事可不多。再说了,我杀人你们不是也有好处么。团队奖励三个人分总好过七个人分。” 对话中包含了很多信息,江海不停的听着,不停地记着,当房门推开以后,他立即闭上了眼睛,装作仍在熟睡。 “快起来!别他妈像死猪一样睡了!”一声怒骂之后,江海就感觉到肚子和厚重的靴子来了一次亲密但是并不愉快的接触。巨大的力道让他肚子痛得几乎抽筋,胃酸都差点吐出来。 被人像死猪一样对待,泥人都会发怒。江海惨叫一声,压抑住心中的怒火,睁开眼睛,故作迷茫道:“我这是在哪里?” 房间内除了江海自己以外,还有两个男人。 第一个,高大英俊的白人男性。穿着17世纪法国波旁王朝的华丽军服,还戴着一顶插有红色羽毛的宽边帽,腰佩火枪刺剑,身后跟着四名火绳枪兵。 第二个,个子瘦小的亚裔男子。披着蓝色的斗篷,皮肤惨白,眼球是灰黑色,就像是亡灵法师。他腰间挂着一柄用白骨装饰的小斧头——这大概就是对方所说的夺魂之斧。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男人的随从,是十个咔嚓作响的骷髅! “艾迪里斯,快用侦查术。”亡灵法师打扮的男人说道。 “知道了,白骨。” “叫我金正允!我讨厌白骨这个称呼。因为这个外号,中心都市根本没正常女人愿意接近我,只能花费生存点找妓女解决生理需求。你和队长这种受欢迎的男人,无法理解我的痛苦。” “既然那么喜欢当亡灵法师,何必在乎这些,以后干脆变巫妖算了。”金发艾迪里斯嘀咕一句,拿出一副古旧的黄铜眼镜,对江海照了一下。 然后,艾迪里斯似笑非笑的对金正允说道:“这小子实力很低,除了完成任务后分走我们的团队奖励外,确实没什么用。主神不知出了什么毛病,居然把一个新人扔给我们,这些新人不是应该先去完成新手任务吗……” “主神的恶趣味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新人,确实没有杀的价值。” 在征战空间里,如果故意杀死本队队友,会积累一定的罪恶值。罪恶值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被派去参加难度极高的赎罪任务,金正允衡量了一番,发现杀死江海获得的收益小于损失。 在两个人的眼中,江海就是砧板上的鱼,是清蒸还是红烧,早已由不得他自己。 江海已经死过一次。如果进入征战空间以后,还是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又有什么意义? 一个声音在江海的心底呐喊,将求生的火焰烧得越来越旺! 江海极力压抑情绪,让身体不至于因为激动而发抖。他趁二人说话而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寻找可利用的条件。 “间接害死队友所获得的罪恶值比直接杀死要少一半。反正这个一无所有的新人没有被我可爱的小斧头开颅的资格,就把他的手筋脚筋挑断,扔进海里去吧。少一个人瓜分团队奖励,付出这点代价是值得的。”金正允阴气森森的笑道。他的语气很轻松,仿佛是在处理一件垃圾,而不是决定一个人的性命。 嘭! 就在他刚说完话的时候,一直假装肚子被踢而痛得弯腰蹲在地上的江海,行动了! 他猛的弹起,一把将身前的大桌掀起。这张桌子上的地图,酒水,食物,全都四散飞舞,一片混乱。 “地图!地图被酒水弄花了!该死的新人!这是花了100生存点兑换的中土详细地图!”艾迪里斯咒骂道。 趁此机会,江海立即转身,从圆形窗口跃出。 扑通! 窗外传来落水之声。 两个人追到窗边,朝外看去,除了茫茫的大海以外,一无所获。 “混蛋!艾迪里斯,你问什么不开枪?”金正允见江海跳窗逃跑,气急败坏问道。 “哼,你不是也没有让属下的骷髅弓手放箭吗?既然大家都不想因为直接击杀那个新人而背负过多的罪恶值,就别互相指责。”艾迪里斯说道,“反正这新人主动跳船送死,还省得我们动手。” “最好如此……” “放心吧,这里可是贝烈盖尔海,那个新人没可能活着上岸的。这个任务世界,我的火绳枪兵被主神限制了30%威力,我们最好制定一下新对策。” “可惜了,我还想再听听人类被挑断手筋脚筋所发出的惨叫声,那太美妙了!” “你真的有病……” 这时,江海正在海浪中挣扎,与波浪进行绝望的搏斗。