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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琬凝
泰琬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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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北京交通大学怎么样值得报考吗


先从学生最看重的生活上的两点简单说一下,一个是宿舍,还有一个就是食堂了。

首先,宿舍都有空调,放心吧,我们13年入学的时候还没有,不过还好半年多就都装了。

其次,本科生的宿舍大多数是六人间,少数三四人间,基本都是上下铺没有上床下桌,研究生全都是上床下桌,多数三人间,少数两人间(我住的就是两人间,好好整理一下柜子啥的屋子里还是很大的),博士不知道,想知道的话可以留言,帮你们问问我舍友。

洗澡的话有两个地方,一个在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个是可以去学苑8号楼地下(在研究生宿舍区),学活的环境好一点。独立卫浴的宿舍应该也有,分到嘉园宿舍的应该有,因为我也没住过,所以不敢妄言~

食堂的话就很多了,一食堂在学校的东北角,有三层,三楼是明湖餐厅,啥好吃的都有,旋转火锅,烤串,各种面,最重要的是可以手机支付,满足了我这个毕了业却还天天想着吃食堂的麻辣香锅的人的终极愿望!二楼的食堂也很丰富,有16.8的烤鸭,还有十几块一份的分米鸡,有烤冷面,有锅包肉,太多好吃的了,说的我口水都要下来了,一楼就是学校内部的食堂,朴实的饭菜里面总有那么几款可以让你觉得总是吃不够,而且,非常便宜!我还记得我大一的一个月提前把生活费花光了,两个星期还剩下100块钱,然后每天的午饭和晚饭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不要问我早饭在哪吃,上了大学你们就懂了。

为什么把一食堂说这么多呢,因为我的宿舍就在一食堂后面,吃了四年,太熟悉了,其他的餐厅我就简单说一下吧,给其他答主留点机会嘿嘿。西边还有学活餐厅,超级大,三层,一层是学校的内部食堂,二层是各地美食的美食餐厅,三层是清真餐厅,学活侧面还有一个西餐厅,开业的时候去过一次,那会的味道说实话不太行,之后就没再去过了,不知道后续改善过没有。学活有一个地下广场,里面有各种小饭店,还有超市,价格正常吧,不是很贵也没有很便宜,之前有一个蜜雪冰城,冰淇淋真的很不错,三块钱一个好像,毕业之后去过两次都是关门,不知道是重新装修呢还是不干了,下面还有修电脑的,书店~南门附近有四食堂,两层,里面的饭菜也很不错。然后就是教职工餐厅,刚开始一直以为只能老师才能进一直不敢去,后来跟着别的小伙伴去过两回,味道还真不错。

上面说的都是主区的情况,交大还有一个东校区,因为我们那会大一的时候女生都是住在东校区,男生住在主区,所以大一的课程基本都是在东区上课,两个校区距离不远,走路十几分钟,骑车几分钟。东区食堂刚上大学的时候不太行,后来改善过一会好多了,东区的早餐还是很不错的,就大一的时候吃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吃的住的就说这么多,接下来我们说说生活吧!

先说说校内,每年都有百团大战,各式各样的社团供大家选择,各种球类,舞蹈类,二次元,你的兴趣团这里全都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找不到。还有学院和学校级别的社团,学生会啊,科协啊什么的,可以让你认识到很多小伙伴,想脱单的别总是宅在宿舍啦,快去社团交朋友吧~

学校每年还会组织运动会,还有趣味运动会,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啊(可以加分哟~)

学校内部还有健身房,虽然健身房有点小,但是足够平时的训练了,最主要的就是价格便宜,半年卡好像才一百多吧,不要看着便宜就盲目办卡哦,要有毅力,去一次两次的可以先买单次的,好像是8块一次?现在价格不太清楚了。

接下来我们说说校外生活吧,交大南门一条街,各种小吃吃到爽,台球,KTV应有尽有,而且现在摆摊又快要被允许了,我还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路边摊从晚上八点出摊变成九点变成十点变成十一点最后消失了,现在如果被允许了肯定会更加丰富,说的我都想去交大附近摆个摊了,有没有会烤冷面做煎饼的请联系我哈哈哈。

交大的地理位置极其优越,以前北京北站还开的时候我回家真的是方便至极,提前半小时从宿舍走到北站直接上车都不用排队舒服得很,现在虽然关了也没关系,因为这不仅是北京北站,而是西直门站啊,三条地铁的交汇处,站上面就是凯德mall,逛个街啥的简直不能更方便了吧,而且这个地标性建筑,哪怕离得很远看到这三个蛋形建筑就有一种马上到家了的感觉。

交大距离西单仅仅只有五六公里,坐地铁不到半个小时你就可以到购物天堂,不香吗?

说完南边我们说说北面,只有一街之隔,就是央财,跟央财联谊一下什么的,试问谁不想呢?再往北,北理,人大,北语,地大,矿大,科大,北航,北大,清华,这是哪,这是大学城啊,你还怕找不到对象吗,去他们学校上自习啊,当然后面两个一般进不去哈(疫情结束再去昂),再往北一点点,是哪里,宇宙中心五道口啊,交大出门往北走都不用拐弯的,五公里就到宇宙中心了啊,五道口有多美妙我就不多介绍了哈。

回到主题,交大有着上百年的历史,交大有亚洲最高拱门的主校门,交大还有十大神兽镇校,交大校内还有一个火车,这么美的学校,你真的不考虑在你的第一志愿上写一下吗?

B. 关于小说中有名的武器

东皇钟 天界之门

下落不明,力量不明,一般传闻它是天界之门,但据天山石窟中诸神时代残留之古老碑文记载:东皇钟乃十大神器力量之首,足以毁天灭地,吞噬诸天。

轩辕剑 最强力量

黄金色之千年古剑,传说是天界诸神赐予轩辕皇帝击败蚩尤之旷世神剑。其内蕴涵无穷之力,为斩妖除魔的神剑

盘古斧 穿越太虚

传说天地混沌之初,盘古由睡梦醒来,见天地昏暗,遂拿一巨大之斧劈开天与地,自此才有人类世界,此斧拥有分天开地,穿越太虚之力,威力不下轩辕剑

炼妖壶 炼化万物

古称九黎壶,乃上古巨宝之一。拥有不可思议之力,据说能造就一切万物,也有惊人之毁坏力量。内部有著奇异之空间,空间之大能将天地收纳于内。

昊天塔 吸星换月

原为天界重宝,拥有浩大无俦之力,据说能降一切妖魔邪道,必要时神仙也可降服:但后因不明原因下落不明,无人知晓其下落

伏羲琴 操纵心灵

伏羲以玉石加天丝所制出的乐器,泛着温柔的白色光芒,其琴音能使人心感到宁静祥和,据说拥有能支配万物心灵之神秘力量。

神农鼎 熬炼仙药

古称造世鼎,上古时神农氏为苍生遍尝百草,也为后世奠定医学基础,神农昔日练制百药之古鼎,正因聚集千年来无数灵药之气,据说能炼出天界诸神亦无法轻得之旷世神药,并隐藏其他神秘之力量。

崆峒印 不老泉源

崆峒海上不死龙族的守护神器,其上刻塑有五方天帝形貌,并有玉龙盘绕。自古相传得到它的人,就能拥有天下,也有人传说它能让人不老不死。自古许多方士纷纷出海寻找此印,但最后都是踏上不归之路。

昆仑镜 时光穿梭

仙人故乡昆仑山中的昆仑天宫中,传说有一面神镜,拥有自由穿越时空之力。但在一次仙人之盛会中,神镜被人所偷,至今一直下落不明。

女娲石 复活再生

人类之母女娲,捏土造人,炼石补天,并帮人族收伏了许多妖魔,自古神州人民景仰,相传女娲为了救自己病故之爱女,将自己万年修为贯注于昔日补天所余的五彩玉石上,自此该灵石就具有特别之力。
第一 轩辕夏禹剑
众神采首山之铜为黄帝所铸,后传与夏禹。剑身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轩辕夏禹剑!对这样一把剑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
黄帝、夏禹!对这样两个人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勇气、智慧、仁爱……一切归于两
个字:圣道。
轩辕夏禹剑是一把圣道之剑。
剑气激射指数:无穷大。
第二 湛泸
湛泸是一把剑,更是一只眼睛。湛泸:湛湛然而黑色也。这把通体黑色浑然无迹的长剑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而是它的宽厚和慈祥。它就象上苍一只目光深邃、明察秋毫的黑色的眼睛,注视着君王、诸侯的一举一动。
君有道,剑在侧,国兴旺。
君无道,剑飞弃,国破败。
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出之有神,服之有威。
欧冶子铸成此剑时,不禁抚剑泪落,因为他终于圆了自己毕生的梦想:铸出一把无坚不摧而又不带丝毫杀气的兵器。所谓仁者无敌。湛泸剑是一把仁道之剑。

第三 赤霄
秦朝时,有这样一个没有出息、浑身都是毛病的青年。他懒,从来不干家里的农活。他好酒,常常醉成一滩烂泥。他好色,见着漂亮姑娘就迈不开腿。他没有礼貌,对官对民都大大咧咧。最可气的是他好撒谎,好吹牛。他经常让人看他左腿上的七十二个黑痣,他不说这是皮肤病而说是天相图。他经常遥望咸阳,摇头叹气: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他撒谎越来越离谱。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根生锈的铁棍,告诉乡里人说这是一把从南山仙人那里得来的宝剑,名字叫:赤霄。他把它奉为至宝,整日“剑”不离身。他还说自己不是人而是天上的一条赤龙。他的牛越吹越大。他说他早就认识始皇帝,始皇帝是白龙,他还说始皇帝不如他,因为他是法力更高的赤龙,他将来要取而代之也做皇帝。他还说他知道始皇帝的元气已化为一条白蛇最近一段时间正在丰西泽附近游弋。他说他要斩去这条白蛇,他边说还边用捡来的铁棍比划了一下。人们都把他的话当笑话、大话,没有人相信。可是,在一个晚上,一切都变了。这天晚上,乡里几十个结伴去县里学徒做工的青年走到了丰西泽,这个青年也在其中,但他不是去做工而是凑热闹,他一边走一边掏出酒壶喝酒。这帮人走到丰西泽时停住了脚步,说来也怪,最近,去县城学徒做工的人经常有人莫名其妙地消失在丰西泽附近,所以,为保险起见,大家派了一个身手敏捷的青年先走几步前去打探,过了一会儿,探子吓得面无人色逃了回来,他说他走一段路闻到前面隐隐有腥气。于是爬上一棵大树了望,看见一条硕大的凶恶的白蛇正挡在道路中间,象在等待什么。人群大惊失色,再也不敢向前。这时,这个青年分开众人向前走去,他说那条白蛇在等他,他要斩了它。他一边说一边拔出铁棍,脚步踉踉跄跄,看来他喝了一路,到现在已经喝醉了。人们屏住呼吸看着他歪歪扭扭远去的背影,心里都在说:这个傻小子……一夜过去这个青年也没有回来,人们知道他一定成了蛇的美餐。云开雾散,大家继续前行。走了一 段路,突然,他们看见一条硕大的白蛇,被斩为两截扔在路边。再向前走了几里地,发现这个青年正躺在路边呼呼大睡,他的身体上方有一团云气笼罩,云中有条赤龙正在懒懒洋洋地飞来飞去。而手中的那根铁棍不见了,代之的是一把饰有七彩珠、九华玉的寒光逼人、刃如霜雪的宝剑,剑身上清晰镌刻着两个篆字:赤霄。这一刻,人们都相信了这个青年原来说的话都是真的。这个青年就是刘邦。这把剑就是斩蛇起义的赤霄剑。
赤霄剑是一把帝道之剑。

