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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耽美小说《干爹》
当一篇文完结,读者欢呼撒花纷纷对我说舍不得,我通常要回过头再看看,忐忑地重新审视,盘问自己写这样一篇东西出来是否值得,是否能有打动读者的细节点滴,拼命地说服与肯定自己,最后依依不舍地挥别。
盘算写这篇文,初始思考了很久。前几年,我去过一趟西安,看过他们汽车厂的家属大院,趁势又将当地各处名胜古迹游览一番,领略千年古都风情。我是个无古韵而不欢的人,在半坡博物馆里蹲着端详那一堆黑黑黄黄的陶罐,可以蹲一整天。我蹲在半坡遗址里面时,孟小北这位大导游,就把我们这一伙人生路不熟的外地游客全部撇下。他路途很熟,自己开车跑去旁边山中一个小潭游泳。
他说,招待各路来玩儿的人太多,每个来我大西安的,都是“骊山-华清池-半坡-兵马俑”一日游,那间博物馆里统共就只有几个盆,你不用听他们讲解我就能给你数出来,老子真的不用进去再看一遍!
小北水性很好,从小在西沟渭河的大风大浪里历练出来,后颈晒得黝黑。认识他的人,喊他们这拨小子“水猴子”。
如今这人是腰里多金风流倜傥的老板模样,我说你出门,车里怎么不常备一条游泳裤呢!
小北就不是会在车里备潜水镜游泳裤再身背一个大氧气罐的人。人一辈子不会转性,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他一定什么都不穿,脱得只剩个裤头,也三十岁的人了,这就叫风采不减当年。小北说,他一个猛子扎到水潭里,特别自信地,一口气狠命下潜,潜了半分钟,竟没摸着底,气不够用了才赶紧又浮出水面。
他对岸边坐的一老大爷嚷,“我怎么就没摸着底啊!”
老大爷慢悠悠对他讲,“这水潭一百多米深,你这不知深浅的小子,你怎么可能摸到底?”
孟小北滚上岸,穿着裤头坐在太阳底下吸一支烟,晾干,再穿回他的西裤皮鞋。这家伙甩着一头湿漉黑发,回来接我们走人,然后兴致勃勃地带大伙奔赴钟楼广场,品尝老孙家的羊肉泡馍。一路沿街高声说笑,路人侧目。
小北是个外向开朗的人;饭馆里,在大堂与厨房之间跑来跑去吆喝服务员的,一定是他,热情洋溢地招待我们,席间滔滔不绝,妙语连珠,指挥我们掰馍。我一直觉着,这人即便不学画,没有那方面艺术天分,他依然可以在社会上混得很好,扮演记者或者电视台主持一类角色,尤其适合在他们大西北农村地带,给村里那些办喜事的人家,唱红唱白,主持个婚宴,或者挂孝哭个丧。这类人性情里,天生富有浓墨重彩的表现力,能感染周遭的人,令人愉悦!
也恰逢小北父亲去世十周年,我们陪小北母亲去墓上祭扫。在骨灰阁那里,小北的母亲曾把灰盒捧出。我帮她端了,她仔细地拂拭掉灰尘。也反反复复擦过十年,待之仍如珍宝。
然后是在墓地里,我们随同,慢慢地走,找到地点。小北的母亲在墓碑前哭临,点着火盆。只记得那天风大,烟火也冲,熏得我满鼻满眼是泪。小北的母亲多年后见她故去的丈夫,仍痛哭不已,边哭边回忆往事。我因为眼睛熏疼,没听进去几句。眼里戴了博士伦,全程都在琢磨报纸上专家的教诲,脑子里充斥“隐形眼镜遇火会不会把我眼球烧瞎”这类乱七八糟的顾虑。
当时年纪轻,感情生涩未经历练,因此情绪上就戳不到某处至痛的点。声嘶力竭的哭喊声就在耳边,我却不太能体会感受到,那种亲人离散天人永隔再回首风流云淡已是岁月百年的悲壮沧桑。
小北的父亲非常之英俊;照片中,穿极普通的工作制服,整齐短发,双眼俊秀有神。其人眉眼间,拥有属于那个特定年代的正直、热血与真挚,气度不凡。他家老二也说,倘若他父亲仍在,戏剧圈里肯定没他自己什么事儿了。那个年代的人,脸蛋不做假,气质没一丝矫揉造作,没有沾染上虚伪油滑的俗气。
当年数十万有志青年,远赴大西北大西南支援三线建设,小北父亲母亲列在其中。那一代人充满坎坷波澜壮阔的人生,悲欢离合的故事,现在已越来越多地被人揭开,在文艺影视作品中展现。许多人当年拖家带口,白发送别黑发,年轻时将自己埋没于深山,中年动荡沉疴甚至妻离子散,晚年却又经历改革阵痛被迫分流下岗,一辈子难返家乡,老无所依……那也是曾经为这个国家燃烧热血青春的一代人,是被命运洪流席卷悲折的一代。
我们这些后辈,对上一代人冒然置喙,随意评价他们曾经的付出奉献是否有意义,从某种程度讲,也属于无知无经历者的轻率。我个人仍坚信,他们那一代,每一个人,也都曾经年轻朝气,拥有端庄崇高的理想,也曾胸怀豪迈激情,这些都值得后人敬佩尊重。那就是属于他们的青春,不可复制,也永不再来。在燃烧生命创造价值的那一刻,人生就是有意义的。
只不过,如今的社会以及这个社会盛行的价值观念,都变化得飞快,早已不复当年信仰的单纯。人倘若跟不上时代步伐、社会变迁,难免画地为牢陷入窠臼,这也代表了部分人晚年经历的悲哀。
后来,我出走求学,远离家乡,漂泊海外。这些年再回首一些往事,这时才逐渐地,头脑里被一些淡漠模糊的记忆一寸寸侵占,感染。人都是到失去时,才发觉永远有一些人、一些感情,今生无法舍弃,久久不能忘怀。我以己度人,联想到自己日益衰老年迈的父母亲,家乡的种种美好,逝去的青春,自己那再也回不去的纯真少年时代,才慢慢体会出当事人当初经历的生活变故与心灵冲击。
夜深人静时想起,忍不住泪流满面,因此想要为这一家人写一篇文,平凡而生动的一家人。
小北近些年很忙,又买了一辆运人办货的“保姆车”。每次见到,车里都装着一堆一堆的图书,有些是他设计出版。
那时见面,就是吃饭聊天,常去海底捞吃火锅,或者城里某家“郭林家常菜”。那是我们的根据地!
小北平时不会经常提他爸爸,也不提爱人。最常挂在嘴边的是那一群狐朋狗友,亮亮长亮亮短。他的挚友亮亮最近又弄了一个生意,投了很多钱,如果赔了就要损失掉一套房子。这人总之很衬房子,在城里和望京都有高级公寓,是个款爷。亮亮又来找他谈心,诉说感情上纠缠不清的苦恼,每回在酒桌上被小北狠狠地喷一脸,再抽俩大耳歇子抽回去,才能消停数月,然后故态复萌!
我问:“亮亮后来,还有女朋友吧?”
孟小北夹着烟说:“小蜜,不能算女朋友。”
我说:“这样不好,你也不管管他。”
孟小北说:“有些人生活方式,十多年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模式,也能从某种程度达到和谐统一。他和他家里那位感情很稳定,不会轻易分开。亮亮也不傻的,他要真傻他做不成生意。手里攥那么厚的家底儿,家里需要有个人为他持家、管钱,大后方要稳定。他的钱都搁在他媳妇手里,钱绝对不给外人,他精着呢。”
我:“说实话,你有没有小蜜?”
小北笑道:“你看我像么?”
小北不介意讲出一些私事,但也不会随便对谁都讲。并非因为惧怕,而是不愿被周围人过度八卦围观,没有必要炫耀生活。小北笑说“网上的腐女太彪悍”。
小北和他那位当家的,在一起也已十多年。
我问:“有过厌倦吗?你们俩吵架吗?”
小北说:“吵架那肯定有过,谁家不吵架啊?你和你们家陈先生不吵?”
我很烦地说:“吵啊!我不写文就没事,只要闭关写文一定要闹,说我眼里没有他了,男人都是吃奶耍赖的小孩!”
小北说:“就是这样!我俩一般都是互相埋怨对方太忙,不顾家,赚钱赚得容易情淡爱迟,其实感情上没什么值得吵。”
“嫌我不做家务,不洗衣服,我有时候一件衣服连续穿一星期不换,他就烦躁了,说把我连人一起塞洗衣机里洗了!”