对于一个只在游泳池游过泳的宅男来说,大海是一个几乎无法战胜的敌人。 随着波浪起伏,江海的体力很快耗尽。呛了几口水之后,他的意识渐渐模糊,沉入了海中。 “真可惜……我平时最喜欢玩战略类电脑游戏,本以为能大显身手的……” “早知道就向她表白了……” “不过老子也算赚了。至少没有被那个变态亡灵法师挑断了手筋脚筋再沉海……” …… 当江海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自己位于一座小树林里。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除了有一股咸鱼味以外,似乎并无大碍。 站起身来,活动一下四肢,江海发现树林外有一个小镇。 这是一个中世纪时期典型的沿海小镇。 大青石铺成的主干道贯通小镇南北,乱七八糟的石质房屋散落在道路两旁。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挂着风干的咸鱼,沙滩上,几个刚刚捕鱼归来的渔民正将渔船拖上岸。今天的收获很差,这些渔民愁眉苦脸,一筹莫展。 “这里肯定不是我原本应该进入的《史前一万年》世界,那么,到底应该是哪里?” 就在江海绞尽脑汁思索如何解决眼前难题时,他身前的空气突然发生了一阵阵扭曲,一个人慢慢脱离了隐形状态,出现在江海前方。 这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浓密的头发与络腮胡里隐隐发白,显出老态。他华丽的军服上沾满了鲜血,似乎受了很重的伤。 他一瘸一拐的走到了江海面前,左手无名指轻弹,一颗水滴形的光球立即飞入了江海的眉心。 “身份扫描……” “阵营改变……” “重新生成主线任务及任务奖励……” 刷! 江海眼前突然涌出一长串数据,让他目不暇接。 “见习获选者510088AD号,欢迎进入征战空间。” “这里是中土大陆,《魔戒》的世界。” “背景介绍:这是一个精灵,矮人,人类,兽人共同存在的奇幻世界。第二纪元末期,邪恶势力的首领魔君索隆,被人类与精灵的联军击败。他失去了**,也丢失了力量之源——至尊魔戒。三千年之后,第三纪元末,索隆已经慢慢恢复了力量。他在魔多聚集邪恶的爪牙,并妄图征服中土世界。当索隆再次找回至尊魔戒之后,就是世界毁灭之时。” “任务类型:对抗。” “你的阵营:刚铎王国。” “主线任务:攻占艾辛格,消灭白袍巫师萨鲁曼的势力。” “任务成功奖励:1000生存点。” “注意:洛汗国王希优顿死亡,圣盔谷沦陷,则任务失败。” “任务失败惩罚:扣除1500生存点。若生存点不足,抹杀。” 江海彻底被这一切震住了,他不由得开口问道:“你是谁?” “你的救命恩人,也是用许愿术把你召集到这个世界的人。” 就是他把自己从原本应该进入的任务世界强行拖过来?就是他害得自己差点被一个变态亡灵法师挑断手筋脚筋?就是他害得自己差点被淹死? 江海立即有一种让想用自己的拳头与对方的脸颊验证一下“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一物理法则的冲动。嗯,简而言之,就是揍对方一顿。 但是江海觉得这个重伤的老头似乎比自己这个宅男还弱,受不了几拳就会一命呜呼。所以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还需要对方解答自己的许多问题。 大叔并没有注意江海的情绪变化。他打量了江海一番,然后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许愿术卷轴召唤来的新人资质真是一般……算了,我已经时日不多,将就了。” “别卖弄了。我看你伤得很重的样子,似乎没几秒钟可活了,有话快说吧。”江海直直盯着对方说道。 “咳……你的嘴倒是挺毒的。”大叔咳出一口鲜血,缓缓道,“我叫李信,我把你从原本的任务世界硬拽来,是为了和你做一笔交易。” 说完,李信大叔手一抖,掌中就出现了一张契约。 然后,李信大叔开始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叁』 小说《匆匆那年》里面的几个主角分别都跟谁在一起了结局是什么