第四 泰阿
楚国的都城已被晋国的兵马围困了三年。晋国出兵伐楚,是想得到楚国的镇国之宝:泰阿剑。世人都说,泰阿剑是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但是两位大师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说泰阿剑是一把诸侯威道之剑早已存在,只是无形、无迹,但是剑气早已存于天 地之间,只等待时机凝聚起来,天时、地利、人和三道归一,此剑即成。晋国当时最为强大,晋王当然认为自己最有资格得到这把宝剑,但是事与愿违,此剑却在弱小的楚国铸成 ,出剑之时,剑身果然天然镌刻篆体“泰阿”二字,可见欧冶、干将所言不虚。晋王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向楚王索剑,楚王拒绝,于是晋王出兵伐楚,预以索剑为名借机灭掉楚国。兵力悬殊,楚国大部分城池很快陷落并且都城也被团团围住,一困三年。城里粮草告罄,兵革无存,危在旦夕。这一天,晋国派来使者发出最后通牒:如再不交剑,明天将攻陷此城,到时玉石俱焚!楚王不屈,吩咐左右明天自己要亲上城头杀敌,如果城破,自己将用此剑自刎,然后左右要拾得此剑,骑快马奔到大湖,将此剑沉入湖底,让泰阿剑永留楚国。第二天拂晓,楚王登上城头,只见城外晋国兵马遮天蔽日,自己的都城宛如汪洋之中的一叶扁舟,随时有倾灭危险。晋国兵马开始攻城,呐喊声如同山呼海啸,城破在即。楚王双手捧剑,长叹一声:泰阿剑啊,泰阿剑,我今天将用自己的鲜血来祭你!于是拔剑出鞘,引剑直指敌军。匪夷所思的奇迹出现了:只见一团磅礴剑气激射而出,城外霎 时飞砂走石遮天蔽日,似有猛兽咆哮其中,晋国兵马大乱,片刻之后,旌旗仆地,流血千里,全军覆没……
这件事情过后,楚王召来国中智者风胡子问道:泰阿剑为何会有如此之威?风胡子对道:泰阿剑是一把威道之剑,而内心之威才是真威,大王身处逆境威武不屈正是内心之威的卓越表现,正是大王的内心之威激发出泰阿剑的剑气之威啊!见于《越绝书》。
泰阿剑是一把威道之剑。

第五 七星龙渊
这把剑传说是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欧冶子和干将为铸此剑,凿开茨山 ,放出山中溪水,引至铸剑炉旁成北斗七星环列的七个池中,是名“七星”。剑成之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龙盘卧。是名“龙渊”。此剑铸 造的技艺固然精湛,但它的闻名还在于无法知道其真实姓名的普通渔翁:鱼丈人。话说伍子胥因奸臣所害,亡命天涯,被楚国兵马一路追赶,这一天荒不择路,逃到长江之滨,只见浩荡江水,波涛万顷。前阻大水,后有追兵,正在焦急万分之时,伍子胥发现上游有一条小船急速驶来,船上渔翁连声呼他上船,伍子胥上船后,小船迅速隐入芦花荡中,不见踪影,岸上追兵悻悻而去,渔翁将伍子胥载到岸边,为伍子胥取来酒食饱餐一顿,伍子胥千恩万谢,问渔翁姓名,渔翁笑言自己浪迹波涛,姓名何用,只称:“渔丈人”即可,伍子胥拜谢辞行,走了几步,心有顾虑又转身折回,从腰间解下祖传三世的宝剑:七星龙渊,欲将此价值千金的宝剑赠给渔丈人以致谢,并嘱托渔丈人千万不要泄露自己的行踪,渔丈人接过七星龙渊宝剑,仰天长叹,对伍子胥说道:搭救你只因为你是国家忠良,并不图报,而今,你仍然疑我贪利少信,我只好以此剑示高洁。说完,横剑自刎。伍子胥悲悔莫名。故事见于《吴越春秋》。
七星龙渊是一把诚信高洁之剑。

C. 谁来推荐几本 全本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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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有一个小说的主角叫叶峰他是从仙界穿越过来的他的未婚妻叫林诗情,师父叫苏妃影

有一个小说的主角叫叶峰他是从仙界穿越过来的他的未婚妻叫林诗情,师父叫苏妃影,这本小说叫做《天才剑仙》。
作者:枫吟紫辰
简介:修仙少年重生都市,与清纯校花同居,调戏36D冷艳美人,推倒黑丝美腿未婚妻,一路旖旎。
持最锋利的剑,凭巅峰的速度,穿墙、隐身、飞天,纵横都市!
看天才剑仙降临花都,谱写出一段霸气而香艳的传奇旅程,众生膜拜,神鬼颤栗!
节选:“不行,师父被妖怪抓走了,我得赶紧……咦,这是哪儿?”

等他睁开眼睛,却发现眼前已经不是火云洞,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场所。

身前,是一幢别墅,身后,也是一幢别墅,而夜空下的四周灯火通明,应该是身处于一个繁华的都市中。

“怎么回事,我明明……”

叶锋惊疑不定。

他明明记得自己追着妖怪的踪迹,进入火云洞,但却不慎踩到机关,从高空掉落下来。怎么一睁眼就跑到都市中来了?

在他的印象中,修仙界可没有这样的城市。

他站起身来,也就在这时,一连串原本不属于他的记忆纷涌而来,让他头痛欲裂,忍不住晃了晃脑袋。

“这家伙也叫叶锋?刚刚没带钥匙,想从房子外墙爬水管上到二楼开门?结果爬到一半,被对面一个女声吓了一跳,掉下楼摔死了?”

这狗血剧情,让叶锋差点骂出声来。

事实证明,晚上离家出去上网打游戏是不对的,眼下叶锋附体的这个家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等等。”

他脸色一变,回想起刚刚映入眼帘的雪白滑腻的香躯,好像这家伙刚刚爬到上面,不小心看到了对面一个少女在洗澡?

不好,他意识到他很快将会遭遇危险!

这两座相邻的别墅,一座是叶锋爷爷的,现在只有叶锋一个人住。另一座是叶锋所在高中的白富美校花,两人住得很近,但以前很少有什么交流。

“叶锋,你死定了!”

一个带着怒气却很好听的清脆女声,就在这时传入了叶锋的耳中。

叶锋一哆嗦,回头就看到记忆中清纯美丽的校花已经穿上一条雪白裙子,手中持着一把水果刀,娇颜带怒,气势汹汹的冲进了两座别墅中间的小巷子。

“跑!”

叶锋瞬间判断出来,眼前这个美女现在对他的威胁极大。万一被她手中的水果刀刺中,很有可能因此丧命!

如果是以前的叶锋,当然不会惧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生。但是现在,他却附在了以前那个叶锋的身体上,这家伙的身体同样手无缚鸡之力。

叶锋决定,一旦逃脱眼前这所谓校花的追杀,一定要尽快修炼,拥有自保的能力,然后调查一下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鬼地方。

《天才剑仙》第251章 林诗情来访
这两枚戒指对她来说都非常重要储物戒指代表着师父苏妃影而龙剑古戒则是他一切...他起身前往开门就看见一名极品御姐站在门外正是林诗情...

E. 有什么好看的小说

《绾青丝》
绾青丝,挽情思,任风雨飘摇,人生不惧。
浮生一梦醉眼看,海如波,心如昊月,雪似天赐。
你自妖娆,我自伴。
永不相弃!
——借书友“东方如梦”赠词以代文案。
另作声明:本文纯属YY之作,仅作娱己娱人之用,如阁下观看过程中有诸如呕吐、不适、中毒等等现象,请速速离去,并表示深切歉意。
(算是经典了,看穿越怎么能不看《绾》呢?大气,且细腻,文笔较好,有多种类型的男子,温宛如玉,霸气满怀,沉默的,女主的3段感情(中间的羸弱公子死了,泪ing),都很有看头!如果5分满分,给4.5)

《鸾-我的前半生,我的后半生》
他是皇帝,60年里专宠我一人;他是我孙子辈,却也是我爱人;前半生,我是他姑姑,辅主登基,做亘古一帝。后半生,我是他妻子,看他运筹帷幄,创千秋大业。“半生宠尽风波中,几载秋雨葬旧梦”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
(一直在讲2个人的爱情,文笔真的很不错,有深度,有历史感,很温馨,温暖,荡气回肠就说的这个吧,4.5)

《满朝文武爱上我》
如果真的有王子和公主,我就是邪恶的女巫。
如果真的有小龙女,我就是李莫愁。
我居然穿越成最恶毒的女人,人人畏惧我,我是虐待狂,恋童癖,女色狼。“我”巴解朝廷,为了武功背叛师门N次,自废武功追求更高的境界。
我带着这个光环穿越了,顶替了这个位置。
难道真的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才能找到完全属于我那个人?
恐怕再没找到这个人之前,我已经被无数次报仇+谋杀踢进轮回了。
看来我得找棵大树靠一靠。
寒,文案开始写了句:天上掉下了一只男狐狸。
还是去掉吧,恐有偏袒狐狸的嫌疑,其实我还是偏袒小屁孩的嘛,这么多章说他比较多哦。。。
(女主以为自己是新穿越的,结果只是失忆,新身体小时候因男主1{柔弱公子}像她现代的男友,就和他有了约定,但在失忆期间,和仇家男主2{黑腹,对女主很好}——其实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有了感情,2号对女主很温柔很深情的说。可以说文笔不错,因为我看下来,都认为女主不该选了1号了。。4.4分,因为只说爱情,在气势上输了前2本)

《梦醒时分》
过尽千帆皆不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他说:我面对的,永远只是你。
她说:我放弃永生的魂魄,只求与你今生今世的相守。
穿越千年,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是什么模样,芸芸众生中,我都能一眼认出你。
生生死死,眷恋千年。
(女主2次以不同的面孔出现,男主都认了出来,深情就不用说了,4.3,因为我看后,和以上3本比,感情波动不是很大,没多少感触,但还是很不错)

