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红字女主角的评价
A. 急求小说红字,女主角的悲惨命运分析
《红字》讲述了白兰的悲剧式爱情,她是一个抗争命运、追求幸福的女性,她的一生是在情人的叛逃、丈夫的报复、宗教与社会的压制下奏起的一首女性悲歌。充斥着浓重男权色彩的几种力量把白兰推到了苦难的谷底。
霍桑的《红字》命名为Scarlet Letter(红字),字母“A”和“红色”在小说中有多重的象征意义,“A”是通奸(altery)、能干(able)、天使(angle)的首字母,但是红字更象征着异化(alienation)、孤独(alone)、痛苦(agony)红色是爱情的色彩,是反抗,是阳光,是白兰饱受炼狱之火的焚烧。白兰的一生中,没有胜利,没有获得,只是一个痛彻心扉的悲剧。
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她违背了宗教教义和道德准则,一生都成为导师和道德家众手所指的对象,她是一个体现女性脆弱和邪恶情欲的典型,在刑台上、市场内、教堂里、豪门之家,她受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用各种方式表现出来的鄙薄和唾弃,尽管她外表美丽、气质高贵、内心坚强,但耻辱是永久伴随她的;正是因为人们对她的不齿,所以她是孤独的,孤独得对于社会无所依附,在接受世俗的审判时,她永远是孤独地承受痛苦,最后她依然是被爱人孤独地留在尘世,孤独地死去,孤独地在另外一个世界存在——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如果这些她都可以坚强忍受,可以义无返顾地与力量远胜于自己的敌人抗争,争取幸福,但当她的爱人告诉她,他永远也不会与她在一起,哪怕是死后——他的精神是属于上帝的,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用鲜血所勾勒的未来,用痛苦所浇灌的幸福,却一切成空,最后一刻来临的绝望是摧毁这个女人最锋利的匕首;从人性的角度看,白兰有强烈的反抗性格,但她又不是一个彻底的反抗者:强烈的宗教情感强迫自己相信自己对上帝的“真诚”;她以自己的苦行和克己助人的善行洗涤自己的灵魂;重回波士顿后,她主动戴上了红字,不是出于外界的压力,而是她发自肺腑的忏悔,可以说,与世俗社会有形的折磨相比,宗教对于人性通彻骨髓的扭曲是白兰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最大悲哀。
作者在讲述白兰的悲剧时,更揭露了这个女性悲剧的始作俑者——一个男权社会的真实面目。在这样一群形形色色的男人包围下,白兰展示了自己的美丽、坚强、个性与反抗,如果说她是一个经历了炼狱的焚烧、大山的重压,而盛开在灰暗世俗下的一朵红艳的玫瑰,那么这些男人就是吞噬她鲜活躯体和灵魂的烈焰,就是压迫她追求爱情与自由的巨石。她有过一个女人生命色彩最绚烂的怒放,但她的一生就在男人铸就的阴暗世界中褪色、枯萎,她因为他们而生存,但也是因为他们而毁灭,在这些规定着她悲剧轨迹的男性中,有她尘世生活中的合法丈夫,有她灵魂上所唯一皈依的情人,更有充斥着男权色彩、在精神和肉体上都摧残她的宗教和世俗社会。
在白兰悲剧的制造者中,除了情人狄姆斯代尔与她的丈夫奇林沃思之外,更有一个背后更大的黑手,那就是宗教与社会——交织在一起的、充满男性色彩的两股巨大力量。在这一方面,作者很少有直接描写,但是在人物的刻画、事件的描述中,又处处充斥着这样的意味。
狄姆斯代尔牧师,在犯错后希望通过为教民们超度、对上帝忏悔、虔诚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过满足,黑夜里天际显现出巨大的“A”,他前胸所隐现的“A”,这都是他的精神主宰者对他的宣判,虽然他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但是他坚定的宗教操守不能给他带来片刻的轻松,他灵魂的主人没有放过对他的严惩,最终他只有以死亡来谢罪。从这一点来看,宗教是残酷无情的。宗教的苛刻和冷漠把信奉它的牧师与白兰推到了耻辱的前台,用他们对它的虔诚刺穿他们的灵魂与生命,用鲜血和死亡为自己的教义加注。
