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电影性体现在现代小说
㈠ 电影文学的电影特性
电影剧本用文字塑造艺术形像,反映社会生活,表现编剧对生活的感受、认识和态度,是一种文学作品,可以供读者阅读和欣赏。电影剧本的完成,意味着影片的剧作阶段告一段落,然而就影片的全部创作过程来说,电影剧本还不是最后完成的电影艺术,还需要通过影片摄制工作来创造作为综合艺术的银幕形像。因为电影剧本主要是为拍摄影片而创作的,所以它必然要受到电影特性的制约,必须符合电影作为一种综合艺术的规律。对于电影剧本来说,它既属于文学的范畴,又受到电影特性的制约和支配,因而它是文学特性和电影特性的辩证统一的产物。电影剧本如果不适宜拍摄成影片,如果脱离了电影艺术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就失去了自己独特的美学价值,也就不能成为一种新的文学样式。电影的特性决定着电影文学的特性,只有遵循电影的特性,才能创作出真正符合要求的电影剧本。电影编剧虽然用文字来描写,但他却是按照电影的方式来思考的。在剧本的构思写作阶段,就要对生活素材和生活感受作出最先的电影式的处理。
电影艺术有着丰富的表现手段。电影通过银幕的声画形像直接诉诸观众的视觉和听觉,因而银幕形像具有可见可闻的生动性、具体性和直接性,即“直观性”。电影剧本以文字作为自己的手段和物质材料,它塑造的文学形像是非“直观性”的,只能通过文字中介,让读者达到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艺术效果。因此电影剧本所创造的文学形像,还须通过读者的理解和想象才能实现。但是,电影剧本所创造的文学形像,又不同于其他样式的文学作品所创造的文学形像,它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电影剧本的一切内容,必须能够通过影片的摄制,在银幕上以电影的各种艺术和技术手段体现出来。电影剧本的电影特性,首先表现在它能够显现出鲜明的动作性和画面感。读者在阅读电影剧本的过程中,几乎可以看见和联想到未来影片中一幅幅运动着的视觉画面,而这些画面又和语言、音乐及音响效果用各种方法进行着配合。其次,还表现在它能让读者清楚地感觉到未来影片在镜头组接的电影蒙太奇中所显示出来的逻辑关系和丰富的潜台词。电影剧本中这种足以体现电影特性的动作性、画面感及蒙太奇效果,使它产生了有别于其他样式的文学作品的电影化特征,给予它的读者一种为电影剧本所特有的审美享受。与此同时,电影剧本所创造的文学形像,也就成为未来影片的银幕形像的根据和胚胎。
㈡ 以一部文学名著及由此部电影改编的电影为例,谈谈你对文学阅读和影视观赏的认识,800字
好久没有写什么东西了,哪怕只是灌水的呢,所以今天写一篇
好了,先起个名字吧,叫做《论文本的改编性与影视的再创造》(这个名字好长啊)
我想到哪儿说哪儿吧
其实看了这么多书,发现只要是稍微有点儿情节,稍微好看点儿的名作,基本上难逃被翻拍的“厄运”。
说是厄运太过夸张了,其实很多观众对原著并不了解,都是在看过翻拍的电影之后才去看原著的,从这方面来说,倒是电影起到了很好的普及作用,毕竟在现在这个时代,大家生活节奏那么忙碌,看小说是要花费很多时间的,而且……说句不太好听的,小说比较费脑子,电影相对比较简单一些。
当然了,本人的基本观点还是在时间和精力的允许下,多看原著。
因为……
首先吧,在改编剧本的过程中,通常来说,小说的长度都比较长,《飘》的长度想必大家都已了解(恐怕有八九十万字),《傲慢与偏见》算是短的了,也有三十多万字。总体来说,一般都在三十到四十万字之间。
这样的长度,除非改编成迷你剧集,否则小说中的剧情是不可能在电影当中完全展现出来的。毕竟时间有限,两个小时的长度,只能把大概的情节说一说,还是比较粗线条的。
这方面我可以举一个例子,还是《法女》吧(sorry,大家一定听烦了,只可惜我只看过这个而已,惭愧惭愧),电影拍得已经很好了,唯一在我心里觉得遗憾的地方就是小说里我觉得最精彩的那段教堂独白(一段让人心里很五味杂陈的哭戏)电影里没有,还有那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神秘人也没出现。我当然理解这样做的原因,因为除非拍成电视剧,否则必须把那些“不太重要”的情节删掉,不然就成连续剧了,呵呵,呵呵……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翻拍的四大名著,反正个人就不予置评了,虽然长度足够,但是违背了原著的主题,唉……其结果当然是骂声一片了
说到主题,改编作品时一定要对原著做一些变动的,这我理解,当时无论如何原著的中心思想不可以改动,否则的话,大致有三种结局:
第一种,编剧被小说的粉丝的唾沫淹死
第二种,编剧被小说的粉丝的板砖拍死
第三种,编剧先被唾沫淹死,再被板砖拍死(或者顺序颠倒一下)
哦,忘了,除了编剧之外还有导演呢
说到这里又有一个问题冒了出来,原著的主题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标准答案,之前我忘了在哪儿说过,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有其主题的多重解读性,那么既然如此,即便是作者自己,可能也并不确切的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我们只能够希望相关的导演和编剧能够负责一点儿了,好歹多研究研究,这样才对得起观众啊
再来说说什么样的小说适合拍出来,有许多作品的文学价值很高,但是拍出来相当无聊。有的小说本身并不是很有名,但是拍出来得很经典。其关键就是……还是时间的问题
就说电影吧,二个小时的时间必须把一个故事说清楚。所以不像小说那样,可以平铺直叙,可以埋设许多伏笔,甚至很多都是从主人公的童年开始讲起的(《法女》里我看了七八万字男女主角都还没说上句话呢),你要是照着小说那么拍,估计观众早就退场了。所以,一开始你不来个一见钟情,英雄救美之类的怎么对得起观众啊
适合拍摄的作品个人认为只要有两个特点就足够了:
第一:人物性格要有特点(基本上都不是普通人)。
第二:故事要曲折动人,至少也要有创意。
大多数的作品只符合一个,一般是第二个。要是两个条件都具备的话……好像只有《飘》吧
在这里着重说一下人物特点:基本上有三种
第一种:让人爱的,基本上男的是风流倜傥啦,神通广大啦,女的是仙女下凡,楚楚可怜型。另外呢,我还发现,一般来说如果男主角是个富家大少爷会受到观众的喜爱,但是反过来,如果女主角是个豪门千金,好像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人……
