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女主是草寇
① 残王溺宠 惊世医妃男主和女主有没有在一起
温锦言的一生真的是很悲催。前世小三怀了丈夫的孩子找上门不说,她还得为小三接生,这一世,好不容易穿越成一个公主,却遇上国破家亡,亲生母亲拉着她自杀,没烧死给烧成了毁容,可是谁能告诉她,她这副丑得污染空气的脸,也有人要娶?还是一王爷?
七王爷何许人也?智比诸葛,貌比潘安,骁勇善战,乃北宇史上战神般的人物,可是也有一个几乎公开的癖好,那就是,他喜好男风。
锦言就有些想不通了,既然喜好男风,干嘛还要拉她回来当小妾。
“温锦言,只要你降服得了本王院中这群如狼似虎的女人,本王就提拔你做本王的正妃,如何?”男人俊美如天神,冷冰如刀,看她的目光跟看个蛇虫鼠蚁没什么两样。
锦言嘴角微抽,敢情,他是将她当成了镇/压草寇的山大王了?
“所以,我降服她们了,方便你去找小馆,是不?”
某男嘴角动了动,不置可否。
② 有一本小说女主叫邹小七小说叫啥名
最近,随着电视连续剧《水浒传》的重播,我对小说中那位没有血性、卑恭屈膝,且颇有将帅之才的郓城小吏黑三郎宋江,不知不觉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时看电视,有时读小说,并不停地思索着:虽然宋江是被逼上梁山的,但既然他时时刻刻、口口声声地说“兄弟们的情义为重”,为什么一心为求得皇帝老儿的招安,竟无视众兄弟的仇怨(如置林教头的深仇大恨及生命不顾,放走奸佞高俅;不顾众多兄弟的反对,杀友求全;为招安多次忍气吞声,奴颜媚骨,甚至不
惜巴结奸佞、妓女等)?如此,岂不违背梁山“聚义”——“替天行道,死生相托,患难相扶……”的宗旨?即使他采取“高压”政策,众兄弟也不会全部折服,为何没有另谋他路之徒?带着百思不得其解的淤结,我开始搜求有关宋江的史料,欲对这一矛盾的统一体作全面阐释。
小说与历史毕竟不同。宋江起义的故事得以广为流传,也许应该得益于文人“忠君”思想的庇护。而历史上的宋江,无论是性格,还是结局,都与小说迥然不同。
历史对宋江的身世有不同的记载,一说“宋江,生卒年不详,宋郓城人。徽宗时为盗,侯蒙知亳州,上疏请招抚之,未成而侯蒙先卒。后张叔夜擒其副魁,江乃降。”一说“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京东、河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 (《宋史·徽宗本纪》)然而,不管是此宋江还是彼宋江,看来历史上是确有其人的,并且他领导的义军起初聚义梁山,后以流动作战为主,没有固定的地点。(据《东都事略·侯蒙传》载:“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宋史·张叔夜传》:“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婴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钜舟十余,载掳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投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此外,李埴的《十朝纲要》,宋代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和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也都有类似的记载。)
正所谓“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在施耐庵的笔下,宋江起初是一个仗义疏财、施恩举孝、重友轻法的江湖侠士,虽身为卑微小吏却胸怀大志,因误杀婆惜,酒后失言,终至报国无门,无奈被逼上梁山。即使在上梁山之前,他都无时不在梦想着皇帝老儿能够赦免他的罪行。逼上梁山之后,他千方百计地采取屈迎朝臣,买通妓女的方式,接受皇帝招安,充当了大宋皇室的走卒,最终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