我说:“典型的老夫老夫模式么,真腻歪。”
小北一笑,双眼就眯起来,不帅,但是够坏,招小姑娘喜欢的那种坏吧。孟小北说:“小时认识的人,就是青梅竹马,后来再认识的,感情深度上就没法比,怎么都比不过旧的。就像我画画用的那几杆钢笔,笔尖都让我磨弯了快磨秃了,金属的都能磨掉一毫米,可我还是喜欢用那几杆旧笔,用顺手了,换新的我就看不惯。”
感情能够有多么忠贞,那些肉麻浪漫词汇,是言情耽美小说里的描写,未必是真实生活。
真实的生活相对平淡,其间有各种波折与不完美。九十年代那时,是社会发展最迅速各方面日新月异的时代,社会上的年轻人都在大步飞快地朝前走,在改变自己,也改变时代。孟小北算半个圈内人,那时经常接触的风头正劲的明星名人,很多人的人生都发生巨大变故。那个唱《大中国》的高枫后来死于隐疾病症,毛宁因为同性恋爱风波遇刺,罗琦和谢东都吸毒了,杨钰莹因远华案隐退出走;还有那个叫红豆的,猥亵男童进了监狱;再后来,张国荣抛下男友跳楼自杀。
整整一个时代的人,已渐渐远离尘嚣。当年的美好,归于沉寂。
小北那时特推崇张国荣,将《霸王别姬》这个电影珍藏起,翻来覆去看过无数遍,唏嘘感动。
《泰坦尼克》上映时,小北与家属去青岛游玩,在海边登上一艘展览的军舰。小北站在船头,张开双臂,让海风吹起发帘露出额头,高喊“Hey露丝露丝!快抱住我,咱俩一起飞一个!”他们家那位,当时在他屁股上轻踹一脚,“滚了,我是杰克。”
十余年过去,毛宁杨钰莹皆回归复出,罗琦戒毒成功,红豆早已出狱泯然众人,张国荣十周年祭。也仍然有很多人的人生轨迹和理想如初,没有改变。小北和他的棠棠,仍平静生活在一起。
某人百忙凌乱中偶尔想起来敲我:【为什么起名‘棠棠’,肉麻。】
我说:【这名字好听,我喜欢,你别操心我怎么写。】
小北:【听起来像张国荣的那个老公唐唐。】
我说:【人设差得远呢,读者不会看混淆的!】
小北粗略看了一下大纲,我飞快解说,我要把全部人物时间点往前挪若干年,让你们俩提前“浪漫”地相遇,加入一段岐山西沟里的生活,这样比较体现时代的厚重与乡土小说的纪实氛围,blah blah。小北是常写剧本脚本的人,看后只评价一句:【你这样布局,你不是想写我,你是想写我爸。】
我说:【我确实对你爸更感动感慨,而且写出来更有情感爆发力。】
小北:【那你就专门写我爸,别写我了,我没有什么可写。】
我也曾经问过,小北,你后悔过吗。
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一次,你选择跟一个男人一起生活吗?
小北说,这个根本就没的选,这种事不是我选择,我认为是命中注定。嗳,男人哪有你这么婆婆妈妈,喜欢就是喜欢了嘛!
那么,如果让你重新抉择一次,你会出柜吗?你会像当初那样,跟你家里闹?
这个问题很难。换言之,男孩子,放纵一时的感情很容易,做爱又不会怀孕,承担一辈子的责任压力则要艰难许多。小北想了很久,说,如果重新再来一次,可能不会选择那时冲动地出柜了,会多忍几年,慢慢地向父母解释,或许,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
这种问题比较残忍,完全出于我本人私心,相当于去揭对方的伤疤。
我理解小北真实而坦白的想法:如果重来一次,他更倾向于选择隐瞒,先委屈几年,慢慢地哄他爸爸,或许他的家庭现在仍然完整,他父亲还活着,他也就有机会向父亲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的感情严肃而忠贞,不是年轻人胡闹。
小北对我各种离奇的脑回路和胡编意淫的梗很无语,比如那一泡狼崽子的尿什么的,这就是您所谓“浪漫”的相遇吗?我说这是小说!
小北不太爱看我写的东西,这让我作为一个写手十分受伤,一定是我写得太烂了!当然,他解释说他平常什么网络小说都不看!别说是我这个小透明写的小破文儿,唐家三少天蚕土豆蝴蝶女神的他都没有看过。这让我脆弱的心灵稍觉安慰。
真正的牛人,根本不用看小说去唏嘘别人的故事,他们的人生本就是一部跌宕的长卷。
小北评价道,还重点中学呢,你写的是你念的那间学校吗,老子就没念过正经的高中。
我说,那我只能这么写,校园生活,贴近普通学生读者的生活环境,更容易产生共鸣,我能照实写吗?
我总感觉,在我这部小说里,从某种程度上将小北小京哥俩的人生经历传奇程度弱化了。恰恰因为我自己日子过得太平淡平凡,我很难揣摩他们这些人的心态与经历,写不出本人真正魅力。
孟小京也很不容易。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在大卖场里卖电扇空调,都能被星探一眼看中。没有任何背景,没有艺校基础,全国数万名考生里选拔几十人,孟小京考上了。
我在文中将年代和细节进行各种虚构模糊化,将两兄弟的年纪、学校、涉及的各处地名都篡改和重新编排。而且写这种文很费力,从始至终,几乎一直是在耽美小说的虚幻美感与同志文学的残酷现实中间,艰难地寻找一个平衡点。说白了就是,写得太虐太真实,我很功利地怕损失我的读者;写得太迎合流行口味,我又觉得,对不起写这篇文的理想初衷。
兄弟二人当年分开时,年龄比我写得还要小,几乎从未在一起生活。
兄弟见面一桌吃饭喝酒,谈笑风生。平时一个在北京,一个在西北,不见面时,就互为“路人”,各忙各的,极少联系。我想这样的家庭关系绝不是唯一特例,不是谁的责任或者错误,这也属于特定的时代背景,造化弄人。
小北的家属,对于周围人来说,相对比较神秘,神龙见首不见尾。
京城遍地权贵和干部子弟。真正的世家高干,平日做事都十分低调,穿着普通,开的车也普通,大街上与常人无异,待人客气而疏离,很难深交。呲着大金牙开豪车举止狂妄嚣张的,一般都是暴发户土财主。
偶然见过一面,当时的感觉说不上来。只一眼,就让我觉着,孟小北幸运,这样的男人,眼神,举止神态,一定是个稳重而值得信赖依靠的人。而且,当过兵的人,走路及坐姿都有军人风范。安静的时候很静,喝酒爽快,于不经意处吸引人。
我问,人家怎么看上你?
孟小北说,我这人也挺好啊!
我问,平时谁听谁的?
孟小北说,小事随意,大事比如买房和重要投资,换工作单位,我还是听他的。
我假装外行天真地问,好像你们都说1和0什么的,我都不懂嗳,快给我讲讲,你们谁1谁0?
孟小北笑,盯着我,你觉着呢?
我这种耽美狼老江湖,一猜就猜对,眼光不赖。
孟小北说,还是我做得比较多,现在基本都是我做。
孟小北简单解释了一下,性的取向、谁上谁下这种问题,与年龄、外表都没有必然关系,不是因为谁年纪大了,这仅只关乎于生理的愉悦程度。谁的G点长在那里,觉着舒服,就在下面呗。男人性事上追求爽快感觉,有些人特别怕疼,做一次疼好几天有什么意思?或者根本就没那个点,不舒服,就在上面。
在小说里,读者总希望少棠这样的男人是个纯攻。我只能安慰我的读者,少棠比大家揣摩想象得更宠他的北北。
再说那一家人现今状况。
小北的母亲晚年独身,也曾有同事邻居前来,措辞委婉,想为她介绍个“老伴”。她还是婉拒了,不想再找。
小北母亲就在家带孙子,享天伦之乐。孟小京和他媳妇的工作都是不着家的。他演戏,他媳妇在电视台里,经常随摄制组跑外地,全国各处跑。依小北母亲的意思,少年夫妻老来伴,要的就是那几十年共同走过的人生路,彼此熟稔,是最亲的人,老来为伴才舒心快乐。半道弄来一个“老伴”,彼此性格生活习惯都未必合适,双方子女再吵成一团,那不是“老来伴”,纯粹是给自己生活添烦添堵!同时我也坚信,在她心目中,哪个也比不上小北父亲那样深重的地位。
孟家孩子们都顺利长大成人,各有所成。孟小姑竟然最后也没有与那男人离婚。男人年过四十之后,翻不起浪了,没钱没貌的,年轻小姑娘都瞧不上他,这时才浪子回头,回归家庭,重视妻与子。那两口子,后来竟能放弃前嫌,凑合着过。对于很多人,婚姻就是人生必要的社会关系,以及繁衍后代的一道法律手续,“爱情”二字太奢侈,太惊心动魄。
而拥有爱情的两人,他们的关系恰恰为社会传统礼法所不能容,他们得不到法律手续的承认。
山东老家那边的长房“大姐”,比孟家老太爷还年长几岁,后来去世了。
孟奶奶往老家寄些衣物和钱,在那时才突然感到悲恸,为了那个甚至从未谋面的原配夫人,坐在床上抹泪哭了。我猜老太太哭的不是那位原配,而是几十年支撑这个家庭尝尽艰辛悲欢的滋味,亲情无价。
老太太是这个家阅历最丰也最从容坚强的人。再后来几年,小北爷爷亦高龄寿终,老太太在医院抢救室门口,目睹老爷子安详阖眼。五十载金婚,相册上那一双璧人,绝代风华。
有一年回国,三五亲友小聚,吃完饭去朝外钱柜唱歌。
期间小北一直不停看手机,手指灵活,发短信。
我们问:“你家总设计师还不来?”
