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星空灿烂爱你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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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两篇经典的爱情小说
序:当我翻开已泛黄的日记本,当我不再回味往事的辛酸与无助时,干瘪的玫瑰花瓣飘落在地板上,零落一地,我没有蹲下将它们拣起,而是呆呆得望着地板,它们好熟悉,又好陌生,它躺在那里,静静地望着我。那是他的眼睛。
它再也没有野火般的绚丽,更没有诱人的芬芳,眼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堆枯槁的废物,怎么会是废物呢?我狠狠得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那是他的魂啊!
来不及与他相约,他却消失在午夜的狂风暴雨中,再也没有回来。在那个近乎让人发狂的夜晚,我蜷缩在墙的一角,看着被雨水打击的窗户,泪水洗礼了我的面庞,我哭喊着,你为什么就丢下我,你为什么就这样得走了呢?你不是说等你考完试了每天都来我家陪我玩吗?你骗我!你不守信用!
爸爸妈妈跑过来,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我在爸爸的怀里挣扎着,他走了,他就这样得走了,爸,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他啊,爸——妈——我哭得没了力气,我看不清前面的东西,只记得有两双肿得像核桃似的双眼,和撕心裂肺的哭喊。我晕了过去.
只有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是安安静静的。
(一)
还记得那个暖春,柳条轻拂我桃红的双颊,我站在土丘上,张开双臂,拥抱着大自然,他跑过来,背着手,“猜我后面是什么?”“猜不到。”他将一大束橘黄色的野花举在了头顶,“哇,好漂亮,给我。”我抬起脚尖去抢他手里的花,他又把花藏在身后,我跑到他的身后,他又将花举到了头顶。“你给我,你给我,讨厌!”“就不给你,就不给你。”然后他就跑了,我在后面追。“你给我呀,你真讨厌。”“谁说这花是给你的?就不给你”我们就在碧绿的草地上追逐着,等到跑没了力气,我们坐在了草地上,他掐了一朵最大的,插在我耳后的头发里。“哥,我漂亮吗?”我脸上泛起了红晕。“恩,漂亮,我的妹妹能不漂亮么?”“哥,跟你在一起我真的好幸福。”其实那时侯,他不知道,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
那是八年前的事情了,直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我们把那个野花起了个名字,因为它是橘黄色的,像太阳,我们就叫它太阳花。
(二)
记得有一年初夏,我扎起了羊角辫,我发誓一顶要把头发留的长长的,因为他曾经在我的耳边说过,女孩子应该留长发,就像天使一样飘逸而脱俗。
那天,我跑到他的房间,他正呼呼大睡,我一把掀起他的毛巾被.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起来!”
“干吗呀你,让我再睡一会,烦人。”他半眯着惺忪的双眼,一会儿又闭上了。
“我叫你不起来,我叫你不起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把他的毛巾被掀起,扔到了沙发上。
他终于起来了,坐在床上,一脸怒气。
“喂,你存心想整我是不是?说吧,你又要让我陪你干什么去?”
“你妈妈让咱到后山去挖荠菜,中午给咱包饺子吃。你不是天天喊着要吃荠菜饺子么?”
等我说完,他嗖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是吗?那太好了,咱们快出发吧。”他连牙齿也没刷,就和我去了后山。
我已经记不得那天到山上挖菜的事情,我只记得,那天,我们到山上捉了一天的蚂蚱,傍晚才回来,挖了一堆野草回家想蒙混过关。结果,被父母狠狠得训斥了一顿。
他与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只因为我们同住在一座将军楼里,他家住楼上,我家住楼下,他的父母与我父母既是同事,又是同学,也是朋友。所以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也是我童年唯一的伙伴。
他比我大两岁半,我平时都喊他哥哥,他也一直叫我妹妹。在整个将军楼里,我们两家就像一家人一样。
( 三 )
“哥,你的理想是什么?”当我的头发长及腰处,当我已经长成一位娉婷的少女时,哥哥也长成了一个十足的阳光男孩,有着阳光般的笑脸和浅浅的酒窝。
“当一个画家,办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画展,让爱我的人都来欣赏我的作品。妹妹,你的理想呢?”
