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男主角掉进包公墓
① 包青天唯一办错一件案子是哪一件
话说距今一千年前,湖北有个穷书生娶了一位好太太。这位太太不但帮书生操持家务,还孝顺父母照顾子女,让书生安心读书,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进京赴考,妻子还典当家财凑足盘缠,书生万分感激,发誓对妻子不离不弃。书生到了京城,果然争气,一下子就考取了状元。皇帝一看,小伙儿长得仪表堂堂,正好与公主相配。书生昧着良心娶了公主做了大官,把家中的妻儿老小忘得一干二净。妻子带着一双儿女进京寻夫,没想到丈夫已然变心,不认自己,还心狠手辣企图杀妻灭口。妻子为了公道愤然告夫,法官大人铁面无私,顶着皇家的压力把这个忘恩负义的书生一铡两截。 说到这估计您已经看出来了,这不就是铡美案的故事吗!没错,是凡中国人大概都听过这个故事,而且留下的印象也基本一样:陈世美是个忘情负义的坏蛋,秦香莲是个忠贞贤惠的好妻子,当然还有那个上斩昏君下斩谗臣的包青天。 说到包公,在中国可以说是妇孺皆知,家喻户晓。不过,大家所知道的“包公”,大多是戏剧舞台上或电影、电视屏幕上的“黑脸包青天”。他头戴乌纱帽,身穿衮龙袍,打坐开封府,怒铡陈世美,一个典型的铁面无私、断案如神的廉洁干部,就连人间至高无上的皇帝和阴间掌人生死的阎王也怕他的三口铜铡。其实人家包拯根本就不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面书生。1987年9月修建完成合肥包公墓,里面能看到包公彩绘像,白面长髯、儒雅端庄,挺白净的一个人,不知怎么就被改成了黑脸,而且额头还多出了一个月牙疤。艺术化之后的包公,其中自然加进了老百姓和艺术家的想象。那么,历史上的包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真的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断案如神吗?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包拯在做官的道路上出道算是晚的,39岁才算正式当官,到他64岁去世,不过也就做了二十多年官。其间做过军职,做过文职,甚至还做过闲职。要说他做的最出名的一个岗位,非开封府尹莫属。记得十多年前,台湾拍过一个电视剧《包青天》,里面老包有句台词:“本府办案三十多年”,听着十分可笑。老包坐上开封府大堂时已经59岁了,而且只坐了不到一年半就调职他用,哪儿来的三十年?三年都没有。包公做开封市长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确实做了一些实事,有一项就是给开封府开了一个后门…… 开封府审案可以“走后门” 包拯在治理开封府时,最先开的是正门。原来老百姓打官司是不能直接进入庭堂的,中间有很多道环节,常常影响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包公下令打开开封府的正门,让百姓能直接进入庭堂,击鼓喊冤。后来,告状的人越来越多,开封府的这帮公务员每天上班都有处理不完的诉讼案件,包拯于是下令,打开府衙的后门,允许百姓任何时间都可直入府内诉说冤情。有时包拯还亲自上阵,便服问案。可以说“走后门”的便民措施一出台,深得百姓的称赞。 包拯在开封做了一年多的开封府尹,肯定解决过不少民事纠纷,但是说他断案如神,甚至达到“日判阳间不平事,夜审地狱冤屈案”的地步,恐怕有些言过其实。就连为他挣得重大名声的铡美案,居然也是一桩地地道道的冤案。 天下第一冤案——铡美案 陈世美作为大逆不道、贪图荣华富贵、杀妻灭子的反面形象,在中国老百姓的心里那可是根深蒂固!但这个让老百姓想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坏人,其实是被冤枉的! 据考证,陈世美在历史上确有其人,只不过不叫陈世美,叫陈年谷,号熟美,家在今天的湖北丹江口市。陈熟美也不是宋朝的驸马,而是清朝的清官,是一个好人。一个政绩突出爱护妻儿的好人,是怎么卷入《铡美案》的故事中去的呢?何况陈熟美是清初人,又是如何让宋代的包拯给铡了呢? 据湖北民间史家童德伦考证,这出戏是这样编成的:清顺治十五年,陈熟美的同窗好友仇梦麟与胡梦蝶到京都找陈熟美求官,没想到陈熟美不愿徇私,拒绝了他俩的要求。仇、胡二人曾经接济过陈熟美, 现在陈熟美仕途已就,却不帮恩人,这不就是忘恩负义嘛!心怀怨恨的仇梦麟和胡梦蝶把戏曲《琵琶记》的情节加以改造,把戏中忘恩负义的男主角换成了他们怨恨的陈熟美,编造了一出新戏《秦香莲抱琵琶》。为掩人耳目,他们不敢用真名,而是把陈熟美变成了陈世美,还把陈世美说成了驸马。这出改头换面的新戏巡演后,还真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和共鸣。 后来,有一个戏班子演这出《秦香莲抱琵琶》。戏唱到中午,正唱到陈世美派人追杀秦香莲,到这儿戏演完了。看戏的不肯走,一边嚷着:“杀了陈世美!”一边向戏台上扔砖头瓦块。掌班的一看这架势,赶快躲进后台,正好见到之前唱《陈州放粮》的“包公”还没卸妆,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推着“包公”说:“快,到前台接着往下唱。” “包公”一听就急了,“你急糊涂啦!