当牧师在常人的天性驱使下犯下“弥天大错”时,他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正视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对生活、对爱情的渴求——宗教的束缚不给他留有任何的空间去放飞天性。即便是在白兰退到最后的希望底线,问他可否在死后与她的灵魂一起时,它的答案也是“不”。所以他的思想是牢牢被宗教所辖制的,他认为对于宗教之外的精神上的追求都是不被允许的,他不敢于面对尘世间真实的生活,不敢追求、不敢负责、不敢失去、不敢反抗。我们也可以假想他和白兰逃离成功,他可以带给白兰想要的真正的爱情吗?不会,因为宗教已经腐蚀,扭曲了他作为“人”的属性,扭曲了他的行为,扭曲了他的生活,更扭曲了他的灵魂。
从始至终,宗教信仰不断提示他的过错,他灵魂的主宰者时刻鞭挞他,叫他得不到一丝解脱与安慰,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完成了对上帝的最终皈依,但是他的皈依是在自己没有揭示自己的真实面目下进行的,是在牧师的外衣笼罩下进行的,所以宗教的感召是虚伪的。在临终忏悔时,他也是在白兰的搀扶下,才走上那个受辱、坦白的刑台的,他自己无力完成对自己的超脱,虔诚的宗教信奉者却要在一个真正的凡人的帮助下才可以正视自己,所以说,宗教在荼毒了他的精神空间,要求他付出生命的代价后,并不能从根本上结束他的痛苦,这于宗教标榜自身所具有的拯救、提升、极乐的法力是一个巨大的嘲讽,宗教对于人的幸福的获得是苍白无力的。
白兰,一个没有什么宗教头衔、社会地位的一个受压迫的弱女子,她的一生正如她的墓碑铭文所说的那样是“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她在灰暗压抑的男性世界中,绽放了一个女性生命的鲜活与美丽,以巨大的牺牲换取了短暂的美丽,宛如一丛“缀满蓓蕾”的红色野玫瑰,将“黑色”的世界映衬得越发阴暗。她在男性设置的背景下,用自己的一生演绎了一曲女人悲歌:在合法婚姻的背景下,男人给予女人的是占有、践踏与毁灭;在爱情的激励下,女人看到的是男人自私地索取、虚伪地付出、懦弱地逃跑;在宗教和世俗的控制下,即便是它的反抗者也还是笼罩在它的阴影下,无法摆脱它的荼毒。这歌声既是唱给她自己的,也是唱给所有的男性的,更是唱给过去那个扭曲的男权社会的。
B. 怎样评价《红字》
《红字》素来享有“心灵罗曼史”的美誉,它既是霍桑最优秀的作品,也是那个时代美国人的骄傲。
《红字》一书的人物刻画颇有特色,采用了典型的类型化,即书中的人物不是作为特殊的个体来展现,而是作为具有独特心理状态的一类人而打动读者。
海丝特·白兰属于那类胸前佩戴红字、勇敢、能干而又充满活力的妇女的代表;丁梅斯代尔则是手按胸膛、良心有罪的那类人的生动体现;齐灵渥斯集魔鬼、中世纪炼丹术士和心怀恶意的科学家于一体。其中每个人物又与书名所示的“红字”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海丝特是“现形的红字”;丁梅斯代尔是“隐形的红字”,为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所纠缠;齐灵渥斯是真正的“红字制造者”,身体的畸形与心理的仇恨导致他成为堕落深渊的最恶者;珠儿则是鲜活的、洋溢着活力的“生命的红字”,她像海丝特胸前刺绣的鲜红的红字一样构成整幅晦暗画面的亮色。
被喻为“心灵的罗曼史”的《红字》当然有大量细腻生动的心理描写。事实上,书中的主要人物不仅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困境中,更生活在心理的困境中。作者用巧妙而饱蘸同情的笔触将他们心灵的扭动挣扎呈露纸上。同时,心理描写与字母“A”含义的逐渐转变互相映衬,字母“A”由清教徒眼中的“通奸罪”转变为“能干”(able)、“天使”(angel)、“崇拜”(admirable)等意,从而表达了作者对齐梅斯代尔牧师心理痛楚的同情和对海丝特勇敢大度的赞赏。
小说的重要场景,即主要人物海丝特、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珠儿的两次全体聚首都是通过一系列静景展示的,画面恒久、语言精炼、情感强烈,具有雕塑的力度与美感。
霍桑在《红字》和其他著作中那种渲染气氛,深挖心理,对人类道德、宗教等基本问题的深刻追问为众多后世作者所推崇,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索尔·贝娄、托妮·莫里森等都汲取了他的某些写作方式。
《红字》无愧于世界上不朽巨著的称号。它自1850年出版以来,已被译成多种文字。我国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有多种译本问世,深受读者欢迎。它还被改编成戏剧、歌剧、电影广泛流传。