“我的理想可没你那么远大,我只想开一个鲜花屋,每天与那些可爱的花朵们在一起,简单而惬意。”
“那等我们长大了,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合资开一家,最美丽的鲜花屋,放上你最爱的花,怎么样?对了,妹妹,你最喜欢什么花?”
是玫瑰。
哥哥以优异的文化分,和对美术与生俱来的痴迷,考入了我们这座城市最好的高中。
而我,还在念初中。
“妹妹,一定要考到这所重点高中来,那样,我又能照顾你了。”
我狠狠得点了点头。
我的学习成绩并非不好,我不否认我天资聪颖,但是我缺乏的是勤奋。在班里,我只是中上游水平。从此,我拼命的学习,只为了能考上一中
(四)
时间过得总是飞快,转眼间我上了初三。
而时间的事情,人们往往都无法意料。
那年元旦,哥哥放了两天假,难得的两天假,他除了陪他的父母以外,剩下的时间全部都给了我。
“哥,我心情不好,能陪我出去走走吗?”
哥不语。他穿好了外套,戴上帽子,和我下了楼。
“哥,老师把我掉到了最后一排,只因为我数学考试没有及格,班主任他是教数学的,他看不惯我,你是知道的,让我学好数学,简直比登天还难。哥,我不想上学了。”
“你说什么?碰到这么点小事情你就这样,你就这样停滞不前,以后上了社会,比这复杂的事情多得很,不就是数学吗?你就不能发个狠,拿出你学语文劲头的一半,让老师对你刮目相看?”哥哥有些生气。
“哥,你是知道的,我————”
“没出息的女孩,你不要再说了,算我白说,枉费了我对你的一片苦心。”哥哥说完,丢下我,径直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哭了,我蹲在地上哭了,马路上车来车往,人们都看到了我伤心的样子,我没管那么多,任泪水恣意的流淌,我的眼前已经是模糊一片。有冷风吹来,脸如到割。
“小凡,小凡.......”我听见有人叫我,我揉了揉双眼,看清了,是哥哥,他手持我最爱吃的糖葫芦,在向我招手。我捂着嘴脸跑开了。
“小凡,小凡,不要生气了好吗?”哥哥飞快得追我。听到这话,我跑得更快了。
哥哥没有追上来,以他的速度,平时三步两步就能追上我,我庆幸自己那天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但是我还是下意识的回了一下头。
在我身后不远处,围了好多好多人,在人群中我没看到哥哥,我也走过去,想凑个热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人群中,我真的没有找到哥哥,我的心里略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人群中央是一口没有井盖的下水道。我发了疯似的挤进人群,将头探进了井内。
在井中,我发现了哥哥。他的身体扭在下水道那根粗大弯曲的铁管子里,半睁着双眼,一脸痛苦状,他试着站起来。但身子总也动不了。
“哥——”哥哥听到了我的声音,嘴唇抖动了一下,我知道他那是在对我笑。然后,他眉头紧锁,慢慢闭上了眼睛。
“哥,你怎么了,哥,你醒一醒,哥————”我哭喊着,跳进了下水道。
正在这时,救护车来了,医护人员飞快得赶来,他们让我出来,因为井口太小,一下只能去一个人,哥哥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扭在管子里,根本无法将他拽出来,最后,他们用绳子把哥哥捆住,40分钟后,哥哥被拉了上来。
哥哥被抬上了担架,我也进了救护车,救护车急驰。我在车内,哥哥一直都没有醒,任凭我怎么掐他,捶他,他依旧不醒。
...... ......