我在宋朝,陈世美在清朝,相隔几百年,咋能同台唱戏?”“哎呀,事到这般时候,管他同朝不同朝呢!”掌班的说,“陈世美那么大的驸马官,谁敢杀他?只有你‘包黑子’铁面无私可以把他铡了,给老百姓出出气,就算煞戏了。” 黑脸包公只得重新整衣,带着王朝、马汉一班人马重新上场了。唱到他把陈世美一铡,台下欢呼起来。从那以后,小戏《秦香莲抱琵琶》就变成大戏《铡美案》了。于是清代的事也就“演绎”到了宋代,三百年前的陈世美让一千年前的包公给铡了,又一出类似关公战秦琼的名戏炮制成功。仇、胡二人自己恐怕都没料到,他们为泄一时私愤,酿成了一个无可弥补的历史冤案,一个清正为官,以造福百姓为己任的好人陈熟美,就这样戴上了忘恩负义的大帽子,真是比窦娥还要冤! 不光是铡美案,狸猫换太子的故事也是硬加在包公身上的,这些事压根就没发生过,就算发生包拯也赶不上,那会他正在家乡尽孝呢。 很多包公断案故事都是民间传说,《宋史》中关于包公审案,只有一个案例,而且是个小案子,也不是发生在开封府,而是包公最初任县令时审的案子。一个农民到县衙告状,说有人割掉了他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凶手。那时候可不像现在,没有高超的侦察手段,怎么破案呢?包拯分析,罪犯没有偷牛,而只是割掉了牛舌头,看来不是为了图财,很可能是泄愤报复。于是,他就设了一个圈套,对告状的农民说:“牛舌被割了,牛就死定了,干脆杀了卖肉赚几个钱吧。但是不要说是本县官让你杀的。”当时私宰耕牛是犯法的。割牛舌的人一看农民杀牛卖肉,以为有机可乘,立刻到县衙告发。包拯断定这个人就是罪犯。罪犯一看事情败露,又怕受刑杖之苦,只好低头认罪。 即使就这一件案子,也被同时记到了《宋史·穆衍传》中,到底是谁办的也说不清。如果包公真是断案如神,历史上不会少有记载,一定会像记述神探狄仁杰一样,把他的办案数量和所办的大案要案留在史书中。翻查正史和其它史料,发现包公明察秋毫的破案故事鲜有记载,但是他被人愚弄导致误判的故事倒有那么一件。 包公也有糊涂时 在北宋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中就记载了一个包公判错案的故事:包拯在做开封府尹的时候,有个富户犯了法,按律应处脊杖十七下的刑罚,那个富户贿赂了开封府的一个书吏,书吏得了钱后说:“我豁出去陪你一起受一顿臀杖吧。”当时的脊杖要打击人的脊背,一般要打出血,很容易把人打残,臀杖就不一样了,打屁股比打后背要轻得多。到了包拯审案时,那富户按书吏的指使大哭小叫,正在作记录的书吏装作不耐烦,大声插嘴道:“不就是脊杖十七下吗,干吗哭哭啼啼纠缠不清?”包拯一听就火了,一个书吏就敢这样狐假虎威,下令把书吏拖下去臀杖十七下。而对那罪犯却从轻发落了。包拯这样做,目的是想压一压小吏的气焰,殊不知正好中了书吏的圈套。 包公虽然在断案上得不到史书的支持,但他确实是个清官,是个谏官,确实是刚直不阿,不畏权贵,我想这就是他虽然文采不如欧阳修,政绩不如王安石,但却被老百姓铭记于心的原因。人民需要 “清官”,而世上又少有清官,这样,“包青天”应运而生,戏越编越多,人越传越神。包公无嫂娘 关于包公的戏曲举不胜举,有一出《赤桑镇》说的是包拯把自己的侄子包勉给铡了,为这事跟嫂娘赔情。包公有个嫂娘,老百姓都知道。据说包拯家世清贫,生下未满月,母亲病故。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儿子的摇篮里,喂包拯奶,喂儿子包勉粥,将其抚养成人,并聘请恩师,教诲他一举成名。毫无疑问,如果没有这位贤惠的嫂子,也就没有包拯的后来。所以包拯对嫂子始终十分感恩,尊称为“嫂娘”。 这不过是一个民间传说,在宋代的史书当中没有包公有兄长的记载。包拯不但父母双全,而且根本就没有哥哥,哪有嫂娘?史书记载,他的父亲叫包令仪,曾做过知县。包拯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29岁一举考中第一甲进士,授官知县,这在当时是很突出的。不但可以借此登上政治舞台,而且预示在仕途上有着光明的前景。当时,包公的父母年事已高,均在家居住,不愿远离家乡。是上任为国尽忠,还是在家为父母尽孝?让包拯进退两难。包拯为了照顾父母,毅然辞去官职,屏居乡里,奉养双亲。直到父母去世、守丧三年期满之后,已经39岁的包拯才正式登上仕途,出仕做官。包拯为了侍奉年迈的双亲,居家长达十年之久,不去做官,真可以说是“至孝”。 那嫂娘的故事又是出自哪里呢?其实也确实发生在包拯的家中。包拯有子二人:长子名繶,英年早逝,其妻崔氏,誓不改嫁。次子名绶,是包拯家中陪嫁的丫头所生。包拯逝世时,包绶才5岁,由长嫂崔氏照管。包拯一生居官清廉,没有给家里留下多少遗产,崔氏也是清贫度日,一直把包绶抚养成人,包绶也便对其嫂崔氏“以母礼事之”。这就是长嫂如母故事的原形。宋代以后有关包公的戏剧、小说中,都说包公称其嫂为“嫂娘”,这完全是将包绶之事移花接木安在了包拯头上。崔氏后来受到朝廷的表彰,因为她的事迹当时就很有影响。朝廷写了封赠送她为永嘉郡君的一个制书。这个制书是由大文豪苏轼起草的。同时还封表门楣,就是为家乡建了一个节妇台,还给她写了传记。
② 太太说什么都不能换,不能学过去的那个陈世美
相爱相知相交,就应该懂得照顾人家一辈子。年轻时的誓言,是否终老一生的,守诺呢?