C. 《红字》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霍桑(1804—1864),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红字》一经问世,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小说以深邃的主题,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
《红字》中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3)小说红字女主角的评价扩展阅读:
霍桑的先祖威廉·霍桑1630年来到美洲大陆,曾经担任过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官员,当众驱逐鞭打过一位教友派的妇女,而霍桑的曾曾祖父约翰·霍桑则是臭名昭著的1692年塞莱姆女巫审判中的三位法官之一,根据他的裁决,数名女巫被送上了绞架。
霍桑创作《红字》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写作,“替他们(祖先)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们招致的任何诅咒。”
在霍桑撰写《红字》的同时,第一次妇女大会正好在纽约召开(1848)。在这次大会上,女权主义者们提出了女性和男性拥有平等财产权的问题,指出女性“一旦结婚,在法律的角度看如同死亡。他(丈夫)拿走了她所有的财产权,甚至是她所赚取的工资。”
她们提出女性应该和男性一样平等地工作,以便从经济的角度摆脱对男性的依附。
事实上,在父权社会中,男性拒绝给予女性平等的经济权利,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想要占有全部的财富,拒绝让女性来分一杯羹,更因为男性们早已意识到,女性在获得经济独立的同时,将不再满足雌伏于他们的羽翼之下,会努力寻求独立的思想和更为广阔的天地。
D. 霍桑的《红字》,从浪漫主义角度如何分析
红字A原本是Altery(通奸)的象征,在文中却被应身为Angle及Able
Pearl 是Hester,Dimmesdale罪恶耻辱邪恶的标志,也是他们共有的财富,而Hawthrone却运用Pearl作为纯真自然阳光的代表
Dimmesdale作为牧师表里不一的矛盾
以上通过充满矛盾的写法,真实地揭示了宗教及旧的伦理道德的偏执伪善,鞭挞(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国)了社会法典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
E. 急~~急``帮忙分析下《红字》女主角的 心里特征任务性格
[故事梗概]
海丝特·白兰是个年青漂亮的女子,出生于英格兰的一个古老的世家。她有深黑的眼睛,浓密而乌亮的头发,端正而美丽的五官,身材细长,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她嫁给一个年老的学者罗格·齐灵窝斯。当时正值英国向美国移民时期。她的丈夫决定定居到美国波士顿。他先把妻子送去,自己留在英格兰处理未了的事务。可是,罗格过了两年才去美国。这时白兰却和一个年青的牧师犯了通奸罪,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按当时清教徒的法律,犯了通奸罪,必须在胸前佩带红A字,处以示众的惩罚。
正当白兰从监狱被带到枷刑台示众那天,罗格来到美国。他是个年纪衰老、矮小的男人,有着苍白瘠瘦的学者般的面孔,晦暗的眼睛;他的左肩比右肩高一些,穿着怪模怪样的衣服。他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妻子,一种辗转不安的恐怖,犹如毒蛇急剧地缠住了他的身子,他的脸色阴暗了。但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又以意志力抑制住了自己。当他发觉白兰也认出他时,他缓慢而平静地举起他的一个手指,在空中作了一个手势,接着又把手指压在他的唇上,那意思是说叫她不要声张。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监狱后,罗格以医生的身份去探狱。他要白兰说出奸夫的姓名,她不肯说,却公开对罗格说,她不爱他,在他那里她感觉不到爱情。罗格也承认说:“我们彼此害了对方……我把你含苞的青春和我的衰朽结成了一种错误而不自然的关系。”他向白兰提出一项交换条件,即白兰可以保守她奸夫的秘密,但同样要保守他的秘密,在人前不能承认他们是夫妻,而要说她丈夫已死了,因为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白兰同意了。于是,罗格便以医生的身份定居下来,暗中他在察访白兰的奸夫,以便进行报复。