《清水漪澜》
她是叱咤江湖的美丽女侠飞仙恋雪,她是驰骋商界的神秘巨贾暮云陵少,她是游戏皇宫的快乐精灵添翎公主,为什么却总是要为情忧为情苦为情伤?
宇印沉轩,气宇轩昂,风度翩然;
津平?笙,玉树临风,卓然风采;
荆野冥河,邪魅俊美,冷傲孤绝;
面对着这三个无与伦比的绝美男子,面对着这三个同时都深爱着她的男子,面对着这三个对于她来说都是特别的存在的男子,面对着这三个她都心疼着的男子,幸福并痛苦着的添翎能否避免蚀心刻骨的伤害?!
(这是感情的纠葛,相当纠结,3个男主都很痴情,但女主钟情的就1个拉,3.6分)

《三救姻缘》
刻骨铭心的爱情,生命的意义! 有哭有笑,人物别具一格。
大地震,这是哪里?一只手从地下伸出抓住了我的脚踝!
好容易把这凄惨的囚犯挖出来,却出现了要砍我们的大刀先生!
我将这骨瘦如柴的家伙扛起来!大伙儿逃命去!
正是:相识患难之中,欢笑亡命天涯,感君生死情义,唯愿与子偕老
有读者留言:读此书,时而肝肠寸断,时而浩气长存,时而啼笑皆非,时而潸然泪下!感人肺腑,摧人心肝,赚人眼泪!
(故名,女主救了男主3次,是疗伤系列文,男主温暾出尘如玉,深情专一很爱女主,真的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啊!个人很喜欢疗伤文,所以4.5)

《盛世菊香》
谢雨霏穿越到唐朝初年。
却穿到了一个丫环何霜菊身上,要替小姐嫁给一个痴傻儿郎。
是喜是悲、是苦是乐?
等待她的,是不知详情的历史;她创造的,是未载史册的传奇。
......
(本故事纯属虚构。)
(男主装傻子,实则黑腹,就装傻到被认出,到女主确认感情一段好看,其余写分开的时候有点慢,进程不快。3.8)

《我的皇后》
等我的身体开始僵直的时候,库莫尔忽然回头抱住我,轻笑着:“不过我从来不厌烦聪明的女人,你就留在这个大帐里,看着我怎么把你丈夫的东西全都抢过来,当然,也包括你。”他笑,“我并没有说你是东西,我只是想要你而已,开始想要你的身子,现在你的身子和心,我都想要。”
(这个文案写的不好,主角哪里是什么库莫尔啊!那仅是情节之一,男主是萧焕!病弱的皇帝,有思想的皇后,当然不是后宫文,萧对女主是相当的痴情深情钟情!!4.5,我的大爱!不多说,自己看吧,很好啊!)

《笑倾三国》
十岁的仲夏夜,福利院的瞎眼阿婆摸着她的手说:孩子,你是皇后的命啊。
她趴在阿婆腿边,笑得直打颤。
二十岁,她穿越了。
且看那一个妙手空空的孤女穿越千年时空,在那群雄逐鹿的三国,谱一曲红颜天下。
且看那一个明眸善睐的女子笑倾三国天下,在那血雨腥风的时空,演一出乱世情殇。
(女主一直想逃离男主,不知道为什么,忘了说,男主是曹操,但已经颠覆了曹的形象,也别和电影《赤壁》里的曹挂钩,完全是个强势黑腹但对女主深情!!4.4!!我从此对曹操深爱)

《醉玲珑》十四夜
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
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
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乱架历史,闲扯江湖,如遇不喜,敬请无视
(大气,没什么感情纠葛,彼此信任专一,双方都很深情!!!但看了绝对不是平淡,而是淡泊,4.3!!文笔超级好,很专业的古典文)

《秀丽江山》
乱世中,看智者韬光养晦;混战中,看王者呼风唤雨;
危难中,看强者英谋独运;硝烟中,看勇者异军突起;
群雄逐鹿烽烟起,血肉横飞杀戮始。
青龙吟毕白虎啸,风云际会天地撼!
(因为是讲正史,所以有些文言文记载,叙述。不过可以忽略,但脱离了历史背景,2个人的感情矛盾就体现不出来了,男主温柔,且越来越爱女主!!4.4!!)

《雨梦迟歌》
政权迭代,朝廷斗争,她在波云诡谲中沉浮。
她在世外寻寻觅觅,
最终碰到他翩翩若惊鸿的身影,云朵一般洁净,碧波一样清澈。
从此驻足孽海红尘,每一生都甘愿为之等待。
(男主有病,柔弱,病瘦,可对女主很深情,虽是世子,但无心朝政,死前,他一生中,唯一一次大的谋略是为了给女主评测男配是不是真心爱女主,当然男主没死拉!!4.2。。。没办法,我喜欢男主弱一点的文)

《爱莫能弃》
穿越到了一个害了人的女子身上。
这个女子因爱生恨,下毒手残害了他。不是我的所为,可是,我现在成了她。
一次快乐的旅程,多少欢声笑语,是否能驱散他的伤怀?
可人生的旅途,人们要怎样做,才能争得一路同行......
成人童话。善良和爱。
一个温馨的爱情故事。
(疗伤文,男主是真的很有才!很善良!很温柔!很深情!是疗伤文的极限了!!4.5!我的大爱!)

《法老的宠妃》
一个古老的手镯,把她带回三千年前辉煌的埃及;
一个恶作剧般的交集,竟使众所周知的史实天翻地覆;
为了把那段历史修正,她再次来到他身边;
等待她的,是危险?是阴谋?还是种种难以取舍的爱恨情仇……
艾薇的经历,带给你身临其境的穿越感受。
(埃及穿,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但男主深情啊,特别是女主也确认自己的感情后,情节是跌宕起伏。4.0)

《情迷五胡乱华》
世上有永远相爱,不离不弃,此生不渝的爱情吗?抑或者生不同衾,死却同穴,魂亦相随,是否真能做到?在五胡乱华这段最黑暗的历史时期,这样的爱能存活吗?亦或者都只是黑暗的陪葬罢了,五胡乱华的黑暗由我来述说,由你来定论,冉闵皇帝究竟是罪大恶极的屠夫亦或是人人敬重的英雄。
(在中国最黑暗的时期,有这样至死不渝的爱情,很感动,有些虐! 但深情是不用说的!!4.1!!)

《大漠谣》
西汉武帝时期,狼女孩玉瑾被西域匈奴单于帐下的一汉人救起,跟随他学习诗书武艺,并与单于的王子们一起长大。匈奴一场政变,小玉被迫来到长安,路上先后遇到温文尔雅的孟九和英姿勃发的霍去病,一场爱情故事拉开帷幕。随着玉瑾与他们的一次次偶遇和不得不遇,所有幕后纠结跃然纸上。有情窦初开的初恋之怀,有畅快淋漓的爱情长歌,更有宫廷斗争的漩涡搅扰……谁能最终抱得美人归?且看《步步惊心》作者桐华演绎汉代一段旷世奇缘。
(霍去病的爱情!!这个就不是病弱公子了,但由于是正史,霍去病只活了23岁 ,我没看过,但评价很高,而且根据作者的其他作品,4.1、4.2是有的,作者的文笔好,不然怎么敢挑战正史??!!)

《凤囚凰》
腐败公主腐败生活,从穿越开始:

免费得到一个驸马,同时赠送面首两打。
没事管理整顿后宫,得闲外出勾搭美人。
广陵散,璇玑图,兰亭序,敕勒歌。
泼墨汉水,走马鲜卑,
这是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又浪漫的,华丽张扬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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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后,发现白得一个后宫,应该怎么处理?
一觉醒来,比发现身边睡着一个裸男更可怕的是什么?是五个裸男。
(这个文案是为了吸引眼球的,看了之后会发现那只是开头的片段,男主唯一且深情!!4.0)

《倾国璃乱》
前世的她平凡无奇,默默无闻,是个私生女.带着前世的怨恨重生了在异世.
重生的她,拥有倾世之才,绝世之貌.在异世之中邂逅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男子,谁爱上了谁,谁又伤害了谁,阴谋层层,险象环生.当最后的答案浮现时,她又将该如何抉择?
白衣的她犹如那出淤泥而不然的白莲.玄衣的她仿若那妖娆惑人的彼岸花.纯洁神圣的金色,妖娆诡异的紫色完美和谐的在她的身上显现着!她如同是忘川彼岸唯一的风景,那耀眼的红色-蔓珠莎华,七分妖异,一分分离,一分死亡,一分灾难,十分的血腥!
(有些悬幻,但很少。前半部分还正常,2人也是打破世俗的师徒恋,后面女主换了样貌,但还是找到了彼此,男主是彻头彻尾 的深情!!4.2!!)

《薄荷荼靡梨花白》
皇帝亲自将她选配给太子。太子虽好,却不及青梅竹马的“小白哥哥”,于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云想容精心策划了一场“落跑新娘”。不料,原以为只是儿女私情,却引得天下纷争。
一直疼爱她的“小白”哥哥身世成谜,人称“魔王在世”的子夏飘雪也对这个身有薄荷香的传奇女子虎视眈眈。真是美貌的过错吗,这就是传说中的红颜祸水?
(没看过,但就评价看来,4.0以上吧!!)

《且试天下》
游戏人间的白风夕不得不回到她另一个身份——才名满天下的风国惜云公主,随即继位为王。面对丧父之痛、亲手杀死爱人之苦,与昔日朋友兵戎相见之无奈,和夫君彼此猜疑之孤苦,她能否在家国大业与爱恨情仇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天下,最终将落入谁人之手?一块白玉,一袭白衣,一种凤啸九天的武功,这个率性女子,在江湖和家国之间摇摆;一块黑玉,一袭黑衣,一颗处处算计的心,这个儒雅男子,在天下和爱人间徘徊,他们将如何下完这盘命里的残局
(又是一篇大气的文,比《醉玲珑》明丽一些,男女主都是很强的!男主深情!!4.3!!没办法,我喜欢男弱女强文)

《穿越之鉴证女法医》
身为法医的她 被自己的好朋友暗算,结果灵魂穿回不知名的朝代,一个御守帮她寻找命定的缘分
(但结果御守只是个形式,真爱还要靠心去找,男主温吞,如玉,,当然是很深情啦!!3.9,应该是文笔不到位吧,文章略显小气,但还是可以)

《独步天下》
父母双亡的女摄影师步悠然,在一次古墓探险中意外跨越了四百年时空,进入了努尔哈赤时代,灵魂依附在女真第一美女——东哥的身上。
历史记载:东哥,全名叶赫那拉•布喜娅玛拉,享年三十四岁……
民间传说:东哥带着“可兴天下,可亡天下”的咒语出生,自十岁起就令努尔哈赤为之不断发动战争,拥有着“一女亡四国”的传奇经历,并成为努尔哈赤生命中的“七大恨”之一。
当一个四百年前的神秘女性拥有了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她的生命和爱情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直面宿命的安排,她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吗?她会如何对待趋之若鹜的感情攻势?她在其短暂的余生里会引发何等别样传奇?
(清穿的经典之一,姐弟恋,深情就不说了,男主是皇太极,4.1)

《皇后重生》
命运的捉弄让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强人掉到了古代,并且附身在一个生性软弱、受尽欺凌的皇后身上,不一样的世界里,她该如何自处......
她是一个21世纪的人,在受尽欺凌后努力使自己强大,使自己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管理者。但在接过外公的产业后,遭到表妹的妒忌,被谋杀在一个月夜。再醒来时,已变成了皇后刘雪仙。性格大变的她,让周围的男人一个个陷入情网:皇上,八王爷,段清狂,慕容勿离,范柳源......她跌下山崖,失去记忆又恢复记忆,穿越又反穿越,最终与范柳源一起回到21世纪,将女儿留在古代,又生了个儿子,三个人幸福的生活着......(后来,她儿子梦见了他的姐姐范贝贝,贝贝说要嫁给段清狂......)
(真正的男主中间才出场,有点晚拉,一面是杀人不眨眼的‘血手’,一面是对女主很深情的小男人!!喜欢!4.0!)

