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禁毁小说春谜灯史
❶ 春灯迷史的基本信息:
丛编题名: 明清艳情禁毁小说
❷ 中国古代性小说
1、《飞燕外传》
《飞燕外传》其实不能称作书,它只有廖廖数千字,以性行为中心,叙说赵飞燕、赵合德姊妹与汉成帝之间的恩怨纠葛。篇幅虽然不长,却奠定了后世色情小说的基本模式,比如上文提到的男主人公因服用过多的春药而暴亡,又如将气功用于房中术、通过观看裸浴等手段刺激男性使之兴奋、有性虐待倾向的性器具等等,都为后世反复仿效。可能作于明末的《昭阳趣史》,实际上就是《飞燕外传》的增订改写本。
2、《痴婆子传》
《痴婆子传》可能是明代的作品,至迟不晚于清初。本书的作者有非常深厚的古典文学修养,文笔简洁而极有法度,叙述娓娓而时有奇趣,引用前人的典故无不恰到好处,而且意味隽永。自然,它的优点就是它的缺点,没有受过严格的古典文学训练的人,特别是对于当代的青年,其中的妙处颇难领会。可是说实在的,就我狭隘的视野所及,这是最富于文学性的一部色情小说。
3、《肉蒲团》
最为着名的色情小说当然是《肉蒲团》。说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在西方汉学界,人们评价最高的中国古典小说不是《红楼》、《三国》、《水浒》,也不是《金瓶梅》,而是《肉蒲团》和《好逑传》。
因此,也因为其他原因,恰似中国人往往认为西方男性有较强的性能力一样,西方人认为东方人(中国人、印度人、阿拉伯人)特别擅长做爱。这能不能也算是为国争光了呢?
《肉蒲团》有十回本和廿回本,两者基本没有差别。有人说它出自清初着名通俗文学家李渔的手笔,我不太相信;但从它的语言风格与李渔的小说《十二楼》比较接近来判断,说它经过李渔的改编或润色,倒有可能。
小说叙述元末的一位名叫"未央生"(此名源自《诗经·小雅·庭燎》)的书生,立志 "作天下第一才子,娶天下第一美女",于是抛下自己病美貌绝伦的妻子,云游四方,猎艳寻欢。他经这一次近于荒诞的手术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却发现妻子耐不住青春独处的寂寞,受人引诱而沦落风尘。未央生从此大彻大悟,斩断了人不人、狗不狗的"本钱",削发为僧,终成正果。
4、《金瓶梅》
《金瓶梅》于明代万历庚戌(一六一○年)始有刻本,作者不知何人;相传谓是王世贞,则因沈德符《野获编》云出嘉靖间大名士手,故世人拟为王世贞;或谓乃王之门人所作(谢颐序)。此书描写世情,极为深刻,尤多赤裸裸的性欲描写。
《飞燕外传》与《迷楼记》等皆为文言作品,《金瓶梅》乃用白话作,故描写性欲之处,更加露骨耸听。全书一百回,描写性交者居十之六七,--既多且极变化,实可称为集性交描写之大成。
此外还有《灯草和尚》、《浪史》、《绣榻野史》、《杏花天》、《欢喜缘》、《桃花艳史》、《欢喜冤家》《换夫妻》、《十二笑》、《艳婚野史》《桃花影》、《春灯迷史》、《巫山艳史》、《株林野史》、《绣屏缘》、《浓情快史》、《闹花丛》等
❸ 天下第一绝妙奇书
天下第一绝妙奇书
不分回 存
题“莫厘悟色子著于风月书屋”。
清抄本。无序跋内,不分回。正文半叶容十行,行二十八字。卷端书名下双行书:“少年忌观,慎之慎之。文中偶有缺字不抄,当系原本所缺。【藏天津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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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通俗小说总目提要》
根本查不到,这本书是中国古代禁毁小说之一,是禁书。
❹ 关于部分古旧小说出版的管理规定的新闻出版署
1993年5月20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闻出版局:
《一片情》、《浓情秘史》、《艳史》(又名《隋炀帝艳史》、《风流天子传》)、《素娥篇》、《天下第一绝妙奇书》、《绣屏缘》、《梦红楼梦》、《禅真后史》、《野叟曝言》、《风月鉴》、《如意君传》(又名《阃娱情传》),《玉娇丽》(又名《玉娇李》),《浪史》(又名《巧姻缘》、《浪史奇观》、《梅梦缘》),《绣榻野史》、《闲情别传》、《玉妃媚史》、《昭阳趣史》、《宜春香质》、《弁而钗》、《肉蒲团》(又名《觉名禅》、《耶蒲团》、《野叟奇语》、《钟情录》、《循环报》、《巧姻缘》、《巧奇缘》),《僧尼孽海》、《灯草和尚》(又名《灯花梦》、《和尚缘》、《奇僧传》),《株林野史》、《载花船》、《钟情艳史》、《巫山艳史》(又名《意中情》),《恋情人》(又名《迎风趣史》),《醉春风》(又名《自作孽》),《梧桐彰》、《龙阳逸史》、《十二笑》、《春灯迷史》、《闹花丛》、《桃花艳史》、《妖狐艳史》、《双姻缘》(又名《双缘快史》),《两肉缘》、《绣戈袍全传》(又名《真倭袍》、《果报录》),《碧玉楼》、《奇缘记》、《欢喜浪史》、《杏花天》、《桃花影》(又名《牡丹奇缘》),《金瓶梅词话》、(《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及《金瓶梅》的其它版本),《春灯闹奇迹》、《巫梦缘》、《催晓梦》、《春情野史》、《欢喜缘》、《痴婆子传》。
中国古代小说源远流长,许多刻本、抄本流散于民间。除以上所列书目外,可能还有此类古旧小说。现对出版此类图书作如下规定:
一、书目所列图书均属有淫秽、色情内容或夹杂淫秽色情内容的图书。出版此类图书,包括其删节本、缩写本、改编本,必 须事先专题报我署审批。
二、其它未列入上述书目的有较多性描写内容的,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古小说,也需专题报我署审批。对此,出版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负责审核把关。
三、经正式批准出版此类图书的,如需要重印或再版,必须事先专题报我署审批。
四、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