按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曾引元人陈泰《所安遗集·补遗》中《江南曲序》,云:“余童迫时,闻长老言宋江事”,“宋之为人,勇悍狂狭”。可能当时正是因为宋江“勇悍狂狭”,才出现了《张叔夜传》中所说得“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婴其锋。”的局面。固此,侯蒙才上书皇帝老儿: “……宋江寇京东,蒙上书言:‘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 (《侯蒙传》)。 《宋史》卷《侯蒙传》和《东都事略·侯蒙传》中也说:“侯蒙字元功,密州高密人,……罢(中书侍郎)知亳(音bó博)州,旋加资政殿学士。宋江寇京东,蒙上书言:‘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东都事略》作“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清(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帝曰:‘蒙居外,不忘君,忠也。’命知东平府,未赴而卒。年六十八。”)”据此而知, 侯蒙虽然曾上书皇帝,招抚宋江,但只得到皇帝老儿夸奖他在外不忘朝庭,忠心可嘉的奖励,并未做招抚宋江之事。事实上,即使宋徽宗派他去做招抚之事,一方面是他还没到任就有可能死了(到底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老人),一方面即便等他到任,再去招安,方腊起义也早已平息下去了。再说,当时,正值宋江鼎盛势大之机,他也绝不会因为皇帝的一声招令便屈膝投降,成为朝庭走卒(史书有载)。后来,宋江正式起义后,不久便离开梁山泊,转战山东、河北、河南之间,“横行河朔、东京,官兵数万,无敢抗者。”宣和三年(1121年)二月,宋江率领起义军由沭阳乘船到海州(今连云港),海州知州张叔夜派上千名官兵埋伏在海州城郊,用轻兵临海挑战,引诱起义军弃船登陆。义军登陆后,旋遭伏兵包围,张叔夜派兵烧了义军的船只。起义军陷入重围,退路已断,损失惨重。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宋江率众投降了宋朝官兵,并接受朝廷的招安,成为宋军中的一员(《宋史》卷三百五十三《张叔夜传》记载:“……知海州。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婴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音chān搀)所向①,贼径趋海滨,劫巨舟十余,载卤(掳)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加直学士,徙济南府。”这一段记载说明:张叔夜是在连云港南面的海州当知州的时候,在海边逼降了宋江,然后升为济南府知府的。)。史载宋江被逼降后,加入了征讨方腊的队伍,与河东名将折可存等同归童贯调遣(史书如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杨仲良的《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三朝北盟会编》、《皇宋十朝纲要》都明确记载宋江投降后随官兵前往镇压方腊起义,宋江从农民起义领袖变成了屠杀农民起义的刽子手。)。据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五二引《中兴姓氏奸邪录》:“宣和二年,方腊反睦州……东南震动。