第二种:让人恨的,这样的一般就是反面角色,为了或者情感或者价值观或者生存的利益而干坏事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如果坏人演得好的话会比主角出彩。
第三种:让人又爱又恨型的,这一种是稀有品种,通常会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一般来说就是人物很优秀,但是性格有缺点,也有一些出身很悲惨的反面角色会被划到这一类当中。这一类是最难演的。
总体来说呢,文本和影响的区别就在于你到底是在看什么
文本看的就是:一流的作品看主题,二流的作品看描写,三流的作品才看情节。
影响基本上看的就是视觉刺激,还有俊男靓女,(呵呵,我也是……)
莎士比亚的戏剧被翻拍的次数最多了,原因何在?除了作品本身极高的艺术价值之外,不可否认,莎翁的作品本身就是剧本,本来就是为了拍出来被人观看的,只不过是舞台和银幕的区别而已。
有的小说的剧本痕迹很浓,后来我一看相关资料,发现作者本身就是剧作家,这个小说写出来就是为了拍摄的……呃
其实改编还是不费什么脑子的,毕竟有原著的大批粉丝做基础,应该不愁关注度什么的。而且,事实上,大多数翻拍的作品中的台词基本上都是照搬小说中的,省得费事了,呵呵
说到底,改编作品的成功与否关键就是影视与原著的契合度,如果你觉得在观看的时候和阅读的时候感觉一样,那么无疑是成功的。很多时候,不管是文本还是影像,它能够带给我们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又见仁见智的感觉。
小说可以通过很多的手法来展现一个大千世界,作者可以有很多议论来表达主题,但是在影视当中就不可能了,只能通过“镜头语言”,对白,动作,眼神之类的(为演技派鼓下掌吧)。
其实人都是矛盾的,也许读者在阅读的时候经常会想象书中的主角是怎样怎样,如何如何的,而当影视作品一旦把这种想象落到了实处,即便这种诠释何等完美,何等努力,读者多少还是会吹毛求疵,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读者的想象力,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这个道理,就和断臂的维纳斯是一样的。
最后说一句,其实看了原著之后有一个好处,就是通常外国的影片翻译的字幕组都比较烂。而如果你读过原著的话,你不必咒骂,你大可以高傲地蔑视,不必太注意字幕,当屏幕中出现错别字的时候,你可以回忆一下小说当中这句台词是如何描写的……当然了,除非你的记性特别好,否则还是比较难以做到的,呵呵
就想说两句的,没有想到又写了这么多,不好意思,各位海涵
㈢ 论影视艺术与影视文学之间的关系
一、文学与绘画的区别与相通
文学以语言符号描写世界,作用于人的想象,是语言的艺术。绘画以线条、色彩等符号描绘世界,作用于人的视觉,是视觉艺术。由此构成二者的区别。
文学与绘画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样式,彼此之间存在着形态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最清楚地表现在二者塑造艺术形象使用的媒介符号的不同。德国学者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1729-1781)对诗(文学)与画的界限做过专门的论述:“既然绘画用来摹仿的媒介符号和诗所用的确实完全不同,这就是说,绘画用空间中的形体和颜色而诗却用时间中发出的声音;既然符号无可争辩地应该和符号所代表的事物互相协调;那么,在空间中并列的符号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体或部分本来也是在空间中并列的事物,而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符号也就只宜于表现那些全体或部分本来也是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事物。” [①] 绘画用的是“自然符号”即形体和颜色,文学用的是“思想符号”即语言。莱辛认为,因为绘画用的是自然符号,所以它适合表现在空间中并列的事物,即静态的事物;而文学用的是语言符号,因此适合于表现前后持续的事物,即动态的事物。莱辛的观点揭示了文学与绘画之间的区别。文学通过语词这种抽象的“思想符号”来充当艺术媒介,而“任何词(语言)都已经在概括” [②] ,所以,一般来说,文学缺乏绘画所具有的色彩、线条、形体等自然符号的具体性而带有一定的抽象性。
文学与绘画之间既有差异性,同时又有共同性,是可以相通的。例如古希腊西蒙尼底斯(Simonides,556~496 B.C.)就说过:“画是无声诗,诗是有声画”。宋代苏轼也说过:“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他们的意思都在强调文学与绘画是可以相通的。
首先,诗与画的相通集中体现在它们可以相互转化和配合。绘画的特点是善于描绘空间形象,作用于诗可以使其增强形象性;文学善于传达人的情意,影响到绘画可以使其获得画意的深刻表现。诗可以转化为画,画也可以转化为诗。中国艺术历来讲究“诗情画意”,诗情可以转化为画意,画意也可以转化为诗情。诗情和画意之间的互动、转化和配合,可以塑造出更生动立体的艺术形象。如宋代画院考试时就曾以“踏花归去马蹄香”的诗句为题,要求考生在绘画的二维空间画出时间,画出诗意。一考生以夕阳和野花为背景,画一书生骑马缓缓走来,几只蝴蝶围着马蹄飞舞。这就把“归来”的动态,和富于诗意的“香”都通过画面体现了出来。老舍也曾以“蛙声十里出山泉”为题请齐白石作画,白石老人在画中以奔流的泉水中嬉戏的蝌蚪生动地传达出了诗意。
其次,小说与绘画都属于“再现艺术”,它们的相通体现在小说可以表现绘画性。波斯彼洛夫认为:“在各个时代的文学里都能看到作家与画家在风景画、室内装饰、静物写生、肖像画等方面的特殊竞争。” [③] 小说具有绘画性,在于小说自身的特点。小说可以把心理世界转化为物理世界,如鲁迅在《纪念刘和珍君》里说:“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这样的描写使“悲凉”这种内心情绪体验以一种物理对象的画意方式被读者所把握。小说还可以将想象的世界转化为现实世界。在对人的内心幻想的展示上,小说比绘画更胜一筹,因为小说描写的“画”具有一种间接性,它是通过欣赏主体的审美想象而实现的。