白兰的情人丁梅斯代尔是个年青的牧师。他有洁白高耸而逼人的前额,棕色忧郁的大眼睛;他的嘴,除非是用力压抑着的时候,总是容易颤抖,这既表示出神经质的敏感,同时表示出自我抑制的巨大力量。他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既有炽热的宗教感情,又善于辞令。他的布道十分动人,在当地教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人们根本不会怀疑他的品行。但他由于害怕失去自己的名誉、地位和信用,不敢公开承担自己的罪责,而让白兰一人在受苦。
白兰从监狱出来后,住在市镇外郊的一座小茅屋,过着孤独的生活。她以做针线活来维持生活和抚养女儿。她的私生女叫珠儿,长得天真烂漫,她有农家婴儿野花似的美丽和皇子婴儿似的华贵,而人们却把她当作魔鬼的后代。她没有权利受洗礼。在这个清教徒的城市里,人人都瞧不起白兰母女,把她们看作耻辱和犯罪的象征。
州长贝灵汉出身于律师,他已年近古稀,面貌冷若冰霜。他和白胡子神甫约翰·威尔逊都主张把珠儿和母亲分开,好让孩子学习“天上与人间的真理”。而她母亲是无法完成这种教育的,因为她是个罪人。白兰坚决不让他们夺去珠儿。她说,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苦恼;珠儿在维持她的生命,也在惩罚她的过失,她就是红字!如果教会要把珠儿夺走,她宁可死去。州长请德高望重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主张“随天意去安排”,他说既然上帝同意把孩子赐给了母亲,将来那孩子也可以把母亲领回天国。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夺走。
罗格以他饱经世故的眼睛看出了丁梅斯代尔内心的隐病。他以医生的名义,假装关心他,和他搬住在一起。他们经常在海滨或森林里作漫长的散步。罗格象观察病人那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常的思路中遵循前进;另一方面,也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在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刺激他,使他精神上蒙受巨大的痛苦。而丁梅斯代尔始终没有怀疑到罗格是白兰的丈夫,他由于不相信任何人是他的朋友,因此,当他的敌人确实出现时,他也就辨别不出来。他虽然经常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窥伺他,但他不明白这性质,他已被“罪恶与痛苦的重荷压住”。罗格很满意自己的复仇方法,“他自己装作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使对方把一切的恐怖、惭愧、痛苦、无效的悔恨,无法摆脱的内心的谴责,都要对他和盘托出”。
这样过了一个时期,罗格又以照顾丁梅斯代尔的健康为名,和他搬住在同一房间里。这样牧师生命潮流的每一起伏,都逃不开他的眼睛。他象一个挖坟人一样,在探寻那埋在死人胸上的珠宝。他认为丁梅斯代尔虽然人们把他看得很纯洁,但他却从父母身上继承了一种强烈的兽性。一次,他暗示丁梅斯代尔应当把内心埋藏的丑恶说出来。牧师回答说他做不到,因为那样以后,便不能有善行,而过去的恶行也无法用更好的方式来赎偿。
五月初的一个朦胧的夜晚,丁梅斯代尔为摆脱内心迫压的痛苦,他夜半出游,走到白兰第一次受到公众羞辱的枷刑台前,刚好遇上深夜做女工归家的白兰母女,一种悔罪的感觉,使他邀白兰和珠儿一同登上枷刑台。他说:“你们两个都在这里站过,可是没有我同你们一起。再上来一次,我们三个人一同站立。”他们这样做了之后,丁梅斯代尔感到一股新生命的洪流注入他的心胸,奔驰过他全身的血管,宛如那母亲与孩子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给他半麻痹的身体里一般。他仿佛在天空中,看到了一个大红的A字。正在这时,一直跟踪着他的罗格出现了。丁梅斯代尔全身感到一阵恐惧。然而,罗格并没有追问他,为什么他要和白兰母女站在枷刑台上?而是说丁梅斯代尔书读得太多了,伤了脑筋,没来由的犯了夜游病。他把牧师领回家了。