小北说:“总设计师刚从香港回来,挺累的,在家睡觉。”
当晚唱K昏天黑地时,他家贺总还是过来了,小北在若干不怀好意的起哄声中,屁颠颠儿亲自跑下楼接驾。小北平时随便,对旁的其他人绝没有如此“谄媚”和上心。或者那俩人在外面先说了一顿悄悄话,嘲笑我们这些外人很无聊。
钱柜房间里光线较暗,然而我仍然从某些人脸上看到光芒,当真是从眉宇眼睛里能发光。
小北他们家贺总,二人自始至终并排坐,不必过分亲密,一看就有某种默契。贺总对大伙都很客气,淡淡地招呼点头,不说太多话,却还拎了香港买的好吃的芒果布丁榴莲酥,招待我们。
有人问,这地儿不是不准自带零食?贺总看我们一眼:“我带,就能带进来。”
……
一群人开心地吃东西。小北和亮亮喜欢唱歌,那俩人合唱张学友郑中基的《左右为难》、《你的眼睛背叛你的心》什么的。小北的家属大部分时间静静地看他玩儿,一条胳膊搭在沙发靠背处,偶尔伸过来捏小北后颈的小窝,把张牙舞爪吆喝亮亮的某人捏回来,坐好。
我时不时侧目偷窥是有收获的,小北与家属讲话时一定要回过头来,双眼对视,手握对方膝盖,眼里有那么一种混合了尊敬崇拜的复杂感情,与一般情人确实不同。我在脑里瞎琢磨他会不会下一秒脑抽,喊声“爹”什么的,哈哈。
贺总长相极有味道,眼睛好看,线条略柔和,不是那种很糙的人,但也不软。神情总令人以为他好像在笑,其实没笑,嘴角微弯出一道从容的弧度。
我仔细瞄,这人身上没有名牌,所有衣服鞋子都没有标,看不出品牌。
两人戴同款白金戒指。
小北唱歌,家属盯他脚上的鞋。贺总自歌曲后半段就开始研究小北那双靴子,终于说,“你鞋带穿错眼儿了。”
小北端着麦,低头,声音从麦克里传出:“哪穿错眼儿了?你弄来的高级鞋,我就没穿过,我不会穿。”
贺总于是扒掉小北一只鞋。他一条腿横端着置于另腿的膝上,稳稳地坐着,慢慢地重新穿鞋带。穿好一只丢回去,再扒另只脚。
贺总小声说:“你奶奶跟我说,想再回山东老家看看,你抽空吧,把时间调好告诉我,我尽量安排。”
小北说:“怎么又要回?老家现在还能有亲戚?老一辈都去世了,年轻的都在外打工。”
贺总道:“老人的心思,都想要回归家乡故土。她说想要回去看看,你就一定遵从她的,满足她心愿,别让老太太觉着遗憾。”
小北说:“成吧,听你的,过年时候回去。”
喝酒唱歌很热闹,亮亮想起那“啤酒加生蛋”的典故,非要跑到歌厅后厨去要生鸡蛋来喝。
然后他们掰手腕赌酒。小北和他家属,两人的右手都架在茶几上。贺总探身往前坐了坐,坐姿很稳,眼中带笑:“你看你还蹲着,不好发力。”
小北也没客气谦让:“那你过来蹲我这儿,我坐你那?”
他家属还真的起身,与他换个位置,然后继续逗他:“你用两只手。”
小北说“我靠太踩乎我了!老子虽然手腕受过伤,也没那么弱!”
有人献计:“孟小北你把两只手两只脚全都压上,还差不多!”
小北两只手压都极费力,可能手腕确实不好用。双方实力胶着的紧张时刻,肌肉夸张紧绷,大伙都专注地静默围观,唯独亮亮那厮心不在焉嘲笑了一句,“小北你把你第五条腿也压上,你老公一定怕你了。”
……
一屋人猥琐地联想,疯狂哄笑,亮亮喷出口水!那两人肌肉一松,力量都泄掉了,笑。小北的第五条“幻肢”发威,还真压过去。他家贺总很大方地自罚了一瓶酒,全无所谓。
那天小北给他当家的唱了一首许巍的歌,说好是为家属唱的。他坐在茶几上,侧身面对正主。
许巍就是陕西西安人,据说贺总比较喜欢这类风格的摇滚,不是重金属不太吵闹,词曲中有乡土醇厚的回味。因此我在文案里摆了一首《蓝莲花》。
小北声音随性沙哑,很有味道。
“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
这时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男人!!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小北故意将某句歌词里的“女人”改成了“你是我的男人”,嘶哑带劲地嚎出来,浪漫又煽情。酒意中,生活有笑有泪,携手度过十余年的人眼底充满感悟,从容不迫。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总是在梦里看到自己走在归乡路上,你站在夕阳下面容颜娇艳。
那时你军装潇洒,那时你温柔如水。”
……
我努力将这个故事写下来,或许明年夏天,再赴西安,看望小北的父亲,带去读者们的祝愿与哀思。故事的细节中搀杂进许多我个人的臆想揣度,虚构的生活点滴,各种美好的愿望与解释,也是希望能为读者带来一些温暖与励志的感动。小北的倔强洒脱,少棠的坚韧深情,二人携手比肩,让我每时每刻感到,幸福不易,他们的幸福却又如此值得。
时光的洪流中少棠牵着他的小北,趟过记忆的长河,趟过未来一道道沟壑,逆光的脸庞在幽暗长廊里发出光芒。小北说,有少棠在的地方,永远是他的故乡。他们回到心中的故乡,他们至今平静地生活在一起。
【摘自后记】
以上是干爹后记,谢谢,请采纳
⑵ 奇耻大辱花千骨爱久小说网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花千骨还趴在他身上睡,仿佛死去一般,甚至感觉不到呼吸,安静得有些可怕。白子画的身子被压得失去了知觉,只有手指头能微微活动一下。
皱着眉近在咫尺的低头打量她,试图在这个人身上找到一丝熟悉的感觉。
以前许多时间他都在沉思,他的人生像一盘布置精巧的棋局,总是习惯将一切都牢牢掌控。可是没想到一步错,步步错。从失去小骨的那天,他像崩断的琴弦,再没有心力去思考,想到什么,回过头来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做了,就像现在这样,原来自己也可以如此随性的。
明明可以不用这种方法,他完全可以轻易化解小骨的任性,却为何竟然答应了她。是伤害她太多,所以无法再做出任何拒绝?还是根本就受不了她完全冷漠忽视自己,想多靠近她一些回到从前的样子?如今师徒二人竟会这么不伦不类的同床共枕,而更可怕的是他心底还会觉得一丝温暖和欣慰。他到底怎么了?
微微动了动身子,想将上面的人移开。
花千骨感受到身下人的不安,慢慢转醒,她好久没睡得么安稳踏实过了,也没有做噩梦。
“早。”似乎许多事情都忘记了,世上只有她和他,存在于一片祥和美好中。花千骨迷蒙的睁开眼,嘴角露出微笑,抬头轻轻用鼻尖摩挲着他的下巴,
白子画显然是被她亲昵的举动给吓到了,而更吓到的他的是她的那份自然,仿佛他俩从来都不是师徒,而是爱人。眼中惊惧一闪而过,不着痕迹的将她推了下去,却是觉得浑身酸痛。
“对不起,没睡好吧?”忘了他如今只是凡人身骨,花千骨像往常做了错事一样不经意的吐了吐舌头。
白子画怔了怔,是啊,不论如何改变,换了身姿换了容貌也换了脾性,她始终都是他的小骨,他打从心底疼爱的那个徒儿。
“我帮你揉一揉。”花千骨心情不错的伸出手去捏他的肩,却被他迅速躲开。
花千骨无奈转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房间。突然伸手指了指,书柜、桌椅、小几、帘子……各种物品凭空出现,逐渐将周围填满。地上是厚厚的白色绒草地毯,温度也升高了许多。
白子画不由轻叹,创物是一种何其伟大的力量,只有神才拥有。可是小骨她不懂,整个世界都在她的一念之间。造物主若只把一切当作与自己毫不相干甚至是玩物,她根本就不配身为神。
“饿了吧?”
桌上突然出现许多白子画过去喜欢吃的食物,花千骨递筷子给他,过去总是他陪她吃饭,现在她不需要了,轮到她陪伴他。这让她觉得欣慰的同时又觉得心酸。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花千骨看着桌上盘里的那个桃子,终于还是受不住了。再自欺欺人也没有用,糖宝不在了,什么都不一样了,以前三个一起吃,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
“我吃好了,你慢慢吃。多出去走走,对你身体有好处。如果有什么需要,就……”本来想可以吩咐下人。却突然想起无妄殿里一个人都没有,而他失了仙身,自然不可能飞到其他殿上,等于是独自被囚禁于此。
白子画再抬头,眼前的人已经不见了。放下筷子,转头望着窗外,天色似乎要晴朗一些了。
无妄殿里突然多了许多仙婢,来来往往的,而两位主子却又基本上都不需要伺候,事情少得可怜,闲来无事,就每天胡乱嚼嚼舌根。大抵内容,无非是上仙依旧如何如何出尘,神尊如何如何貌美,神尊对上仙如何如何宠爱,如何言听计从,师徒之爱又如何如何禁断云云。
边一位刚一开口:“当年我在瑶池的时候就见过上仙和神尊,当年神尊才这么高一丁点。”
比一个才及腰间的手势,于是那边一窝蜂的就围上去了。八卦啊八卦,不论是在仙界还是在这都有讲不完的八卦。她们都不怕妖神,只怕竹染,每次竹染一来,一个个装模作样乖得跟小猫似的。
这里没有天宫里那么多规矩,还有美人可看,乐得轻松自在。而守在六界最最厉害的妖神身边,不由也开始洋洋自得起来。开口闭口就是神尊陛下,我家主子,早已没了初时的提心吊胆、战战兢兢。
白子画几乎从不差遣她们,不过私底下常常会问一些云宫里的事,还有仙界众人的关押之地。更有不怕死者,为博上仙多一些青睐,偷绘了云宫的分布图给他。只是宫殿连绵千座,又随云彩漂浮不定,一时想要弄清也不是易事。
而仙婢们每天蜂蛹争抢的莫过于夜晚和早上在神尊门外随时侍奉着。完全可以想象屋内神尊和上仙睡在同一个榻上会做些什么叫人脸红的事。早上还可以第一时间看见上仙出门时苍白虚弱的模样。更让人喷血的是,传言有时候晚上甚至能听见上仙的低喘。
每次仙婢们在一起讨论这些的时候,都像炸开了锅,一个个捏着小拳头挥舞着那个叫激动,仿佛她们看到了实况现场一般,描述的详尽无比,活脱脱就一叫人热血澎湃的春宫大戏。连带着平日里看白子画的眼神都暧昧不已,脸像煮熟了的大虾米。
更别看到他颈间留下的啃噬的伤口和各种印记。铺盖地的流言和小版本,描述着上仙每晚该是如何在神尊身下辗转呻吟。于是针对女性主义和强权政治等又迎来一番激烈的讨论。最后一致拥护神尊陛下打造女人天下,实行一妻多夫制,让她们小小仙婢也扬眉吐气一次。
不过想象归想象,神尊面前还是半不敢放肆,就算偶尔犯了什么事,上仙随便说一句,就万事大吉。需要提防的是竹染,那边汇报出了任何差错,死都死得无声无息。
白子画和花千骨之间关系已经缓和了不少,虽然两人都带着自欺欺人的成分,但总算能够平心静气的待在一间屋子里,而不冷言冷语。
花千骨原本觉得,因为曾经自己心里的执念结果害了太多人,哪怕如今已无所不能,也再不能执着于爱他或是把他留在身边。可是终归还是没忍住,夜里抱着他的时候,她这么久来头一次,觉得自己还活着,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事。
他的血是她的安眠良药。小心翼翼不伤害他,却忍不住用另一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渴望。故意不消除他颈上的伤口,她喜欢看他的身上留下她的印记,仿佛证明着什么。