小说之画的独特性,决定了小说的描绘有其自身的规律。第一,小说对物象的描绘要简练。小说中的画面必须通过读者的想象才能呈现,而一旦冗长的描绘打破了印象的完整性,想象便会失去作用。所以,小说中描绘性的词汇应单一、简洁。如鲁迅在《祝福》中对老年祥林嫂外貌的描写,没有面面俱到的刻画,没有重复的形容,寥寥数语就使读者对这个饱受封建势力摧残的女人有了一个深刻的印象。第二,小说对物象的描绘要与人的感知相结合。如夏绿蒂·勃朗特在《简·爱》中的一段描写:“……寒冷的冬风就带来了一片片阴沉沉的乌云,接着,无孔不入的雨点就噼噼拍拍地落下来。再到户外去活动是绝对不可能了。”小说中的“物”如“寒冷的冬风”、“乌云”、“雨点”都是通过人物的感知而显现出来。同时它诉诸读者的整体感觉而不仅是单纯的视觉,这样就调动了读者的审美感受,在想象的世界里去体验它,而物质的画面也就进入了读者的审美视野。第三,小说对物象的描绘要带有情感因素。正如老舍所说:“小说是些画面,都用感情串连起来。画面的鲜明或暗淡,或一明一暗,都凭所要激起的情感而决定。” [④] 感情既能激发读者的共鸣和兴趣,也决定着被描写客体的“清晰度”。由于感情的沟通,便使小说的画面亲切感人而且清晰可见。
二、文学与戏剧的区别与相通
戏剧是综合多种艺术因素的舞台表演艺术,文学作为语言艺术,没有戏剧的直观性和剧场性。但同作为再现艺术,戏剧对文学主要是小说的渗透又是必然的,二者之间既有差异又可相通。
小说与戏剧这两种艺术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二者的表现手段和审美效果的不同。正像美国戏剧家乔治·贝克在《戏剧技巧》一书中所指出的:一方面,从审美表现上来看,“大多数小说里,读者好比是被人带领而行的,作者就是我们的向导”。而在戏剧里,“就剧作者而言,我们必须独自旅行”。这就是说,在小说中,作者可以通过叙述故事情节、刻画人物性格、建构时空情境等表现手段来确定文本的情感基调,以此来引领读者的情感取向和价值判断。而在戏剧里,作者是隐形的,观众要通过直观舞台上人物的对话、行动和冲突,由自己对人物和剧情做出判断。另一方面,从审美效果上看,“小说通过视觉诉诸读者的智力和各种情感。戏剧则同时诉诸视觉和听觉,布景、灯光和服装,这使得在小说中许多绝对必要的描绘成为不必要。” [⑤] 小说的形象要通过具体描绘,调动读者的智力和情感靠想象来完成;而戏剧的形象,只要观众坐在剧场里观看演员在舞台上的表演就可以尽收眼底。
但文学与戏剧的联系却非常密切。塞米利安指出:“小说是在同戏剧相同的总的原则上建立起来的。” [⑥] 别林斯基也指出,在小说中既有抒情诗的成分,也有戏剧因素。
首先,小说与戏剧的共同要素是人物和情节。无论在小说里还是在戏剧中,都要塑造人物形象,都要有一个由人物关系构成的故事情节来支撑整个作品。小说与戏剧同为艺术领地中的再现艺术,按照因果逻辑所构成的故事情节,能够展示出生活的内在必然性和社会风貌。因此小说与戏剧都会借助于故事情节的构架,来反映纷纭复杂的现实生活和人物的独特社会境遇。小说与戏剧中情节的区别是:小说的故事情节是由一个叙述者讲述出来,而戏剧的故事情节是由演员扮演的人物在舞台上演绎出来。
其次,小说主要从“对话”汲取了戏剧的长处。对话可以说是戏剧的灵魂。戏剧家凭借巧妙的对话,不仅可以营造出戏剧的特质——矛盾冲突,而且能够鲜明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和关系的变化。因而,小说向戏剧的靠拢,主要是向对话技巧的借鉴。那么,小说家怎样才能通过对话来获得戏剧性呢?一般认为对话要准确,但仅有准确是不够的。关键是小说中的对话要能够泄露出对话双方的复杂心理。
再次,小说通过借鉴戏剧的“场面”来增强自身的具体性和真实感。戏剧是一种“直观”艺术,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现实生活的丰富内涵。戏剧的表现形式使得欣赏主体直接面对某个场面,从而能直接体验到这一场景中人物的感情和具体处境。当现代小说家摆脱了全知全能的叙述模式,借鉴了戏剧这种场面直呈的技巧,现代小说的客观性和真实感就超出了以往的现实主义小说,并有效地与戏剧相相通。如海明威的小说《桥边的老人》,通篇由一位青年军人“我”和一个过路逃难的老人的对话构成,开头一段是青年军人视野中的一个场面:“一个戴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扳着轮辐在帮着推车。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看这段描写,读者仿佛在欣赏戏剧中的一个场面,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这个场面不仅象实际生活一样自然,同时,其中包含的意味无限深远,战争带来的灾难,老人的困境和命运尽在场面之中,给读者无限的遐想,也可有多重解释。由此可见,对于表现难以捉摸的情绪,人物内心的紧张,人物之间的关系和处境,戏剧场面是最经济的表现手段,小说因此而获益。
三、文学与影视的区别与相通
影视艺术是声画兼备、时空复合的综合艺术,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和影视艺术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文学与影视艺术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是可以相相通的。
首先,文学用语言塑造的艺术形象具有间接性,而影视由声音和画面构成的艺术形象则具有直观性。文学的语词形象需要读者进行再创造,文学文本中并无实际的声音和直观的画面,而是必须依靠读者的想象和联想,将文字表达或描述的声音和画面在头脑再转化复现为逼真可感的艺术形象。因而文学形象具有模糊性和间接性。影视艺术通过蒙太奇把一个个镜头组合起来,把声音与画面直接呈现出来,诉诸观众的视听感官,因而其艺术形象具有强烈的直观性。
其次,文学是以时间艺术为基础的线型叙述艺术,而影视艺术是以空间造型为主导的时空综合艺术。文学作为一种时间艺术,要靠读者在逐字逐行阅读过程中,才能逐步显现出文本全貌。同时,文学的议论、说明、叙述、修辞等,都是艺术感觉和欣赏的对象。影视作为时空艺术,必须将空间造型当作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来考虑,要把空间的造型和时间的流动有机地融合为一体,给观众呈现出时空复合的具体形象。另外,影视艺术中编者的议论、叙述等,要通过旁白、独白等有限地使用。