男人就应该有男子汉的样。不要再提这种陈世美的故事。
③ 包公的墓地在哪里
包公墓葬,史籍记载有两处:安徽合肥和河南巩县。二说均有可靠的史料依据,和地方上的实际墓冢。如今合肥的包拯墓葬经过考古发掘,已得到专家的确认,那么巩县宋陵中的那个墓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南宋淮南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林至撰写的《庆元重修孝肃包公墓记》,包公墓在安徽合肥市,“合肥,公之乡里也,中更兵火,子孙流离,故宅废为民居,独庙祀存焉。今去城十五里,所谓东原村者,公之墓也”。包公葬后的百余年间,经历了战火和荒顿的岁月,到庆元年间,地方官曾加以重修。另外,《大明一统志》、《合肥县志》和《包氏家谱》等文献,也都清楚记载,包公墓在安徽合肥。
然而据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修的《巩县志》明确记载,包拯墓位于县西宋陵之中。清代顺治以后各朝的《河南府志》皆承旧说。到实地考察,包公墓坐落在河南巩县宋真宗永定陵和宋仁宗永昭陵之间,离真宗刘、杨二后陵只半公里,是一座高约五米的墓冢,封土扁圆,直径有十余米,墓前尚有望柱一坐,石虎两个,石羊一个,均为北宋风格。规模上看,确是座北宋高级官员的墓葬。如今墓前还立有清代石碑一通,高二米,正中楷书“宋丞相包孝肃墓”。冢大碑高,气象威严。
1973年,因合肥钢厂扩建的需要,对合肥市东郊大兴乡双圩村的包拯及其家族墓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发掘。历时四个月,发掘出包拯的一号墓,实为迁葬墓,墓中有一具基本完整的男性骨架,据鉴定年龄在四十岁以上,与包公情况大致相符。出土的墓志石铭有三千多字,由当时的枢密副使吴奎撰写,确凿记述了包拯的生平,说他策论国事能高瞻远瞩,主张“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加强市场管理,增益国库收入。以大义为重,不惧贪官豪强,敢于查办权贵。重视调查研究,执法如山,自身廉洁清白,不谋私利,颇得民众的尊敬和赞扬。称他“其声烈表暴天下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可知包拯生前已被人们尊称“包公”。
包公墓还有包拯长子包德与崔氏的夫妇合葬二号墓;长孙包永年的三号墓,他是崔氏的继子;包拯次子包绶夫妇合葬的四号墓。及南宋以来一直被人当作包公墓膜拜的五号墓,实为包拯妻室董氏之墓。南宋庆元五年(1199)重修时,把包拯之妻董氏的五号墓当作包公墓,供人长期祭奠,因此民间流传着“包拯墓是假的”之说法。最后,根据当地老人追忆的祖辈传言,在墓地的最北端,意外地发掘出包公原葬的六号墓,还存有石板和东西残墓壁,其中的陪葬木俑“十二时神”,是确定包拯墓的重要物证。墓地已在南宋初年被金兵所破坏,棺骨迁至一号墓重葬,原墓废为耕地。
此外还有一个疑冢,就是在墓地中轴线的西南部,有较大的封土堆,高约四米,底径十米,布局均称,整个外形要大于包拯夫妇的迁葬墓。从这个封土堆的地表往下深挖,都是一色的生土,没有坑位,可知是个典型的“疑冢”。令人感兴趣的是:包公墓为什么要设此“疑冢”?它是什么时候修建的?
总之,在一块墓地上,出现包拯的原葬墓、迁葬墓、以假乱真的五号墓及张冠李戴之疑冢,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这在相关墓址的考古发掘上也是罕见的,为什么包公墓要建得如此神秘呢?也不免有一些混乱。当然,包氏族墓中出土的珍贵文物,为研究宋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也为史学界补充和修正有关史实,进一步研究有关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如今合肥墓地从各方面考察,都已能够确认是包拯之墓。其大型石室墓的规格,似乎超出了《宋史·礼志》的有关规定,也足见墓主生前受到朝廷的特别恩宠。其出土的洋洋千言的墓志,也同样毫无疑问地诉说着此地包公墓的由来。尤其是包拯遗骨三十五块,专家鉴定已予以确认,并移葬于合肥新建的包公陵墓。至此,似乎千年的包公墓址之谜已经解开,包公墓应在安徽合肥市的东郊。
但是,巩县的包公墓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它修于何时?为什么要建这个墓?它与合肥的包公墓是否有什么关系?尤其是里面到底埋葬着什么?这一连串的疑问,还是难以回答。据说此墓已经被盗过,盗墓贼说墓中没有砖石、棺骨,也没有盗到什么东西,这可信吗?从最早明嘉靖三十四年修的《巩县志》记载来看,至少明代中叶巩县宋陵就已存在这个包公墓,到如今也至少经历了四五百年,但元、明两代的有关史籍对此均无说明。由于合肥包公墓园考古发掘中仍出现一些较为混乱的情况,所以至今还有学者坚持包公真正的墓地是陪葬宋皇陵的巩县包公墓。
如果说此墓确为宋代陪葬大臣所建,也有一些问题弄不清楚。巩县的包公墓离宋仁宗的永昭陵远,而离宋真宗的永定陵近,有的史书说是“陪葬真宗陵”。但是,包公的全部政治活动却都在宋仁宗时代,为什么要他陪葬宋真宗呢?这基本违反了中国帝陵中大臣陪葬的一般规则。于是有学者推测,包公墓中埋葬的,可能是另一位陪葬真宗的大臣,由于年月长久,原大臣的名字被遗忘了,就附会于包拯。也有学者指出,包拯死于开封,到最后定葬,中间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漫长时间,猜想可能当时要求陪葬帝陵而安放于巩县一段日子,最终仍迁葬合肥,但在巩县留下一个衣冠冢。人们出于对包拯的敬意,不忍心废弃,并进一步修缮,使之符合包公的身份,从而使包公出现两个墓,并让人真假难辨。
巩县包公墓的真相究竟如何?只有等待考古的实地发掘,才能给我们一个确实的答案。
④ 关于包拯的故事
他在天长县任知县时遇到的一件事: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无赖再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包拯在历史上当然不至于只断过这上个案件,可惜其他的案例在史书上没有留下记载。包拯是人不是神,他不是时时事事都能做到“明察秋毫”的。他也不过失误,有过被人愚弄的事情。历史上倒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在他任开封府知府时,有个人犯了法,按法律规定,应当杖脊。于是犯人贿赂了包拯身边的小吏。小吏深知包拯的性格,乃对那个罪犯说:“明天你见到包大人,他必定先交给我审问,你别的话不要说,只管喊冤自辩,我自有办法。”第二天,罪犯来见包拯,包拯果然吩咐上小吏审问。罪犯按照小吏的提示,只是喊冤,自辨不已。这个小吏故意装出盛气凌人的样子,大声呵车斥道:“少废话,给我老老实实地受杖!”包拯生平最恨以强凌弱,如今看到小吏这样狐假虎威,不禁大怒,当场将小吏打了17杖,而对那罪犯却从轻发落了。包拯这样做,其目的是想压一压小吏的气焰,殊不知却中了小吏之计,为他所卖了。