《此心无垠》
一个现代大学的校花,因为一块古怪的牌子而到了不知名的年代。在一个男权至尊的社会里,经历了无数挫折和打击,最终褪去了天真和单纯,得享自由的天空。
一切似乎都在一个正常的轨道里,她穿越后成了丞相首辅千金,美貌非凡,锦衣玉食,奴仆遍地,没有什么不如意。然而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却都似乎预示着她将会有不平凡的经历。终于在帝王选妃的百花盛宴上,她的命运开始发生逆转。为了逃避进宫成为皇帝的女人,却最终落进了一个更大的阴谋与圈套之中……
上部简介
她神秘地穿越,竟莫明成了另一个时空的自己。她天性散漫,随遇而安,只喜欢吃睡二字。不料一场帝王选妃的百花盛宴,将她推向宿命的深渊。
在男权至上、妻妾成群的天下,她曾经一朝得尽宠爱,更妄想得到坚贞的爱情;却不料百转千回之后,成了权利斗争中,一枚小小的棋子。
经历了阴谋、背叛和绝望之后,她终于把心磨练成铁,设下瞒天过海之计,只为此心,能自由无垠……
下部简介
水乡云海,风景如画,却是卧虎藏龙,危机四伏。
纷纷扰扰的江湖恩怨里,隐藏了怎样的惊天阴谋?
一匹天丝锦,承载了三代人的心头恨!
一场龙湖秋宴,繁华落幕,只见腥风血雨!
她,无垠之心,平静淡然。以为在是非之外,却不料阴谋算计,事事关己!她在柔情里徘徊,在狂情中逃避,过尽千帆之后,才发现他一直守在灯火阑珊处;
他,风云人物,为情所苦。以为此情已逝,魂牵梦萦,曾经沧海难为水。不料却是失而复得,喜怒难抑,终于明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面对飘摇风雨,她不能无视不理;
为了挽回真心,他布下天罗地网。
蓦然回首,谁才是谁心头那永远无法磨灭的身影?
(这个的介绍够详细了,不多说了,经本人验证,男主深情没说的!!)

《我的灵魂在古代》
现代女子冷落,一场车祸回到了古代,成为婴儿的她,有着成年人的思维。冷落先后遭遇了改变她命运的三个男人。在纷乱的江湖中,他们之间的爱与憎、逃避与彷徨,将会如何结局,扑朔迷离。作者用优美的行文,在娓娓道来中巧妙地安排了故事的发展,情节环环相扣,角色鲜活动人,人物情感既激烈又细腻。使读者带着疑问与悬念阅读,情绪随着主人公的命运的跌宕而起伏。
(老穿越文了,但经典仍旧!!深情没说的!!!4.2)

《执手千年》
一杯香茗,一卷书,偷得半日闲散;一抹斜阳,一壶酒,愿求半世逍遥。一个闲散人的穿越,没有历史,没有年代,只有一个心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穿越千年的爱恋,究竟可不可以寻到那双温暖的双手呢?

帐房先生?王爷?到底是木子轩还是睿王爷?他,究竟是谁?

放弃爱上她的温暖的子轩,选择嫁给酷似她心中所爱的临风,究竟感情何去何从?

答案存乎一心……

(嘿嘿,不好看,文笔也不好,但没事可以看着玩2嘛。。。3.0,最低分!!)

F. 好看的言情小说

1《爱吃苹果的男生们,真拽!》她和他有着小时候的约定,长大后的相遇引发了爱情!
另一个他却一直默默的守候着她,直到她回到自己身边.
在学校她是校园界双胞胎兄弟的唯一胞妹!
他是由中学的老大升级而来的.
而另一个他是一个很可怕的后辈,到底她该选择谁?
2《心跳恋爱社》为交换生前往星华大学的“明德万人迷”白苏姬,在飞机上遭遇血统高贵风流倜傥的“钻石一阵风”安宇风,一场“小偷”的误会之后,苏姬一气之下将安宇风视若珍宝的手镯骗走。入校后,苏姬发现星华大学因为男生稀缺,导致就连最丑最没才的男生也有万千女生追捧。大女子主义驱动下,白苏姬决定成立“小白恋爱社”,来改变现状。可正当她雄心勃勃之时,却发现恶男安宇风也是来星大学习的交换生!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安宇风立即成立“钻石风心跳社”,和苏姬火线PK。根据校方规定,“小白恋爱社”和“钻石风心跳社”都必须在100内完成撮合50对恋人的艰巨任务,否则100天期满,社团将被取消。然而苏姬和安宇风忙于互相斗法,结果导致恋人组合进程缓慢。一筹莫展之下,安宇风竟然提出以约会一周,如果谁先心动,就自动认输!苏姬爽快接受了挑战!于是,两个爱情战场上所向披靡的王者在星华大学展开了史上最强的“心跳爱情赌约”!(
4《214度恶龙王子》 雪花纷飞的浪漫情人节夜晚,灰姑娘等待着王子归来,可为什么12点钟声敲响时,魔法中浮现的不是王子的脸——没长相、没身材、没智商、没家世的正版标准“四没女”池晓央对自己的情人节遭遇彻底无语——初恋王子圣天元到哪里去了?那个戴着“加菲猫”面具私闯民宅的家伙金阳旭到底是什么人?居然第一次见面就对她“一见钟情”,继而深情告白、攻势不断……最最可气,最最让人咬牙切齿的是那个双子座大魔王成子太,虽然他有长相、有身材、有智商、有家世、有身手、有性格……214度恶龙王子,究竟是谁、谁、谁???!!!“初恋天使”圣天元?“可爱精灵”金阳旭?“假面恶魔”成子太?浪漫爱情之中暗藏着怎样的玄机?翻开《214度恶龙王子》,谜底将第一时间在你面前闪亮揭开
5《格瑞特妖怪学院》1,2吸血鬼?南瓜头?啊咧?这是入学典礼还是变装舞会啊?难道我被搞笑天神看中了吗?想要毕业的条件只有一个——不要被吃掉!通往异世界的奇妙大门缓缓打开,欢迎来到——格瑞特妖怪学院!华丽贵族VS贫穷草根!妖怪VS人类!让充满梦幻的格瑞特妖怪学院带给你爱与梦想的奇迹!无天良暴笑!警告——留神丢掉下巴
7《烈火如歌》火焰般纯真活泼的如歌是烈火山庄的继承人,十九年前的尘封往事将她卷入漩涡之中,如歌的生命中注定会出现三个男人,幽蓝孤傲的枫、宁静温柔的玉和风华绝代的雪……一幕幕##入骨的爱与恨开始惊心动魄地上演

G. 搞笑网游小说

一部电脑报上连载的小说《网上网下》
自从有天发现家中的电脑里装有好玩的游戏后,囡囡一下子就着迷了。虽然她认不全游戏里面的字,但好喜欢那些会跑来跑去的小人儿。隔壁的大哥哥告诉她,那是一个叫“啪啦啪啦啪”的网络游戏(起这个名字应该不会侵犯到任何厂商的版权了吧)。只要拿起鼠标用力点点就可以玩了。

囡囡这么聪明,当然一学就会。没几天,她就能右手抓起鼠标一阵乱点,左手在键盘上敲汉语拼音跟别人在游戏里聊天了。
于是,每天回家做完功课之后,囡囡就泡在网上不肯下来。本来想装上游戏自己娱乐一番的爸爸只好乖乖地去洗衣服拖地板。
妈妈担心地说:“囡囡老是这么玩电脑,怕是不好吧?”

囡囡回了一句:“那人家要看动画片……”妈妈马上抓紧电视遥控器再也不出声了。
游戏里老是有人说多少多少人民币收购什么什么装备或什么什么宝石。囡囡就是想不明白,这些东西有什么值钱的?不能吃,不能用,可偏偏就有人喜欢抢来抢去……

这天,囡囡在野外“一不小心”打出一件铠甲来。这铠甲看起来又笨重又丑陋,穿在身上还不如囡囡花五十个啪啦币从NPC大娘那里买来的裙子好看。要不是裙子刚好被怪猴子给撕破了,囡囡才不会穿它呢。这铠甲实在是难看死了!
囡囡决定回城去买新裙子。

“啊!这不是‘上天入地菩萨摇头怕怕金光霹雳雷电啪啦甲’(若真有哪个游戏开发商设计出名字如此俗气的铠甲,一定会被玩家砍死的)吗?”囡囡刚走进城门,就有人喊了一声。接着“哗啦”一下,满城的人都围了上来。

“哇,这可是掉落几率小于亿万分之一的超级极品啊(给我一个这款网络游戏不关门倒闭的理由先)!”
“穿了这件铠甲不但人物所有属性将加至MAX,自动回血回魔,还能瞬移和原地复活(—_—|||,这跟开了外挂有什么区别)!”

背景音效:七嘴八舌,七嘴八舌……
囡囡被这么多人包围着,吓坏了。她带着哭腔说:“你们要干吗啊?让人家过去啦……”
“MM,这件铠甲卖给我吧!我出一千元人民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骗人的是小狗!”突然有个家伙挤到前面喊道。
囡囡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有人抢着说:“我出一千五!”

“两千!”
……
“五千!俺出五千!谁敢跟俺抢,俺就找他真人PK!”一个浑身都是肌肉的壮男一声咆哮止住了所有人的争吵。
囡囡看着眼前的肌肉男,怯生生地说:“我……我不卖……”

周围的人群发出一片“嘘”声。肌肉男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了,讪讪地说:“如果MM觉得这个价格不合适,我可以再往上加……”

“可是,人家不想要钱呀。” 囡囡委屈地小声说道。
肌肉男愣了一下说:“你要啪啦币?行!我给你一千万……不,一亿啪啦币!”

“一亿……那是多少啊?比一百啪啦币多吗?”一年级的小学生对四位数以上的数字的判断能力可说是完全没有。
肌肉男的额头上瞬间出现了三条黑线。事实上,整个屏幕的人都呆了。因为大家听到了一个冷到不能再冷的冷笑话。
冷空气凝结了五分钟之后,抵抗力最强的肌肉男终于首先恢复了说话能力:“那……MM你想要拿铠甲换什么东西?”
囡囡数着手指说:“我要NPC大娘那里卖的最漂亮的裙子和帽子,最好还有一双鞋子!”