文学与影视艺术尽管有很大差异,但同时也有密切联系并可相互相通。首先,文学与影视得以相通的根源在于二者都属于叙事艺术。就文学对影视艺术的影响来看,电影的叙事和叙事技巧最早是从文学那里学来的,至于文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等因素,在影视艺术成熟之后仍被其广为借鉴。在中外影视作品中,有将近半数是由文学作品(主要是小说)改编而成的,特别是那些伟大的文学巨著,多次被搬上银幕荧屏。可见影视艺术与文学有着血脉相通的亲缘关系,对小说的借鉴使影视艺术创作者们获得了灵感。文学与影视作为叙事艺术,都是在流动的时间中连续地描绘事物。正如法国影评家玛格尼所说:“电影和小说二者均为叙述作品,叙事有它自身的规律,与展示的规律有很大的不同。它的基本要求之一是连续性,小说的各种程式和电影的各种常规技巧大抵是为了保持连续性才产生的。” [⑦] 小说是在一个个语词组合的场景的连续中叙述故事、塑造人物,影视是在一个个画面连接的场景中构成银幕形象,在时间的延续中叙事是它们的共同性。这使文学和影视艺术都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可以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叙述复杂而连续的社会生活。
其次,小说这种艺术样式本来就蕴含着某些电影因素。蒙太奇作为一个专用术语,它是属于影视艺术的。但作为一种叙事的方法,早就见于狄更斯的小说。雷班曾对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一段描写作过分析,这是在小说中写到大卫童年时的伙伴斯提福兹的船遇险后,大卫在海滩上见到他的尸体时的一个情景:
但是他把我领到海边。就在她和我——两个孩子——寻找贝壳的地方——昨夜来的那条旧船的一些比较轻的碎片被风吹散的地方——就在他所伤害的家庭的残迹中间——我看见他头枕胳膊躺在那里,正如我时常看见他躺在学校里的样子。
这段文字所产生的视觉效果,超过了一般的想象,它建立在连续几个不同场景的巧妙而自然的联系上,而这本是电影的基本手段蒙太奇所擅长的。所以,这部小说的上述写法意味着“狄更斯早在电影艺术发明之前就掌握了这一技巧。” [⑧] 小说这段文字的叙述充满视觉感,稍作修改就能成为一种标准的电影展示。可见文学的叙述文字在手法上存在一种电影方式,可以称之为文学中的“电影性”。
再次,文学中的“电影性”体现在现代小说文本中主要是叙述场景的自觉运用。场景是在同一地点和一个没有间断的时间跨度里,通过人物的具体活动而展现出来的一个具体事件。影视屏幕上的场景是直观的。小说中的叙述场景,是要通过描绘一种如影视般的视觉形象的画面,来体现出生活本身的丰富多彩,让读者仿佛亲身所见所闻一般。这也正是文学要利用不具直接感性功能的语言符号,而要去塑造具体形象所追求的重要技巧之一。正像塞米利安所说:“技巧成熟的作家,总是力求在作品中创造出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的客观印象,有如银幕上的情景。” [⑨] 银幕上的视觉情景是镜头的切分和组合,小说中的场景是对一个具体视觉对象的语言叙述。语言符号叙述的场景虽不直接作用于人的视听审美感官,但语言的所指意义,可以使符号同与之相应的某个事物联系起来,让读者在阅读时把抽象的语言符号转化为具体的视觉意象。正因如此,以叙述场景为单元的小说文本内在地具有一种电影中的情景要素。当这种要素在现代小说的叙述语言中通过具体描述手段得到强化和凝聚,并与某种情绪色调相融合而构成场景的“氛围”时,小说特具的那种电影因素便得以凸现和放大。
文学与影视艺术基于叙事之上的相通,在二者之间形成一种互动和转化,使影视在成为独立艺术之后,仍然需要从文学中汲取营养,而文学也因借成熟影视艺术的推动,自觉地凸显其“电影性”而日益丰富着自己的叙述手段。 [⑩]
综上所述,文学在与绘画、戏剧、影视的相通中,通过相互配合、阐发、影响和补充,促成了文学自身的发展。文学从绘画中汲取“画意”而塑造出生动立体的艺术形象,从戏剧中借鉴“对话”和“场面”来增强自身的具体性和真实感,从影视中吸收叙述场景的“电影性”而使自身的叙述充满视觉感。总之,在与其他艺术的相通中,文学不断丰富着自身的艺术表现手段而更具魅力。
㈣ 2022电大文学概论考试题及答案
说到这个电大考题的事情,我就觉得网络上其实有很多的,但可能你搜索的时候就会觉得很杂乱吧,毕竟这个没有系统的分类,去整理的话,也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的。
总的来说,搜索电大试题有这么几个渠道
小程序:电大题酷、大象找答案、题多多(比较推荐这几个小程序,电大的题目比较多)
网站:上学吧、考试资料网、网络文库(有关电大的题目比较少)
随便帮你找了一些,希望能够帮到你~
【单选题】( )以描写湖北神农架山区的山民生活见长,他的《马嘶岭血案》、《松鸦为什么鸣叫》、《豹子最后的舞蹈》等,为他赢得了“底层写作”的代表性作家的声誉。
A.浩然
B.陈应松
C.赵树理
D.刘绍棠
【单选题】在( )的诗作中,《石室之死亡》不仅是其前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现代中国诗坛上“起现实性”表现最为突出的作品。
A.唐文标
B.纪弦
C.洛夫
D.余光中
【单选题】( )是台湾现代主义诗歌运动的开拓者与旗手,最能代表他台湾时期诗歌成就的是《槟榔树》(五集)。
A.纪弦
B.洛夫
C.方思
D.林焕彰
【单选题】台湾大学客座教授( )发表了《僵毙的现代诗》、《诗的没落——台湾新诗的历史批判》等文,掀起了极具震撼力的“唐文标”风波。
A.纪弦
B.唐文标
C.辛牧
D.林焕彰
【单选题】现代诗社成立于1956年1月,领袖人物是( )。
A.林亨泰
B.林冷
C.纪弦
D.方思
【单选题】50年代中期以后,台湾诗坛上的现代主义文学社团主要有( )、创世纪诗社、蓝星诗社等。
A.星云诗社
B.创新诗社
C.世纪诗社
D.现代诗社
【单选题】对原始淳朴人生的眷恋和对现代文明剥夺人们情感造成的“情感饥饿”现象的抨击,是( )小说《饥饿》的双重主旨。
A.张大春
B.七等生
C.白先勇
D.高阳
【单选题】( )是台湾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具代表性的现代主义小说家之一,杨牧称其为“台湾三十年来最具哲学深见的小说家之一”。
A.张大春
B.七等生
C.白先勇
D.高阳
【单选题】潦倒的钱夫人去台北参加窦夫人的盛宴华筵。宴终席散,昔日的风云人物只能站在窦夫人的院子中可怜兮兮地等着窦夫人的小轿车折返回来送自己。这个内容出自小说( )。
A.《游园惊梦》
B.《永远的尹雪艳》
C.《思旧赋》
D.《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㈤ 简答题:电影文学的基本特征
一、 电影理论发展概况
80年代总结观点:经典和现代理论(20年代~75年左右);
经典:传统美学来表述电影,作品与社会背景分离。研究的主题都是——电影是艺术?电影与其它艺术的关系;