传说中的包拯家世清贫,命运偃蹇,生下来就是个“黑漆漆、亮油油”的小儿,被父母遗弃。幸蒙兄嫂怜爱,将其抚养成人,并聘请恩师,教悔他一举成名。这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时代,深受父母恩爱和教养。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所以史书上说他“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正因为他孝顺父母,故在他29岁中进士后,竟辞官归里,颐养双亲,以终天年。直到先后给父母送终,并且守制满期后,包拯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长县知县,后又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端砚,作为向朝廷进贡的贡品。由于过粗官吏大量贪污,每年进贡端砚数不断增加,人民不堪负担。包拯上任后,下令只按规定数进贡,任何官员不得加码、贪污,一扫往日贪风,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包拯自己后来在离任时,连一方端砚也没有带走。
⑤ 包公错办了哪些案子
话说距今一千年前,湖北有个穷书生娶了一位好太太。这位太太不但帮书生操持家务,还孝顺父母照顾子女,让书生安心读书,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进京赴考,妻子还典当家财凑足盘缠,书生万分感激,发誓对妻子不离不弃。书生到了京城,果然争气,一下子就考取了状元。皇帝一看,小伙儿长得仪表堂堂,正好与公主相配。书生昧着良心娶了公主做了大官,把家中的妻儿老小忘得一干二净。妻子带着一双儿女进京寻夫,没想到丈夫已然变心,不认自己,还心狠手辣企图杀妻灭口。妻子为了公道愤然告夫,法官大人铁面无私,顶着皇家的压力把这个忘恩负义的书生一铡两截。
说到这估计您已经看出来了,这不就是铡美案的故事吗!没错,是凡中国人大概都听过这个故事,而且留下的印象也基本一样:陈世美是个忘情负义的坏蛋,秦香莲是个忠贞贤惠的好妻子,当然还有那个上斩昏君下斩谗臣的包青天。
说到包公,在中国可以说是妇孺皆知,家喻户晓。不过,大家所知道的“包公”,大多是戏剧舞台上或电影、电视屏幕上的“黑脸包青天”。他头戴乌纱帽,身穿衮龙袍,打坐开封府,怒铡陈世美,一个典型的铁面无私、断案如神的廉洁干部,就连人间至高无上的皇帝和阴间掌人生死的阎王也怕他的三口铜铡。其实人家包拯根本就不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面书生。1987年9月修建完成合肥包公墓,里面能看到包公彩绘像,白面长髯、儒雅端庄,挺白净的一个人,不知怎么就被改成了黑脸,而且额头还多出了一个月牙疤。艺术化之后的包公,其中自然加进了老百姓和艺术家的想象。那么,历史上的包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真的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断案如神吗?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包拯在做官的道路上出道算是晚的,39岁才算正式当官,到他64岁去世,不过也就做了二十多年官。其间做过军职,做过文职,甚至还做过闲职。要说他做的最出名的一个岗位,非开封府尹莫属。记得十多年前,台湾拍过一个电视剧《包青天》,里面老包有句台词:“本府办案三十多年”,听着十分可笑。老包坐上开封府大堂时已经59岁了,而且只坐了不到一年半就调职他用,哪儿来的三十年?三年都没有。包公做开封市长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确实做了一些实事,有一项就是给开封府开了一个后门……
开封府审案可以“走后门”
包拯在治理开封府时,最先开的是正门。原来老百姓打官司是不能直接进入庭堂的,中间有很多道环节,常常影响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包公下令打开开封府的正门,让百姓能直接进入庭堂,击鼓喊冤。后来,告状的人越来越多,开封府的这帮公务员每天上班都有处理不完的诉讼案件,包拯于是下令,打开府衙的后门,允许百姓任何时间都可直入府内诉说冤情。有时包拯还亲自上阵,便服问案。可以说“走后门”的便民措施一出台,深得百姓的称赞。
包拯在开封做了一年多的开封府尹,肯定解决过不少民事纠纷,但是说他断案如神,甚至达到“日判阳间不平事,夜审地狱冤屈案”的地步,恐怕有些言过其实。就连为他挣得重大名声的铡美案,居然也是一桩地地道道的冤案。
天下第一冤案——铡美案
陈世美作为大逆不道、贪图荣华富贵、杀妻灭子的反面形象,在中国老百姓的心里那可是根深蒂固!但这个让老百姓想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坏人,其实是被冤枉的!
据考证,陈世美在历史上确有其人,只不过不叫陈世美,叫陈年谷,号熟美,家在今天的湖北丹江口市。陈熟美也不是宋朝的驸马,而是清朝的清官,是一个好人。一个政绩突出爱护妻儿的好人,是怎么卷入《铡美案》的故事中去的呢?何况陈熟美是清初人,又是如何让宋代的包拯给铡了呢?
据湖北民间史家童德伦考证,这出戏是这样编成的:清顺治十五年,陈熟美的同窗好友仇梦麟与胡梦蝶到京都找陈熟美求官,没想到陈熟美不愿徇私,拒绝了他俩的要求。仇、胡二人曾经接济过陈熟美, 现在陈熟美仕途已就,却不帮恩人,这不就是忘恩负义嘛!心怀怨恨的仇梦麟和胡梦蝶把戏曲《琵琶记》的情节加以改造,把戏中忘恩负义的男主角换成了他们怨恨的陈熟美,编造了一出新戏《秦香莲抱琵琶》。为掩人耳目,他们不敢用真名,而是把陈熟美变成了陈世美,还把陈世美说成了驸马。这出改头换面的新戏巡演后,还真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和共鸣。
后来,有一个戏班子演这出《秦香莲抱琵琶》。戏唱到中午,正唱到陈世美派人追杀秦香莲,到这儿戏演完了。看戏的不肯走,一边嚷着:“杀了陈世美!”一边向戏台上扔砖头瓦块。掌班的一看这架势,赶快躲进后台,正好见到之前唱《陈州放粮》的“包公”还没卸妆,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推着“包公”说:“快,到前台接着往下唱。”
“包公”一听就急了,“你急糊涂啦!我在宋朝,陈世美在清朝,相隔几百年,咋能同台唱戏?”“哎呀,事到这般时候,管他同朝不同朝呢!”掌班的说,“陈世美那么大的驸马官,谁敢杀他?只有你‘包黑子’铁面无私可以把他铡了,给老百姓出出气,就算煞戏了。”
黑脸包公只得重新整衣,带着王朝、马汉一班人马重新上场了。唱到他把陈世美一铡,台下欢呼起来。从那以后,小戏《秦香莲抱琵琶》就变成大戏《铡美案》了。于是清代的事也就“演绎”到了宋代,三百年前的陈世美让一千年前的包公给铡了,又一出类似关公战秦琼的名戏炮制成功。仇、胡二人自己恐怕都没料到,他们为泄一时私愤,酿成了一个无可弥补的历史冤案,一个清正为官,以造福百姓为己任的好人陈熟美,就这样戴上了忘恩负义的大帽子,真是比窦娥还要冤!