哥哥被推进了急救室,医生问了我他家的电话,通知了他的父母,我坐在长凳上,眼望着天花板,目光呆滞。一会儿,叔叔阿姨来了,还有我的父母,全来了。他们满眼通红,一个劲地问我经过,我只是蹲在那里,拼命得哭。
20分钟后,急诊室的门打开了,哥哥被推了出来,他们飞快得围住医生,问情况,我不敢与他们前去,我只记得,哥的妈妈当场晕了过去。我不知道情况,我呆若木鸡。
(五)
等我放了寒假,父母才告诉我,哥哥的脊椎摔坏了,腰以下已经没了知觉。天啊,那不就是瘫痪吗?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我使劲得摇头,“孩子,这是真的,这已经是事实了。”
“不!!!!!这不是真的!!!!!”我哭着跑出了家门,飞快得向医院奔去。
我一个人来到了医院,来到了医院的病房,哥哥很有女人缘,在门口,我就能看到病房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营养品和水果,哥哥的床前围了好多女生。
“哥,我飞快得奔到哥哥的床前,他看到了我,好像没做好准备似的把头梦在了被子里。”
等那帮女生走了,哥哥的头才从被子里钻出来,深深得凝望着我。
我看到了哥哥那张苍白而消瘦的脸。
“哥,对不起。”我偷偷将手伸进他的被子里,狠狠得掐了他的腿肚。
哥哥竟然全无察觉。
在他的面前,我再一次的流下了眼泪。
他用颤抖的双手捧起我的脸,用拇指将我眼角的眼泪擦干,微笑着。
“我的好妹妹,不要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哥不怪你,真的。”
“你把我给毁容吧,哥哥,假如这样能换回你的健康,我宁愿被你毁容。”
“傻丫头,我怎么忍心毁你的容呢,我爱你都来不及呢。”
哥哥想和牛奶,我从暖瓶里将牛奶倒出,用枕头把哥哥的枕头垫高,一勺一勺的喂他。可一不小心,我披着的长发滑下来一绺,落在哥哥的脸上,他用手轻轻地把头发别在我的耳后。
“妹妹,你长大了。”我一微笑着给他吹勺里热热的牛奶。忽然,哥哥一把抓住了我拿勺的手,勺里的牛奶洒在了哥哥的被子上,勺子掉在了地上,发出了很清脆的声音。
小凡,我爱你。
哥哥,我也爱你啊。
“你不要再叫我哥哥了好不好,我们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你一直就叫我哥哥,我一直叫你妹妹,在别人眼里,我们一直就是兄妹。在别人面前我只能和你保持兄妹关系?你知道每当我叫你妹妹的时候,每当你叫我哥哥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吗?从小到大,我什么都依着你,宠着你,习惯了你的人性,习惯了你的喜怒无常。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因为,我爱.....”
“哥,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你别在叫我哥哥,我讨厌你叫我哥哥,你走,你给我走!!!!”哥哥发火了。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话语,我简直都不敢去相信。疼了我十几年的哥哥,竟然不把我当成他的妹妹,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的哥哥,是我的亲哥哥,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亲戚,我把他当成了我唯一的知心伙伴,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任何异性朋友所不能够代替的,我知道,这并不是爱情。
我对他只有亲情。
看着他微微闭上的双眼,我给他掖好了被角。
“言,记着把牛奶给喝了,凉了就不好喝了。”我离开床向门口走去,我能感觉到他火热的眼睛在盯着我,但我没有回头。在门口,我遇到了他的父母,他们让我留下来吃饭,我谢绝了他们。
(六)
我的生日是在一个飘雪的日子,在那一天,我在医院里陪伴着哥哥,没有生日蛋糕,没有五彩的蜡烛,只有哥哥低沉沙哑的嗓音。
今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这是哥哥经常给我唱的《同桌的你》只是在他的身边,少了他心爱的枣红色吉他。
“小凡,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
“我不要什么礼物,我只要陪在你的身边。”
“傻丫头,礼物在床底下。”
我蹲下身子,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盒子,盒子没有包装。
“这是什么?”我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闭上了眼睛,慢慢打开了盖子,一双粉红色的棉靴映入我的眼帘,里子是洁白的羊毛圈。好漂亮。
“小凡。你的脚总是在冬天被冻坏,穿上试试看。”
我把双脚伸进这双美丽的靴子里,我的脚底立即腾起一股暖意,通达全身。
”言,好看吗?”我想起了,哥哥是没办法转身的,所以他看不到我的双脚。
于是,我一屁股坐到了他的病床上,把双脚抬得老高。
“小凡,我眼中的你只属于粉红色,你像粉红一样娇娆,像粉红一样可爱,像粉红一样纯真无邪......”