这事经过了七年。珠儿也长成七岁了。在这些年里,白兰一直过着逆来顺受的生活。她从没有与公众作对,只是毫无怨言地忍受着最坏的待遇。她并不因为她的受苦向人要求报偿;也不依赖公众的同情。她的性格也起了很大的变化,她由原来“热情和情绪方面转到思想上去了”,她象大理石一般的冰冷。人们渐渐对她发生了好感。过去人们把红字看作是她罪恶的标记,现在人们把它看作白兰善行的标记了。白兰除了打扮自己的女儿外,她把做工剩下的钱都施舍给穷人。在人们眼里,“她对穷人是那么善心,对病人那么帮忙,对遭难的人那么抚慰”,从而饶恕了她的过去。
在这七年中,丁梅斯代尔在罗格不断地精神打击之下,身体越来越不行了。他已经成了罗格的牺牲品。白兰决心去找罗格,要把丁梅斯代尔从他手心里解救出来。一天下午,白兰遇见了正在采草药的罗格,请求他不要再折磨牧师了。她说,在七年间,她顺从了罗格的意志,保守了他们夫妇的秘密,而罗格正利用这一点接近丁梅斯代尔,追踪他的一言一行,捏住他的生命,挖掘蹂躏他的心胸,使他每天活受罪,这样折磨下去,不如让他立刻死了好些。她骂罗格是魔鬼,她要把罗格的身份公开,告诉丁梅斯代尔。罗格因已达到报复的目的,同意白兰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白兰在林中遇见丁梅斯代尔,互相倾吐衰曲。这些年来,他们的心灵一直没有平静过,受着良心和道德的啃啮。丁梅斯代尔说,他虽然在胸前未佩带红字,但他内心的红字在秘密地燃烧着;而白兰告诉他,她为了他的信用和“你的生命、你的名誉”,始终保守着他的秘密,而不肯说出他的名字。最后,她告诉他,和他同房住的就是她的丈夫。丁梅斯代尔顿时怔住了,他以凶狠的眼光看了她一眼。然后,便无力地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面孔。白兰看到情人所遭受的精神苦难,一种追求自由的热潮涌上她的心头,把她那已破碎不堪,消极颓唐的意志洗刷了一番。她劝丁梅斯代尔和她一同逃走,回到他们的老家英格兰去。她说世界是多么大啊,人们可以逃开苦恼的一角,跑到幸福的一边去。丁梅斯代尔最初不同意这计划,认为他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后来他犹豫起来了,感到他必须在两条道路中选择一条:要么公开承认自己是罪犯逃走;要么仍然做一个伪善者,象他七年来所做的那样。最后,他在“人类爱和同情”中看到了闪光,决定和白兰一同逃走。于是,白兰把自己佩带的红字也拔了下来,扔进了森林中的溪流里。
从西班牙来了一只船,白兰去向船长订购了舱位,决定三天后她和丁梅斯代尔一同出逃。在这期间,丁梅斯代尔要参加一次庆祝选举新州长的布道会。那天,他的演讲获得很大的成功。人们认为“从来没有一个演讲的人,象他今天这样,有过如此明智,如此崇高,如此神圣的精神”。丁梅斯代尔演讲快结束时,仿佛在他眼前又出现了那个红A字,他脚步踉跄起来,站也站不稳了。这时,他的道德责任感战胜了他那自由出逃的意志。他把脸转向枷刑台,伸出了双臂,要在场的白兰和珠儿过去。他准备当众坦白自己的罪行。这时罗格扑上前去,要丁梅斯代尔不要作声。他说,你一出声就把自己毁了。但丁梅斯代尔回答说,他已借助于上帝的力量,“现在可以逃开你了”。他疯狂地一手挽着白兰,一手拉着珠儿,登上了枷刑台,披露了自己的全部罪行。然后,他倒下死了。刚刚经过子午线的太阳,照耀在牧师身上,“使他形体非常明晰,这是他伫立在全世界之上,在永恒的法庭面前,申诉他的罪恶”。
白兰出逃计划失败了。新的打击,使她最后向现实和宗教屈服了。她终生过着忏悔和赎罪的生活。一年后,罗格死了。他把自己的遗产赠给了珠儿。珠儿长大后,白兰亲自送女儿出嫁。但她自己并没有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而是回到她那破旧的茅屋,因为她的罪恶种在此地;她的哀愁种在此地,所以她要在此地忏悔。许多妇女都来拜访她,问她为什么妇女的命运这么悲惨,如何才能得到解救?白兰总是安慰她们,忠告她们,并要她们相信:“到了一个更光明的时期,到世界成熟的时候,到了天国降临的时期,必将显现出一种新的真理,使人能在双方幸福的更坚实的基础上,建立起男人与女人的全部关系。”
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谁胜?谁负?