现代:符号学、精神分析学、马克思主义等的混合;研究的主题都是——电影是不是语言?观众和影像的关系是什么;
※ 邵牧君的概括:
1、 30年代以前称为早期电影理论;
2、 30年代~二战前;
3、 二战后~60年代前;
4、 60年以后;
(其实就是60年以前是经典,60年以后是现代)
※ 96年 鲍德威尔和卡罗尔提出把现代理论分为两种:(见《后理论——重建电影研究》)
1、 60年~70年 主体位置理论;主要内容是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符号学、女性主义、意识形态批评;
2、 80年~至今 文化主义理论;主要内容是法兰克福文化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等;
以上两种理论共称为宏大理论(Grand Theory)。他们认为真正的电影理论研究只开始了30年,即从60年到90年。
80年以后,他们又开始了一种“中间层面的研究”(middle level),反对宏大理论。即在主体位置理论和文化主义理论崛起时,另一种中间层面理论出现,坚持既要对理论从经验出发的研究,又不排除理论性。
※ 结论:
1、 60年前,是小(低)理论,经验性强;
2、 60年~70年,宏大理论;
3、 80年~至今 中理论;
形成多姿多彩的别具一格的电影研究,如叙事电影研究、文体电影研究、文类电影研究、民族电影研究、后殖民电影等研究等。
二、 经典电影理论
在一战前后,对电影的艺术地位、特征、规律的研究;
著作:
1、 1911年,卡努杜《第七艺术宣言》 第一次论证了电影作为艺术,是在时空之间填补鸿沟的艺术;《第七艺术美学》“光与影的交响乐”。
2、 1915年,美国的林赛《活动画面的艺术》,他把“活动画面”看作电影的根本特征。
3、 1916年,美国的雨果·明斯特贝格《电影:一次心理学研究》探讨了电影手段的心理根源、艺术特征、美学特征。
概念:
1、“上镜头性”——
是20年代法国流行的时髦词眼儿,卡努杜创造,先锋派重要用语。1920年,路易·德吕克在《上镜头性》一文中探讨电影的艺术特征,阐述其涵义:指适宜于用电影这一新表现手段所独有的方法来表现人或物的诗意状态;
视觉表现:布景、照明、节奏、化妆;通过照相来表现神采——上镜头性,通过上面四个手段。是早期电影特征概念。
2、 早期蒙太奇——
爱森斯坦指出:电影与舞台不同,电影导演更主观,能选择不同时空的重点现实片段。
电影选择和组合这些片段,集中表现剧情。
把现实压缩具有特征的东西,展现经过压缩、重整、剪裁的电影的时空。
3、 爱森斯坦(1898~1948)和普多夫金在早期的不同——
爱森斯坦讲究冲突,如“杂耍”、“理性蒙太奇”等手法;普多夫金强调连接作用。
爱森斯坦认为冲突是蒙太奇的特性,冲突后产生新的表象和概念。普多夫金强调连贯性,他认为蒙太奇意味着多个镜头组成一个场面,多个场面组成一个段落,多个段落组成一个部分,一个个片段间具有显而易见的联系。人们不觉得中断和跳跃,得到一种无意的刺激。
爱森斯坦在晚期对蒙太奇有新的理解:
他认为蒙太奇应该表达一种连贯的、有条理的主题、情节、动作、行为,以及一种最大限度赋予感情的叙述。研究涉及到了声画蒙太奇和色彩的问题。
4、 库里肖夫效应——
为控制蒙太奇表现力所做的试验。
5、 杂耍蒙太奇——
爱森斯坦在1923年,从戏剧创作中总结的一个原则,“杂耍”构成一场演出独立的原始因素,是戏剧效果和任何戏剧的分子单位。杂耍和噱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杂耍更注重表现主题和思想。
~ 是把一切因素汇到一起传达和表现思想的一种感染手段。不合乎剧情发展,甚至脱离剧情发展,实际是有内在联系的。
自由剪辑一起造成有目的的主题效果。产生奇迹性、超越叙事,展现真正要表达的主题。
6、 理性电影——
爱森斯坦在20年代后期提出的概念。他认为电影的艺术目的不仅在于形象表现之实,还要能表现概念,增加电影手段表现力,增加认识现实手段可能性。但在具体的创作中,这种想法与创作过于超前,结果不能成功,受到理论家的否定。
如匈牙利批评家巴拉兹指出这种“电影艺术征服纯观念”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爱森斯坦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代表作是1927年的《十月》和1929年的《总路线》(《新与旧》)。
爱森斯坦试图用蒙太奇表达从视觉形象达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他曾在30年在一所大学讲课时提出要把《资本论》拍成电影的想法,来实现他想象的又一步骤。
他认为理性电影是克服逻辑语言与形象活动不协调的唯一手段。在电影辨证法基础上,理性电影不是故事的、轶闻的电影,而是概念的电影,是思想体系、概念体系的直觉体现。
7、 电影眼睛派——
由苏联记录片导演维尔托夫提出。
在1922年,列宁发表了《所有艺术中,电影对我们最重要》《反映苏联现实,必须从新闻电影开始》的文章,维尔托夫响应创办了《电影真理报》杂志片。
他的主要观点:要出其不意的抓取生活,不让被拍者知道,运用蒙太奇技巧,将这些抓取的素材在意识形态上从新组接。
他于1924年的《电影——眼睛》中应用这一理论。
他认为摄影机是比人眼更完美、可靠的电影眼睛,反对剧本、演员、照明、布景、化妆等一切手段。
“电影眼睛”是电影中一种运动,画下来而不用演技,直面生活和真实,用偷拍记录各个生活事件,在现实中发掘戏剧性。
维尔托夫注重剪辑,他认为电影是解释客观世界的工具。
8、《电影作为艺术》爱因汉姆——
此书分别在1932、1957年分两部分完成。书中观点是技术主义倾向,或画面至上主义。
爱因汉姆认为电影在技术上的局限性是电影作为艺术的根源,这与他研究的格式塔心理学背景有关。(《艺术与视知觉》)
格式塔:视觉过程不是机械的摄录外在世界,而是用简单、规则、平衡等原则创造的组织感官材料。
电影不能完美再现现实的特性,成为它作为艺术的必要手段。
爱因汉姆认为电影的局限性包括:
⑴ 立体在平面上的投影;
⑵ 深度感减弱;
⑶ 照明与无色;
⑷ 画面界限与物体的距离;
⑸ 时空连续性不存在;
⑹ 没有声音,视觉以外其它感觉失去作用。
9、《电影美学》巴拉兹——
1945年出德语版,也称《电影理论:新艺术特性与成长》,是《可见的人:电影文化》(24年出版)和《电影精神》(30年出版)两本书的合集。
1952年出英文版。
书中分析电影和戏剧在形式表现原则上的差别,分析电影艺术特征。
他认为戏剧表现原则:
⑴ 看到整个演出剧场;
⑵ 观众视距不发生变化;
⑶ 观众的视角不发生变化;
电影表现原则:
⑴ 被拍场景可被分割;