在那晚病房那氤氲的灯光下,我就这样陪着哥哥聊了很久很久,直到我扒在哥哥的病床上睡着,我的脸上还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七)
寒假很快过去了,我又投入到初三紧张的学习生活中。
五月的阳光,照在人的心里,暖暖的,我推着轮椅,和哥哥来到了大桥上,望着阳光下粼粼的河水,哥哥一脸的安详。
“言,我想起了我们小的时候。”暖风吹乱了我的长发。
“是啊,时间过得好快,一晃都十几年了。”哥哥平静的说。
“言,你还是老样子。”
“小凡,你长大了,答应我,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好好的。”
“言,你到底要说什么???”
“小凡,明天下午,我就要动手术了,你知道吗?我的大动脉已经转位了,必须要动手术了,但手术的成功率很低,可能连50%都不到,恐怕......”
我用手捂住了哥哥的嘴。“不许胡说,你一向都是教育我要乐观向上的,曾经的你哪里去了?不要多想,你会成功的。”
我双手搭在哥哥的肩膀头,望着平静的湖面。
“小凡,我好幸福。”
哥哥没有再说话,我只记得那天是2022年5月6日。
第2天下午,哥哥被推进了手术室,对于这次手术,医生也没很大的把握,如果这手术不做的话,哥哥的三尖瓣就会闭琐,挨不上三个月。所以,这次手术是在跟死神赌博。
晚上7点多,哥哥被推了出来,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手术过程很成功,很顺利,但需要观察48小时,听到这个消息,全场的人悬着的心总算喘了一口气。
哥哥转到观察病房了,我和护士一起收拾哥哥原先的病床。当我翻开枕头准备给哥哥整理床单的时候,我发现了压在枕头底下的一幅铅笔画,是哥哥画的:一个男孩躺在病床上,一个女孩用勺喂他吃东西,男孩正将女孩滑落下来的一缕头发往女孩的耳后掖。我知道,那男孩是哥哥,那女孩就是我。
哥哥的绘画底子很深,平时他拿水杯的手都会抖个不停,都需要人来喂。而这幅画中,他笔笔铿锵却不失柔软,画面也很干净。在阳光下,我发现画的背面有字,我把画翻了过来,果然有字,字体歪歪斜斜。是给我的一封信————
妹妹:
虽然我不想这么叫你,我也好久没这么叫你了,但在我临走前,我还是该叫你声妹妹。
我知道,在你的心里,我只是你的哥哥,我已经从那天你的眼神中知道了一切,这个结局也是我事先预料到的。但听到你没再叫我哥哥,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快乐吗?有病在身的人是不会快乐的,更何况我这个废人,可是你知道吗?这半年来,是我和你在一起十几年中最美好最幸福也最短暂的一段时间。你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你怕伤害我,而采取的善意欺骗,全是因为你在乎我这个哥哥,其实,这我都是知道的,我没有怪过你,真的,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怪过你。但我伤心过,我哭过。但后来,我想了想,有你这么个好妹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没有理由,也没权利,再奢望你什么了。
妹妹,恐怕我不能帮你实现开花屋的愿望了,在梦里,有一个画面出现了无数次,那就是,你在充满着温馨的花屋里,头上戴着花帽子,穿着裙子,在细心的插花,我就在你旁边的桌子上画画。这似乎只能是个梦了,我活不到那一天了,对不起,哥哥没有守住诺言,你应该找一个能陪你共渡一生的男孩来替我实现你的愿望,我就把你交给他了。
妹妹,你瘦了许多,成绩也下降了许多,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想求你一件事情,长这么大,都是你求我做事,这回,该哥哥我求你了。
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做回你原来的自己,做回原来简单的自己,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几个月,你把自己伪装了起来,你是怕别人伤害你,你在保护你自己,我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答应我,好吗?