再见陈寻的时候已经是2022年秋天了,此时我们都在创业的艰苦过程中,互相约了好几次,才订好时间一起聚了聚。
我们找了一间不大的馆子,要了点小菜和啤酒,一边吃一边聊,陈寻刚从新疆出差回来,又黑又瘦的,他扔给我了一条雪莲说:“不知道给张总带点什么,尝尝新疆烟吧。”
我笑着拍他说,“少来啊!你见过手下一个人都没有的总么?”
“那你名片印那么唬人干吗?”
“现在不都这样么,不是经理就是助理,反正没有平民百姓的名头!你怎么样啊?注会过几门了?”
“四门,今年考税法,去年我就考了,就差一点,靠!你呢?”陈寻给我倒上酒说。
“还行,就那样呗。”我跟他碰了一杯说。
“听说前一阵涨钱了,股票也做得很牛,‘530’前就跑了,一点没套住,还在报纸杂志上发发文章,够小资的啊!是不是都够个税申报了?你家小付早就跟我吹上了,我还想托你买点基金什么的呢。”陈寻狡黠地看着我说。
“靠!这娘们儿……”我皱着眉说,“甭听她胡说,我就是送了她一张信用卡副卡。你要有钱不怕我祸害就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帮你理财。哎,别说我,你怎么样啊?还没哪朵花落你贼眼呢?”
“没!我估计还得过几年光棍节!”陈寻淡淡笑了笑说。
“说真的,要是方茴回来,你觉得你们俩还能好么?”我试探着问,前几天在MSN上遇见了AIBA,她告诉我方茴已经回国了,我马上想起了陈寻,这才把他约出来。
“这话怎么说呢。”陈寻喝了口啤酒说,“在我这辈子最好的日子里,她一直陪着我。稍稍低下头就能看见她的发旋儿,轻轻一抬手就能够着她的衣裳角,我现在还记得她用飘柔的洗发水,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儿。我大半的记忆里都有她,那时候我们天天坐同一间教室,看同一本书,做同一道题,走同一条路,一直一直在一起,现在想起来都会感叹,有那个女孩在身边,真是太好了……可是现在我们的好日子过完了,她也离开我去了那么远的地方。我觉得已经不是能不能再好的事了,而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那还想她么?”
“不怎么想,但是永远搁心里了。”陈寻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其实问他的时候我自己也在想这个问题,我还想方茴么?还会和她好么?我的答案几乎和陈寻一样,我们谁也不能再回到从前,离开彼此之后我们都会继续各自的人生,而在其中可能谁也不会再出现。但是这并不代表遗忘,我想我们都会把对方好好地搁在心里,因为那是我们的青春印记,是一辈子里最美好的东西。
我幽幽地看着窗外,夜色下的那个烤白薯摊吸引了我,在它旁边停了一辆不很搭配的帕萨特,一个穿着整洁的男子走了出来,在那里买了两块烤白薯。可能是没有零钱,副驾驶那边的窗户落了下来,伸手递出一些纸币。当时看见那张脸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仍旧那么白那么瘦,仍旧是我记忆中的方茴,她一点都没有变。
男人买了烤白薯,小心翼翼地擦了擦外皮给她送了过去,方茴冲他笑了笑,说了点什么。
陈寻发现了我奇怪的眼神,他回过头看说:“看什么呢?眼都直了?”
这时方茴已经摇上了车窗,陈寻没能看见她,他扭过脸笑着跟我说:“开帕萨特买烤白薯,够牛的,停街边也不怕警察罚款。”
“啊……”我恍惚地说。
“以前我和方茴在一起的时候,放学总爱买烤白薯吃,就买一个,一人一半。那会就觉得没有比凑在一起吃烤白薯更好的事了,哈,真是小啊!”陈寻摇着头笑了笑说。
我看了看他没有说话,我想方茴现在大概已经过上了她本应该过的幸福生活,而陈寻也已经淡然珍藏了那段感情,也许我所知道的那些事,说不说出来都无所谓了。
与陈寻见面的一个月后我又见着了方茴,这次是她主动约我的,大概AIBA也把在MSN上遇见我的事告诉她了。
我带她去了一个挺安静的茶座,她看着我笑盈盈地说:“张楠,你怎么好像胖了啊?”
“想你想得呗!你没看《瘦身男女》?离开你之后我就是刘德华那角色!”我给她倒了一杯茶说。
“爱胡说八道这一点倒是一点儿都没变!”方茴瞪了我一眼说。
“我看你倒是变了点啊,比以前开朗了,爱笑了。”
“也许吧,说起来,还多亏了你呢。”方茴低下头,微笑着说。
“我?受宠若惊啊!你快说说,我都干什么好事了?我得赶紧记下来,以后也算我个人档案上浓重的一笔啊!”
“和你在一起让我对以前释然了。你走之后,我敢自己一个人再去想那些事那些人了,本来我以为我会难过一辈子的,但后来和你说过曾经的事,我觉得好多了。虽然现在想起来,还是会有点惆怅,但是不是以前的那种感觉了。时间还真是最好的药,不够年头显不出疗效。98、99……07,我认识他们得有小十年了吧?真快啊……我和陈寻好了三年,彼此折磨了两年,了无音讯了五年,算一算原来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和不在一起的时间一边长了。他也慢慢从我生命中的全部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从前我总想陈寻的车大梁要是高一点就好啦,回家的路要是再长一点就好啦,后来我总想他要是再多爱我一些就好啦,能够看见他的身影就好啦。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但是我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所以,张楠,谢谢你!”方茴抬起头说,她的眼睛里有我没有见过的光亮,清澈得像一潭幽深的湖水,我想从前的陈寻大概就是在这里迷失的吧!
“你能过得好就行,你知道,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幸福。”我凝视着她说。
“我明白,谢谢。”方茴眨着眼睛说,“听说你是很幸福啊,那女孩子叫什么?怎么就降服了你了?”
“又是AIBA说的吧?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她叫付雨英,是我刚回来待的那个事务所的同事,她真是降服了我,我就没见过她那么缺心眼儿的,没办法我这人就是太善良,心想她这样哪儿有人要啊!干脆我接受了吧,就这么回事。”
“得了吧!指不定怎么追人家呢!”
“真没有!绝不骗你!不过我听说你也不错啊,也幸福着呢吧?”我饶有兴趣地说,那天看上去家底深厚的护花使者让我很感兴趣。
“啊?”方茴疑惑地看着我。
“少装!快老实交代,你和你那位到底怎么回事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假装严肃地瞪着她说。
“什么啊,我真不知道你说什么呢!”方茴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
“啧!我都看见了,你还不承认!就上个月,你们是不是在东直门那边买烤白薯来着?还把车停马路边上,也不怕警察罚!够痴情的啊!”我肯定地说。
方茴突然笑了起来,她瞥了我一眼说:“你就不往正经地儿想!那是我爸!”
我一下子愣住了,闹了个大红脸,尴尬地笑了笑说:“哎哟,叔叔长得真够年轻的,身材也保持得不错,看着像30多岁的人,一点不像奔50的……”
“去!别贫了!”方茴给我倒了一杯茶说。
“不过说真的,你也该找一个了,谁让你当初遇见我不珍惜,往后只能降低点标准了!”
“看看吧,这事也是缘分,没准儿哪天就有一个人出现了,然后两个人就过一辈子了。”方茴看着窗外说,“银杏又黄了,明年就08年了啊。”
我看着她又犹豫起来,我不知道该不该跟她说陈寻的事,他们都已经原谅了曾经的匆匆那年,而之后还有很多个匆匆那年。我不能替他们决定什么,儿他们会作出什么决定也是我无法知道的。我正踌躇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当我看到来电显示出陈寻的名字时,我突然有种解脱的感觉。
从始至终,他们的匆匆那年应该只属于他们自己。
我把手机递给方茴说:“嘿,帮我接个电话。”
方茴疑惑地接过了我的手机,她低下头,一下子愣住了。
匆匆而逝的时光在那一刻仿佛静止,我看着她,慢慢露出了微笑