⑵ 被记录场景视距可变;
⑶ 观众视角纵深可变,观众与银幕的想象距离是可改变的。
他认为上面电影的表现原则是电影艺术的革命性创新。
10、摄影机自来水笔——
由法国的阿斯特里克在1948年文章《新先锋派的诞生——摄影笔》中提出。
他认为电影迅速成为一种思想表达工具,保存时代形象的好方法,电影渐渐成为一种语言。艺术家掌握了这种语言后,表达自己的思想、抽象的概念就像写随笔、小说一样流畅自然。
让摄影机像笔一样自由可以表达自己个人思想,现代电影已成为一种同书面语言一样精细的思想表达方法。为50年代法国《电影手册》电影作者论提供了理论基础。
11、电影作者论——
特吕弗等人提出,认为不是所有导演都能称为“作者”。具备电影作者论资格所拍的电影才是“作者电影”。
法国新浪潮主要人物:特吕弗、戈达尔、夏布洛尔。
作者政策要求电影像小说、音乐、绘画一样是一个人的作品,电影作家的作品——即导演个人的作品。
此理论产生广泛的影响。其作者资格条件如下:
⑴ 在一批影片中体现出导演个性和个人风格特征,把个人的东西带入题材,导演不是一个执行者。
⑵ 影片应具有某种内在涵义,是后天形成而非先前存在的。
⑶ 电影作者是对电影制作全面控制的人,无导演、编剧的区分。
戈达尔、特吕弗、安东尼奥尼、费里尼、希区柯克等人是电影作者代表人物。
此理论确定美国一批导演的作者地位,其电影为作者电影。
作者论的实质:强调电影导演是主要创作人和最终定稿人。判定依据是导演对作品的控制。
作者电影与类型电影相对,也称艺术片。
12、巴赞、克拉考尔的写实主义和物象至上主义——
(与爱因汉姆的技术主义、画面至上相反)
※ 巴赞理论:
巴赞的长镜头理论,是美国理论界对巴赞观点的非严格的概括(主要指巴赞对景深镜头的赞赏)。
# 长镜头:
单个镜头达到一定长度,也叫单长镜头。包括变焦、景深长镜头。
长镜头理论与蒙太奇理论是相对的理论。长镜头理论强调单个镜头内部的表现力(连接表现力),运动、景深、变焦。
# 蒙太奇禁用原则(属巴赞的影像本体论):
若一个事件主要内容要求两个和多个动作元素同时存在,蒙太奇被禁用。否则,蒙太奇远非电影的本性,而是对其的否定。
# 长镜头的本体论立场(客观的)、美学立场(倾向性)提出此理论的社会背景是因为:
⑴ 电影在技术上的一系列发展,胶片、镜头的改变,提高了单个镜头的内容质量和容量;
⑵ 移动摄影更加灵巧多变,大大丰富了单个镜头的镜头内变化。
长镜头理论贡献:开掘了一种新的审美表现手段,提高了人们对电影镜头内部空间的复杂构成的自觉性。
# 影像本体论:
由巴赞在1945年《摄影影像本体论》中提出。
他提出影像基本特征:
由机械作用产生的摄影影像与客观中的被摄物等同。摄影影像独特性在于其本质上的客观性,它产生了被摄物体的本体,它就是被摄物的原形。
理论根据:
⑴ 摄影有不让人介入的特权;
⑵ 人具有用逼真模拟物代替外部世界的愿望,即排除人在外,单靠机械再现原物的需要。
影像具有令人信服的力量。
# 木乃伊情节:
巴赞提出,借助精神分析,分析电影起源的尝试,雕刻、绘画艺术的起源,人具有永久保存自己躯体的冲动。最早的雕像是木乃伊,雕刻、绘画成了后来的替代品。同样起源于上面的冲动和愿望。用形式的永恒克服岁月的流逝的原始需求,但雕刻、绘画不能满足人的愿望。
摄影真正满足人们再现原物的需要。“摄影是对事件涂上香料,是自然造物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影像的产生第一次映现了事物时间的延续——可变的木乃伊。
# 完整电影:
巴赞表达电影起源用语。
根本原因是心理的需要,称为“完整电影的神话”。再现一个声音色彩立体感等外部世界的幻景。
※ 克拉考尔理论:
# 《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
1960年出版
美学是一种实体的美,不是形式的美。克拉考尔阐述了“电影化的”这一概念。
电影,就其本性来说是照相的一次外延,它跟周围的世界有明显的近亲性。影片记录和揭示物质现实的时候,才是名副其实的影片。
近亲性:
⑴ 电影对于未经扮演的事物有一种近亲性。扮演能引起现实幻觉就是合理的。如果违反电影特性,任何扮演都是非电影化的。
⑵ 喜欢偶然的事物(意外:相对于必然)。美国无声戏剧中,意外的事件代替了命运,强大的决定性的力量出现。一切不是注定而是恰好碰上。
⑶ 喜欢再现外部世界的连续性(与巴赞相似)进入摄影机视野内一切都拍下来,无穷尽程度。要求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一部分。
⑷ 偏爱含义模糊的事物。自然界现象多含义,这与无限心理和精神上的无限性相对应。银幕倾向反映这些含义模糊的东西,含义不能太确定。
⑸ 生活流。指具体情境和世界,是指物质现象而非精神现象。经常提到街道,因为在街道上生活的原生形态经常出现、不是扮演,是偶然事件荟萃之所,任何断面都是不完整的。
# 电影不适合表现悲剧
这是克拉考尔对电影艺术特性的理解,是他基本观点的引申,指出悲剧是“非电影化的”。
他认为悲剧主题与舞台故事具有天然的近亲性:
⑴ 悲剧主题必然要求一个有目的的、整体的故事形式来展现,与电影特性相违背。
⑵ 悲剧只关心人物之间的相互影响,无生命物体只能是道具,对发展戏剧起支撑、调节作用。
⑶ 悲剧要求对外部的东西进行安排,舞台剧的环境反映心境,舞台剧一定要有暴风雨。
⑷ 悲剧要求有限、次序井然的世界。电影是以广阔世界为中心的艺术,电影中没有宇宙,只有一片土地、天空、街道。总之是广袤的物质,死亡的结局与这物质现实的广袤无相同点。
在悲剧世界中,命运排斥意外、偶然。
⑸ 悲剧性内容在物质世界总无所表现。因为悲剧内容是纯精神世界。
悲剧可以出现在电影中,但电影的悲剧就不完全是电影化的了。
※ 克拉考尔与巴赞理论观点异同
相同点:都强调电影对现实的记录功能;
不同点:
⑴ 身份不同。克拉考尔是理论家身份,巴赞是批评家身份。
⑵ 体系不同。克拉考尔是演绎体系(理论化的),巴赞是批评体系、史学体系。
⑶ 影响不同。克拉考尔对电影实践无多大影响,巴赞对电影实践产生重大世界性影响。
⑷ 出发点不同。克拉考尔出发点单一(理论),巴赞出发点较复杂(精神分析、木乃伊等)。
⑸ 克拉考尔缺乏历史意识,巴赞有强烈的历史意识。
13、《电影美学和心理学》米特里——
分两卷,分别在53年和65年出版,是经典电影理论的总结和集大成之作。
米特里在经典理论的两大流派——蒙太奇学派和长镜头学派——中取中间立场。关于对电影的表述、立场表现在三种模式:电影是画框(爱因汉姆)、窗户(巴赞)、镜子(克拉考尔)。
米特里被称作电影中的黑格尔,他的理论被称为经典电影理论的终结。
克拉考尔、巴赞对电影表现现实手段的肯定,但忽略了虚构。
麦茨在《想象的能指》中,不排斥复制现实,构造复制现实假象的能力。
14、《电影理论的两种类型》【美】汉德逊——