因为这次手术,我很可能会永远得离开你,以上都是我想对你说的心里话,对不起,妹妹,我等不到你考上一中,我再也不能帮你补习数学了,现在,唯一能代表我的心的,只有窗台上的那支玫瑰了。它代表着哥哥对你十四年的爱......
让我最后再叫你一声,小凡,我的好妹妹.
哥哥
我含着泪将此信读完。哥哥,你好傻,难道你不知道吗?你手术成功了呀。我来不及抹掉眼泪,跑到窗前。
一朵血红色的玫瑰在阳光下傲然的绽放。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哗哗得流了下来,像泉水一样涌出,眼前的玫瑰湿润了。
( 八)
我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2022年5月8日凌晨,天响起了一声惊雷,哥哥因手术后细胞排斥,永远得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没有挨过那短短的48小时。然后就出现了故事刚开头的一幕。
哥哥走了,带着遗憾走了,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临终前最后的作品被他所爱的女孩永远得珍藏,成为了记忆中的永恒,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已经把我托付给陪我共渡一生的那个他;哥哥走了,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张言,张扬的哥哥无言得走了;哥哥走了,哥哥真的走了。
我望着被雨打诗的窗户,一遍一遍得喊着哥哥的名字,言哥哥,你怎么就这样得走了呢?
哥哥走了的第二天,我未能送行,我把我辛辛苦苦留的长发剪了,用白色的缎带扎好,递给他哭得没了人样的母亲。“阿姨,哥哥需要我的陪伴。”
就这样,我的长发陪伴着哥哥一起埋入了地下,与哥哥一起长眠。哥哥,妹妹永远都会爱着你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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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紫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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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坏蛋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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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回到沈家之后,沈柒一头扎进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彻底痊愈。
在躺在床上的这些日子里,沈柒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将属于她和展博的记忆一遍遍的整理,一次次的封存。
将展博送给她的东西全部都收了起来,装在了一个大箱子里,租了个小公寓,将那些记忆全部都一起封存进了那个小公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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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部经典神作级网络小说
来源: 黄开的日志
30.河图洛书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在不动的笔下解构重组,竟然变成一个跨越古今的美丽故事。天神不再高高在上,而是有着常人般丰富的感情。快到这小女孩瑰丽的想象力中放肆一下吧,你将感受到神话外壳里柔软的心灵。
这部小说有深度有青春,有搞笑有严肃。
不是所谓的无病呻吟,也不是所谓的天荒地老。
这里只是人、神,感天动地的是爱,大爱,无言。
相比于网上动不动就神魔大战开天辟地穿越时空的宏大史诗,这部小说虽然涉及了无数神祗,但是却犹如是一部都市情景剧,将搞笑进行到底,同时也将感动进行到底,唯一遗憾的是貌似TJ了?故只能排到最后了。
29.天人
出身于黑暗山脉的季行云,年满十八初次离家,行到了罕无人烟的绿海。这是一片出没巨兽、石魁,以及恶狼的大草原,令人闻风丧胆!初生之犊不畏虎,凭著十八年来严谨的修习,季行云不仅顺利通行,还搭救了自诩为“第一等佣兵”的白任,更结识了身居要职的雷震。三人深入绿海,和恶狼展开殊死搏斗,同时揭开了基斯大陆风云动荡的序幕……
这个介绍真是有够恶俗的了。足够喷一壶的了,一般而言当年那些老的书都是如此这般的。此书情节不能算荡气回肠,也不是波澜壮阔的战争史诗。但是对于人和其他种族的冲突刻画的很是到位,设定上也很有自己的特色,唯一遗憾的是作者没能完全表现出自己所规划的设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此书放到现在一定火不起来,因为几部YY也不种马。但作为中国幻想文学的先驱作品之一,依然是值得一看的书,排名29。
28.师士传说
拥有光脑般冷静的头脑,信奉残酷丛林法的少年,如海绵一般疯狂学习各种知识,无论是师士,还是在格斗、调培方面都是如此的出色。他每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都有如流星闪过,惊才绝艳!