“我……我马上去买!”肌肉男以超越奔腾四处理器极限的速度向最近的杂货店奔去……

第二天,囡囡在游戏里穿着漂亮的新衣服到处晃荡时,妈妈突然在背后大叫了一声。囡囡回头一看,电视上正在报道新闻。女主播一脸严肃地说:“昨晚某地一大学生在网吧发疯。据说他在时下的热门网络游戏‘啪啦啪啦啪’中以不可思议的低廉价格买到了市价近万元的极品装备,因而兴奋过度,导致大脑充血……XX专家对此事评论如下……”
“囡囡,以后不许玩这个‘啪啦啪啦啪’游戏了。看,会变傻的!”妈妈担心地看着囡囡。

囡囡“哦”了一声,撅着嘴用鼠标乱点一通。
“啪啦”,一件跟昨天一样的铠甲掉到了囡囡脚下。有新衣服穿的囡囡看都没看它一眼。
尽管在现实中我是个号称属于“白领”阶层的人,实际上是近乎于打杂的无名小卒,但在网络游戏里我却威名远扬。身为当红网络游戏“啪啦啪啦啪”里第一大公会——“添弟会”的会长,我一声令下就能动员几百号小弟去赴汤蹈火,能力大到简直可以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来形容。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进我们公会,无非就是想打着我的名号出去威风一下。

所有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的成就感,我在网络游戏里都找到了。只要关上自己的房门,老爸老妈的啰嗦就与我无缘。说起来,自从我把淘汰下来的旧电脑给老爸用了以后,每天晚上耳边的啰嗦也少了很多。上网,就是好!

“老大,这个人想加入我们公会。”刚上线,二当家就带了个新人来找我。

我正站在老树下眺望远山,有不少红衣服绿裙子的崇拜者躲在不远处偷看我。我皱了皱眉说:“不是说好我们公会不再收新人了么?”

二当家赔笑道:“这个菜鸟说是跟咱们一个城市的,远亲不如近邻嘛。”

二当家跟我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铁哥们儿,平时没少请我去吃火锅,这个面子还是要给他的。我说:“那好吧。新来的,以后你就跟咱们混吧。嗯,记得有时间请我们去火锅城吃顿好的!”

“没问题,没问题,两位大哥有时间赏脸就行!”这个小弟虽然打字速度稍慢,但很会为人处事。

就这么着,新来的成了我们“添弟会”最小的小弟,享受专人陪练、协助做任务、赠送装备等一切福利待遇。但同时要承担斟茶递水、扫地抹屋、倒马桶擦皮鞋,以及打群架时冲锋在前、撤退在后,百分百听从老大一切命令等义务。

看在同城的份儿上,我和二当家没少关照新来的。不过这么笨的人还真是百年不遇,简单的东西要反复再反复地教半天,他才能掌握。于是我经常骂他,你小子今年几岁?到底小学有没有毕业啊?领悟力怎么这么低呢?

这天下午,正当我跟二当家带着十几个小弟准备去“虐待”一条龙,给兄弟们打点好的装备时,新来的一脸哭相地跑过来说:“老大,救命啊!”

“怎么回事?莫非有人敢欺负我‘添弟会’的人不成?”
“是……是啊,刚才我被人PK了。您昨天才给我的那件宝甲被那人抢走了!”

“宝甲?”我愣了半分钟才想起来,原来昨天晚上一高兴随手给了新来的一件已经在兄弟们手中辗转数十回、最后在公会仓库里放到快发霉的淘汰铠甲。哪个死不长眼的连这样的垃圾货都不放过?

虽然那件铠甲不值几个钱,但这个面子是丢不起的。我问道:“你没打出我们公会的名号来?”
“我打出来了啊。我连老大您的大名都亮出来了!”

“靠,这么不给面子!那小子叫什么名字?”
“叫……钱煮。”

“兄弟们,抄家伙!堂主以上级别的干部立即给自己直属手下发通缉令!”在我一声令下,公会里在线的几百号人全都“活”了过来(这些不长进的家伙,没事就挂机装机器人)。在我的领导下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以一只苍蝇都不漏过的密度寻找那个没品位的PKer。

不到10分钟,我们便找到了那个倒霉的PKer——钱煮,将他鞭打了一千遍啊一千遍,还瓜分完了他身上能爆出来的所有东西。除了让新来的拿回属于他的破铠甲之外,我还额外分给了他一条破裤子,把他美得跟什么似的。

二当家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老大,不如趁这机会,叫新来的请我们去吃一顿?”二当家不愧是从小跟我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连我想什么都知道。

我一说,新来的立刻一口应承下来,答应请我们去高档而且“不实惠”的一家大火锅城吃个饱。哇噻,这次我可赚到了!

我忙换好衣服并梳了一个自我感觉很酷的发型——怎么也不能在小弟面前丢架子吧?

刚走出自己房间,我就看见老爸兴冲冲地从他房间里走了出来。老爸看到我,顺口问道:“仔仔,你知不知道XX火锅城在哪里?”

“当然知道,我正要去呢。有人要请我吃火锅。你呢?”

“啊,我要去请人吃火锅……”

一阵寒意突然侵入客厅里。我看看老爸,老爸看看我。我们就这么僵持着,足足三分钟,两人一句话也没说。

“添……‘添弟会’的舵爷?”老爸问。

“……新来的?”我答非所问。

“二当家就是每星期来咱家蹭饭吃的二狗子吧?”果然“虎子无犬父”,老爸如我一般英明神武、料事如神。

我还没来得及解释什么,脑袋就被老爸狠狠地敲了一个栗暴。这是自我高中毕业以后,第一次挨老爸敲栗暴。疼得我龇牙咧嘴,真是令人怀念的感觉啊……

最后老爸还是请我和二狗子吃了一顿火锅。这顿火锅成了我和二狗子有史以来“混”得最难受、最尴尬的一次“白食”。但也让我和二狗子相互了解更深——我从来没见过吃饭不要命的二狗子可以这么腼腆。当然,二狗子也从来没见过脸皮厚过城墙的我居然这么斯文。

“远亲不如近邻?哼,哼……”饭后,我趁老爸去买单的空子,狠狠地对二狗子挥了挥拳头。二狗子则耷拉着脑袋,只差没把头埋到土里去。

“仔仔、二狗子,走!统统回家给我打装备去,哇哈哈哈!”老爸嚣张地走在我们前面吆喝着。

“是……”我和二狗子无可奈何地回答着。
搂兔:不知不觉,“网上网下”系列已经推出了5期。《江南日报》开始转载本系列;编辑部中出现了一群囡囡的忠实Fans;有位可爱的读者来信,询问文中的“啪啦啪啦啪”在哪里可以下载;很多读者来信说,想知道更多关于囡囡的故事,别急,小兔会让囡囡多和读者见面的,不过大家要耐心,因为这个小MM现在还有点害羞……小兔想听听大多数读者的声音。因为做这个系列的原意是想真实反映玩家生活点滴,让大家有所感悟或会心一笑。大家对此系列有什么看法、意见、点子或有想对作者说的话,都请来信([email protected])告知,小兔万分感谢!

自从上次误收老爸做小弟后,二当家——我的死党二狗子,有好长段时间不敢在我家露面。为了弥补他的过错,今天他请我去吃火锅。

看着我有如饿虎扑食一般的吃相,二狗子哭丧着脸说:“老大,我的过错没那么大吧?”
“嗯,没有鲍鱼那么大,但起码有螃蟹那么大……服务员,来份螃蟹!”
几杯啤酒下肚,我们两人开始瞎扯起来。

“老大,我昨天看中了一双鞋子,可惜手头紧,怕迟了被别人买走。老大能不能……”二狗子说的那双鞋子我知道,是“啪啦啪啦啪”里的极品装备。

我咯吱咯吱地咬着螃蟹,含糊不清地说:“还缺多少钱?那双鞋子可是抢手货,要下手就赶快!”
二狗子搓着手说:“嘿嘿,就缺个三五十万。”

“三五十万?”我扔下手里的螃蟹腿,“三五十万也叫钱?芝麻大的事还用问我?你直接用我的小号去银行取就行了。”
“咣当!”一个路过的服务员把空盘子摔破了。

二狗子瞥都不瞥一眼,一脸媚笑地给我斟满啤酒。这小子太没出息了,身为“啪啦啪啦啪”第一大公会“添弟会”二当家,居然连三五十万啪啦币都掏不出来。

心事落定,二狗子也抄起一只螃蟹,毫不示弱地狂嚼起来。
“老二,上次给你的那批旧货呢?”我突然想起,不久前把几件不能再修、耐久度只剩下一点儿的极品装备扔给了他。
“嘿嘿。”二狗子一脸坏笑,“我都卖了。”

“卖?那批旧货已经报废了,哪个笨蛋会买?”我惊奇地看着二狗子。
二狗子得意地说:“几个刚出来混的。我糊弄他们说我缺钱急需套现。他们一打听那些装备的市价,马上回来求我卖给他们。我故意犹豫了半天,他们都快急哭了。交易后那几个傻瓜还千恩万谢地说要长期跟我做生意。等他们一走,我立马儿倒钱、删马甲,哇哈哈哈……”

“啪!”又一个路过的服务员摔了个大跟头。
我皱了皱眉,随口问二狗子:“那你卖了多少钱?”
二狗子得意扬扬地说:“嘿嘿,七八百万。”
“噗——”隔壁那桌的人喷了对面坐着那位一脸茶水。

我瞥了隔壁那桌一眼,用筷子在火锅里捞起一颗肉丸子放到自己碗里:“你小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奸商。有好几百万还找我要那点小钱?”

二狗子把剩下的菜一股脑儿全倒进锅里,搅了搅:“那几个钱哪够花啊?随便泡泡MM,两三天就花光了。”“啪啦啪啦啪”里居高不下的物价指数就是被二狗子这种家伙给弄上去的。

我突然打了一个寒战,扭头一看,无数双包含着嫉妒、鄙夷、仇恨、怨愤……的眼睛全盯着我们。
我足足愣了半分钟才醒悟过来,我们在这里大声地谈论“啪啦啪啦啪”里的事,一定是被周围听到的人误会成什么了。
我额头上冒出大滴的汗珠。反应迟钝的二狗子还在大口大口地嚼着,根本没察觉周围气氛的变化。

“服务员,结账!”我赶忙从二狗子钱包里掏出钞票买了单,强行拉起还在往嘴里塞肉丸子的二狗子往外走。
刚走出饭馆门口,我就被突然冒出来的人影吓得魂飞魄散。几个全身灰色制服的身影拦在我们面前,左右张望之后,他们小声地问道:“哥们儿,能兑换点‘XXX币’么?”