夜里血液相溶的那一刻,两人总是暧昧得暗潮汹涌,却又没有□流动。是哪里不对,又或许是他和花千骨两人都不太懂。
白子画极少开口说话,每次说,无不带着规劝的意味,或是得知了什么,让花千骨不要做,或是把人放了。
他知道外界已经把他们俩传成什么样,把他又传得有多不堪。他不在乎,让他无法习惯的是每夜花千骨都需要吸完他的血,抱着他入眠。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自己已经逐渐将与她同床共枕当作理所当然。
一夜又一夜,他像弦越绷越紧,也越来越敏感。不能就这样拖下去,对事情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改变。
终于等到花千骨和竹染都不在云宫内,白子画出了无妄殿,往坤罗殿赶去,他虽失了仙身,武功却是不弱的。几乎所有人都认识他,所以也没人敢拦他,他到哪里去都是一路上畅通无阻。
早有了计划和准备,所以将人放出来并没有那么困难。被竹染关押的几乎都是各仙派的掌门或德高望重的长老,便于掌控各方势力。
一干守卫为难至极,长跪不起,不敢忤逆他,却又不敢放人,左右都是个死。
“你们别怕,有什么责任,我自会担待。”白子画许诺,守卫这才忐忑让开路来。
“上仙,为何不跟我们一起走?”被关押已久,并不很了解仙身已失的白子画是如何闯进来救他们的,而且似乎并未受阻拦,却又最后要留下来承受责难。
“还有一些事没做完。放心,她不会伤我。”
众人自然知道他口中的那个“她”是谁,于是相扶逃离云宫。
花千骨回来,果然没有任何要追究的意思,本来此事就与她无关,她只是默许了竹染的游戏而已。竹染也出奇的没说什么,只是一脸皮笑肉不笑。人放了再抓回来,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他更感兴趣的是白子画和花千骨之间的进展。
“你生气了?”花千骨很认真的在绣一床被面,她对刺绣并不精通,可是这一年来时常会穿针引线。因为实在是无事可做,而能让她内心平静还有打发时间。
“哪里,我们不是早知道他的目的也由着他了。再说属下的爱好与白子画的心愿相比,自然是不值一提。”
花千骨抬头看他,没有说话。
“不过他总一天会毁了你和我,你就不怕我暗中害他?”竹染幻想,要是白子画死了……
“你不敢,杀了他,我会杀了你。”
“呵呵,错了,我是不会杀他,不过不是因为我不敢,而是因为他死了就不好玩了。”
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她和竹染是相同的,活得意兴阑珊,不过她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应该做什么,而竹染知道。
白子画算了算,距离摩严定下的反攻的日子一天天近了,他们那边的准备应该是做得差不多了。他临插一脚,不过是心有愧疚,帮一点是一点。真正想找的是霓漫天的下落,那是他的罪孽,是小骨的罪孽,他要结束这一切。
可是真当找见了的时候,那比他想象中残酷惨烈千万倍的景象,还是狠狠的给他浇了盆冷水。或许小骨的罪,真的只有以死才能偿还。
他救不了她,甚至靠近不了,只能听见她的哭喊和哀求,一遍遍求他杀掉她。
晚上回去的时候,他浑身僵硬,步履隐隐有些踉跄。
花千骨进屋,房里没有掌灯,白子画坐在黑暗中。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的上前去,如往常一样,替他脱下外面的白衫,轻轻推在墙上,大口的吸血。
末了径直的看着他的眼睛,嘴角是残忍而充满自嘲的笑:“不想对我说点什么?”
白子画手慢慢握成拳,却又最终松开,轻叹一口气:“杀了她吧。”
“杀了她,我就活不成了。”花千骨知道这样说,他不会明白也不会懂。
“你以前不是那么残忍的。”白子画摇头。
“其实我一直都很残忍。”除了对你。
“你这样到最后又能得到什么呢?”
“除了糖宝,我什么也不要。”包括你,我也再要不起。
“醒醒吧,糖宝已经死了,它也不希望看到你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不要再说了!”花千骨浑身颤抖咬破下唇,空气里花香浪荡。
猛的紧紧逼近白子画的身子,仰头看着他,声音突然如丝如媚,酥滑入骨。
“你不是很想再次恢复仙身么?只需要一滴我的血……”
白子画低头看着她妖冶的脸庞,火红的唇上残留着他的血,又覆上一层她的血,轻轻阖动着,慑人心魄,仿佛正邀请着他的品尝。
那么近,几乎顷刻间就要碰到,花千骨的呼吸紧贴着他,束得他喘不过气来。大脑一阵晕眩,神使鬼差的差点就覆了上去,不知是因为她唇的诱惑还是血的诱惑,却终于还是关键时刻狠狠的偏转了头。
看见白子画眼中那一闪而逝的厌恶,花千骨无力的笑,轻佻的舔了舔自己的唇,退开两步,先躺到了榻上。许久白子画才在她身边睡下,没有盖被子的背对着她。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站在一望无际的冰原上,白茫茫的,清冷一片,什么也没有。突然被一阵极力隐藏的巨大杀气惊醒,没有睁开眼睛,知道黑暗中,白子画正用冰冷的双眸注视着她。
如此浓烈的杀意啊,胜过千军万马。虽然这么久以来,他一直隐藏的很好,却从未在他身上完全消散过。她知道他若手中有刀,就算杀不死自己,也定会忿然一试。他每日每夜躺在自己身边,想的莫过于用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死吧……
许久,白子画身上的杀气终于散去。她能感受他心中的跌宕起伏,不过她从未对他摄神取念过。他怎么想,他想如何杀自己,这都不重要,她只是还留念他的温暖,想要他陪在身边。
不过仅仅样看似的平静,也终于被打破了。
这日白子画醒来的时候,花千骨已经不在,像往常一样,桌上已准备好吃的。
壶中清茶他只喝了一口便发觉不对,竟然被下了药,烈性□,而且是市井烟花之地所用的最粗糙劣质的那种。
一时间他有些懵了,他什么都想到过,却唯独没想过花千骨会对他下药。
本来两人之间脆弱如同薄纸一样的关系一下就被捅开了。
白子画脑中一片空白,气得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她变得残忍也就罢了,为人竟也不择手段,卑劣至此么?就算没办法得到自己,也要狠狠的给自己一个难堪?
感受体温从未有过的慢慢升高,热浪一浪高过一浪的袭来,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如此的手足无措。身为上仙的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欲望。如今仙身已失,小小的一个春毒竟可以把他逼到如此窘迫的境地。
不可思议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反应与渴望,湿热难耐,他颤抖着身体,一气之下掀了桌子,终于知道,什么叫奇耻大辱!
听到动静的仙婢,发觉了房内的不对,试图进去,却被他大声的咆哮回去。从未见过上仙有任何的失态,一个个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到处去找花千骨。
花千骨皱着眉没有说话,观微房内,见白子画神色便全明白了。
召竹染来,高声喝斥道:“你不要太过分了!”
竹染双手插在袖子里,躬身而笑:“见神尊迟迟没有动作,又不见进展,反而受制于白子画,属下担心,斗胆推波助澜一把。”他自然是不会杀他,他只会看好戏。
花千骨冷笑,说得好听,分明是想将他们的关系推到水火不容,再无法挽回的地步。不过罢了,反正他们之间,早就无法挽回了,他再多恨她一层又怎样。
“我的确是不会杀你,但是我也有别的办法。你以为关于摩严如今我又有什么不知道的?”
竹染脸色变了变:“我想杀摩严完全可以做到,可神尊你以为你舍得白子画受任何的伤害么?”
花千骨摇头,不知是在承认还是在竹染不懂。疲倦的起身往无妄殿去了,迎接她的定是白子画的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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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习以为常的“悲惨”?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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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阴晦的早晨……皇海商务职业学院,A13座学生宿舍楼……
二十几个啤酒瓶散乱地歪扭在二楼一间男生宿舍内的墙角,宿舍西窗户下的桌子上还有两只打散啤用的量杯,量杯里尚有三分之一的残酒,几根烟头荡漾在隔夜的液体里,似乎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遗忘。桌子旁边是一张上下床,一个赤着上身的男生仍酒意曛炽四仰八叉地睡着,嘴里兀自含混地嘟噜着……
他的一只不知是抹了奶油还是泥巴的脚,无意识地一抬,脚丫子一歪,碰倒了桌子边上的玻璃量杯,嘭叭!量杯落地碎裂,玻璃渣子肆意地在溅溢了残液的水泥地上崩散。
男生和他的三位舍友仍未被惊醒!
但是,门却突然象要开裂一样地发出了难听地咚咚声,敲门的人似乎不是用手,而是用一种硬物在狠命地敲……用警察术语的话,应该叫钝器的连续撞击。
撞击声响彻在只有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
两张上下床上的暴赤了上身的男生都醒了。
用脚丫子把玻璃量杯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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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第三种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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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男主角林启重)爱上了她(邹雨),在她还不知道他是谁的时候。他想给她一切,只是他需要时间。她也一样,她甚至无法抵抗他的清澈眼神。不该开始的,往往都会开始,一旦开始了,就只能在甜蜜与伤痛中沉沦。他说:不要想将来,将来让我来想。她说:我不要将来,我只要现在。真的能做到吗?