被动与主动,死亡与生存,冷酷与茫然,叶重的成长经历诠释着一位少年不屈奋斗的历程,同样缔造了一位师士的神秘传说。
本书也可为是网络机甲战斗类小说的开先河之作,从创意构思文笔情节上来说在网络小说中都是属于出类拔萃的,但是弱点也很明显,情节的明显偏向性,完全着重于战斗,对于感情的描写基本没有。而从方想的后面的作品看来,感情描写的确是他的软肋,而他没完全没有改正的想法,不过好在方想完全没有掩盖自己的不足,没有用他半生不熟的本事画蛇添足的去写感天动地的爱情。不过本书结局还是稍嫌仓促,收尾力度不足,不过这也是网络小说的通病了。
27.邪气凛然
主角陈阳,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人,某日,忽然得到了一个机会:他将拥有可以控制自己运气的特殊本领!! 随即桃花运,事业运,财运,纷涌而来…… 当一个人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运气的时候,那么,他的生活会变成如何? 是不是出门就能撞美女?买股票就立刻涨停? 靠……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凡是我的朋友们,都生活的很好。凡是和我为敌的人,都已经付出了代价!!
这本书不是跳舞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但是要排榜单我还是把它放了上来。因为跳舞的西式奇幻虽然精彩,但是从创造力上来说还是离不开龙族精灵族矮人族等DND的经典构造,而天王对于英雄的借鉴又过多,反观邪气凛然,文笔剧情在网络小说中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大劫案等情节堪比好莱坞大片的精彩程度,当然,也借鉴了一点虎胆龙威吧应该。而从最初的报复到最后的思想的转变,也显示跳舞对于人性的较为到位的思考。总而言之在都市类小说中此书的水准已经是相当高了的。
26.风起陇西
从汉中到整个雍凉大地
魏蜀两国之间的灼热战火绵延于秦岭两侧
金戈铁马,风起云涌,这是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然而战争不仅有刀光剑影,亦不只是血肉搏杀……
这是我目前见过的写三国题材的网络小说中唯一不写穿越加征战天下的。亲王不愧鬼才之称,不着眼于天下征战,反而着力描绘两国之间的谍战。其间的智谋攻心让人几乎认为这是对于那段时期历史的真实描绘。唯一可惜的此书还是TJ了,最后高呼祥瑞御免。
25.朔风飞扬
以大唐天宝年间现在西域征战的历史为背景,着重描写了征服小勃律战役和唐军的恒罗斯惨败,掀开了这段没埋没多年的盛唐英雄史诗!