经典理论研究材料丰富、系统完整,但电影材料缺乏、不充分、不完整。主要电影理论有两大类:
爱森斯坦和爱因汉姆一类,研究电影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的理论;代表是爱森斯坦和普多夫金。
克拉考尔和巴赞一类:研究电影与真实的关系的理论。代表是巴赞和克拉考尔。
代表人物四人中最有影响的是爱森斯坦和巴赞。
书中评价这两种理论共同的局限:只是对电影形式的研究,极限是段落,缺乏整体,整部影片是不存在的。
只有麦茨是以电影整体为研究对象,从句法到话语的进步。
电影文学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概念。其艺术学的概念内涵,指在电影发展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与戏剧文学等传统文学类型并列的一种新兴文学类型。在电影艺术的发展道路上,作为综合艺术的电影在汲取诸种艺术养料丰富自身综合特质方面,获得与文学的密切融合关系。文学各种样式对电影的渗透,电影对文学的叙事手法、抒情手法和塑造人物性格的丰富艺术手段的借鉴,使电影艺术在增强自身的表现能力,形成新的综合艺术特质方面,发挥作用。电影文学作为电影的文学基础构成,是以电影的独特视听思维方式来构思和写作的文学形式,兼有电影和文学的双重属性。电影文学,集中表现为电影的剧作基础,即电影剧本。电影剧本包括文学剧本、分镜头本和台本(工作台本、完成台本)三个部分。电影文学又指电影作品的文学性含义,包括电影剧作的文学价值、电影创作借鉴与融合的文学形式因素、电影剧作的文学个性等等。电影文学,还直接和经常反映在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方面。
㈥ 谁有文学名著与影视改编的论文啊
文学名著与影视作品的关系
影视艺术是声画兼备、时空复合的综合艺术,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和影视艺术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文学与影视艺术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是可以相相通的。
首先,文学用语言塑造的艺术形象具有间接性,而影视由声音和画面构成的艺术形象则具有直观性。文学的语词形象需要读者进行再创造,文学文本中并无实际的声音和直观的画面,而是必须依靠读者的想象和联想,将文字表达或描述的声音和画面在头脑再转化复现为逼真可感的艺术形象。因而文学形象具有模糊性和间接性。影视艺术通过蒙太奇把一个个镜头组合起来,把声音与画面直接呈现出来,诉诸观众的视听感官,因而其艺术形象具有强烈的直观性。
其次,文学是以时间艺术为基础的线型叙述艺术,而影视艺术是以空间造型为主导的时空综合艺术。文学作为一种时间艺术,要靠读者在逐字逐行阅读过程中,才能逐步显现出文本全貌。同时,文学的议论、说明、叙述、修辞等,都是艺术感觉和欣赏的对象。影视作为时空艺术,必须将空间造型当作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来考虑,要把空间的造型和时间的流动有机地融合为一体,给观众呈现出时空复合的具体形象。另外,影视艺术中编者的议论、叙述等,要通过旁白、独白等有限地使用。
文学与影视艺术尽管有很大差异,但同时也有密切联系并可相互相通。
首先,文学与影视得以相通的根源在于二者都属于叙事艺术。就文学对影视艺术的影响来看,电影的叙事和叙事技巧最早是从文学那里学来的,至于文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等因素,在影视艺术成熟之后仍被其广为借鉴。在中外影视作品中,有将近半数是由文学作品(主要是小说)改编而成的,特别是那些伟大的文学巨著,多次被搬上银幕荧屏。可见影视艺术与文学有着血脉相通的亲缘关系,对小说的借鉴使影视艺术创作者们获得了灵感。文学与影视作为叙事艺术,都是在流动的时间中连续地描绘事物。正如法国影评家玛格尼所说:“电影和小说二者均为叙述作品,叙事有它自身的规律,与展示的规律有很大的不同。它的基本要求之一是连续性,小说的各种程式和电影的各种常规技巧大抵是为了保持连续性才产生的。”小说是在一个个语词组合的场景的连续中叙述故事、塑造人物,影视是在一个个画面连接的场景中构成银幕形象,在时间的延续中叙事是它们的共同性。这使文学和影视艺术都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可以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叙述复杂而连续的社会生活。
其次,小说这种艺术样式本来就蕴含着某些电影因素。蒙太奇作为一个专用术语,它是属于影视艺术的。但作为一种叙事的方法,早就见于狄更斯的小说。雷班曾对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一段描写作过分析,这是在小说中写到大卫童年时的伙伴斯提福兹的船遇险后,大卫在海滩上见到他的尸体时的一个情景:
但是他把我领到海边。就在她和我——两个孩子——寻找贝壳的地方——昨夜来的那条旧船的一些比较轻的碎片被风吹散的地方——就在他所伤害的家庭的残迹中间——我看见他头枕胳膊躺在那里,正如我时常看见他躺在学校里的样子。
这段文字所产生的视觉效果,超过了一般的想象,它建立在连续几个不同场景的巧妙而自然的联系上,而这本是电影的基本手段蒙太奇所擅长的。所以,这部小说的上述写法意味着“狄更斯早在电影艺术发明之前就掌握了这一技巧。” 小说这段文字的叙述充满视觉感,稍作修改就能成为一种标准的电影展示。可见文学的叙述文字在手法上存在一种电影方式,可以称之为文学中的“电影性”。
再次,文学中的“电影性”体现在现代小说文本中主要是叙述场景的自觉运用。场景是在同一地点和一个没有间断的时间跨度里,通过人物的具体活动而展现出来的一个具体事件。影视屏幕上的场景是直观的。小说中的叙述场景,是要通过描绘一种如影视般的视觉形象的画面,来体现出生活本身的丰富多彩,让读者仿佛亲身所见所闻一般。这也正是文学要利用不具直接感性功能的语言符号,而要去塑造具体形象所追求的重要技巧之一。正像塞米利安所说:“技巧成熟的作家,总是力求在作品中创造出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的客观印象,有如银幕上的情景。” 银幕上的视觉情景是镜头的切分和组合,小说中的场景是对一个具体视觉对象的语言叙述。语言符号叙述的场景虽不直接作用于人的视听审美感官,但语言的所指意义,可以使符号同与之相应的某个事物联系起来,让读者在阅读时把抽象的语言符号转化为具体的视觉意象。正因如此,以叙述场景为单元的小说文本内在地具有一种电影中的情景要素。当这种要素在现代小说的叙述语言中通过具体描述手段得到强化和凝聚,并与某种情绪色调相融合而构成场景的“氛围”时,小说特具的那种电影因素便得以凸现和放大。