这个真的是太虐了,还拍了电视剧和电影,不过电视剧实在是太毁了,
书名《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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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简单不过的一段爱情故事。一个学音乐的女孩儿,爱上一个背景复杂的男人,他们拥有所有恋人都经历过的甜蜜、痛苦、猜忌和信任,最后女孩儿远走他乡,而男人,静静地,死了。 就这样一个类韩剧的故事大纲,却在舒仪的笔下跌宕起伏,凝聚着直透人心的冲击和震撼。
《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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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生与姜生是一对同父异母的亲兄妹。惨淡的家境和生存的压力让妹妹姜生彻底的依赖与信任哥哥凉生,并不知不觉堕入了违背伦理道德的情感漩涡中。面对这样的爱情,作者的笔触是那么清丽、淡然,还夹着自嘲与绝望,甚至姜生觉得自己的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笑话……
这是人世间所有人都渴望的爱情,纯粹、无悔、纤尘不染,作者冷静得让人心碎的文字缔造出的是一种令人百转千回的华丽绝望,没有俗不可耐的言情密语,没有哗众取宠的香艳描述,只有百感交集的震撼,和延绵不尽的无奈。
这个是我高中时候在花火上看的,当时虐的不行不行的,乐小米的小说都是很虐的
书名《十年一品温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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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冬日火炉前,孙子们的小脑袋围成一团,要听老奶奶讲故事。
温衡笑眯眯,那就讲个十年的故事好了,先说好,宝宝们,这只是个故事。
第一年,她从江南小镇的乌鸦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撞到一男一女接吻,此男长得甚是可口,心喜。
第二年,他生了怪病,她趁乱,鸠占鹊巢,赖在他家。
第三年,他的奸夫从维也纳飞回,她,鸡飞蛋打,灰溜溜逃窜。
第四年,她奉父命,当了别人家的童养媳,他几乎忘了她。
第五年,准未婚夫瞧不上她,跟别的女人跑了,他幸灾乐祸。
第六年,没印象。
第七年,一对奸夫淫夫,继续没印象!
第八年,她出国留学,他为了别的男人跟家中彻底决裂。
第九年,他被逼无奈,和她结婚生子。
第十年,孩子出生,他干了囧事,一家三口,被驱逐出境。
言希泪,颤巍巍地指,媳妇儿,你撒谎,故事明明是酱紫的。
第一年,她做排骨很好吃呀很好吃。
第二年,生病,没有印象。
第三年,他出国度假,她被赶出温家。
第四年,她失踪整整一年,他生她的气,不去找就是不去找。
第五年,他躲在墙角,跟踪了她整整一年。
第六年,她一生中最在意的那个男人出现。
第七年,没印象。
第八年,他出了车祸,她出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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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深海里的星星》
作者 独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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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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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心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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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坟
童话里,人鱼公主变成了泡沫,消失在大海里,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1] 现实中,王子只惦记着人鱼公主月光下暗自哭泣的眼泪,公主从此活在婚姻的坟墓中。但是,这座坟,是宋予问自己逼来的,所以披荆斩棘,也只能独自往前走,因为,她是爱情的故事里,永远的坏心女配角。
这个女主最后和男配在一起了,男主实在是太渣了
【深爱】
主角: 叶峻彦 苏凌君
内容标签:虐爱情深 遗失过往 都市情缘 高干
作者:迷迭兰
简介:很久以前,在遇到我的真命天子之前,总是偷懒地想,如果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有了丈夫和可爱的孩子,那多好啊!那样的话,就不用很辛苦地去谈恋爱,也不用很辛苦地去生孩子了.深爱的开头,就好象实现了我曾经的那个幻想.忽然之间她有了白马王子般的丈夫,有了超可爱的儿子,生活在那样显赫的家庭,就如梦境一般美好而不现实.可惜,即使是在小说中也还是没有那么完美的事情.她怦然心动,她慢慢爱上,他捉摸不透的深情,然后是她的痛苦泪水,他的不肯放手.不过,终究结局是温暖而幸福的,让人长长松了口气。
大概就是男主强上了女主,女主怀了孕生了孩子,之后的种种故事。
【偏执狂】
主角:盛业琛 陆则灵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都市情缘 虐爱
作者:艾小图
简介:陆则灵这辈子只爱过盛业琛一人,爱得魔怔,爱得全无矜持,她交付一切与魔鬼,只为能和他在一起,即使他恨她入骨,她也在所不惜。盛业琛这辈子只恨过陆则灵一人,他恨她的自私卑鄙,恨她的穷追不舍不择手段,他最恨的,是她骗了他,却不肯骗一辈子。在爱情里,两个人偏执叫缘分,一个人偏执,叫灾难。感谢殊然赐的美腻封面,解救了换系统丢了一切的我。
大概就是女主暗恋男主很久,不折手段嫁给男主,男主有恋人,后有一段时间失明,感觉女主其实有点不择手段
【占有】
主角:傅希尧 夏小冉
内容标签:强取豪夺 虐恋情深 都市情缘 高干
作者:居筱亦
简介:天性懦弱的夏小冉遇上了一个目中无人的男人--傅希尧。傅希尧,就算他这辈子有一万个女人,夏小冉也不能有其他男人。
看书名就知道是虐文了,不顾一切、不择手段的强取豪夺。作为旁观者,男主的霸道强势看着很过瘾,但站在女主的立场上来讲,这种男人就是一坏蛋,一恶魔。
大概就是男主看上兄弟的女友,强取豪夺得到女主的故事
【替身】
主角:卓扬 安悦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都市情缘
作者:傅渝
简介:只不过是替身。。。。[简介]:
我决定和卓扬离婚其实只是因为一句话。那天晚上,过了九点卓扬还没有回来。结婚七年,我知道这个时间段他正在外面应酬,忙得很,可是我的肚子真疼,好像大姨妈要血崩了一般。我抱着肚子给卓扬打了电话,谁叫他买了个房子在半山腰,救护车都不到,我这个状态也不好开车,只能叫他了。电话接通了,那头有些嘈杂,还有一些莺莺燕燕的声音。我顾不上其他,直接的开口,卓扬,我肚子好疼啊。可是之后,,
大概就是女主姐姐本来与男主是一对,之后女主姐姐去世,男主娶了女主,七年之后离婚,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渣前夫与傻前妻的奸情故事。
【云端的你】
主角:顾惜朝 韩璃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都市情缘 黑道
作者:木之林
简介:韩璃的姐夫是个万能的主儿!姐夫是姐姐的丈夫,姐夫是欧力公司总裁,姐夫是黑道大哥,姐夫是强暴过她的人,姐夫是她孩子的父亲,姐夫,是她的丈夫………………他爱着蓝姐姐,却占有了她………………一场纠缠;韩璃竭力挣扎,可顾惜朝的双手禁锢着她,让她无处可逃。"你爱着宫蓝,你不可以碰除她之外的任何女人!"韩璃喘息着道。"为什么?"。"身体的忠贞是对爱情的基本保障,你连这个都做不到,你凭什么拥有她!";顾惜朝扑又一声哧笑,身体紧压过来,"你不知道,你的蓝姐姐说,如果我上了你,她会更爱我呢!";………两年分离;"顾惜朝,你到底想怎样?"。"我想怎样?你都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应该是我问你要怎样?"顾惜朝收了笑意,狠狠的道。"我的孩子与你无关,顾先生搞错了!"。"与我无关?用不用我再告诉你一次,他是怎样与我有关的?";………
大概就是男主曾经强上过女主,后来女主知道男主是女主姐姐的男人,就将爱藏入心里,后来女主姐姐得知自己快要去世,就强迫男主让女主怀孕等等一系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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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战皇,最新章节正文 第八百章 她是谁,5200小说网
战皇,第八百章 她是谁
谢傲宇想要施展土遁术暗中溜走。
怎奈韩隶的动作太快,话出口,人已经到了半空中,目光锁定了他和幽兰若,就观韩隶的气势,他居然也是十王级巅峰,甚至令谢傲宇感觉比幽兰若还要高深一线,也就是说,他的实力接近战王级境界了。
想当初谢傲宇从紫嫣那里得到的结论是,三年前韩隶只是天王级下位而已。
换言之,韩隶一直在隐藏自己的实力!
他迅速的出现,令谢傲宇逃走的机会被破坏,他现在这张脸,那可是如烟的男人的脸,不可能去被认为是谢傲宇化身的。
“不好意思,我们在约会,不小心碰到了你们。”谢傲宇揽着幽兰若,将她拥入怀中,不让她的正面对着韩隶和美少妇馨儿这两个对幽兰若可说是无比熟悉的男女,同时也是让幽兰若尽快的平静下来,以免坏事。
这时候,谢傲宇的心耳通已经完全开启。
他能够若隐若现的听到异常微弱的呼吸声,谢傲宇心头不由得一震,隐藏在暗处的居然不止薛安国一人,还有其他人。
这是怎么回事?
“哦,你是玄灵神女如烟的男人吧?”韩隶道。
谢傲宇道:“是。”
“如烟姑娘何等身份,何等美貌,你居然还三心二意,难道就不怕如烟姑娘生气吗?”韩隶饶有兴趣的道,“还跑到这里来幽会。”
“哈哈……”谢傲宇闻言纵声大笑,“能搞定几个女人不彼此吃醋,那也是我们男人的一种本事。”
“哼,三心二意的男人如何值得女人爱慕!”那美少妇馨儿则是冷冷的说道。
谢傲宇干笑一声,没有反驳。
可是幽兰若却忍不住,猛然转过身,她的面容已经通过如烟的灵欲百变术发生了变化,已然俏丽,却不再是幽兰若那种惊心动魄的美,要比原来逊色一些,只是依旧泪珠挂眉梢,俏脸满泪痕,如同雨后桃花,娇艳欲滴,可那眼神却相当犀利的盯着美少妇馨儿,冷冷的道:“女人如果三心二意更恶心!”