网络小说中难得的硬派作品之一,没有不着边际的一统天下或者踏平胡虏,而是以一个虚构的人物李天郎为主角,描绘了大唐征西军威震西域到最后兵败恒罗斯的一段荡气回肠的历史。书中的各种武器军械作者均认真的查阅资料,做到了有理可据,不像某些三流作家写出一些穿越时空的东西来。此书实在是一本读来能够令人热血沸腾的佳作。
24.鬼吹灯
故事由一本主人公家中传下来的秘书残卷为引,纵横天下千里寻龙,历尽艰难险阻,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迥异庸俗,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楼,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
作为网络盗墓流小说的开山之作,本书将悬疑,探险,惊悚,民间传说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打造出了一部让人眼前一亮的佳作。对于看惯了魔法斗气的读者而言,这本小说无疑有着无可比拟的新鲜感和可读性,于是它的走红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23.盗墓笔记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
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
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
和鬼吹灯一样,中国最早的盗墓流小说之一。笔者这里也懒得争论谁先谁后了,不然又是一场口水战。不过笔者的确是先看了鬼吹灯之后才听说有此书的。不过在看完了两部小说之后我还是把盗墓笔记排在鬼吹灯之前。不论谁先谁后,但是目前而言,盗墓笔记在故事性上已经超越了鬼吹灯。虽然两者在陵墓的构思上都是相处了许多千奇百怪的想法,总的来说鬼吹灯依然稍胜一筹。但是从故事的整体上而言盗墓笔记却是出彩了许多。因为笔记有着一个完整的故事主线,而且整体悬念的衔接也很好。其中青铜文化和长生作为大主线,20年前的秘密作为支线,一点一点为我们揭开故事的谜底。虽然还未完结,但是无疑它会带给我们一个震撼的结局和答案。
22.搜神记
神农驾崩,天地大乱。 三皇五帝,逐鹿中原。阴谋迭出,战争频仍。少年英雄拓拔野横空出世,演绎一个充满传奇与魔幻的大荒时代。 拓拔野鬼使神差,得神帝秘籍,负神帝之命平天下大乱,得无锋,斩天下妖魅,结大荒游侠,恣意洒脱,旋奔大荒天地,任尔驰骋。
本书以三皇五帝那段没有文字记述的历史为背景,作者凭借自己的想象力重构历史,写出了他笔下的黄帝,炎帝,蚩尤。全书整体上情节张力十足,文笔在网络写手中也可堪上乘。剧情上把原本注定了结局的故事写的扑朔迷离,最后给出的结局也可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全书对于角色间感情的描写也颇为到位,几位角色之间的情感纠缠写的十分出彩。唯一的遗憾就是小说还是逃脱不了网络小说的通病,即主角永远是完美的,可谓是不小的败笔,所以本书只能当做一部玄幻作品来看,而成为不了一部史诗巨作。
21.庆余年
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重生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古代庆国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庞大商团……范闲,包裹在他最外面的是一层金光闪闪的纸衣,纸衣下面是非常刺眼使人流泪的芥末,芥末下面是甜得发腻的奶油,奶油下面是苦涩无比的毒药壳,壳的中间却有那么一抹亮光……人都是复杂的,对于庆国的百姓来说,看到的是他金光闪闪的外衣,对于范闲的敌人来说,看到的却是这层外衣下面辛辣的芥末……且看一个混淆了身份的私生子,将如何玩转商场、官场、战场以及婚场!