以贯为江浙宣抚使,领刘延庆、刘光世、辛企宗、宋江等军二十余万讨之”。卷二一二引《林泉野记》:“宣和三年,方腊反,(刘)光世别将一军自饶趋衢、婺,出贼不意,战多捷。腊走入清溪洞。光世遣谍,察知其要险,与杨可世遣宋江并进,擒其伪将相,送阙下。”” 毫无疑义,贯是童贯,至于“宋江”是不是梁山宋江?李埴《十朝纲要》卷一八: “宣和元年十二月,诏招抚山东盗宋江……宣和三年二月庚辰,宋江犯淮阳军,又犯京东、河北路,入楚州界。知州张叔夜招抚之,江出降……六月辛丑,辛兴宗、宋江破贼上苑洞。”据此可知,宋江确实参与了征剿方腊的战斗。然而,又据折可存(与宋江、方腊同时代的宋廷的一位将军,曾奉命镇压方腊起义。)墓志铭记载:征方腊战事结束,“班师过国门,奉御笔:‘捕草寇宋江’,不逾月,继获。”,宋江应为他所捕。可历史明明说的是宋江是被张叔夜逼降的,为什么又被折可存所捕呢?由此,我继续搜寻相关的史料,以求得可靠的线索。在这一点上,我国的一位史学家(邓先生)颇有研究:看到美籍学者马泰来的《从(北宋末年人)李若水的〈捕盗偶成〉讨论历史上的宋江》一文揭出李诗中有“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戈犯城郭”,“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等的记述得出,宋江等人曾经投降,是确有其事的。他在对《捕盗偶成》一诗进行详细的考释后,得出的结论是:宋江等三十六人确曾一度接受过北宋王朝的招安,然而确实不曾参加过北宋王朝镇压方腊的战役。在接受招安至少过了一年以上的时光之后,宋江再度反叛,所以宋廷才在折可存等人镇压了方腊的起义而班师经开封时,颁布了“捕草寇宋江”的命令,而在不出一月的时间内就把他擒获了。
宋江 论文 一个个的话 保证再也没人敢答了
③ 找小说主角为土匪草寇之类占山为王或者自己组建山寨的
你可以看看《江山》,男主一开始是山寨的少当家,后在乱世中拉起了自己的队伍,最终一统江山的故事。一共四本,已正式出版
④ 书剑恩仇录里的女主角叫什么名字
霍青桐
她也许不该来中原,不来中原就不会碰到那位意气风发的红花会总舵主,也不会将一腔真情错许。可是她来了,她遇上了,她将定情信物给了他,可那位智技多谋的总舵主竟认不出她身边女扮男装的人认作她的情人。于是,那位总舵主放弃了。可她,这位被称为“翠羽黄衫”的美丽女子,这位指挥过千军万马的女统帅一直在思念着总舵主,可他却变成了妹妹的情人。她只有独自伤心,她不能去问他,为什么要移情别恋。她爱他,也爱自己的妹子,所以她只有退出。她以为她拿得起放得下,可感情的事岂能那么简单。当他和妹子被困的时候,父亲和哥哥误解了她。她一面忍受着被亲人刺伤的痛苦,一面调兵遣将,其实她不知道那个小心眼的男人正是不喜欢她这么能干后来,人救出来了,她拖着大病的身体,怀着那伤透的心,孤身走向大漠。后来妹妹死了,她是否能和那总舵主在一起。我不希望。霍青桐,那个男人根本配不起。
香香公主
她身带异香,她美如仙子,她纯洁地犹如那天上的白云,世间任何俗物都不能不在她的面前自卑。她本不属于这个尘世,这个尘世没有足够纯静的地方配得上她。可她成为了这个凡尘俗世的女子,爱上了这凡尘俗世的一个男子。她对他将真情无条件的付出,可他在江山美人之间选择了江山,而她选择将匕首插进这世间最纯洁的胸膛。死后化碧血,香香公主回到了本属于她的地方—真神阿拉的天堂。
李沅芷
她虽任性却不鲁莽,她虽是官家小姐却不倚势欺人。她会女扮男装闯江湖,她会向红花会总舵主去比武。她总是率性而为,不受任何约束。当她遇到那个会吹笛的秀才时,她爱上了,爱得那么专注,那么痴情。秀才的心中却牵挂着另外一个女人。她去追他,说要和他在一起。为了他,她脱离了官宦之家,跟随这草寇之人,可秀才总是冷冷对待。她不知,融化秀才心中的冰就这么难?秀才为了救自己心上人的丈夫,不幸将容貌毁伤。她害怕伤心却从不后悔,她爱的是这个人,不是他的容貌。这般美丽,这般痴情的女子谁人能一拒再拒。李沅芷,终于与爱人终成眷属,为她的勇气而感动