幽兰若的话好似重锤打在美少妇馨儿的心上。
她娇躯巨颤。
“哼!”韩隶闻言,不满的看向幽兰若。
谢傲宇暗自苦笑,幽兰若压抑在心中的委屈、愤怒,怕是要找到宣泄口了,一旦被她发泄出来,那就危险了,他急忙道:“前辈见谅,我们就不打扰了,还有要事要处理,先行告辞了。”
说着,他在幽兰若的细腰上用力的掐了一把,让她冷静下来,拥着她就要向远处飞去,想脱离这个随时可能带来危险的地方。
“慢着!”美少妇馨儿声音有点颤抖的喝道。
韩隶眉头一皱,伸手揽向她,柔声道:“怎么了馨儿?”
美少妇馨儿轻轻一闪,躲开了韩隶,她脸色平静,可是谢傲宇分明看到她眼中的那一抹激动。
认出来了?
谢傲宇心猛然悬了起来。
虽说幽兰若改变了容貌,但是美少妇馨儿毕竟是幽兰若的母亲,她要是能够认出幽兰若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幽馨儿,你叫我干什么?”幽兰若冷淡的道。
韩隶皱眉道:“姑娘,你最好尊重点。”
“我能和你单独说几句话吗?”幽馨儿的语气几乎带着一丝哀求的味道。
“没兴趣。”幽兰若毫不犹豫的道,“要是有一天你带着你女儿韩馨的话,或许我会考虑与你的女儿交流一番,对你,我毫无和你说话的兴趣。”
幽馨儿的脸色刷的一下变得苍白无力,她娇躯一软,就要栽倒。
“馨儿!”韩隶急忙抱住她,不让她摔倒,转头对幽兰若喝道,“你……”
幽馨儿仿佛被电击了一般,急忙从他的怀中脱离出来,慌张的看向幽兰若,“我,我……”
韩隶眉头紧锁,奇怪的道:“馨儿,你为什么对她如此的紧张。”他不由的用狐疑的目光看向幽兰若,“你到底是谁?”
“她是我的女人!”谢傲宇知道幽馨儿的表现引起了韩隶的怀疑。
或许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让幽馨儿方寸大乱,最害怕见到,又最希望见到的人,那定然是她的女儿……幽兰若。
“我怎么看她的体型有点像幽兰若呢?”韩隶双目精光爆闪。
“嗤!”
谢傲宇嗤笑一声,道:“别人对幽兰若不熟悉,难道你还不熟悉?幽兰若号称蝶后,孤傲如清冷的明月,你见过她哭吗?你见过她喜欢男人吗?你见过她任由男人抱着吗?你见过她对男人倾心吗?”
韩隶愣了一下,道:“这倒是,她太孤傲,太清高,从不把男人放在眼里,而且个性太要强,就算明知是死,也绝不会投怀男人求生的。”
谢傲宇暗出一口气,幽兰若曾经的性格太过鲜明了,也就造成最熟悉她的人反而不会想到她已经变了一些,不要说靠在他谢傲宇的怀中,当初“焚天”耗尽力量,甚至吃喝拉撒都是谢傲宇照顾的,还怕什么抱不抱的。
“馨儿……”韩隶转对幽馨儿。
幽馨儿迷茫的看着韩隶,然后再看看那眼神已经对她犀利无比的幽兰若,心为之颤抖,那种冷漠的目光令她想要哭。
她却只能强忍着。
她不希望自己的哭令韩隶对幽兰若再起疑心。
“我们走吧。”幽兰若深深的看了一眼幽馨儿,“希望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能够看到你的女儿韩馨,她肯定会更出色的!”
说完,幽兰若拉着谢傲宇的手转身便走。
幽馨儿看着幽兰若那决然而去的背影,挤压在心中的无穷无尽的伤感猛然消散了,她的脸上浮现了一抹笑意,只是眼眸中挂着一丝让人难明的光芒。
“馨儿,我们也回去吧。”幽馨儿道。
幽馨儿不舍的看了一眼幽兰若的背影,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腾空跃起,向着相反的方向飞去。
韩隶心中带着一丝疑问,跟随在身后。
两人也消失在尽头处。
与他们分别的谢傲宇在幽兰若牵引下,漫无目的的行走着,至于薛安国带来的威胁,他们也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时候的幽兰若精神应该正处于一个非常的微妙期。
谢傲宇不想打乱她,如果薛安国出现,大不了暴露算了,就让幽兰若彻底的收拾心中那一份的一直都没法真正抹除的苦涩吧。
走着走着,夕阳落下。
玉兔东升,四周万籁俱寂。
三个小时已然过去,可薛安国却并没有出现,这多少让谢傲宇有些奇怪,按理说薛安国应该不是那样的人才是啊。
既然薛安国没来,他自然乐得高兴。
只是陪着幽兰若在山林间,漫无目的的走着,感受着那平和的自然气息,平复她心中的那一份彷徨。
月上中天的时候,幽兰若停下了脚步。
她站在一处平静的小池塘旁。
池塘不大,却安静的如一面镜子,站在岸边,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倒影,幽兰若静静的看着里面自己的影子。
一袭微风拂过,吹皱了水面,吹散了她的仇伤。
撩了一下额前的秀发,幽兰若缓缓蹲下身,坐在池塘边,双腿曲起抱在胸前,她幽幽的道:“你说我如果失忆了多好啊。”
“人这一生,总是会品尝酸甜苦辣的,有苦就有乐。”谢傲宇挨着他坐下来,“你想知道,当初你使用‘焚天’耗尽力量,连吃饭都困难的时候,一切都有我来搭理,我当时的感受吗?”
幽兰若的俏脸一红,道:“你怎么老是提那件事情?”
“因为在我的心中,那是我一生中最有成就感的几天,比我实现大陆最强者这个目标还要有成就感。”谢傲宇很认真的道。
“至于吗?”幽兰若不相信。
谢傲宇仰身躺在草丛中,望着繁星点缀的无限星空,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叼着一根嫩草,敲着二郎腿,悠然的道:“我从小便知道无法修炼出斗气,十年时间都在别人的讽刺、嘲笑中度过,得到三色神丹,改变了我的人生路,我开始让别人的闭嘴,可在我可说是顺利的时候,却有一个人屡屡让我狼狈不堪,有很多次,我曾发誓,只要能够拿下幽兰若,我就是死都甘心。”
“我是追杀过你几次,你用的着记恨到现在吗?”幽兰若说这话,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
“我也想忘啊,可是没办法,当初你在新罗帝都,使用心语神控术的那一幕,我终生难忘啊。”谢傲宇的目光不由得流露出一丝别样的光芒,看向幽兰若丰挺的臀部,“我特地在你无力行动的时候,验证了一下,啧啧,手感还是那么好。”
“你个色狼!”
幽兰若登时面红耳赤,伸手狠狠的掐了谢傲宇一把。
随后两人陷入了沉默。
良久,幽兰若轻叹了一声,她当然知道谢傲宇这是在转移她的注意力,让她忘记看到的幽馨儿和韩隶的那一幕,可她却忘不了。
“借你的肩一晚,好吗?”幽兰若轻声道。
谢傲宇笑道:“乐意效劳。”
幽兰若轻轻的躺下,靠在谢傲宇的肩头,倾听着谢傲宇的心跳声,感受着四周静谧的环境,渐渐的闭上了眼睛,脸上挂着释然的笑容,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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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经典?我建议你去看看欧·亨利的小说,例如警察和赞美诗,麦奇的礼物,最后一片常春藤叶,非常经典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这儿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这些分分钱是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硬兼施地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直弄得自己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
德拉这样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当这位家庭主妇逐渐平静下来之际,让我们看看这个家吧。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尽管难以用笔墨形容,可它真真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儿。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不过,每当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回家,走进楼上的房间时,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太太,就是刚介绍给诸位的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而且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一周二十美元实在经不起花,支出大于预算,总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费了多少幸福的时日筹划着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至少应有点儿配得上吉姆所有的东西才成啊。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镜吧。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从观察自己在一连串的纵条影象中,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突然,她从窗口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站在壁镜前面。她两眼晶莹透亮,但二十秒钟之内她的面色失去了光彩。她急速地折散头发,使之完全泼散开来。
现在,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各有一件特别引以自豪的东西。一件是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另一件则是德拉的秀发。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
此时此刻,德拉的秀发泼撒在她的周围,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发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接着,她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踌躇了一分钟,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破旧的红地毯上溅落了一、两滴眼泪。
她穿上那件褐色的旧外衣,戴上褐色的旧帽子,眼睛里残留着晶莹的泪花,裙子一摆,便飘出房门,下楼来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下来,上写着:“索弗罗妮夫人——专营各式头发”。德拉奔上楼梯,气喘吁吁地定了定神。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过于苍白,冷若冰霜,同“索弗罗妮”的雅号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
“我买头发,”夫人说。“揭掉帽子,让我看看发样。”
那褐色的瀑布泼撒了下来。
“二十美元,”夫人一边说,一边内行似地抓起头发。
“快给我钱,”德拉说。
呵,接着而至的两个小时犹如长了翅膀,愉快地飞掠而过。请不用理会这胡诌的比喻。她正在彻底搜寻各家店铺,为吉姆买礼物。
她终于找到了,那准是专为吉姆特制的,决非为别人。她找遍了各家商店,哪儿也没有这样的东西,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正如一切优质东西那样,它只以货色论长短,不以装璜来炫耀。而且它正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见这条表链,就知道一定属于吉姆所有。它就像吉姆本人,文静而有价值——这一形容对两者都恰如其份。她花去二十一美元买下了,匆匆赶回家,只剩下八角七分钱。金表匹配这条链子,无论在任何场合,吉姆都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尽管这只表华丽珍贵,因为用的是旧皮带取代表链,他有时只偷偷地瞥上一眼。
德拉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破坏,这永远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她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
“假如吉姆看我一眼不把我宰掉的话,”她自言自语,“他定会说我像个科尼岛上合唱队的卖唱姑娘。但是我能怎么办呢——唉,只有一元八角七,我能干什么呢?”