不光是铡美案,狸猫换太子的故事也是硬加在包公身上的,这些事压根就没发生过,就算发生包拯也赶不上,那会他正在家乡尽孝呢。
很多包公断案故事都是民间传说,《宋史》中关于包公审案,只有一个案例,而且是个小案子,也不是发生在开封府,而是包公最初任县令时审的案子。一个农民到县衙告状,说有人割掉了他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凶手。那时候可不像现在,没有高超的侦察手段,怎么破案呢?包拯分析,罪犯没有偷牛,而只是割掉了牛舌头,看来不是为了图财,很可能是泄愤报复。于是,他就设了一个圈套,对告状的农民说:“牛舌被割了,牛就死定了,干脆杀了卖肉赚几个钱吧。但是不要说是本县官让你杀的。”当时私宰耕牛是犯法的。割牛舌的人一看农民杀牛卖肉,以为有机可乘,立刻到县衙告发。包拯断定这个人就是罪犯。罪犯一看事情败露,又怕受刑杖之苦,只好低头认罪。
即使就这一件案子,也被同时记到了《宋史·穆衍传》中,到底是谁办的也说不清。如果包公真是断案如神,历史上不会少有记载,一定会像记述神探狄仁杰一样,把他的办案数量和所办的大案要案留在史书中。翻查正史和其它史料,发现包公明察秋毫的破案故事鲜有记载,但是他被人愚弄导致误判的故事倒有那么一件。
包公也有糊涂时
在北宋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中就记载了一个包公判错案的故事:包拯在做开封府尹的时候,有个富户犯了法,按律应处脊杖十七下的刑罚,那个富户贿赂了开封府的一个书吏,书吏得了钱后说:“我豁出去陪你一起受一顿臀杖吧。”当时的脊杖要打击人的脊背,一般要打出血,很容易把人打残,臀杖就不一样了,打屁股比打后背要轻得多。到了包拯审案时,那富户按书吏的指使大哭小叫,正在作记录的书吏装作不耐烦,大声插嘴道:“不就是脊杖十七下吗,干吗哭哭啼啼纠缠不清?”包拯一听就火了,一个书吏就敢这样狐假虎威,下令把书吏拖下去臀杖十七下。而对那罪犯却从轻发落了。包拯这样做,目的是想压一压小吏的气焰,殊不知正好中了书吏的圈套。
包公虽然在断案上得不到史书的支持,但他确实是个清官,是个谏官,确实是刚直不阿,不畏权贵,我想这就是他虽然文采不如欧阳修,政绩不如王安石,但却被老百姓铭记于心的原因。人民需要 “清官”,而世上又少有清官,这样,“包青天”应运而生,戏越编越多,人越传越神。包公无嫂娘 关于包公的戏曲举不胜举,有一出《赤桑镇》说的是包拯把自己的侄子包勉给铡了,为这事跟嫂娘赔情。包公有个嫂娘,老百姓都知道。据说包拯家世清贫,生下未满月,母亲病故。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儿子的摇篮里,喂包拯奶,喂儿子包勉粥,将其抚养成人,并聘请恩师,教诲他一举成名。毫无疑问,如果没有这位贤惠的嫂子,也就没有包拯的后来。所以包拯对嫂子始终十分感恩,尊称为“嫂娘”。
这不过是一个民间传说,在宋代的史书当中没有包公有兄长的记载。包拯不但父母双全,而且根本就没有哥哥,哪有嫂娘?史书记载,他的父亲叫包令仪,曾做过知县。包拯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29岁一举考中第一甲进士,授官知县,这在当时是很突出的。不但可以借此登上政治舞台,而且预示在仕途上有着光明的前景。当时,包公的父母年事已高,均在家居住,不愿远离家乡。是上任为国尽忠,还是在家为父母尽孝?让包拯进退两难。包拯为了照顾父母,毅然辞去官职,屏居乡里,奉养双亲。直到父母去世、守丧三年期满之后,已经39岁的包拯才正式登上仕途,出仕做官。包拯为了侍奉年迈的双亲,居家长达十年之久,不去做官,真可以说是“至孝”。
那嫂娘的故事又是出自哪里呢?其实也确实发生在包拯的家中。包拯有子二人:长子名繶,英年早逝,其妻崔氏,誓不改嫁。次子名绶,是包拯家中陪嫁的丫头所生。包拯逝世时,包绶才5岁,由长嫂崔氏照管。包拯一生居官清廉,没有给家里留下多少遗产,崔氏也是清贫度日,一直把包绶抚养成人,包绶也便对其嫂崔氏“以母礼事之”。这就是长嫂如母故事的原形。宋代以后有关包公的戏剧、小说中,都说包公称其嫂为“嫂娘”,这完全是将包绶之事移花接木安在了包拯头上。崔氏后来受到朝廷的表彰,因为她的事迹当时就很有影响。朝廷写了封赠送她为永嘉郡君的一个制书。这个制书是由大文豪苏轼起草的。同时还封表门楣,就是为家乡建了一个节妇台,还给她写了传记。
⑥ 包公墓的包公墓之谜
巩县包公墓修于何时,很难考证。现存关于此墓最早的记录是明朝嘉靖年间的县志,从中可知修建的时间不晚于明代中叶。元、明两代史籍对此均无说明。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修这座墓,墓里面究竟埋葬着什么,等等,也就无从得知了。包公为什么有两座墓,已成为“千古之谜”;而合肥包公墓地出土的材料同时又给历史学家们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成为“谜中谜”。比如,在墓地中轴线的西南部,有一较大的封土堆,高约4 米,底径10 米,整个外形略大于包拯夫妇迁葬墓。从这个封土堆的地表再往下深挖3 米,都是一色的生土,可知这个土堆是典型的“疑冢”。包公墓为什么设此“疑冢”?它是什么时代修建的?实在耐人寻味。
⑦ 传说包拯墓里有贼留言说:包公清廉,吾辈佩服。是真的吗
是真的,因为包拯的棺椁之中只有极少数的陪葬品,而且这些陪葬品也不是金银珠宝,只是一些书册和日常生活用品,难怪连盗墓贼也会对他感到敬佩。
⑧ 包公的故事
早年至孝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5]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6-7]
历职有绩
包拯像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9]
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10] 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荐,于十一月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11] 改任监察御史。[12]
包拯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岁币),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军队、挑选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13]
庆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担任契丹正旦使,出使辽朝,[14] 完成了使命。[15] [7] 回朝后,包拯根据自己在辽朝的观察,上疏建议朝廷挑选“素习边事”的将领守边,并重视代州(今山西忻州代县)的将领选择,以应对边境突发的情况[16] 。此后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于庆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东路(治今河南商丘)转运使。[17-18]
庆历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西转运使。[19-20]
庆历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调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转运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户部副使[21] 。秦陇斜谷务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征收索取;又七个州交纳河桥竹索的赋税,一般有几十万,包拯都奏请加以废除。辽朝在邻近边塞地区集结军队,边境州郡渐加戒备,命令包拯去河北调发军粮。包拯说:“漳河地区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种,邢、沼、赵三州农田一万五千顷,一概用来牧马,请求把这些全都分给百姓。”听从他的意见。解州盐法规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经营管理,请求一概与商贩流通交换。[22]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他多次论述斥责权贵得宠大臣,请求免去一切由内廷施予的曲意恩赐。又依次递上唐魏徵的三条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侧,作为借鉴。又上言天子应当明于听取采纳,分辨朋党,爱惜人才,不坚持先入为主的说辞,一共七件事;请求废除苛刻不宽厚的做法,抑制侥幸投机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兴建劳作,禁丘妖言妄说。朝廷大多加以施行。[23] 当时,张贵妃(温成皇后)的父亲张尧佐被任命为淮康军(治今河南汝南)节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灵宫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包拯一起奏论此事,认为应追夺对张尧佐的任命,或者选择宣徽、节度中的一个授予。最终,张尧佐辞去了宣徽使、景灵宫使之职。[24-25]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26] 。曾经提议太平无事时把军队调到内地,没有答复。至此时,请求:“解除河北驻守军队,把他们分布在黄河以南的兖、郸、齐、濮、曹、济各郡,如果有紧急情况,没有误时的忧虑。如果说驻守军队不能立刻削减,请求训练民兵,稍加供给干粮,每年的费用,不到驻守军队一个月的开支,一个州的赋税,那么供给的人数就多了。”没有答复。数月后,转任高阳关(今河北高阳东)路安抚使。同年七月,调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钱做买卖,年累计亏负十多万,都上奏加以除去。[27] 因丧子请求任政务清简的州郡任职,遂改知扬州,又转知庐州,并加刑部郎中。[28]