周绮
她讨厌那一群红花会的人,尤其是他。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幼弟不会被父亲失手打死,自己不会家破人亡。那个他自称武诸葛,总是在不停地嘲笑鲁莽冲动的她。她真的很讨厌他,她为什么要遇到他,可上天又为什么看不到,还要安排他们俩共患难。就这样,她只有和他一路走来,可是他的聪明,他的细心,他的气概,他的一切一切居然全都进驻在她的心里,她竟然爱上了一个曾经非常讨厌的人,还将和他过一辈子。周绮想是不知道,她和他就证明了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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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草寇传
作者:木员外
刀,网络解析
更新时间2022-12-21 14:55:00 字数:16528
1、刀在古代是一种单刃的砍杀兵器。它由刀身和刀柄构成,刀身较长,脊厚刃薄,适于劈砍。
在原始社会,古人类就用石头、蚌壳、兽骨打制成各种形状的刀。他们选用的石头多半是石英石、砂岩,也有燧石和水晶石。用这些石料打制成的石刀质坚棱利,是很好的砍劈工具。其次是用蚌壳和兽骨磨制的蚌刀、骨刀,这类刀轻便锋利,适于砍削器物。同样古人不仅用刀作为劳动工具,还随身携带作为防身自卫的武器。
中国的刀
最早的铜刀脱胎于石刀,形状很小。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兵器便是铜刀。商朝的青铜刀,刀形较宽,刃端多向上翘。当时的刀主要用来砍削器物,宰牛羊,或防身自卫,还未正式用于战争。西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大刀,柄短刀长,有厚实的刀脊和锋利的刀刃,刀柄首端呈扁圆环形,所以又叫“环柄刀”。在北京昌平县白浮西周木椁墓中出土两把青铜刀,一把刀身长41厘米,刀背微弓;另一把长24厘米,类似冰刀形。那时的青铜刀质地较脆,缺少韧性,劈砍时容易折断。与同时代的铜剑相比,刀的做工粗糙,形体笨拙,远不如铜剑精巧锋利。因而刀迟迟没有投身战场。
秦汉时期,钢铁问世以后,刀的制作工艺得到改善,形制上刀身加长,并且已有专门的战刀和佩刀之分。佩刀讲究式样别致,镶饰美观;战刀则注重质地坚韧,作工精良。在当时诸国战争中,兵车已渐渐退出战场,取而代之的骑兵……
⑥ 求一部穿越时空小说的名字,是上高中时看的,大概7年前了。名字似乎就叫《穿越时空的爱恋》
席绢 穿越小说《交错时光的爱恋》——“带着梦幻的期待,她穿越时空成为他的新娘,活泼柔媚的她,一再牵动他冰冷孤寂的心。爱,弥铺了千年的距离,串起彼此的心……”席绢 都市童话系列(10张)
⑦ 校园小说女主跳蔡依林的特务j是那个小说
赶尸道长
作者:紫梦幽龙
作者:
紫梦幽龙
推荐等级:4
清朝末年,局势动荡,连年战火不熄,上有外敌侵略,下有官兵匪患,更兼之草寇横行,致使天下百姓困苦不堪,流离失所,人人自危。
在这种混乱的局势之下,普天下的老百姓如同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饱受战乱之外,...
⑧ 求一篇小说,很久以前看的了,男主姓楼,是邪教的,武功很厉害,杀人不眨眼的那种,女主是他的徒弟
赶尸道长
作者:紫梦幽龙
清朝末年,局势动荡,连年战火不熄,上有外专敌侵略,下有官兵匪患属,更兼之草寇横行,致使天下百姓困苦不堪,流离失所,人人自危。在这种混乱的局势之下,普天下的老百姓如同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饱受战乱之外,更有天灾人祸无数,致使饿殍满地,横死遍野,易子相食也不足为奇,客死他乡者亦是不计其数。
⑨ 找好看的小说
《琉璃美人煞》顶好看 最近人气很高!精品!!!