七点钟,她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
吉姆一贯准时回家。德拉将表链对叠握在手心,坐在离他一贯进门最近的桌子角上。接着,她听见下面楼梯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紧张得脸色失去了一会儿血色。她习惯于为了最简单的日常事物而默默祈祷,此刻,她悄声道:“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
门开了,吉姆步入,随手关上了门。他显得瘦削而又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才二十二岁,就挑起了家庭重担!他需要买件新大衣,连手套也没有呀。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地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了下来,向他走过去。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再长起来——你不会介意,是吗?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了。说‘恭贺圣诞’吧!吉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你肯定猜不着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的——多么美丽精致的礼物啊!”
“你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吉姆吃力地问道,似乎他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
“剪掉卖了,”德拉说。“不管怎么说,你不也同样喜欢我吗?没了长发,我还是我嘛,对吗?”
吉姆古怪地四下望望这房间。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差不多是白痴似地问道。
“别找啦,”德拉说。“告诉你,我已经卖了——卖掉了,没有啦。这是圣诞前夜,好人儿。好好待我,这是为了你呀。也许我的头发数得清,”突然她特别温柔地接下去,“可谁也数不清我对你的恩爱啊。我做肉排了吗,吉姆?”
吉姆好像从恍惚之中醒来,把德拉紧紧地搂在怀里。现在,别着急,先让我们花个十秒钟从另一角度审慎地思索一下某些无关紧要的事。房租每周八美元,或者一百万美元——那有什么差别呢?数学家或才子会给你错误的答案。麦琪②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就是缺少了那件东西。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交待。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上。
“别对我产生误会,德尔,”他说道,“无论剪发、修面,还是洗头,我以为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减低一点点对我妻子的爱情。不过,你只消打开那包东西,就会明白刚才为什么使我楞头楞脑了。”
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紧接着是欣喜若狂的尖叫,哎呀!突然变成了女性神经质的泪水和哭泣,急需男主人千方百计的慰藉。
还是因为摆在桌上的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她依然把发梳搂在胸前,过了好一阵子才抬起泪水迷蒙的双眼,微笑着说:“我的头发长得飞快,吉姆!”
随后,德拉活像一只被烫伤的小猫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瞧见他的美丽的礼物哩。她急不可耐地把手掌摊开,伸到他面前,那没有知觉的贵重金属似乎闪现着她的欢快和热忱。
“漂亮吗,吉姆?我搜遍了全城才找到了它。现在,你每天可以看一百次时间了。把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非旦不按她的吩咐行事,反而倒在睡椅上,两手枕在头下,微微发笑。
“德尔,”他说,“让我们把圣诞礼物放在一边,保存一会儿吧。它们实在太好了,目前尚不宜用。我卖掉金表,换钱为你买了发梳。现在,你作肉排吧。”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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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与无助时,干瘪的玫瑰花瓣飘落在地板上,零落一地,我没有蹲下将它们拣起,而是呆呆得望着地板,它们好熟悉,又好陌生,它躺在那里,静静地望着我。那是他的眼睛。
它再也没有野火般的绚丽,更没有诱人的芬芳,眼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堆枯槁的废物,怎么会是废物呢?我狠狠得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那是他的魂啊!
来不及与他相约,他却消失在午夜的狂风暴雨中,再也没有回来。在那个近乎让人发狂的夜晚,我蜷缩在墙的一角,看着被雨水打击的窗户,泪水洗礼了我的面庞,我哭喊着,你为什么就丢下我,你为什么就这样得走了呢?你不是说等你考完试了每天都来我家陪我玩吗?你骗我!你不守信用!
爸爸妈妈跑过来,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我在爸爸的怀里挣扎着,他走了,他就这样得走了,爸,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他啊,爸——妈——我哭得没了力气,我看不清前面的东西,只记得有两双肿得像核桃似的双眼,和撕心裂肺的哭喊。我晕了过去.
只有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是安安静静的。
(一)
还记得那个暖春,柳条轻拂我桃红的双颊,我站在土丘上,张开双臂,拥抱着大自然,他跑过来,背着手,“猜我后面是什么?”“猜不到。”他将一大束橘黄色的野花举在了头顶,“哇,好漂亮,给我。”我抬起脚尖去抢他手里的花,他又把花藏在身后,我跑到他的身后,他又将花举到了头顶。“你给我,你给我,讨厌!”“就不给你,就不给你。”然后他就跑了,我在后面追。“你给我呀,你真讨厌。”“谁说这花是给你的?就不给你”我们就在碧绿的草地上追逐着,等到跑没了力气,我们坐在了草地上,他掐了一朵最大的,插在我耳后的头发里。“哥,我漂亮吗?”我脸上泛起了红晕。“恩,漂亮,我的妹妹能不漂亮么?”“哥,跟你在一起我真的好幸福。”其实那时侯,他不知道,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
那是八年前的事情了,直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我们把那个野花起了个名字,因为它是橘黄色的,像太阳,我们就叫它太阳花。
(二)
记得有一年初夏,我扎起了羊角辫,我发誓一顶要把头发留的长长的,因为他曾经在我的耳边说过,女孩子应该留长发,就像天使一样飘逸而脱俗。
那天,我跑到他的房间,他正呼呼大睡,我一把掀起他的毛巾被.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起来!”
“干吗呀你,让我再睡一会,烦人。”他半眯着惺忪的双眼,一会儿又闭上了。
“我叫你不起来,我叫你不起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把他的毛巾被掀起,扔到了沙发上。
他终于起来了,坐在床上,一脸怒气。
“喂,你存心想整我是不是?说吧,你又要让我陪你干什么去?”
“你妈妈让咱到后山去挖荠菜,中午给咱包饺子吃。你不是天天喊着要吃荠菜饺子么?”
等我说完,他嗖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是吗?那太好了,咱们快出发吧。”他连牙齿也没刷,就和我去了后山。
我已经记不得那天到山上挖菜的事情,我只记得,那天,我们到山上捉了一天的蚂蚱,傍晚才回来,挖了一堆野草回家想蒙混过关。结果,被父母狠狠得训斥了一顿。
他与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只因为我们同住在一座将军楼里,他家住楼上,我家住楼下,他的父母与我父母既是同事,又是同学,也是朋友。所以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也是我童年唯一的伙伴。
他比我大两岁半,我平时都喊他哥哥,他也一直叫我妹妹。在整个将军楼里,我们两家就像一家人一样。
( 三 )
“哥,你的理想是什么?”当我的头发长及腰处,当我已经长成一位娉婷的少女时,哥哥也长成了一个十足的阳光男孩,有着阳光般的笑脸和浅浅的酒窝。
“当一个画家,办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画展,让爱我的人都来欣赏我的作品。妹妹,你的理想呢?”
“我的理想可没你那么远大,我只想开一个鲜花屋,每天与那些可爱的花朵们在一起,简单而惬意。”
“那等我们长大了,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合资开一家,最美丽的鲜花屋,放上你最爱的花,怎么样?对了,妹妹,你最喜欢什么花?”
是玫瑰。
哥哥以优异的文化分,和对美术与生俱来的痴迷,考入了我们这座城市最好的高中。
而我,还在念初中。
“妹妹,一定要考到这所重点高中来,那样,我又能照顾你了。”
我狠狠得点了点头。
我的学习成绩并非不好,我不否认我天资聪颖,但是我缺乏的是勤奋。在班里,我只是中上游水平。从此,我拼命的学习,只为了能考上一中
(四)
时间过得总是飞快,转眼间我上了初三。
而时间的事情,人们往往都无法意料。
那年元旦,哥哥放了两天假,难得的两天假,他除了陪他的父母以外,剩下的时间全部都给了我。
“哥,我心情不好,能陪我出去走走吗?”
哥不语。他穿好了外套,戴上帽子,和我下了楼。
“哥,老师把我掉到了最后一排,只因为我数学考试没有及格,班主任他是教数学的,他看不惯我,你是知道的,让我学好数学,简直比登天还难。哥,我不想上学了。”
“你说什么?碰到这么点小事情你就这样,你就这样停滞不前,以后上了社会,比这复杂的事情多得很,不就是数学吗?你就不能发个狠,拿出你学语文劲头的一半,让老师对你刮目相看?”哥哥有些生气。
“哥,你是知道的,我————”
“没出息的女孩,你不要再说了,算我白说,枉费了我对你的一片苦心。”哥哥说完,丢下我,径直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哭了,我蹲在地上哭了,马路上车来车往,人们都看到了我伤心的样子,我没管那么多,任泪水恣意的流淌,我的眼前已经是模糊一片。有冷风吹来,脸如到割。
“小凡,小凡.......”我听见有人叫我,我揉了揉双眼,看清了,是哥哥,他手持我最爱吃的糖葫芦,在向我招手。我捂着嘴脸跑开了。
“小凡,小凡,不要生气了好吗?”哥哥飞快得追我。听到这话,我跑得更快了。
哥哥没有追上来,以他的速度,平时三步两步就能追上我,我庆幸自己那天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但是我还是下意识的回了一下头。
在我身后不远处,围了好多好多人,在人群中我没看到哥哥,我也走过去,想凑个热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人群中,我真的没有找到哥哥,我的心里略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人群中央是一口没有井盖的下水道。我发了疯似的挤进人群,将头探进了井内。
在井中,我发现了哥哥。他的身体扭在下水道那根粗大弯曲的铁管子里,半睁着双眼,一脸痛苦状,他试着站起来。但身子总也动不了。
“哥——”哥哥听到了我的声音,嘴唇抖动了一下,我知道他那是在对我笑。然后,他眉头紧锁,慢慢闭上了眼睛。
“哥,你怎么了,哥,你醒一醒,哥————”我哭喊着,跳进了下水道。
正在这时,救护车来了,医护人员飞快得赶来,他们让我出来,因为井口太小,一下只能去一个人,哥哥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扭在管子里,根本无法将他拽出来,最后,他们用绳子把哥哥捆住,40分钟后,哥哥被拉了上来。
哥哥被抬上了担架,我也进了救护车,救护车急驰。我在车内,哥哥一直都没有醒,任凭我怎么掐他,捶他,他依旧不醒。
...... ......