文学与影视艺术基于叙事之上的相通,在二者之间形成一种互动和转化,使影视在成为独立艺术之后,仍然需要从文学中汲取营养,而文学也因借成熟影视艺术的推动,自觉地凸显其“电影性”而日益丰富着自己的叙述手段。
㈦ 电影文学的主要特点
电影文学
film literature
区别于诗歌、小说、戏剧文学的新的文学样式,主要指电影剧本,还包括影片中的解说词、歌词等。电影剧本可以是剧作家根据生活直接创作,也可以根据其他文艺作品改编。改编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是一种再创造。
电影剧本用文字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表现剧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认识和态度,是一种文学作品,可供读者阅读和欣赏。然而它并非是最后完成的艺术作品,也不仅仅是供读者阅读欣赏的,它是为拍摄电影而创作的,是影片摄制的基础。因此,它既属于文学范畴,又受到电影特性的制约,是文学特性与电影特性辩证统一的产物。电影剧本如果不适宜拍成影片,脱离了电影的基本要求和规律,也就失去了它独特的美学价值。因此,必须用电影思维方式来创作剧本。电影剧本的特性,首先表现在它应该具备鲜明的动作性和画面感。读者在阅读剧本时 ,应能“ 看见 ”或联想出未来影片中一幅幅运动的画面 ,“听到 ”这些画面中的声音 ;其次,它应显示出未来影片中的蒙太奇结构以及丰富的潜台词。正是这种动作性、画面感和蒙太奇结构使电影文学区别于其他文学形式,给予读者特殊的审美享受并成为银幕形象的基础。
一部影片的艺术价值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电影剧本的文学价值。电影剧本的文学价值主要表现在它的思想内容、人物形象和表现形式上,其核心是人物形象的塑造。剧本中的人物形象是否具有真实性、独特性和典型性,人物形象是否能反映深刻的思想内容,是衡量电影剧本文学价值的主要依据。然而,电影剧本的文学价值仅仅为电影的艺术价值提供了一个基础,影片是否能充分反映剧本的文学价值,甚至超过其文学价值,首先取决于电影导演的完美处理,以及演员、摄影、美术设计、录音作曲等的共同创造。就剧本和影片而言,通常只有两种情况:剧本的文学价值得到体现甚至提高;剧本的文学价值遭到削弱(影片不如剧本)。
电影文学的产生,是电影艺术日趋成熟的结果,电影文学的发展,也促进了电影艺术的进步与繁荣。在早期电影创作中,既没有完整的剧本也没有从事电影剧作的作家,只是导演根据自己的意图来拍摄情节简单的无声短片。随着电影的影响的扩大,一些作家和戏剧作家参加到电影创作中来 ,为电影拍摄提供故事梗概、戏剧冲突和拍摄大纲,然后由导演在拍摄过程中加以丰富、完善。此后不久,出现了比较详尽的电影脚本,这是电影剧作的一个重要发展。然而电影脚本仍旧只是为拍片服务的,并不具备独立的文学价值。在电影脚本的基础上产生的电影剧本,使电影文学独立于其他文学样式。1922年,洪深为中国影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创作了历史题材的电影剧本《申屠氏》,发表在 1925 年《 东方杂志》第22卷1~3号上,这是中国第一个比较完整的电影剧本。
㈧ 结合小说和电影谈谈文学与影视的关系
(字数一千字就未免有点太苛求了吧!不过我尽量写,你也尽量加点悬赏给采纳哈)从时间关系上而言,虽然文学和影视同属于艺术形式之一,但影视则出现于文学之后,自然在很多方面也得跟在文学的屁股后面。近年兴起IP剧,也就是利用现有的文学资源来作为影视开发的基础。但在21世纪,文学和影视在功能上的关系其实更多地是相辅相成,谁也离不开谁,主要原因如下:其一,能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文学作品大多是小说,而小说作者的表述风格大多迥异,接受了这一种小说风格的读者,未必能接受那一种小说风格,因此小说在受众群体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改编成影视作品,许多原来比较尖锐的问题就可以被再加工为相对而言比较柔和的形式表现出来,变成大众中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的一种形式。而当一部IP电视剧被大众接受之后,原有作为蓝本的小说被受众接受的程度自然会有所提高。其二,21世纪是一个十分忙碌的时代,许多人的闲余时间趋向于零碎化,而小说这种文体决定了读者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时间,静下心来去阅读,才有可能读懂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这和现实情况是有冲突的,而电视剧则不然,由于其将许多东西柔和化、简单化了,观众即便是在零碎的时间里把一部电视剧分开来看,也未见得就会看不懂。可以说,影视剧改编小说,是小说在适应目前这个繁忙的社会的一种很好的做法。其三,电视剧的娱乐性比小说更强,表现力也远高于小说,可以说,小说所展现的世界是二维的,它需要读者运用自己的思维去补充它的空缺,来重组为一个三维的故事,电视剧正好帮读者做了这一点,而且通过比文字更多元、直观的形式表现出来,受众会更倾向于去接受这种更方便、更容易的形式。其四,受众客观上更容易接触到电视剧,我们的媒体也更倾向于去关注影视方面的动态,而不是其背后的小说。在这个文学整体被边缘化的年代,影视跟文学所构建的有机联系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文学,也给了文学以一种更方便、直观的形式走进大众的生活的机会,而影视脱离了文学,很大程度上也会面临创意枯竭的危险。文学正在源源不断地为影视提供着大量优质的原材料,而影视又将作为其原材料的文学进一步发扬光大。两者相辅相成,正在缔造者一个新的属于21世纪的辉煌。
终于写完了,没一千也有七八百了,还请采纳吧!
㈨ 文学中的电影性体现在现代小说文本中主要是什么的自觉运用
文学中的“电影性”体现在现代小说文本中主要是(
)的自觉运用。
A.人物活动
B.语言符号
C.具体形象
D.叙述场景
——正确答案:(D.叙述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