『肆』 朋友要写武侠小说,让我帮着起个名。这个人姓顾,是一个武林世家的公子,但有一半胡人血统,性格豪爽生性

顾觞

『伍』 请推荐几本小说,小说的主人公只深爱着一个人,只有一位老婆

嗯,这类小说比较难找,还要玄幻、仙侠,还要专情,推荐方想的《修真世界》回,看你之前的读书经历,可能答这本不太适合,因为文字没有太华丽的,打架也不是大招对轰,没有那么爽。
但是,要仔细看,看进去了,看细节,就会体会到方大的魅力了。

『陆』 谁搞一手字牌,小字胡完,大字胡一半,而且十二胡以上

小字:二三四五六七各一张。大字:对大贰,对大柒,对大捌,对大玖,对大拾。垄一条大字的就可以了。

『柒』 找一本小说,男主姓木,是一个红三代,母亲的一个公司总裁,我只记得小说名前两个字叫独霸什么

有李家的人都在这里。”

“他们在做什么?怎么止步不前?”

“谁知道呢,或许在分什么好东西吧。”

就在这个时候,后面又来了一群人,吵吵嚷嚷的,显得鱼龙混杂。

这些皆是后面那些二三流势力的武者,死了有一半人,剩下的一半,勉勉强强走到这里,人数却还有很多。

“什么声音?”清剑子、杨破军以及李通天皆是耳朵一动,听到了阵阵嗡鸣之声,由远及近的传来。

方林突然大喊:“快进去!”