我的心脏从嗓子眼掉回肚里:“大哥,我们不玩‘XXX’,我们只玩‘啪啦啪啦啪’……”说完我拉着还没反应过来的二狗子落荒而逃。
今天囡囡一直在玩“捉迷藏”的游戏——在“啪啦啪啦啪”里躲起来让那些会主动攻击人的野猪找她,如果被野猪找到了,她就再换一个地方藏起来。囡囡觉得这样好玩极了,玩了几个小时她都不腻。

囡囡藏在一棵大树的后面,看着笨笨的野猪摇头晃脑地乱拱,她差点没笑出声来。这个时候,一支三人小队嘻嘻哈哈地朝狭窄的山谷走了过来,看样子是要去山里练功。

“这里有只野猪啊!”牧师说。

“这只低等级的垃圾怪,打了得不到多少经验值,也掉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女魔法师撇了撇嘴。
“看我的帅哥无敌斩!”无聊的骑士边嚷嚷边拔出巨剑,向野猪发动了攻击。可怜的野猪没来得及哼哼两声,就一头倒在了地上。

“你有毛病啊!”女魔法师不耐烦了,催大家赶快上路。

这时囡囡生气地从大树后面跳了出来,拦住队伍的去路。她大声地说:“你们这群坏蛋!为什么欺负小P?”
“小P?”骑士愣了一下,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野猪说:“你是指这只野猪?你喜欢就拿去好了。”

囡囡越发冒火了:“人家正在跟小P玩捉迷藏,你们一过来就把它打昏了!”

女魔法师小声地对队友说:“这个MM脑筋不正常。我们别理她,练功更重要。”

牧师和骑士点点头,绕过囡囡往前走。囡囡追上去再次拦住他们:“你们要向小P道歉!老师说,欺负人的孩子都是坏孩子!”

“别以为是个MM你就了不得了,得理不饶人!”女魔法师生气地说,“再烦我们,小心团P你!”说着抬手发出一颗火球打向囡囡。

囡囡真的生气了!虽然她从来不跟别人打架,但老师常说要勇于和坏蛋作斗争。眼前这几个人欺负小P,还动手打自己,当然是超级大坏蛋啦!囡囡一抬手,也放出一颗火球“回敬”过去。

三人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女孩穿着新手都不爱穿的垃圾装备——花裙子,实力竟这么强(这算不算是穿布衣装新人呢?汗……)。一颗火球就把女魔法师烧了个“焦头烂额”,而女魔法师的火球连囡囡的一根头发都没烧焦。要知道,囡囡每天跟各种怪猴子玩游戏(用我们通俗的说法,就是打怪练功……)所累积起来的经验值可不是作假的。如果三人知道囡囡的等级已经排到游戏里的前几名,一定会被吓得半死。

骑士挥剑凶狠地砍向囡囡,牧师也拿着小锤冲了上去。但他们的攻势比起怪兽山上的怪猴子喽啰差远了,囡囡自然不放在眼里。她随手放了几个范围魔法,就把三人打倒在地上,“哼哧”了半天还爬不起来。

“好……好样儿的!”骑士冲囡囡吼道,“有种就在这里站着别走,我们去喊兄弟过来好好收拾你!”
囡囡做了一个鬼脸:“谁怕你们啊?比怪猴子还不如的烂猴子!”

三人一起灰溜溜地跑了,只剩下囡囡在原地坐着,望着被打倒的小P发呆。

“囡囡,好孩子该睡觉了!”妈妈叫囡囡了。囡囡答应了一声,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小P,退出了游戏。
过了十分钟,那三人带了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杀了回来。

“在哪儿?那个死丫头呢?”骑士带头探路,到处寻找囡囡。这时,碰巧一个家伙带着几个MM路过。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这些人一定就是那丫头的帮手。上啊!”哄地一下,一群人冲上去就是一顿海扁。

“‘添弟会’二当家,你们也敢打?找死啊!”被打的家伙打开公会频道喊起来,“就近的兄弟们,快来给我报仇!”
几十个“添弟会”的兄弟立马儿杀了过来,对那群凶神恶煞的人抱以老拳。

那群凶神恶煞的人自然不服气,纷纷叫自己同盟公会的人或朋友,再加上他们的“老公”、“老婆”来支援,把在场的“添弟会”成员暴打一番。

“添弟会”二当家也不甘示弱,发动了成千上万的“添弟会”成员以及亲朋好友来围剿敌人……
于是,这个狭窄的山谷成了“啪啦啪啦啪”史上最悲壮的战役的主战场。几乎该服务器里所有玩家都受到了波及。已经没有人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场战争,只知道最后甚至惊动了官方人员,他们不得不进来平息战争……

不久后,官方网站专门为这场战役开辟了一个分区,里面有战报,有分析,有评论……后来,所有“啪啦啪啦啪”的玩家都称这场战役为“世纪之战”。

谁也不知道,正当大家PK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引起这场战争的始作俑者正躺在她的小床上抱着大大的兔子玩偶呼呼大睡,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
搂兔:很多读者来信,希望能玩到像“啪啦啪啦啪”这样的网络游戏。记得有部电视连续剧里男主角反复提到“最美丽的世界就是进不去的世界”。但小兔想说,最美丽的世界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同理,游戏中的乐趣需要我们自己去寻找。作者云:游戏记载着我们的青春,有欢笑,自然也有泪水。

天雷勾动地火。一场罕见的大火席卷了整个森林,无数的动物慌乱地逃窜。眼看家园即将遭到毁灭……

别紧张,这不是发生在现实中的事。这是最火辣的网络游戏“啪啦啪啦啪”为了迎合环保潮流推出的活动——“啪啦啪啦救世界”的一个场面。

在这个以“拯救自然”为主题的活动里,大家不用再打打杀杀,而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冒着熊熊烈焰冲进森林,找到被大火围困的动物,跟它对话,如果你和它属性相合,就可以带它跟你逃出生天。把获救动物带到指定的地点后,根据动物种类不同而得到不同的分数。游戏活动时间结束前你救的动物越多,最后获得的分数越高,获得的奖品自然就越好。但森林里的道路会随着火势改变。如果游戏活动时间结束前自己没逃出森林,就将受到死亡的惩罚——经验值总额减少20%,所有属性总额减少10%,装备物品全部丢失(……真是BT的设计啊)!

身为游戏中最大公会——“添弟会”的会长,我自然要在这样的大型活动中为众兄弟起表率作用。我穿戴上一身极品装备,背上一麻袋红蓝药水,只待GM一声令下,马上冲进森林。利用装备中可以随意更改属性的神奇戒指,我专挑分数高的动物救,大象、犀牛、老虎、狮子、麒麟、独角兽、凤凰……安全地点竖立的分数牌上,我的分数远远超过第二名一大截。

在森林里跑来跑去的时候,我发现有个奇怪的MM。大家都挑分数高的动物救,她却专门救援那些兔子、猴子之类的小动物。我已经不止一次跟她擦肩而过,每当我带着高大威猛的珍兽向外奔跑时,总能看到她带着一只小动物左转右转,还不时给小动物打气。我忍不住“偷窥”了一下她的资料。老天,不是吧?这个叫囡囡的MM,等级居然跟我差不多!可她的身上却穿着新手都不爱穿的花裙子。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为保安全,很多人已经放弃了再闯火海的打算。我有加速的极品鞋子,再往返一次,应该还来得及。
“大哥哥,快来帮帮我啊!”我刚冲进森林,就有人M我。循声望去,原来是那个叫囡囡的MM。

“怎么了?”我问她。
囡囡着急地说:“小P不听话,不肯跟我走!”

小P?我怎么没听过。难道是新增加的怪物?我跑过去一看,几乎气晕过去。原来囡囡正劝说一只呆呆的野猪,可她跟野猪属性不合,野猪自然不会跟她走啦。

我说:“放弃吧,救它才得10分而已。你再不赶快出去,就前功尽弃了!”

囡囡“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小P这么可爱,我不要小P被烧死!”

眼看胜利唾手可得,我没必要在这里陪一只野猪送死吧。我扭头想离开,但背后囡囡那一声声无助的哭声让我迈不开脚步。

算了,反正顺路,就救这只该死的野猪一命吧!我勾勾手指,野猪就乖乖地跟在我后面了。

“大哥哥,你好厉害喔!”虽然囡囡这么说,但因为能带一只野猪走路而被人崇拜,我实在高兴不起来。

火势不断蔓延,道路的走向也不断改变着,我努力寻找着通向出口的路线。

眼看出口就要到了。但一阵狂风吹过,火苗正吞噬着道路。只有扔掉那只走得慢吞吞的野猪,我才能冲过去!一旦被困死在这里,不但今天的努力全白费了,而且损失惨重。

“小P快跑啊!”囡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终究没有抛下野猪和囡囡。

看着眼前最后的道路被火苗封死,我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很轻松。看着身边的囡囡和野猪,看着红红的火苗盖住了整个屏幕,我第一次在网络游戏中激动不已,脸上挂着泪珠,但满是笑容……
啊!糟了。” 做完作业,吃完晚饭,习惯性地坐在电脑前的囡囡突然叫了一声,然后像风一般冲进厨房。看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碗筷,囡囡生气地说道:“讨厌!老师要我们每天做一件好事。我本来打算洗碗的,现在倒好……得不到小红花,全怪爸爸!”

正在收拾东西的爸爸看着囡囡哭笑不得地说:“是,是我不对。正好,这里还有包垃圾没扔……”

看着那袋脏兮兮的垃圾,囡囡不由倒退了三步。囡囡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垃圾。

“不要!”囡囡一转头跑回了书房,剩下一脸苦笑的爸爸继续做剩下的家务。

囡囡带着在上次选美比赛中获得的宠物小P,闷闷不乐地到处闲逛。她突然想到:对了,我可以在“啪啦啪啦啪”里做好事,照样可以得到小红花嘛!

刚想到这里,就听到旁边有人喊:“谁来帮帮我啊?”

囡囡高兴地跑过去问:“我怎么帮你啊?”

求助的人名叫旺财,人长得也是一副贪财样儿。旺财偷偷瞄了一眼囡囡的等级,高兴得差点没晕过去,但他依旧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是个新人,没钱没装备,去哪里练级都好辛苦……”

“跟我来!”囡囡满心欢喜,这下可以帮助别人了。

囡囡把旺财带到一片草原,指指满地打滚的怪猴子说:“这里的怪猴子最适合你啦。赶快打吧!你打不过的,我帮你解决!”

豆大的汗珠顺着旺财的额头流了下来。旺财说:“你不先给我点钱和装备吗?”

囡囡说:“好孩子要自力更生。放心好了,我会一直陪着你。”

旺财擦擦汗:“我还是回去找别人帮忙……”

囡囡生气地一跺脚:“带你跑那么远的路,你竟然不要我帮忙。”说着将一颗火球扔向旁边张牙舞爪意图冲过来的怪猴子,怪猴子捂着烧焦的屁股嗷嗷叫着逃开了。

旺财看看怪猴子,再看看自己,他硬着头皮拔出短剑,朝怪猴子冲去……

囡囡一边教导旺财如何战斗,一边用火球将一窝蜂而上,妄想围歼旺财的怪猴子打跑。

在囡囡的指导下,旺财的等级如雨后春笋般往上蹿,不一会儿就升了十几级。旺财累得气喘吁吁,手指抽筋,几乎连剑都握不住了。旺财说:“姐……姐姐,我可以休息一下了吧?”