这本书看着真的很舒服,战神转世的璇玑,懒懒淡淡的性格一直被认为是资质平庸,但是本身蕴含的神力随着剧情发展而苏醒,所以看起来不会感觉憋屈。我虽然不喜欢看女尊文但是也不喜欢看那种女主很可怜很平庸到大部分时间都是被人看不起嘲笑愚弄那种文。所以这本书看着就很合我心意啊~璇玑小时候有点呆呆的~但是很可爱很惹人喜欢长大了虽然还是有点呆呆的可是力量的觉醒什么的很多大场面的描写看起来很过瘾很爽啊~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不是盖的,环环相扣!另外小十四其他几本书也不错
前面有点平淡后面开始绚丽,主要因为女主璇玑要一点点成长。男主很温柔,也只有这样的男主才能令璇玑动心!!故事中还有一些可爱的人物,有紫狐,很喜欢这只可爱又胆小的狐狸,以狐媚掩盖善良,为了一个人,额,是一只妖可以执着千年。还有腾蛇大人天上的仙,结果让女主收来当了宠物。
温馨紧张感动迷雾重重的好文哦~~~
《辟邪》
昨天刚刚看完。感情方面也是脉络很清晰的一开始就明了的一对一。夫墨,刚开始以为是很超然脱俗很淡然的一个人,其实是有点没心没肺的很冷的有点戾气的修仙者。以凡人挑战神兽,喜欢穿红衣,实力很强大的人。不惊艳的出场,一开始根本没想到是这么强大的人。毕竟很平常的出场没多久还一个人受重伤的被九雅所救....额,不得不说夫墨很出乎我意料之外啊!至于九雅,一个很可爱很可爱的小丫头,充满活力但是不任性,很善良也有点小脾气。有点贪财有点小呆~这个小丫头,从救了夫墨,到被赶出府跟着流浪,一点一点的进入夫墨的世界。虽然这本书大概讲到三分之二的时候才出现真正意义的感情戏不过之前那些小小的心动,真的让人看着也不自觉的温暖。夫墨这么冷情的一个人,对美若天人的梵迦和脱俗的落华都是冷淡有理但是对九雅,会担心她,会在以为她死了的时候心痛,会在抱着她的时候不自觉的微笑,九雅一点一点的进入他的心让他迷茫过不过很快就确定了对九雅的喜欢。对小兽总是没好脸色,是吃醋吧~配角方面,落华和梵迦,两个个同样不凡的女子,同样的恋慕着夫墨,却没有恶俗的出现什么对九雅的陷害和打压,没有嫉妒到做出让人不耻的事情,只是淡淡的心痛,淡淡的收敛自己的心。“陪着自己心爱的人去找他爱的人”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为梵迦心疼过,这样子的女子,懂得默默收敛自己的难过和喜欢,只在心爱的人面前展露自己最炫目的时刻,让他看到最美的自己,让自己在他眼前绽放过久够了。还有小兽,水神之子。没有威风凛凛只是稚气的可爱,喜欢被九雅叫做小乖,虽然害怕在抚摸身边但是因为九雅要跟着夫墨,自己只要跟着九雅看着她就好了,所以就一直一直跟着守着保护着九雅。看上去是可爱的宠物但是对九雅来说,小乖是像弟弟一样的存在吧。而对于小乖来说,九雅是自己有记忆来对自己最好的人。雏鸟情节~ 整篇文章看下来很顺畅,我已经很久没有在12点以前还没睡的了,但是这篇文却让我欲罢不能的看了个通宵....真的很好看啊
《清烟》因为看了竹大的辟邪所以看了这本清烟,还没看完,所以只能给你一段故事摘要了。!!
太安十岁时,已经是华山上最调皮捣蛋的主。
华山上都是些男弟子,多是从山下来练武,老实听话,循规蹈矩的。惟独她是石头山上蹦出的一朵花,父母是天下闻名的华山双剑,外公是武林名宿,家族中十七八个孩子,她最是得宠,每天上树下河,闹腾打架,比正经男孩子还男孩子,父母诸事繁忙,无暇管她,只要不太过分,也就由她去了。
太安吃穿用度都和男孩子无异,说不定自己也以为自己就是男孩子呢。
见到清烟时,太安正在华山腰的一棵大树上,手里捏着把长剑,腰上别着前襟,有模有样地指点几个刚入门的小弟子,远远地看见一行三人慢悠悠、有说有笑地上山来。
太安跳到他们跟前,一手叉腰一手按着剑问:“什么人?哪里来的?”
为首的那个人年近花甲,橘皮面容,雪白发须,穿一件灰色长袍,远看颇有仙风。他身后站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都看着太安,有点惊讶,都带着笑。
老人笑道:“你是哪家的娃娃,胆子不小啊,可是华山上的山贼?”