话音未落,方林就当先冲入了最右侧的通道之中,而后清剑子也是招呼紫霞宗众人跟上。

“我们也走!”杨破军大吼一声,带着皇室众人与紫霞宗众人一起进入右侧通道。

李通天脸色阴沉,一言不直奔中间通道而去,李家众人自然是紧随其后,一刻也不敢耽搁。

三方势力这仓皇逃窜的样子,倒是让后面那些人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那是什么玩意?怎么一团火在上面飘来飘去的?”一个零散武者指着前面飘忽不定的小虫子说道。

嗡嗡嗡嗡!!!

下一刻,一大群蓝色火虫从

『捌』 寻找一部穿越小说

歌尽桃花~ 要的话留邮箱发给你~

歌尽桃花 作 者:靡宝

类别:浪漫言情-穿越时空

作品关键字:主角:谢昭华,萧暄,宇文弈 ┃ 配角:耶律卓,宋子敬,谢昭瑛

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
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
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
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

正文:

歌尽桃花 第一卷 深庭篇 第1章 故事是这样的

某个夏天,我从老妈那里听到张子越要结婚的消息。老妈一边铲着锅里的土豆丝,一边说:“珉珉啊,楼下的张子越要结婚了,你知道了吗?”

我当时正使着全身力气嚼着一块牛筋,听到这个消息,一时没控制住,狠狠咬在了舌头上,眼泪哗地就滚落下来。疼死了!老妈径自说:“我们和张家这么多年邻居,我和你爸当初来这里工作的时候,张子越才五岁。这孩子从小就聪明懂事,长大了工作也好。他女朋友你见过吗?听说是个模特?”

我抹着泪水,大舌头道:“不是模特,是在广告公司做事。”

“总之啊,你王阿姨是放下心来了。”老妈挺高兴的,“你说我们送什么的好?光是封红包不够意思嘛。”我不坏好意地冷笑:“结婚礼物,那还不容易。我们谢家祖上传下来的春宫图卷,拓一份送过去最合适。”

老妈挥舞着锅铲要揍我:“小小年纪,不学个好!这话是你女孩子说的吗?”

我歪着嘴笑,边笑边觉得舌头疼,“都要结婚了,还怕什么羞?传宗接代,天经地义的事。咱们是什么人?咱们可是中医世家谢氏。”

“谢家百年名声,我看就要败在你手里。”母亲大人怒瞪我。

我?我有什么不好?

当然,不但没有继承到老妈的瓷白皮肤和老爸的高挑个子,连谢家人骨血里学医天分我接的也不多。当初会学中医,也是因为文科成绩太差,又没有其他喜欢专业而来的一个顺水推舟。

不知情的外人听说了,都会夸两句:“怀珉志向高远,是要继承祖先的衣钵,发扬光大吧?”

到那个时候我们一家都会傻笑。谢家同辈里六个孩子,三名保送重点,两名出国,在国内二流重点混日子的只有我一个。老妈就常感叹,谢怀珉,你怎么不给我争点气。其实她不该对一个女孩子要求那么高。虽说不蒸包子争口气,但是什么气都要争,早就涨爆了。

我学医,奉行中庸之道,凡事做到七分好,便自我满足了。头名人人争,不缺我一个,人家有甘愿做绿叶来衬托鲜花的牺牲精神。

谢家是中医世家,传到我们这两辈,也有叔伯堂兄学西医。我爸坐镇爷爷传下来的诊所,从我出生那年开始,也有二十一年了。

二十一年,我想,我爱张子越,恐怕也有二十一年了。张家是我们的老邻居,三次搬家都与我们比邻,这不是普通的有缘分。张子越大我六岁,我拖着两道鼻涕的时候,他都已经是少先队员了。大人都说小孩子没记忆,我却清晰地记得正太时期的张子越都已经俊秀高挑,惹人注目。倘若那时候有大人问我,我一定会说,若得子越,必以金屋藏之。可是没有人这么问我,我也没能力造一座金屋子藏他一个大活人。所以我默默暗恋他这些年。

张子越博士毕业后研究核物理,交谈后感觉我们芸芸众生的小命其实全掌握在他们这些知识份子的手心里。他那时已是榜上有名的精英人士,英俊挺拔,风度偏偏,追求他的女孩子漂亮得可以去选红楼梦中人,多得可以组成一届世界杯。张公子似乎还一个都瞧不上,东挑西捡像是皇帝选妃子。

看到这架势,我更是想都不敢想了。前面说了,我这个人很容易知足,饭都只吃七分饱。张子越当我是邻家小妹妹,这独一无二的身份是用二十年比邻换来的,别的女孩子还挤不到。我不抱非份之想。