权知开封
包拯半身像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担保推荐官员失误获罪,贬官兵部员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30]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复职刑部郎中、知江宁府。[31] 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权知开封府,迁升右司郎中。[32-33]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为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34] 包拯上奏说:“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经很久了,天下人都为此感到担忧,陛下这么长久地不作出决定,是为什么呢?”仁宗问他说:“你认为立谁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无能,还没有考虑,臣请求早立太子,是为宗庙万世之大计着想的。陛下问臣想立谁,这是怀疑臣。臣已是六十岁的人了,又没有儿子,并不是为自己和后代邀宠考虑的啊!”仁宗听了大为高兴,说:“这件事还要慢慢商议。”他请求裁减内侍,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按条文督促各路监司尽忠职守,御史府可以自己举荐所属官员,减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这些建议都得以施行。[35] 七月,以权御史中丞职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36]
蹊田夺牛
包拯画像
嘉祐四年(1059年),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由于买土豪的财产,被包拯上章将其弹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弹劾他;宋祁被免后,就由包拯以枢密直学士之职暂任三司使。对此,欧阳修说:“包拯是所谓牵牛踩踏了田而夺了人家的牛(蹊田夺牛),处罚已经很重了,可他又贪图肥缺来做那个职务,不也是过分了吗?”包拯因此待在家里,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许。许久后,包拯才出府任职。[37-38]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给事中,正式担任三司使。[39] 数日后,拜枢密副使。不久,调任礼部侍郎,但他推辞不受。[40]
溘然长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病。[41] 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42] 。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43-45]
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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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
包拯题跋像
包拯以廉洁著称,他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时,为肃正纲纪,惩处贪官赃吏,他弹劾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役使兵士为自己织造一千六百余匹驼毛缎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阳)知州任弁及监守自盗的仁宗亲信太监阎士良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弹劾王逵。王逵曾数任转运使,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钱物。激起民变后,又派兵捕捉,滥用酷刑,惨遭其杀害者不计其数,因而民愤极大。但王逵与宰相陈执中、贾昌朝关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睐,故有恃无恐。为此,包拯连续七次上章弹劾,最后一次更直接指责仁宗说:“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刚直,朝野震动,舆论汹汹,朝廷终于罢免了王逵。[7]
此外,包拯还弹劾过宰相宋庠、舒王赵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等人。任御史中丞时,包拯又先后弹劾利用职权贱买富民邸舍的张方平及“在蜀燕饮过度”的宋祁,使朝廷罢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职。由于包拯敢于弹劾权幸,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包弹”的谚语,世人凡见官吏“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弹矣。’‘包弹’之语遂布天下”。[7]
对于有才干有政绩者,包拯则能秉公力荐,如杨邠、王鼎、王绰三人皆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别担任江南东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和转运判官,因任内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吏而有“江东三虎”之称。后受守旧权臣的忌恶,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转运使等“监司”官。包拯虽由守旧派人物王拱辰荐为御史,却不为政派所囿,极力主张复用三人,终于使杨邠、王鼎、王绰先后又被起用为荆湖南路转运使、河北路提点刑狱、江西路提点刑狱。[7]
包拯在经“庆历新政”之后,也提过一些改革建议。如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对年满70岁者应强令致仕,以解决冗官问题。他还主张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同时应选练精兵强将,训练义勇,以充实边备,防御契丹。他向仁宗建议:“不必分文武之异,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当考以应敌制胜之略,询以安边御众之宜”,然后“擢而用之”。他向仁宗条陈《七事》,建言应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又奏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因其所言恳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时弊,故多为朝廷所采纳。包拯还特意奏上《进魏郑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唐太宗善纳魏徵之谏的故事为龟鉴。[7]
任地方官时,包拯也善于体察民情,兴利除弊,因而颇有政绩。任京东转运使时,他曾巡察各地访问贫困冶铁户,并据实情申报转运司,豁免了这些户所欠的官铁,同时又鼓励有能力者开炉冶铁,发展生产。[7]
权知开封府时,包拯疏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称蔡河,原自东京至通许(今属河南),直达淮河。后为了水运之便,又自新郑引闵水汇入,使之流量大增。时惠民河常涨水为患,大水时“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泛滥的原因乃“中官世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将所有跨河修建的楼台、花园、水榭全部拆毁,使河水得以畅通。有些权贵持伪增步数的地券与包拯相争,包拯皆通过实地测量、验证,揭示其伪,并上朝劾奏,要求严惩。[47]