囡囡听到有人叫自己“姐姐”,顿时觉得好开心。她晃晃手里的魔杖说:“走,姐姐带你去打更厉害的怪物!”

“啊?还要打啊?”旺财快哭了。但他看着囡囡手里的魔杖,也只好乖乖地跟着囡囡走……

两小时下来,旺财的等级已经接近三位数,还打出了一堆高级装备和宝石。

“怎么样?自己劳动得来的果实最甜美吧?”囡囡鹦鹉学舌般照搬老师平时常说的话。

“姐姐教导得是。”旺财高兴地看着自己的等级和身上的装备,一扫刚才的疲惫和不快。回想起来,自己以前靠哄骗别人,占小便宜,还真没意思。

囡囡看看墙上的挂钟,到了好孩子要休息的时间了。囡囡对旺财说:“你的要求都达到了,我要去睡觉啦。拜拜!”

旺财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还有一个心愿……”

囡囡奇怪地问:“还有什么心愿呢?”

旺财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说:“我……我想要姐姐的联系方式……”

“把我加到好友名单里就可以了嘛!”囡囡说着挥挥手,开始下线。

“是哦,我怎么这么笨……”旺财憨厚地笑笑,向囡囡挥挥手。看着囡囡化成一团彩色的光,消失在空气里,他才突然醒悟:“啊,不对!我是想要你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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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树成片地飞过


现在,我们大家又都坐在这个教室里,为刚拿到红皮毕业证书而骚动不已。我们大家,在这儿,按这种格局,已经呆了3年。1095个日夜倏忽而过,今天是最后的时光,教室里一片鸦噪。“微笑的庞老师”立在讲台上,不动声色地笑。这一切都跟过去一样。庞老师轻拍两下巴掌,在这一片鸦噪声中,不动声色地笑着说:同学们静一静……
这儿,我已经是在说一个故事的结尾:你知道,我们——毕业了。
现在,我最后一次地坐在我靠窗的坐位前,自然,我已经在这个位置坐了3年。3年的日日、时时、刻刻,我坐在这儿常常在想的是:
我的日子还没有来临。
我朝窗外望去。你当然知道我不会指望从这个窗口能看到什么蓝天白云、芳草艳阳之类的东西。我看到的是,几乎触手可及的另一幢灰色大楼的一排排窗户一明一暗地反射着阳光。那是初中部的大楼,在那儿的窗户里面我也曾经坐了3年。那3年中我想得最多的是,我要跳到对面的大楼里去——就是我现在所在的高中部的大楼。我如愿以偿了,也就是说,从12岁到18岁的时光,我唯一所干的事就是从一幢灰白色大楼移动到另一幢。我们这个中学是地区最好的重点中学,所以你认为我还可能跳到其他什么鬼地方去吗?
庞老师在说些什么我差不多一个字也没听见。我要想想,是从什么时候起,他那口流利、圆润的京腔对我完全失去了吸引力?我的注意力再也不会因为他的微笑、他的几分幽默并极富煽动力的话而被高度吸引。大概是后来,我终于发现,无论如何这只不过是一具外壳而已,他的真人在壳里面。
我的眼斜斜地看过去,我看见我的同桌安正挺着脖子,嘴唇微张,目光正视前方讲台,本来就圆溜溜的眼瞪得更圆乎了。这是她听讲的一贯姿态,可以用一个形容词精辟地描绘:如饥似渴。那种恨不得把每个音节都咬碎嚼烂吞进肚里消化在肠胃中的如饥似渴。不管怎么说安总是很美丽的,尽管此刻她的神态正是典型不过的蠢样,可照样使她显得很美丽。大概她会永远这么美丽下去,我不无嫉妒地想,那么,让我衷心地祝愿她永远这么美丽下去吧。大家要分手了,何妨用宽容来显示一下各自的风度。
我的左前方有一个座位空着,我不能否认这空着的座位给了我一种满足感。愫没来参加毕业典礼,我的估计没出错。愫是天才,谁都知道。天才的愫只考上本省的师范院校,为此学校沸沸扬扬简直象……象泥石流。我长到十八岁还没遭遇过泥石流,不过我从科普文章上读到,泥石流一旦爆发则是势不可挡。
不知过了几会儿以后,教室里骤然间骚动起来,凳子噼里啪啦乱响,大家纷纷离座。我完全不知怎么回事地问安:就这么散了?安说,是呀庞老师说了植树去嘛,卡车在外面等着呢。
我最后一个起身。环视教室,正面墙上是我的熟悉不过亲切不过的黑板,那黑板已不再漆黑,过多的粉笔屑使它蒙上了一层灰白;四周墙上张贴着哥白尼、爱迪生、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的画像,每张像下方有一段格言警句或者说名人语录,诸如“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一类。最后我回过头,我知道我将看到的是班级黑板报,那上面自然会有一半以上是我的文章,这期上我记得有一篇题目好像是:遇到讽刺打击怎么办?
我回过头去,立刻怔住了。宏站在我身后,直视着我,目光在镜片后面闪闪烁烁。只有我们两人,偌大的教室显得无比空旷,所有的喧哗早如落潮般杳无踪迹。一缕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宏正好站在阳光中,我看见他脸上茸茸的金黄的汗毛和唇边刚长出的年轻的胡茬。该说什么?该用什么表情最合适最得体?我迅速而艰难地思索着。最后我仿佛天真无邪地一笑,说:
你不去种树吗?
宏说,等你。一块去。
我和宏朝卡车跑去,我知道整车的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和他,可我已经没法在乎了。安在车上用手拉我,用她娇俏的声音埋怨我,哎呀你怎么才来!卡车都要开了!
我在车厢上找到一个落脚位置,站定,我立即看到堆在车厢一角的树苗。我俯下身仔细看着绿得那么幼稚的叶芽,我毫无疑问地断定,是杨树!没错,就是那种挺拔的有着圆圆的叶片的白杨树。一时间,我又惊又喜。安在一旁拽我,你站站好,车要开了!
我从来没有这么感谢过庞老师。这就是说,卡车将在一条光秃秃的尘沙飞扬的公路边停下,我们将在路边栽种树苗;若干年后,会有两排挺挺的小白杨在公路两侧立着,若干年后,大大小小无数车辆风驰电掣地驶过,所有的人都将看到:
白杨树成片地飞过。
我的心里被一种莫以名状的东西搅来搅去搅得厉害。搅得我心痛。不是那种得了绞肠痧的痛,而是甜酸苦辣诸多滋味骤至,我小小的心几乎负荷不了。成长的岁月里所经历过的一切如被所罗门王的咒语所呼唤,像飓风一般呼啸而至,我在风中跌跌撞撞,站立不稳 ,目光迷离,泪水婆娑……
谁唱起那支童年的歌:
挖个坑呀
下颗种呀
舀瓢泉水催催芽
……
这是一支种南瓜的歌。可是没关系,种杨树也一样。
我在卡车上迎风而立。
白杨树成片地飞过。


我第一次注意到这种普通不过的情景,是在念高二时去省里参加全国二十四省市自治区数学联赛回来的途中,你知道正是这种情景太普通了所以一般人根本就是视而不见。那回坐在车里我的心情坏透了,后来我仿佛突然间看到了那幕情景:白杨树成片地飞过。从此这句话就像偈语一样嵌进了我的脑子里。
你可能很难想像那次竞赛回来我坐在车里的心情。当时当刻,我最大的愿望是这车能翻掉,然后所有的人都罹难。连我自己也并不情愿自己再活着。你知道按我们那地方的地形,要翻车简直是易如反掌。我设想过三种情形。一种是客车咕噜咕噜翻着跟头滚下山坡,就象电影里常见的那样,轰然巨响之后火光冲天而起,车子烧起来了,我们将变成一具具毫无二致的焦臭的尸体,或者,干脆没有尸体——已经提前火化了,余烬之中只能找着一截脚踝骨,几颗白牙齿,或者一把没烧尽的头发,等等,只有上帝知道它们是属于谁的。天!这太可怕,连我自己都被自己设想的场面弄得不寒而栗。这是我最不愿意出现的一种情况。第二种是车象脱缰野马一头撞在迎面而来的石壁上,我不知道我们大家会遭遇到怎样的苦难,我想像不出,因为我没有经历过,可能我会死掉或者瘫痪。庞老师最好只受一点轻伤,那种疗养一段时期便可以出院的伤,他的老婆文老师会接他出院,他又将站在讲台上,会有一批新的学生继续崇拜他。那么愫呢?愫也只应该死掉或者瘫痪,真的我毫不避讳地说,在很多时候,我简直恨她。因为她比我行,在数理化上,愫是真的有天份,虽然在整个中学时代我拒不承认这一点。噢,天呐,宏怎么办?他可是既不应该死掉也不应该瘫痪。在所有人中,我唯一愿意菩萨保佑,大吉大利、大福大寿的人就是宏。宏该好好活着什么事儿也不该出。宏活着我要请求他每年在我的祭日给我的坟前放一束花。我喜欢石竹花,那种叶子很绿很绿,花很白很白的。我要让他常常想起,一个美丽、聪明、心高气傲的女孩什么也没有来得及对他说就死去。这真是一个凄艳的故事。其实我想当时我关没有什么要对他说的,我只不过觉得这么想很浪漫、很美丽、很有“情调”,仅此而已。第三种情况是车掉进公路下边的河里。我们那地方的公路,多的是盘山道,往往一边是高大的石壁,另一边便是泱泱大河,车掉进河里的情形并非没有发生过。如果我们的车……,我充分施展着我的想象力……车厢里灌进水,车门打不开,人们要窒息而死……宏破窗救我出去,当然他也会救庞老师、愫和其他人,可我认定他会第一个救我。当然我知道我永远不会有机会问问他是不是这样。
幸亏我不是司机,所有的人都要感谢这一点。车行驶得很平稳。车厢里有人闭目养神,有人高谈阔论,有人只看着窗外,譬如我。
我告诉过你我心情很坏,坏极了坏透了以致设想出那种种恶毒的场面。我当时甚至想,不翻车的话我简直要活不了了。当然我照样活到了现在,可当时真是那么想。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考得很糟,这次竞赛我发挥得极不正常,总之情形糟糕得一塌糊涂。
其实我并不指望拿奖。我向来认为这种竞赛只有两种人能拿奖:天才或者白痴。我很不幸恰恰既不是天才又不是白痴。我不指望拿奖,然而我还是被我的失败击倒了:简直就没有顺利地完成过一道题!我所习惯的思路在那种题型面前根本就束手无策。我确定无疑地相信,我们学校参加竞赛的三人中我将是最糟的一个。考完试大家回到旅舍,庞老师逐题让我们回忆解题经过,愫和宏都谈得很热烈很急切,只有我一言不发。后来我干脆告诉庞老师我累了,我不想再谈论什么考试、竞赛、数学,我要回我的房间睡觉。
我感到十分十分丢脸。而我又从来不是那种目光短浅、就事论事的人,我“高瞻远瞩”地看到:及至竞赛成绩寄到学校,我的脸将往哪儿搁?我的骄傲又何处可藏?无疑我考得很糟,所有的人都会认定我不行,认定我不知愫……如果愫侥幸获奖,哪怕是三等奖,学校又会多么为之轰动,她的光彩将愈加衬托出我的黯淡……
当时我真是体会到了“痛不欲生”的感觉。
因为我有晕车的毛病,所以上车的时候他们三人将一个靠窗的座位让给我了。从上车起我一直将脸向着窗外,一次也没有回过头来。我独自沉浸在胡思乱想的天地里,我真实在感到我的痛苦是那么深重,又是那么真切具体,几乎触手可及。我还感到在这强大的痛苦面前我的束手无策,无能为力。我很清楚车不会翻,即使翻了我也会抓住一切求生机会,没人比我更爱惜我的小命;我还想过我在那幢灰白色大楼五层楼的平台边缘往外跨出一步,下边是水泥地,我可能会脑浆进裂,骨骼折断,所有的人都将大惊失色,庞老师一定再笑不出来……这种报复的快意虽然十分令我心驰神往,可我也很清楚地知道我迈不出那一步,我说了我爱惜我的小命。何况,父母失去我的悲恸会使我的举动成为一种罪恶……于是我忍不住要像屈原一般质问苍天:为什么独有我活得这么辛苦这么艰难这么不愉快?当时我觉得我的质问是那么振振有辞,那么具备感人肺腑的力量。直到事过境迁的如今,我才有几分惭愧地想到,屈老夫子如若知道我将自己的“苦难”与他的伤国哀民之心相提并论,恐怕老人家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宁了。
汽车终于驶出盘山公路,开始奔驶在一条平坦的柏油马路上。当我花了很大力气挣脱开自己的思维,开始对窗外的景色恢复感知的时候,我所看到的第一幕情景便是:
白杨树成片地飞过。
很难说明那一刻我神思飞扬的状况,我真正被这种人们习惯于视而不见的景色弄得如痴如醉。我注视着一排排白杨树迅疾地掠过窗口,一排排白杨树又排山倒海般滚滚扑来。
就在那车窗口,我第一次想到,一段段的生命就象一处处的风景。无论多么令你难以忘怀的日子,都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处风景,它们既不是开始也不会是结束,一切终会过去,一切必将到来。白杨树成片地飞过。你所经历的日子被抛在后边。新的日子又迫不及待地来临了。
在那幢灰白色大楼的窗口,我常常想,我的日子还没有来临。后来我才感觉到这句话中可能有一点错误。
我第一次从窗外收回视线,回到车厢内。我第一个接触到的是宏的目光。那里有恻隐、担心、关照诸如此类的东西,他如此入神以致忘了收回他的视线,我惊奇地睁大眼瞪着他,几秒钟后这个呆子终于醒过神来,方懂得几分害羞地垂下头。
我扭过头看我侧旁的愫,愫一向惜话如金,此刻她正视前方,嘴角抿出了线条。我看见她尖尖的下颏、塌塌的鼻子和她窄窄的不饱满的额头。愫的前额中央有一道深深的横纹,像一条凹陷的浅沟,因此看见愫的第一眼,很多人会惊异:这个小小的、似乎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姑娘竟长着这么一个早衰的额头。我想,可能,愫的天才就在她的额头里。
庞老师竟睡着了,头仰在椅背上,嘴微张,鼻息均匀。那不动声色的笑从脸上抹去了,倒显出意外的真实亲切。此刻他无疑很累,整个姿态都写着“疲惫”二字。我轻轻吸了口气,将目光移开。
下车的时候,宏好像下了很大决心,走到我面前很快地说:
从考完试你就没说过话,其实大家都考得不怎么样,你别放在心上。
他没敢看我讪的笑面容,故作镇定地大踏步走开了。