可是晴天一个霹雳,张子越突然决定跟现在交往的这个李嫣小姐结婚。初恋情人终于成了别人的丈夫,邻家小妹就此是陌路。

这位李嫣小姐我见过,可不是王菲和李亚鹏的千金,而是广告界一名精英,白皙漂亮,堪比广告模特,同张子越站一块,人人称道。精英配精英,生下来的孩子就是妖精。张子越肯结婚,张家乐坏了,连我爹妈都跟着高兴,好像嫁的是自己家女儿一样。伤心独我一个人,还不能表示出来。人们都觉得恋爱失败是一种耻辱,由个人综合指数不高导致,其实不知道只是荷尔蒙在作怪。

总而言之,我失恋了。偏偏放暑假,我除了家里无处可待,还得天天强颜欢笑。晚上关了灯,泪水在黑暗里流。初恋的甜蜜和苦涩只有自己知道。我无数次期望着突然有一天,张子越敲开我家的门,对我说:“珉珉,我想明白了,我喜欢的人其实是你。”

可是从来没有。张子越看着我出生,看着我穿开裆裤,看着我穿胸衣,他老人家甚至知道我月事几号。我在他面前没有性别,谢怀珉就是谢怀珉,而不是一个春心荡漾的芳龄女孩。

无论如何,他要结婚了。向秃顶、啤酒肚和痔疮又迈进了一步。而我还年轻,不是吗?

但是还是伤心。

这年的夏天出奇的炎热,一向清凉的海边小城摇身变做长江边的火炉。家里诊所生意很好,络绎不绝都是中暑人。老爸乐善好施,效仿古代贤者,在诊所门口免费分发降暑的药茶。

咱家没儿子,我就是苦力,每天站在门口一边烧水煮茶,一边向游客、路人以及乞丐发放降温神茶。这份工作虽然很高大,但是我的形象却很渺小。有小男孩对妈妈说:“为什么乞丐也送我们东西?”我汗流浃背头发蓬乱眼露红光,把他给吓跑了。回去照镜子,把自己也吓了一跳。不知道镜子里蓬头垢面、一脸幽怨的女鬼到底是谁?我捧着水胡乱洗了一把脸,把头发扎起来,深呼吸。“打起精神来,谢怀珉。你不难看,也算能干,还是有很多男人以能娶到你这样的老婆为目标而奋斗的。让张子越成为过去吧。”我推开洗手间的门。张子越带笑的脸跃入我的眼帘。我浑身寒毛倒立。刚才的话他听到了?那还了得?天杀的,站哪里不好,干吗站在厕所门口?

我语无伦次:“我刚才……太热了,热晕头了……”张子越笑道:“珉珉,你干吗那么紧张?我只是下班路过,拿点感冒药,顺便接你回家。”

他温柔优雅,一如往常。我仔细端详,没有看出什么端倪,稍微放下心来。

我问:“家里谁感冒了?”我熟练地拣好药材包起来。张子越看着我的动作,问我:“珉珉将来毕业,会回来继承这间诊所吗?”“应该会吧。”我说。其实在我少女式的幻想里,我继承了这间诊所,而张子越成了我的丈夫。白天我给病人看病,晚上同他在露台一起看星星。我们并不很富裕,但这样的生活非常温馨。

可是现在张子越要做别人的丈夫了,我的海市蜃楼崩塌,前途一下又变得模糊起来。

也许我会去考研究生。女孩子没有出路的时候只有去读书,书山总有路。

诊所离家近,我们俩慢慢走。路灯点亮,将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世界那么大,我们就像两个小孩。那一刻我真希望时间和空间能这么无限延伸下去,直到世界尽头。

张子越开口:“你最近好像有什么心事,老是若有所思的。”

我最恨男人这么问。很多时候他们稍微动一下心思就知道对方是在为自己心碎,可是他们的脑子就是转不过那个弯来。我问他:“你们日子定好了吗?”他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笑了笑:“酒席定在九月十九号。”“很吉利的数字啊。新房布置好了吗?”张子越点头,“都好了。你会来吗?”