任三司使期间,包拯改变了过去的一些做法,以前,凡是各种封藏于仓库供皇帝用的物品,都从各地科派,造成百姓困难。包拯特此设立市场,公私实行公平买卖,此后百姓不再受到侵忧。原来司里吏员欠下金钱布匹,大多受到监禁,其中有些人往往逃走,就连带拘禁了他们的妻子儿女,像这一类情形的包拯都释放了他们。[48]
执法
包拯头像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见牛主杀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县衙首告,遂自投罗网,疑案立破。[7]
包拯执法之刚正不阿在其出知庐州时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庐州是包拯的家乡,任知州时,他的亲朋故旧多以为可得其庇护,干了不少仗势欺人,甚至扰乱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决心大义灭亲,以示警戒。时恰有一从舅犯法,包拯不以近亲为忌,在公堂上将其依法责挞一顿,自此以后,亲旧皆屏息收敛,再不敢胡作非为。[7]
权知开封府时,包拯整顿吏风,改革诉讼制度。开封府旧制,凡往告状者,必须先将状纸交给守门的府吏,再由府吏转呈,是否审理,何时审理,则由府吏通知。由于诉讼者不能面见长官,府吏往往借此敲诈勒索,营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钱财而告状无门。包拯革除此弊,大开正门,使告状者可直接至公堂见官纳状,自陈冤屈,于是审案也更能公正合理。[7]
东京多皇亲国戚、达官显贵,素以难以治理著称,而包拯“立朝刚毅”,凡以私人关系请托者,一概拒绝,因而将东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执法严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动都下”,在他以天章阁待制职任知谏院时,弹劾权贵,“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7]
包拯
包拯的严于律己,廉洁著称也是十分突出的。二十三岁时,包拯受到出知庐州的刘筠嘉许,声名大盛,家乡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请他赴宴叙谈,一位李姓同学欣然欲往,而包拯却严肃地说:“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可见他为官前即确立了从政不徇私情的志向。[7]
端州以产砚著名,端砚历来是文人士大夫寻觅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时不仅革除了诸前任在“贡砚”数额之外,加征数十倍,以饱私囊和贿赂权贵的流弊,而且任满离去时“不持一砚归”。1973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时,在包拯及其子孙墓中仅发现一方普通砚台而无端砚,也足证史载之确。[7]
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不仅如此说,而且还躬身力行并教之于后代。订立了《家训》。将《家训》镌刻于石碑,竖立于堂屋东壁,以昭示后人。[7]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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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包拯像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为民请命,颇有政绩,是中国历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虽然地位高贵,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曾著家训:“后世子孙仕安者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者,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层东壁,以诏后世。”[50] 时人也称其“有凛然不可夺之节”,“有所关白,喜面折辱人”,据此可见,包拯的为人已清正刚直得近乎执拗,甚至还有些不近人情,然而,这也正是他与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7]
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小孩和妇女,也知道他的名声,叫他“包待制”。京城里的人因此说:“暗中行贿疏不通关系的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按旧规矩,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包拯打开官署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榭全部毁掉。有人拿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数,包拯都严格地加以检验,上奏弹劾弄虚作假的人。[51]
包拯以其政绩和品行为人爱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传出时,朝野震惊,全城尽悼,“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现藏开封博物馆的北宋《开封府题名记》碑,上刻一百八十三位开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却已磨去,据说这是因为人们在观赏碑记时,由于敬仰包拯而经常用手抚摸指点其名,天长日久,竟将碑字磨去。[7]
包拯在社会享有盛誉,因而人们广泛传诵他的事迹,并加以理想化和艺术化,衍生出许多轶闻传说。南宋时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和戏曲,元杂剧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戏如《陈州粜米》。包拯是以龙图阁直学士(后世讹为大学士)职名任权知开封府,包拯世称包龙图。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遂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7]
历代评价
士大夫语曰:富公真宰相,欧阳永叔真翰林学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52]
包拯塑像
欧阳修:拯性好刚,天姿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但其学问不深,思虑不熟,而处之乖当,其人亦可惜也![53]
赵祯:包拯公而忘私,不邀阴幸也。[4]
司马光:①拯进士及第,以亲老侍养,不仕宦且十年,人称其孝。[53] ②向者仁宗时,包拯最名公直。[54] ③拯为长吏,僚佐有所关白,喜面折辱人,然其所言若中于理,亦幡然从之。刚而不愎,此人所难也。[55]
刘敞: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
吴奎:① 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4] ②公守法持正,敢任事责凛凛然有不可夺之节,盖孔子所谓大臣者欤![4] ③力于亲,尽瘁于君。峻节高志,凌乎青云。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一,…惟令名之皎洁,与淮水而悠长。[4]
张田:仁宗皇帝临御天下四十年,不自有其圣神明智之资,善容正人延谠议,使其谋行忠入,有补于国,卒大任以股肱者,惟孝肃包公止尔。[56]
包顺:平生闻包中丞朝廷忠臣。
李焘:拯性峭直,然奏议平允,常恶俗吏苛刻,务为敦厚。虽疾恶甚至人情所不及,即推以忠恕。不为苟合,未尝伪色辞以悦人。不作私书,至于干请,无故人亲党一皆绝之。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饮食,虽贵,如初官时。[57]
朱熹:复为京尹,令行禁止,立朝刚毅。
王称:拯为人不苟合,未尝伪辞色以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亦皆绝之,人多惮其方严,仕已通显,奉已俭约,如布衣时。[58]
脱脱:拯为开封,其政严明,人到于今称之。而不尚苛刻,推本忠厚,非孔子所谓刚者乎。[59]
孙承恩:面目棱棱,刚气烈烈。势力苞苴,莫我敢敓。严肃者政,苛刻匪心。非汉法吏,乃古直臣。[60]
张居正:若包拯者,真可谓执法之臣,故虽至今儿童妇女犹知称之,况当时乎!然其敦厚忠恕,又其立身行己之本,故虽执法而民不以为残也。人主得斯人而用之,则可以振纪纲,整风俗,其于治道非小补矣。[61]
蔡东藩:狄青、包拯两人,垂誉至今,称颂不衰。而包龙图三字,盛名尤出狄上。即妇人孺子,无不知有包龙图者。甚且谓狄之荣显,多由包拯之力,是则子虚乌有之谈,固难取信耳。尝考狄之立功,莫大于夺昆仑关,包之成名,莫要于知开封府,著书人不敢溢美,亦不敢没善,就两人功名,择要演述,已足存其实迹;而当时朝政之得失,亦销纳其间,以视俗小说之附会荒唐,不值一噱者,固不啻霄壤之别也。此书一出,可以扫尽巵言。[62]
