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男主金手指
⑴ 主角带金手指(系统,功法)穿越到古代的小说,最好是无敌的!
这种无敌文好看的其实不多,精品就那么几个
无敌文:异界极品奶爸,版帝霸,(这些是一出场就无敌权的)
(下面的是慢慢无敌的,但是绝对爽文)
系统无敌文:魔兽剑圣异界纵横
金手指无敌文:大魔王,剑噬天下(御剑乘风的小说都是金手指然后慢慢无敌的,这部是最好看的,其他也不差,你可以去试试,主角冷酷无情)
傲剑凌云(文笔可以,有系统)
召唤万岁(金手指,爽文,文笔好)
凌天传说(很不错,扮猪吃老虎写的很好,很快就很强了)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其实还有很多,但是我不记得了,也有很多没看就不给你推荐了,上面的都是我看过而且印象深刻的。
⑵ 求带着金手指穿越、重生的小说。比如带着空间、带着异能重生的小说。男主。
抗战之红色警戒:打小日本 (连载)
财色:主角会武功有个很大的公司强国(完本)无敌 重生类
未来接收器:未来科技强国 (完本) 无敌
调教初唐:古代强国也有打小日本的情节 (完本)除了皇帝主角最厉害
重生之衙内:官道小说也有个大公司 (完本)
天眼人生:官道小说主角能预测未来有强大家族做后盾(2022章以上)
流氓老师:主角会武功有打小日本情节(完本)无敌
我的老婆是卧底:主角拥有穿越2个世界的能力有打日本情节(完本)无敌
异能高手:主角穿越到未来拥有时空法则把日本灭 (完本)无敌
穿越清朝当皇帝:主角改变腐朽满清强国灭欺负过中国的国家 (1000章以上)
随身带着异形王后 :带着装有异形的空间穿越(1000章以上)
火影之晓欲天下:主角被仙人赠送技能 (无敌)连载200
洪荒时辰:主角拥有时间法则(无敌)连载400章
命运天盘:主角拥有鸿蒙至宝 (无敌)(完本)
异世傲天:主角有个神尊师傅又送宝宝又送装备(无敌)连载700章以上
异世大话:主角拥有大话游戏技能(无敌)连载1000+
异界全职业大师:主角游戏角色穿越(无敌)连载800
中华高手在异世:主角拥有中华武功异界大放异彩(无敌)(完本)
魔兽领主:主角拥有巫族至宝(无敌)(完本)
星穹君王:崂山派掌门穿越(无敌)(完本)
以上小说 已阅!!!!!!!! 纯手打
⑶ 都市文,男主重生,金手指大开,种马的小说都有哪些
唐伯虎现代寻芳记,护花状元在现代
⑷ 求几本重生类小说,男主重生后很牛逼,自带金手指,或者是知道未来,
枪械主宰 火影之副本系统 火影之最强震遁 我真是大明星 最强装逼打脸系统 神级剑魂系统
港娱1975 火影之恶魔法则
⑸ 男主叫顾诚,男主重生,末世文,男主有金手指,女主上辈子有点惨チ9ᄂ1
【完结】《重生之不负》
文案:
六年末世沉浮,人心难测,朝夕祸福,内顾诚以为自己容寻寻觅觅终于能得一隅安生,却不料一朝丧尸围城,他和她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就和基地一同沦陷。
幸而天不负他,不负他啊……
失而复得的宝贝,这一世,他绝不让噩梦重演,守护好她。
⑹ 男主角穿越或者重生知青年代有金手指
错了就错了
作者: 留栩言
简介:
女主和男主:他用一双明镜的眼睛,带着干净的气息,轻松敲开了她的思绪。她欣喜,等待,期盼,但最终只是一条没有终点的直线!而这条直线却一直坚持很多年!女主和男二:自从喜欢上她,她就是他的中心,为了她 ...
是《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小说作者: 肖申克117
李思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双料博士,军中科技翘楚,因为一场空难来到1972年,然后成了一位北大荒的知青。生活的苦难并不能压跨他,苦中作乐给了他坚毅又随遇而安的性格,不经意间,他创造了无数的奇迹……&
⑺ 经典的男主重生小说
1,工业霸主作者:齐橙 推荐 ☆☆☆☆ 连载中
机械系研究生林振华穿越到1979年,成为一名工厂青工。凭借扎实的技术功底和对历史的些许预见,林振华带领工人师傅们挥洒汗水,打造出一个横跨欧亚的重型工业集团,成就了一段工业霸主的传奇故事。 焊弧飞溅,锻锤轰鸣,为您书写一曲中国工业人的雄浑赞歌。
评:这文还在连载,不过已经280多章了还算比较肥吧。这本是工业技术流的书,主线是创业、技术革新,男主靠着穿越前的机械知识,和一些先知先觉,发展工业,,努力的挣外国人的钱来壮大自己。金手指开的不大,也不种马,写的很热血,看的很激动。目前没种,也没种马倾向。
2,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完结】作者:肖申克117 强烈推荐。☆☆☆☆☆
李思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双料博士,军中科技翘楚,因为一场空难来到1972年,然后成了一位北大荒的知青。生活的苦难并不能压跨他,苦中作乐给了他坚毅又随遇而安的性格,不经意间,他创造了无数的奇迹...
(本故事纯属虚构,涉及的地点、人物和情节,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评: 这篇小说我看完了很久还是久久不能忘怀,男主穿越到70年代,从他当知青上山下乡开始写起,我想作者可能是经历过那段特殊的时期,写的真实细腻,读后让人无限感慨。作为80后的我,也从此文中体会到我们的父辈在那一时期的艰辛。不过这不是这篇小说最感染我的地方。最让我难忘的是小说中那段男主在特种部队,和队员们一起在越南战斗的描写,看的我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泪流满面。
这篇小说基本可以分成4部分,知青--越战--拍电影--搞科技。男主唱过歌,但不是重点,他在北大荒打过狼,训练过特种部队,还被批斗坐过牢,后又拿起书本上大学。他参加越战,受了重伤,差点死掉,后来得到嘉奖,可他却跑到香港和好莱坞拍起了电影。靠着电影票房他大把的从好莱坞捞
钱,为自己发展祖国科技做准备。总之,这个男人不花心,并且有着一颗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的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文有些地方写的稍显罗嗦,男女感情方面的描写也有些单薄。此文我已看完,肯定没种马,可以放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