太安哼了一声,嘴一撇,眉一扬:“谁是娃娃来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三人都笑了起来,道:“真是山霸王来了,你想要什么?”
太安眼睛骨碌一溜,瞧到他身后的小姑娘:呀,真是个漂亮极了的小姑娘,羊奶样的雪白皮肤,星星一样的亮眼睛,花瓣一样的粉红嘴唇。太安眼睛一弯:“我要她。”
老人看她小小的个子,老气横秋的口气,不由就笑道:“哟,可不能给你,这可是我的亲孙女。”漂亮的小姑娘也笑,垂下头去,悄悄害羞。
太安脸红了一下,抓了抓头,重又皱起眉毛:“我就要她,是你孙女又怎么了?”她伶俐得很,看三人布衣草鞋,风尘仆仆,心想肯定是上山拜师的,每年的金秋时节,华山路上就不乏前来拜师学艺的年轻人。她抱着双手,成竹在胸地笑:“把她留给我,好处就多了,要是逗得我高兴,我还可以求我爹爹收他为徒。”边说眼睛边瞄上一边的少年人,那少年肤色微黑,俊眉飞目,唇角含笑,隐约还露出一个小酒窝来。哎呀,也是个好漂亮的人。
老人嘿嘿笑了几声,回头对少年人道:“清烟,这孩子倒有趣。不知是老七的还是老五的娃娃?”
太安聪明得很,心念一转想起掌门师公说到几个师伯师叔时,也是老二老五地叫,她眼睛一眯,心里有了计较,脸上就换了个乖巧的笑:“这位老爷爷面善得紧,年纪大了爬山也累,前面山高路远,不如让我找两个人送你们上去吧?”
那边三个人倒是小吃惊了一把,不知道这刁蛮的小子怎么就变了。
太安回头胡乱一指:“你,你,过来。”
两个青衣小童就捧了剑过来,依着太安的吩咐在前面给三人领路了
《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
她,是来自国家情报局9处的超级特工,刺探情报,保护政要,进不友好国家进行暗杀任务,样样精通。
堪称情报局三千特工中的第一人。
他,是帝国的残暴皇帝,为人嗜血,冷酷无情,绝情弃爱,十足的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狂人。
当现代高端特种兵,穿越时空,化作凄凄惨惨的冷宫小弃妇。
当古代残暴冷君王,午夜梦回,被冰冷匕首抵在脖颈大动脉。
谁毁灭了谁,谁又拯救了谁?
“暴君!我来自国安部军情9处,再敢对我出言不敬,小心我端了你的老巢!
本书的战斗场面很多,女主庄青夏是个现代超级特工,身手不错,下手也非常果断,说句杀人如麻也不过分,可是这么强硬心狠的人却偏偏有一颗柔软的心。庄青夏和文中两位男主楚离、秦之炎都曾共患难,也都生死相随过,可惜共甘的情节并不是很多,庄青夏似乎一生都在不停地奔波战斗,凭借着出色的身手,敏锐的头脑一次次化解阴谋,看到这里,若是有人说又是一篇女主无限强大的文,这就错了,本文中的古人其能力丝毫不逊色,几个主要人物玩起阴谋来更是天衣无缝,那些个借刀杀人之计是一环扣一环,全书情节就是这样紧凑,阴谋,战争看得是目不暇接,所以这么长的书还是能一口气看完。
我一向喜欢看坚强不屈的女主,现在一看到穿越过去诗词歌赋信手拈来的女主马上弃文!所以说这篇以血肉之躯在战斗,以不惜生命保护男主的庄青夏才会让我这么喜欢。
汗!!差点要介绍神仙也有江湖和三生三世。估计你和我喜欢的小说差不多,所以也打算把你看过的这些找找看看!!
希望你喜欢,我只是想把自己喜欢的并认为好的东西和大家分享,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