胡适:历史上有许多有福之人。一个是黄帝,一个是周公,一个是包龙图。···包龙图——包拯——也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古来有许多精巧的折狱故事,或载在史书,或流传民间,一般人不知道他们的来历,这些故事遂容易堆在一两个人身上。在这些侦探式的清官之中,民间的传说不知怎样选出了宋朝的包拯来做一个箭垛,把许多折狱的奇案都射在他身上。包龙图遂成了中国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了。[63]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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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辽朝时,辽朝命馆伴对包拯说:“你们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保定市雄县)城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15] [64]
清正廉明
包拯
包拯被提拔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当于今天的广东肇庆市)时。当时端州特产端砚是宋朝士大夫最珍爱时髦的雅器,当地每年向朝廷进贡。凡在这里做“一把手”的官员,都在“贡砚”规定的数量外加征几十倍的数额以贿赂朝廷权贵,所谓“打点”中央的关系,此举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个性官员包拯一上任就高调破除这则运行多年的潜规则,下令只能按规定数量生产端砚,州县官员一律不准私自加码,违者重罚。并且表态,自己作为“一把手”,决不要一块端砚。此举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三年后,包拯任期满,被调至中央任职,果然“岁满不持一砚归”。《包公掷砚》的故事就是以这个蓝本创作的。[65]
包拯弹劾陈州京西路转运司,揭露其盘剥灾民的罪行的事迹,被石玉昆的《三侠五义》再创作为家喻户晓的包公戏《陈州放粮》,民间渲染加工成开封府尹、钦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赈,剧中涉及国舅们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护包公、包公怒铡皇亲国戚、成功放粮赈灾等等,演绎了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除害、不畏强权且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65]
嘉祐四真
宋仁宗嘉祐年间,富弼为相,欧阳修任翰林学士,包拯任御史中丞,胡瑗在太学为侍讲,集天下之望。当时士大夫相传道:“富公真宰相,欧阳永叔真翰林学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便有四真之名。[
⑨ 包青天是否判过冤案
截止到2022年4月10号还没他有判过冤案的相关记录。
包拯以廉洁著称,他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包拯还弹劾过宰相宋庠、舒王赵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等人。
对于有才干有政绩者,包拯则能秉公力荐,如杨邠、王鼎、王绰三人皆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别担任江南东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和转运判官,因任内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吏而有“江东三虎”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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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绩相关记录: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荐,于十一月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改任监察御史。
包拯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岁币),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军队、挑选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
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
庆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担任契丹正旦使,出使辽朝, 完成了使命,回朝后包拯根据自己在辽朝的观察,上疏建议朝廷挑选“素习边事”的将领守边,并重视代州的将领选择,以应对边境突发的情况。此后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于庆历六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东路转运使。
庆历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西转运使。
⑩ 铁面无私的主人公是谁
包拯(999年4月11日—1062年5月24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今安徽肥东),为中国北宋著名清廉官员。
包拯为北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申科进士甲科,初任建昌知县,官至开封府尹及龙图阁大学士。因为他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成员后,其衣著饮食和器具依然「如衣布时」,是古代中国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间谚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后世包括朱熹、欧阳修、刘敞、司马光对包拯皆有正面评价。
在中国合肥市现存新修葺之包公祠,现存之包公墓於1987年10月1日重修对外开放;并成立了合肥市包公研究会。
包氏家族
据墓志铭载:包拯先有三妻张氏、董氏(有一子包繶但他婚后两年染病身亡),并后与随嫁之待婢孙氏纳为妾室并生下一子包綖(1058年,包綖由包繶之妻崔氏取名包授),妻被包拯遗送回家,因为包綖,家族得以繁衍;包公另还有两位女儿。另董氏於1068年病逝於合肥,与包拯合葬;崔氏则於1094年去世,享年62岁。
他於宋仁宗嘉佑七年(1062年)病殁於开封,谥号「包孝肃」,妻子董氏把生前奏议底稿交付至门生张田辑录成《孝肃包公奏议》即《包拯集》传世,次年归葬合肥并由宋枢密副使吴奎立下墓志铭(现存安徽省博物馆),墓地曾於1199年由淮西路官员重修,但於文革时期1973年3月因当时革命委员会徵地被强行「迁坟」破坏,而另一相关古迹「包公井」原址亦抢救未果,於1986年成为在合肥四中的一幢五层楼宿舍。
传说形象
包拯以廉洁公正著称,民间称其为包青天及包公,并流传多种故事予以颂扬,比较著名的有《铡美案》及《狸猫换太子》等。《三侠五义》等古代小说亦以其为主人公。传说包青天日审阳间,夜审阴间;因大公无私,拥有一副铁面如墨的脸孔以镇慑佞臣,额上挂有一弯苍白明月,故亦有「包黑子」称号。
改篇电视剧
1974年起,台湾中华电视台将包青天审案故事改编成电视连续剧《包青天》,由仪铭主演,总共跨年播出350集,创下台湾电视连续剧播映集数最高纪录。由蒋光超主唱的主题曲,亦随本剧之成功而成为在台湾家喻户晓的名曲。
歌词如下(孙仪 作词;杨秉忠 作曲):
开封有个包青天 铁面无私辨忠奸 江湖豪杰来相助 王朝和马汉在身边
钻天鼠 身轻如燕 彻地鼠 是条好汉 穿山鼠 铁臂神拳 翻江鼠 身手不凡 锦毛鼠 一身是胆
这五鼠 义结金兰 七侠和五义 流传在民间
1993年,华视再度推出新版《包青天》剧集,由金超群担纲主演,原计画制播15集作为垫档之用,但播出后收视成绩出乎意料之佳,制作单位乃不断延长故事,结果总共跨年制播236集方告下档。新剧沿用原主题曲,但改由综艺节目主持人胡瓜演唱;片尾播出当时台湾歌坛新人黄安填词演唱之新鸳鸯蝴蝶梦,歌曲同样随剧集之成功而广为流传。
本剧海外播映成绩亦极亮眼,例如香港两个免费电视台(无线电视与亚洲电视)均购入此剧,作为同时段收视争夺之武器。其后,前述两电视台又分别以包青天为题材,各自拍摄电视剧(无线电视由狄龙饰演包青天,亚洲电视则邀请台湾华视《包青天》原演员班底赴港拍摄),往后相继出现以包青天为背景的电视剧,如《七侠五义》(台湾)、《碧血青天杨家将》与《五鼠斗御猫》(2022年)(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