我与愫从小学一年级便在一个班,是老搭档也是老对头了。我们要好的时候也习惯于唇枪舌剑,在这点上她往往占不了上风,所以后来她逐渐对我很冷淡。我说过愫是天才,她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便开始学初中的课程,她的父母都是扫盲水平,而且你知道那时候还没有请家庭教师这一说,所以她完全是自学。我表示疑惑、表示钦佩的一点也就在此,一个人没有种种利诱相逼的外界力量强迫着,怎么可能去兴兴味味地与XYZ们打交道呢?这真是见了鬼。
所以好学生也有若干种,愫这样的是一种,他们有“智慧的要求”;我这样的又是一种,我只有当“好学生”的要求。念初三之前,小说占据了我的绝对兴趣。我知道我功课不如愫;所以我总是非常虚心地向愫请教,而在起初她总是很乐意赐教的。我忍受了很多年她的胜利感。这种情形持续到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中,我居然鬼使神差地考了个第二名,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初三用功了一年能有这么大的效果。那次考试中,宏是第一名,愫第三名,比我少了0.5分,从此以后,愫对我的冷淡与日俱增。而我向愫“虚心请教”的频率也与日俱增,我好像傻乎乎地什么都不懂,既不懂许多她懂的问题,又不懂她态度的冷淡轻慢。总之,到了高一学年,我的总分成了全班第一。可是我知道,我比不过愫,愫始终是我的威胁,只要班上有愫,我的第一名就永远岌岌可危。所以我很多时候简直恨愫你该可以理解了吧。
我从来不认为宏构成我的威胁。说实在的我认为最适合宏的地方该是运动场。你没看见过他在绿茵场上叱咤风云、生龙活虎的劲头,嗨!简直叫人心醉!篮球、排球、足球;长跑、短跑、跳高、跳远、掷铁饼、投手榴弹等等等等,他该得几十项“全能”了。可惜他是个大近视眼。宏身材修长匀称,而且精力过人,身姿矫健,宏天生该是个运动家,就象我天生该是个写小说的。很早我就认识到:以后如果我什么也不能干了我还可以去写小说。我真感谢世界上有了这么一种职业,尽管不是人人能得到这种职业,可毕竟给了我一种努力的启示。你知道对编故事这一套我从小就很在行,我性格中好像有这方面的爱好和趋向,我从小就习惯将细枝末节演绎成长篇传奇,为此我尽管没有挨揍——因为我的父母讲文明,却使他们一直很难完全信任我,他们认为我这个孩子多少有点爱撒谎。可能吧。其实撒谎也并非十恶不赦,有时候我骗骗人家,有时候人家骗骗我,有时候我骗骗我自己,这就叫生活的多姿多彩。
你一定会认为我想这么些纯属多余。的确如此。当你还是个中学生的时候,你去想别人该当个运动家你该当小说家之类的问题简直是一种奢侈。所以我一直很羡慕甚至嫉妒我的同桌安的单纯。单纯是一种美德。从小人们这么告诫我,因此我一直在努力地学习着单纯。当我十五岁是个初中生的时候,我想的是我要从初中部的大楼跳到高中部的大楼,当我十八岁是个高中生的时候,我想的是我要考第一名要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以此为证,我认为我已经没法再单纯了。
我很可怜。这种感觉有点莫名其妙,不过也并非毫无理由。你可能不知道,我常常对自己来顿狗血喷头的臭骂,那仅仅是因为——午睡时间超过预定的半小时;傍晚时分意志一松懈便骑车出去溜跶了一圈;开夜车时老打瞌睡,用凉水冲头也不预事;诸如此类。我痛心疾首地缅怀着流逝的光阴。我还常常在心里冷酷地将自身的尊严践踏得一钱不值,那总是因为某一次考试没有得第一名。总之,我觉得当“我”不容易,我要自己是最强的,最好的,否则我要认为全世界都要看不起我。我得承认,那时候我以为的“全世界”也实在有限得很。
这样你便可以理解了,我活得很辛苦很累。你知道,在我们学校,我很有名。很多人知道我,或者说很多人对我虎视眈眈。我真害怕自己不行。父母是爱我的,我害怕让他们失望;其他的人,都是势利鬼,我见多了人的两副面孔。你们,你让他们觉得高不可攀,他们艳羡你巴结你;一旦他们认为你不行了,他们的唾沫会把你淹死。有的人可能会游泳,我不行,我一准淹死。
我感觉自己被种种莫名其妙的力量推到一条环形跑道上来了,如同噩梦一般进行这种身不由己的长跑。
那样的日子,在自责、嫉妒、疲惫与恐惧中煎熬的日子,是会叫太阳失色、星星无光的。所以你一定可以理解,那1095个日夜,我坐在灰色大楼的窗口,日日、时时、刻刻,想得最多的是:
我的日子还没有来临。
只有当时光流逝,风景不再的时候,我才明白这句话中有一点错误。那飞逝的上千个日日夜夜在我眼前重现,我终于相信:所有的日子都是我的日子。就像偶尔我会拥有一段彩虹与一方明净的天空,会听到微雨打在梧桐叶上的淅淅沥沥声,会看到仲春时节,燕子忙碌地在灰色大楼的屋檐下衔草筑窝,我所有过的那些日子,那些日子里永远属于我的……听课,作业,温课,小考中考大考,排名次,评三好生,拿奖学金……它们都是我的,我的!
回首看岁月总觉荒唐,而当时却是认真得令人心酸不能自抑。
说实在的,一直到现在还有我的中学同学由衷地羡慕我,不全是恭维地说我是佼佼者。每当听到这种话我总免不了有几分沾沾自喜,自己的牺牲并非完全没有效益。可是,天知道!
高二下学期,文理分科。我告诉过你,很早我就知道以后我唯一能干的事情是写小说。虽然写小说不一定得念文科,念文科不一定能写小说,可是千真万确我对理数化不感兴趣,对文学千真万确我还是勉强用得上热爱这个词的。可我居然念了理科,而且居然完完全全是出于我自己的选择,理由很简单:我的作文在我们学校很出名,正因为如此,我要念理科,我要让所有的人瞠目结舌,你们看着吧,怎么样我都行!
很可能愫也不愿我去念文科,我和愫的明争暗斗一直不见分晓,愫不想失去对手,我也不愿临阵脱逃。
还有一个我一直避而不谈的原因,当我在文理之间动摇不定向庞老师征求意见的时候,庞老师的回答是含蓄而未作定论的,然而心明如我的人都知道:他反对我上文科班。若干年后我一直不愿认为庞老师这种做法中有自私的成份,毕竟我崇拜过他。你知道,念理科我也是有把握上重点大学的,庞老师是理科班的班主任。那年我们班的高考成绩轰动了整个地区,庞老师因此荣升了副校长。这是后话。


不管怎么说在高考中我考得不错。安只比我少五分,我很庆幸,再有一年时间,她或许能赶上这五分。愫很惨,她的志愿报得过高,一跤跌下来,被录取在本省的师范院校数学系。但愿,但愿这不是天才的愫的了局。
好了,没什么可说的了,那令我刻骨铭心的一切都如此这般地过去了。我承认它们都是我的日子。
若干年后,我们种下的白杨树会长大。
白杨树成片地飞过。 就像我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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