《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
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然人最起码的要求。
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
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
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
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
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德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此时的主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这表明丁梅斯德要与过去的自我社会属性的一面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作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经过复杂痛苦的内心斗争,‘人性’终于获取了胜利”。
至于老齐林窝斯,表面上看他在维护婚姻的社会地位,主张妇女坚守妇道,向情敌复仇以讨回自己做丈夫的权力及尊严俨然一个道德裁判者的形象。这也是其社会属性的外在表现。但内心是在满足其报复的私欲和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别人的快感。这是他自然属性中最阴险的一面。
三、启迪
个人组成了社会,个人的愿望形成了社会的规范。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间又存在着差异,于是就产生了矛盾,因而也就有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
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小说家通过作品来表达对理想、梦想的想往自然占胜社会。笔者以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冲突为线索,释读作品,目的是从另一角度赏析作品,如能得到同行的认可,或许会为更全面地分析《红字》拓宽思路。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全书写到的人物不过十多个,其中有姓名的不超过十个。值得注意的是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西宾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轻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这四个次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珠儿、丁梅斯代尔牧师、罗杰·齐灵握斯和海丝特这四个主要人物的反衬或影子。而四名主要人物又形成两对,使他们的个性在相得益彰之中予以酣畅淋漓的表现。
海丝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夫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请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否则,不分要和来何等横祸),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入lt“y)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
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F. 红字这篇小说讲了些什么
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跟丈夫从英国移居当时尚属英殖民地的美国波士顿。中途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虏。海丝特只身到美后,迫于生活,被一青年牧师诱骗怀孕。此事,被当地虚伪的清教徒社会视为大逆不道。当局把海丝特抓起来投入监狱,游街示众,还要终生佩带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Altery:通奸女犯)和站在示众台上受审。州长亲自主持了对海丝特的审讯,她所属教区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一个被公众视为最高道德典范的诱骗海丝特的奸夫,也假惺惺地劝说她招出奸夫的姓名。但海丝特宁愿一人受辱,誓死也不招供。在远离社会,远离人群,受尽屈辱的处境中,海丝特孤苦顽强地生活着,全仗刺绣为生。她生活中的惟一支柱是抚养掌上明珠般的女儿珠儿。海丝特这种忍辱负重、代人受过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使丁梅斯代尔大为感动,也大受刺激,不久他便心力交瘁地病倒了。而获释归来,一直在暗中侦察底细的海丝特的丈夫罗杰·奇林渥斯医生,在给丁梅斯代尔治病中,已基本了解到了真情,并欲置丁梅斯代尔于死地。为了逃脱,海丝特跟丁梅斯代尔议定在新市长就职那天,带上孩于一同乘船到“看不到白人足迹”的地方去。但此事也被奇林渥斯识破,逃脱不成。于是,丁梅斯代尔在新市长就职那天,携海丝特和珠儿走上示众台,当丛宣布了自己诱骗海丝特的事实,并死在海丝特怀抱中。海丝特也从此得到了解放,带着珠儿远走他方。若干年后,珠儿长大成人,安了家立了业,而海丝特却一人再回到波士顿,仍带着那个红色的A字,用自己的“崇高的道德和助人精神”,把耻辱的红字变成了道德与光荣的象征,直到老死。
G. 霍桑的《红字》中女主人公与《水浒转》中潘金莲做对比