哥哥被推进了急救室,医生问了我他家的电话,通知了他的父母,我坐在长凳上,眼望着天花板,目光呆滞。一会儿,叔叔阿姨来了,还有我的父母,全来了。他们满眼通红,一个劲地问我经过,我只是蹲在那里,拼命得哭。
20分钟后,急诊室的门打开了,哥哥被推了出来,他们飞快得围住医生,问情况,我不敢与他们前去,我只记得,哥的妈妈当场晕了过去。我不知道情况,我呆若木鸡。
(五)
等我放了寒假,父母才告诉我,哥哥的脊椎摔坏了,腰以下已经没了知觉。天啊,那不就是瘫痪吗?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我使劲得摇头,“孩子,这是真的,这已经是事实了。”
“不!!!!!这不是真的!!!!!”我哭着跑出了家门,飞快得向医院奔去。
我一个人来到了医院,来到了医院的病房,哥哥很有女人缘,在门口,我就能看到病房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营养品和水果,哥哥的床前围了好多女生。
“哥,我飞快得奔到哥哥的床前,他看到了我,好像没做好准备似的把头梦在了被子里。”
等那帮女生走了,哥哥的头才从被子里钻出来,深深得凝望着我。
我看到了哥哥那张苍白而消瘦的脸。
“哥,对不起。”我偷偷将手伸进他的被子里,狠狠得掐了他的腿肚。
哥哥竟然全无察觉。
在他的面前,我再一次的流下了眼泪。
他用颤抖的双手捧起我的脸,用拇指将我眼角的眼泪擦干,微笑着。
“我的好妹妹,不要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哥不怪你,真的。”
“你把我给毁容吧,哥哥,假如这样能换回你的健康,我宁愿被你毁容。”
“傻丫头,我怎么忍心毁你的容呢,我爱你都来不及呢。”
哥哥想和牛奶,我从暖瓶里将牛奶倒出,用枕头把哥哥的枕头垫高,一勺一勺的喂他。可一不小心,我披着的长发滑下来一绺,落在哥哥的脸上,他用手轻轻地把头发别在我的耳后。
“妹妹,你长大了。”我一微笑着给他吹勺里热热的牛奶。忽然,哥哥一把抓住了我拿勺的手,勺里的牛奶洒在了哥哥的被子上,勺子掉在了地上,发出了很清脆的声音。
小凡,我爱你。
哥哥,我也爱你啊。
“你不要再叫我哥哥了好不好,我们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你一直就叫我哥哥,我一直叫你妹妹,在别人眼里,我们一直就是兄妹。在别人面前我只能和你保持兄妹关系?你知道每当我叫你妹妹的时候,每当你叫我哥哥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吗?从小到大,我什么都依着你,宠着你,习惯了你的人性,习惯了你的喜怒无常。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因为,我爱.....”
“哥,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你别在叫我哥哥,我讨厌你叫我哥哥,你走,你给我走!!!!”哥哥发火了。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话语,我简直都不敢去相信。疼了我十几年的哥哥,竟然不把我当成他的妹妹,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的哥哥,是我的亲哥哥,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亲戚,我把他当成了我唯一的知心伙伴,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任何异性朋友所不能够代替的,我知道,这并不是爱情。
我对他只有亲情。
看着他微微闭上的双眼,我给他掖好了被角。
“言,记着把牛奶给喝了,凉了就不好喝了。”我离开床向门口走去,我能感觉到他火热的眼睛在盯着我,但我没有回头。在门口,我遇到了他的父母,他们让我留下来吃饭,我谢绝了他们。
(六)
我的生日是在一个飘雪的日子,在那一天,我在医院里陪伴着哥哥,没有生日蛋糕,没有五彩的蜡烛,只有哥哥低沉沙哑的嗓音。
今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这是哥哥经常给我唱的《同桌的你》只是在他的身边,少了他心爱的枣红色吉他。
“小凡,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
“我不要什么礼物,我只要陪在你的身边。”
“傻丫头,礼物在床底下。”
我蹲下身子,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盒子,盒子没有包装。
“这是什么?”我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闭上了眼睛,慢慢打开了盖子,一双粉红色的棉靴映入我的眼帘,里子是洁白的羊毛圈。好漂亮。
“小凡。你的脚总是在冬天被冻坏,穿上试试看。”
我把双脚伸进这双美丽的靴子里,我的脚底立即腾起一股暖意,通达全身。
”言,好看吗?”我想起了,哥哥是没办法转身的,所以他看不到我的双脚。
于是,我一屁股坐到了他的病床上,把双脚抬得老高。
“小凡,我眼中的你只属于粉红色,你像粉红一样娇娆,像粉红一样可爱,像粉红一样纯真无邪......”
在那晚病房那氤氲的灯光下,我就这样陪着哥哥聊了很久很久,直到我扒在哥哥的病床上睡着,我的脸上还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七)
寒假很快过去了,我又投入到初三紧张的学习生活中。
五月的阳光,照在人的心里,暖暖的,我推着轮椅,和哥哥来到了大桥上,望着阳光下粼粼的河水,哥哥一脸的安详。
“言,我想起了我们小的时候。”暖风吹乱了我的长发。
“是啊,时间过得好快,一晃都十几年了。”哥哥平静的说。
“言,你还是老样子。”
“小凡,你长大了,答应我,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好好的。”
“言,你到底要说什么???”
“小凡,明天下午,我就要动手术了,你知道吗?我的大动脉已经转位了,必须要动手术了,但手术的成功率很低,可能连50%都不到,恐怕......”
我用手捂住了哥哥的嘴。“不许胡说,你一向都是教育我要乐观向上的,曾经的你哪里去了?不要多想,你会成功的。”
我双手搭在哥哥的肩膀头,望着平静的湖面。
“小凡,我好幸福。”
哥哥没有再说话,我只记得那天是2022年5月6日。
第2天下午,哥哥被推进了手术室,对于这次手术,医生也没很大的把握,如果这手术不做的话,哥哥的三尖瓣就会闭琐,挨不上三个月。所以,这次手术是在跟死神赌博。
晚上7点多,哥哥被推了出来,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手术过程很成功,很顺利,但需要观察48小时,听到这个消息,全场的人悬着的心总算喘了一口气。
哥哥转到观察病房了,我和护士一起收拾哥哥原先的病床。当我翻开枕头准备给哥哥整理床单的时候,我发现了压在枕头底下的一幅铅笔画,是哥哥画的:一个男孩躺在病床上,一个女孩用勺喂他吃东西,男孩正将女孩滑落下来的一缕头发往女孩的耳后掖。我知道,那男孩是哥哥,那女孩就是我。
哥哥的绘画底子很深,平时他拿水杯的手都会抖个不停,都需要人来喂。而这幅画中,他笔笔铿锵却不失柔软,画面也很干净。在阳光下,我发现画的背面有字,我把画翻了过来,果然有字,字体歪歪斜斜。是给我的一封信————
妹妹:
虽然我不想这么叫你,我也好久没这么叫你了,但在我临走前,我还是该叫你声妹妹。
我知道,在你的心里,我只是你的哥哥,我已经从那天你的眼神中知道了一切,这个结局也是我事先预料到的。但听到你没再叫我哥哥,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快乐吗?有病在身的人是不会快乐的,更何况我这个废人,可是你知道吗?这半年来,是我和你在一起十几年中最美好最幸福也最短暂的一段时间。你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你怕伤害我,而采取的善意欺骗,全是因为你在乎我这个哥哥,其实,这我都是知道的,我没有怪过你,真的,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怪过你。但我伤心过,我哭过。但后来,我想了想,有你这么个好妹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没有理由,也没权利,再奢望你什么了。
妹妹,恐怕我不能帮你实现开花屋的愿望了,在梦里,有一个画面出现了无数次,那就是,你在充满着温馨的花屋里,头上戴着花帽子,穿着裙子,在细心的插花,我就在你旁边的桌子上画画。这似乎只能是个梦了,我活不到那一天了,对不起,哥哥没有守住诺言,你应该找一个能陪你共渡一生的男孩来替我实现你的愿望,我就把你交给他了。
妹妹,你瘦了许多,成绩也下降了许多,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想求你一件事情,长这么大,都是你求我做事,这回,该哥哥我求你了。
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做回你原来的自己,做回原来简单的自己,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几个月,你把自己伪装了起来,你是怕别人伤害你,你在保护你自己,我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答应我,好吗?
因为这次手术,我很可能会永远得离开你,以上都是我想对你说的心里话,对不起,妹妹,我等不到你考上一中,我再也不能帮你补习数学了,现在,唯一能代表我的心的,只有窗台上的那支玫瑰了。它代表着哥哥对你十四年的爱......
让我最后再叫你一声,小凡,我的好妹妹.
哥哥
我含着泪将此信读完。哥哥,你好傻,难道你不知道吗?你手术成功了呀。我来不及抹掉眼泪,跑到窗前。
一朵血红色的玫瑰在阳光下傲然的绽放。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哗哗得流了下来,像泉水一样涌出,眼前的玫瑰湿润了。
( 八)
我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2022年5月8日凌晨,天响起了一声惊雷,哥哥因手术后细胞排斥,永远得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没有挨过那短短的48小时。然后就出现了故事刚开头的一幕。
哥哥走了,带着遗憾走了,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临终前最后的作品被他所爱的女孩永远得珍藏,成为了记忆中的永恒,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已经把我托付给陪我共渡一生的那个他;哥哥走了,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张言,张扬的哥哥无言得走了;哥哥走了,哥哥真的走了。
我望着被雨打诗的窗户,一遍一遍得喊着哥哥的名字,言哥哥,你怎么就这样得走了呢?
哥哥走了的第二天,我未能送行,我把我辛辛苦苦留的长发剪了,用白色的缎带扎好,递给他哭得没了人样的母亲。“阿姨,哥哥需要我的陪伴。”
就这样,我的长发陪伴着哥哥一起埋入了地下,与哥哥一起长眠。哥哥,妹妹永远都会爱着你的,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