我脸上的肌肉都僵住了,好半天挤出一句话:“都已经开学了,恐怕来不了……”

张子越露出失望的表情来。他这个表情真是美丽,我顿时觉得我的缺席是他婚礼上至大的遗憾,差点决定即使洪水台风都要奔赴过来。可是残留的理智及时地封住了我的嘴巴。

即使来得及,我也不会巴巴地跑去看心上人娶新妇,他们那厢蜜里调油,我在这头独饮苦酒,也太给自己找不自在了。

我们进了电梯。张子越住我家楼下,他却只按了我家楼层的号,想必是先要送我到家。他这人细心体贴,我越想他的好,越羡慕李嫣的好福气。电梯里就我们两个人,尴尬的沉默弥漫着。我侧过头就看到他被汗水浸湿了的领口,前胸也有一片深色的V字水渍。他方正的下巴带着一点青色,挽起的袖子下是结实的手臂。还有那宽阔的肩膀和胸膛。这一切的一切都将属于另外一个女人。他们将生活在美丽的花园里,把我隔绝在外。

我沮丧地叹了一口气。

脚下突然一晃,灯几明几灭,电梯喀啦一声停住了。我和张子越面面相觑。电梯故障?

张子越经验老道,立刻按下了所有楼层的键。然后按铃求救。

“我们这里是B4栋二单元,电梯升到一半卡住了,你们快来看一下。”

我估计了一下,这时候电梯应该正卡在十三楼和十四楼之间。往上走固然好,若是往下掉,我和张子越的小命恐怕是不保了。

诸神啊,我好像没有许愿与张君同年同月同日死吧?张子越安慰我:“珉珉不怕,很快就有人来救我们。”我倒不怕,横竖有心爱的人做伴。他就不同了,即将做新郎官,人生美好华丽的卷幅才刚刚展开,这就收场,未免太草率。于是我开玩笑,调节一下现场紧张气氛:“子越哥,你这时候最想念的人是谁?”

张子越没料到我会问这个问题,愣住了,“想念?来营救我们的人。”

什么啊?“你该说,最想念的是李嫣姐。”张子越好笑:“我想念她,对我们被困电梯有什么用?”我说:“你这人真不浪漫,她看上你哪点?”他说:“我怎么知道。这问题只有女孩子才喜欢问。”我鼓足勇气,问:“当初是什么让你下定决心要结婚的?”张子越想了想,说:“年纪不小了,希望组建一个家庭。”“仅此而已?”

“那你还要怎么样?”

“你应该说你疯狂爱上李嫣姐,非她不娶,愿此生与她共度,天涯海角,永不分离。”

“你倒帮我解决了喜宴上的祝酒词。”张子越笑看我。我脑子里的爱情在他看来是不切实际的风花雪月。而且即使我老得面若菊花,他仍然会当我是当年拖着鼻涕的小跟屁虫。

张子越忽然问我:“珉珉呢?你都快大三了,也该找一个男朋友了。”我脸红,很不自在:“现在还不想。”“怎么?难道是有喜欢的人了?”我摇头,想想不对,又点头,再想想还是不对,又摇头。

张子越笑:“怎么那么复杂?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我说:“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大概是我声音太小,张子越没听清,“你说什么?”我憋着一口气,终于不管不顾地喊出来:“我喜欢一个人,从小就喜欢他,好多年了。但是他不喜欢我,他只把我当小妹妹,他现在就要和别人结婚了。”

喊完,似乎所有的力气也都用尽了。我坐在地板上,低垂着脑袋,不知道该拿什么表情来面对他。电梯里闷热,我的心里却一阵轻松,仿佛放下了千斤大石,呼吸心跳,全部畅通了许多。

张子越很久没出声,电梯里弥漫着让人窒息的沉默。当然,他应该知道我说的人就是他。他只是在思考怎么拒绝我才不会伤害到我的感情。

我的感情?连我自己都觉得我的爱慕是在亵渎他的清雅高华。

“喂!喂!”对讲机里突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

“有几个人在里面?都还好吗?”张子越清了清喉咙,说:“这里有两个人,目前都还好。”我在旁边嚷嚷:“快把我们弄出去,这里热死了!”“等着!机器坏了,正在抢修。”

要命,坏得真是时候。

照例来说,女孩子表白完了就该含羞捂着脸以光速跑走,把对方晾在原地好好体会那番意思。可如今我挑电梯里表白,被困得上不去也下不来,无路可逃。羞到极处反不羞,索性豁出去了。

“子越哥,我初中的时候起就喜欢你了。我知道自己不好看,也不聪明,配不上你,所以从来不说。你别笑我,反正如今你要结婚了,我说说也无妨。说出来我心里好受多了。你也不用回应我什么,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而已。子越哥,我叫你一声哥,你永远是我哥。我愿你拥有你要的幸福。”

我说完,迎上他的目光,对他一笑。当然那不是色若春晓的一笑。张子越眼睛里闪动着我所不了解的光芒,不知道我说的哪一句话让他动容。他斟酌半晌,慢慢舒展开眉头,说:“珉珉,其实……”

电梯突然猛地向下一沉。我咕噜滚在地上,心里大叫不妙。“喂,喂……”对讲机里响了两声。电梯的下坠停了片刻,然后就直直向下坠去。

飞速下降的过程中,我只感觉张子越紧紧抓着我的手。

歌尽桃花 第一卷 深庭篇 第2章 一个傻姑的觉醒

当我从失重感造成的昏迷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到自己漂浮在半空中,没有实体。

这一个认知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感情我这是死了?