如果硬要找出一点可比性,就是《红字》中的海丝特和《金瓶梅》当中的潘金莲,都是女人,而且都和其他男人通奸,都是当时畸形的社会形态下的悲剧产物
另外一楼的某些观点!我不大同意!潘金莲是淫妇是对其不公平的!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悲剧的产物!这种说法太过于偏激了!当然!从社会伦理学的角度,她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她违背了传统意义上的道德。
《红字》其实并不是强调那个人的人的恶,它整部小说是强调的是社会的恶,而受到惩罚的确实善良的海丝特,这部小说重心是道德问题。
H. 红字的点评鉴赏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只起情节铺垫的作用。
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充满了一种飞蛾扑火的牺牲精神,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他们既是为更高层次的真理而献身的义无反顾的殉道士,又是摆在清教祭坛上献给上帝的牺牲品。正是由于有了这种五彩班澜的象征意义;红色才农十分巧妙地反映了作者丰富的思想和认识的同时,又取得了一种深沉含蓄的艺术效果。与红色相比,全书的中心即字母“A”的象征意义就更是多姿多彩,且层出不穷。它的内涵随着情节和人物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因观察者立足点的不同而各异,展现出游移和飘忽的特性。“A”是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意味着开始,而披基督教的教义来说,开始即是堕落,是无人得以幸免的原罪。世界之原初即是堕落;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是因为偷吃禁果犯了罪,才被逐出伊甸园,开始了苦难的尘世生活的;生命之初始也是堕落,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都承袭了原罪,人人生而有罪。
丁梅斯代尔的名字亚瑟(Arthur)与亚当(Adam)一样都以“A”开头,这绝非偶然。小说从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犯了通奸罪开始,并以让海丝特佩戴“A”字上刑台为开场戏,正是暗示了“开始即是堕落”这一具有普通意义的命题。在清教徒看来,海丝特生性淫荡,是个不洁之妇,把代表通奸罪(Altery)的“A”字戴在她胸前,是要折磨、羞辱、惩罚这个上帝的罪民。他们自认为这样做便是忠实捍卫了上帝的戒律,却未曾想到,自己同时也犯一个更严重的罪,即自认为上帝。他们假借上帝的权力对同类进行了终极审判,以人的权威亵渎了真正的神权。“A”字究竞象征着谁之罪过、谁之堕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霍桑在这部小说中,不止肯定了那“可能从来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讨人喜欢……却是基督教神学中唯一能真正得到验证的”原罪观念,而且预示了救赎的可能,以及从罪的奴役走向赦罪的自由的高昂代价,并充分表现了对受制于“人性脆弱”的凡人的悲悯情怀。这一切无不反映着基督教伦理思想的印迹,就这个意义上而言,说“霍桑的作品鲜明地体现出福音派教义的内容”也并不为过。但同时,霍桑在作品中又确实表现了对清教传统的矛盾心理和站在这一传统主流上的审慎反思。对于这样—位作家,倘若能损弃前见,对他背后这一复杂的基督教—清教背景采取从文化上“理解它,体悟它,把握其真精神”的态度,那么理应能从《红字》中读出比“宗教压抑下的变态心理、思想矛盾””更丰富的内容。 选用叙事者本身就是一种疏远手段。《红字》的叙事是以一个不愿承担叙事责任的全知叙事者的视角或无限制视点展开的。全知叙事者不想明显地表露同情犯通奸罪的女主人公,让自己与她保持一定的情态距离,回避用“我”的身份把要讲的故事直接告诉读者,而是把“我”隐藏在”我们”背后,如“……当我们的故事开始时……”这个“我们”只是形式上的全知叙事者,他既不是故事中的人物,也很少表明白己的观点。很多情况下,《红字》叙事者还运用内在叙事策赂,利用故事人物的视角来表达情感态度。
小说的叙事结构就故事情节而言是不完整的,因为故事不是从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相爱的起点和过程开始,而是从中间开始,其后的叙事中也并没有对他们通奸故事的来龙去脉作任何讲述,故事更多的是去描写阴森恐怖的监狱、刑台、森林等场景。虽然《红字》讲述四个人物……但它从根本上只有一个叙事或情节。当然.象征性场景成为小说的特色。曾方也指出“《红字》一般都缺乏真正的情节,往往用场景来代替。”因此,借助从中间开始的叔事结构和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叙事者可轻易地绕过婚外情主题对故事的正面干扰,从而给读者造成《红字》不是婚外情故事的假象,但事实却颠覆了正统的道德价值观。
叙事距离本身并不是作品创作的目的,而是让作品与读者之间保持一种审美距离,从而增强作品艺术感染力和艺术品味的手段。象征手法是创设这种审美距离的重要修辞技巧之一。象征手法可用于描述任何东西而不直接提及,可以通过别的媒介来提示,但不只是一样物品与另一样的替代和比较,而是用具体的意象去表达抽象的思想及情感。因此,象征手段使本来熟悉的语言意义变得陌生、含糊、深邃、神秘,从而提高了审美效果。
红字“A”是贯穿全书的主线,也是最典型的象征。红色是一种能引起人们无限联想的颜色,在小说中它更是得到了充分的渲染,展示出了各种丰富的内涵。红色是血与火的颜色,是生命、力量与热情的象征。火是人类生活的光热之源,而爱情之火则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小说中的红色象征着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美好、热烈的爱情,这种爱是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人类得以生生不息骸衍下去的正当条件,在任何发育健康的社会里都是被尽情讴歌的对象。然而在严酷的清教思想的统治下,真理往往被当作谬误,人性被拉曲,该赞美的反而被诅咒,象征爱情之火、生命之源的红色被专制的社会作为耻辱的标记挂在海丝特胸前。
红色,确切地说“猩红”(scarlet),在这里也是罪的象征。它与罪的联系最早源于《圣经》。《圣经·启示录》十七章中所描写的那个“大淫妇”就身穿猩红的衣裳,她的坐骑也是一只通体写满亵渎之词的猩红兽。从此,猩红色就带上了堕落、淫荡和罪恶的含义。给海丝特戴上猩红的“A”字就等于结她贴上了一个“淫荡”的标签。红色也可以是火刑的隐喻。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既是中世纪被施以火刑的异教徒,又是在炼狱助熊熊烈火中备受煎熬的两个负罪的灵魂,红红的火焰在小说中转化为红红的“A”字,代表了基督教的精神净化和水恒惩罚。在基督数的文化传统里,红色还代表了耶稣及其追随者所流的殉道之血。海丝特始终佩戴着红色的“A”字,而年轻的牧师则在胸口上刻苦一个血宇“A”,他们一次次登上刑台,使人联想到祭坛上淌着鲜血的羔羊,它以自已的苦难、鲜血、甚至生命向世人昭示着一条解脱罪恶,走向上帝和天堂的光明大道。
反讽是《红字》中的一个典型修辞手法。作品的题材本身就是一种反讽。学识渊博而虔诚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与一位已婚妇女海丝特发生恋情是对当时扼杀人性和人间爱情的清教权势和信条的极大讽刺,因为清教信徒们都把他看成是“圣洁的典范”,把他幻想成是“上帝传递智慧、责难和博爱的传声筒”,他们永远想不到他会犯“原罪”。这样的突发性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的悬念和反差。使读者期待的与实际发生的形成心理落差,产生审美距离,从而强化了审美和讽刺效果。 在《红字》这部小说里,“母性”起着非常微妙的作用。它是一种伟大的慈悲的力量,支持着海丝特生存下去,然而,母性也成为了规训她身上令男性恐惧的反叛力量的工具。作为私生女的珠儿固然是“罪孽”的化身,但同时她也“揭露和惩罚着海丝特,完成了字母A的(规训)功能。”在林中相会一节,海丝特扔掉了宗教社会强迫她戴上的象征罪孽的红字,然而,珠儿却以拒绝承认她是母亲相要挟,逼迫她又把红字戴在了胸前。虽然海丝特有勇气对抗清教社会,但她在教育珠儿的时候,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被吸纳进现存的社会体制。她对珠儿的爱,使得她不愿意看到珠儿和她一样,被排斥在社会之外,孤独地生活。珠儿的异类性不断提醒着她的罪过,“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红字……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凹正如霍桑在小说中所写到的,因为珠儿的存在,海丝特没有能够成为公开挑战男性社会制度律法的反叛者:“母性的温柔渐渐平息下去了(海丝特性格中)那些不安定的成分。”在母性的作用下,海丝特不仅拥抱自己的孩子,也拥抱所有受苦受难的人。她用绣品换来的所得,给穷人送上钱物。她不仅穿针引线给珠儿缝制衣物,也给镇上的穷人缝制御寒的服装。她成了圣母玛利亚式的角色,在她的身边聚拢了许多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他们在她的怀抱里寻求安宁和抚慰,她变成了整个小镇的代表人物,体现了父权社会所需要的隐忍、克制、牺牲、博爱等女性气质中神性的一面。
批评家理查德·蔡斯会在他的经典之作《美国小说及其传统》中,称《红字》是“一部女性主义宣传册”。
I. 《红字》人物性格分析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J. 小说红字,女主角的悲惨命运分析
《红字》讲述了白兰的悲剧式爱情,她是一个抗争命运、追求幸福的女性,她的一生是在情人的叛逃、丈夫的报复、宗教与社会的压制下奏起的一首女性悲歌。充斥着浓重男权色彩的几种力量把白兰推到了苦难的谷底。
霍桑的《红字》命名为Scarlet Letter(红字),字母“A”和“红色”在小说中有多重的象征意义,“A”是通奸(altery)、能干(able)、天使(angle)的首字母,但是红字更象征着异化(alienation)、孤独(alone)、痛苦(agony)红色是爱情的色彩,是反抗,是阳光,是白兰饱受炼狱之火的焚烧。白兰的一生中,没有胜利,没有获得,只是一个痛彻心扉的悲剧。
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她违背了宗教教义和道德准则,一生都成为导师和道德家众手所指的对象,她是一个体现女性脆弱和邪恶情欲的典型,在刑台上、市场内、教堂里、豪门之家,她受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用各种方式表现出来的鄙薄和唾弃,尽管她外表美丽、气质高贵、内心坚强,但耻辱是永久伴随她的;正是因为人们对她的不齿,所以她是孤独的,孤独得对于社会无所依附,在接受世俗的审判时,她永远是孤独地承受痛苦,最后她依然是被爱人孤独地留在尘世,孤独地死去,孤独地在另外一个世界存在——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如果这些她都可以坚强忍受,可以义无返顾地与力量远胜于自己的敌人抗争,争取幸福,但当她的爱人告诉她,他永远也不会与她在一起,哪怕是死后——他的精神是属于上帝的,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用鲜血所勾勒的未来,用痛苦所浇灌的幸福,却一切成空,最后一刻来临的绝望是摧毁这个女人最锋利的匕首;从人性的角度看,白兰有强烈的反抗性格,但她又不是一个彻底的反抗者:强烈的宗教情感强迫自己相信自己对上帝的“真诚”;她以自己的苦行和克己助人的善行洗涤自己的灵魂;重回波士顿后,她主动戴上了红字,不是出于外界的压力,而是她发自肺腑的忏悔,可以说,与世俗社会有形的折磨相比,宗教对于人性通彻骨髓的扭曲是白兰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最大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