四周一片混沌,有一股力量温柔地牵引着我向着一处飘去。我迷茫中感觉自己变做天使,在云层里穿梭。我四处张望,只见我一个人。张子越是否没事,我无从得知。

“谢怀珉?”有人叫我。

那声音像足了我们辅导员,我条件反射:“到!”

一看,四周云雾茫茫,哪里有什么人影。

那声音又突然响起,装模做样地拉着腔调说:“谢怀珉,命格君笔录有误,你命本不该绝,现在给你一个重生的机会,你可愿意?”

我立刻问:“那张子越怎么样了?我的肉身毁了吗?”

那声音说:“张子越前世是国光圣僧,这世命格福格都是极好的,你不用替他担心。至于你的肉身,损坏不大,但是你暂时还回不去。”

我听到张子越上辈子是和尚的时候还想笑,一听到我回不去,又想哭了。

“那怎么行?回去晚了就要给火化了,即使从棺材里爬出来,那形象也不大好啊。”

那个声音终于不耐烦起来:“我说谢小姐,你就别挑了。肉身我们暂时帮你看管着,等到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再把你送回去,你先随便找个躯壳凑合着过吧。真搞不懂你们凡人怎么对那具皮囊那么在乎,我八千年了都没个具形还不是照样过下来了。要不是看在你第十二代前世有八世都是尼姑,潜心向佛,我们今天也懒得给你找暂住的肉身。”

八世都是尼姑!?

我可从来不知道我和佛祖这么有缘分。

那声音催促我:“快说,你到底愿意不愿意?”

我就像一个在圣坛前被逼婚的新娘,咬牙切齿字字血泪道:“我愿意。”

那人似乎松了一口气,念叨道:“你的新身体,是东齐谢太傅四女儿,谢昭华……”

声音逐渐消散,周围的雾霭似乎淡去了一些,我透过云层往下望,不知哪家庭院,整洁气派,一处假山石,一个小池塘,几个孩子似乎在嬉戏。奇怪的是,他们都梳着双髻,衣裤累赘。这打扮,分明是古时候才有的。

我好奇,随着那股力量下降。这才看清楚是三个小孩在拿石子扔一个年纪稍长的女孩子。女孩蓬头垢面,虽害怕,但是目光呆滞,口齿笨拙,只会啊呀叫,显然是智商有问题。

女孩子被石块打得没有避处,仓皇中爬上了假山。那三个孩子依旧不罢休,一边骂着“白痴”“傻丫”,一边拣石子打她。

我气得骂这几个孩子:“都给我住手!哪家的倒霉孩子?你娘没教过你不要欺负弱者吗?”

可是三个孩子压根儿就感觉不到我的存在。带头的那个红衣小女孩怂恿着个子高的那个男孩爬上去把人拉下来。

大女孩吓得大叫,脚下没有站稳,身子一晃,从假山上跌了下来,扑通一声落进了水里。

她显然不会游泳,在水里扑腾了几下,身子渐渐往下沉去,很快就不见了。

岸上的孩子们一下给吓懵了,三张小脸煞白,面面相觑,这才知道闯了大祸。

我正要关切地过去看一下,突然一股力量拽着我,将我向水塘吸去。我吓得大叫一声,然后眼前一黑,感觉身子一瞬间被扭曲了起来。

就在感觉快要被这股力量拧成一根天津大麻花的时候,实体的感觉一下恢复了过来。冰冷将我笼罩,水肆无忌惮地灌进了我的鼻子和嘴巴里。对于一个从小生长在河边的人,我本能地划动手脚,努力往上游去。

终于冲破水面,张开嘴巴,努力往肺里灌进空气。

这么一溺,也不知道多少混杂着鱼屎的臭水进了肚子,想着就恶心。

喘过气来,开始感觉到疼痛!

全身没有一处不疼的。特别是后脑,不知道在哪里撞了一下,耳朵里到现在都还是嗡嗡声。原来重生居然这么痛苦,难怪孩子落地都要嚎啕大哭。

我四肢并用爬上了岸,瘫在地上,大口喘气,狼狈地就像一只落水狗。。。。。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蒋云在2023-06-24 15:57:42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zhurengong/218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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