内容介绍很恶俗,但是内容却和这个俗气的简介完全不同。猫腻的文笔在网络写手中个人认为足以排进前十,文字驾驭力也极为出色。故他将其中的权谋机变官场争斗阴谋诡计写的丝丝入扣,而情节的安排和悬念的设置也足够吸引人,让人有着不断读下去的冲动。最后关于主角母亲给主角留下的东西那就更是神来之笔了,搞了半天的东西居然会是一把狙击枪,让人大跌眼镜,却又能会心一笑。而号称最强权谋小说,书中的权谋也一直延续到了最后。而猫腻对于人心以及感情的描写相较于其他的小说来说也是超出不止一筹,故此此书排名21。
20.亵渎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
这是本书一直以来很经典的介绍。可惜胖子罗格过不上这种幸福生活,等待他的注定是一种别样的人生。本书最出彩的就是对主人公的刻画,卑鄙下流无耻到极致,但又守着心中的一丝执着和道义的男人,这样的主角纵观网络小说都找不到第二个。而罗格的心路历程和性格的转变也是全文成功的重要因素,至于他的感情归属也为人所津津乐道。书中烟雨江南对于各个教会之间的冲突也进行了有力的刻画。其中的教会无疑就是中世纪基督教的影射,对于异教徒的迫害也是如此。但是虽然有了宗教,本书却没有如同一般的小说一样到最后来一场惊天动地的神魔大战,留给我们的却是那个印象深刻的:首先,要有光。光凭这不落俗套的发展就超出同侪多矣、
19.佣兵天下
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
这一直是很难辨析关系,但是,就从红月历203年开始,以一个小佣兵身份进入艾米大陆史的艾米.哈伯来看,前10年,是历史在造就英雄,而后10年,则是英雄与历史的共舞。
——大陆史学家艾米的第十二代玄孙尼尔.哈伯研究手迹
说实话,整部小说从整体上而言笔者更喜欢前面的部分。作品开局虽然文笔比较烂,但是也不至于什么也没有,而且比现在一些快餐文还是要好上不上。更何况前半部分处处洋溢着幽默和诙谐。小说到了后半部分,虽然是渐入高潮,但是大战一起,就不可避免的变的严肃起来,各种势力的乱入,魔法斗气龙族众神,乱七八糟大乱斗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战争史诗。虽然气势恢宏,但是说实话,说不得大师描写的战争虽然也是气势非凡气象万千,但是大湿在战争描写方面的功力本人认为并不是非常好,所以小说进入乱战之后反而没有前文那么的吸引人了。但总而言之,小说整体节奏并不乱,而且收尾虽说没有让人眼前一亮惊为天人,但是也是合情合理。再说本书作为无数人心目中关于中国幻想文学的记忆之一,还有着别样的价值。
18.杯雪
杯是只普通的陈年木杯,带着些细微的木纹与光泽,象是人世间那些小小的痴迷与眷恋,不忍释手的、却又如此可怜的快乐与留连;雪还是多年前那场天涯初雪。——握杯的指是寂寞的,而多年前的雪意似乎有一种穿透岁月的寒凉,能把一切冻结成深致久远,象这只不动的握杯的手、还有——友情。
江湖中,还有谁记得这段杯雪之交?喝下这第一杯酒,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
其实笔者也分不清楚杯雪究竟是纸媒小说还是武侠小说,不过貌似当初在清韵书院上杯雪很早就出现了的。
这本书关注大陆武侠的朋友应该都听说过,当然,只关注网络动辄上百万字的武侠“巨著”的人应该是不知道的了。作为小椴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以及划破几位宗师封笔之后武侠界,尤其是大陆武侠界沉寂的文章,就算抛开它本身的质量,意义依旧是非凡的,更何况杯雪本身的质量就是上乘之作。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就被其充满诗意而又清冽的文字所震撼。这等文笔在当今快餐小白文大行其道的网络环境中是很难再寻得的了。小椴的文字功底毋庸置疑,而古文功底也无比扎实,行文之间古意盎然才气纵横。当然,作品也不是没有缺陷,最明显的缺陷就是作为小椴的的成名作,杯雪字里行间以及故事架构上受先人作品的影响很大,有着对几位武侠宗师作品的一些模仿,但是小椴依然还是写出了自己的风格的,否则光靠模仿也无法获得一致的盛赞了。之后小椴的作品也表现出了他的自我突破,尤其是最近的开唐,颇具宗师气象。但是后面的作品给人的感觉还是没有杯雪宛如利剑划破长空的惊采绝艳之感。
17.天庐风云
传说落幕后,日子还得一天天地过。曾是人人欣羡的英雄,如今却向往质朴的快乐而抛开了浮华。只是,抛弃得过了头。为求温饱的他,无意中再度落入了乱世的漩流。谜样的魔法少女,奇怪的黑道老大,精明的倾国佳人……即将改变大陆千万人命运的角色,相继在这风云际会的帝都粉墨登场,于史诗上谱写着属于自己的诗篇,交织出天庐大陆最动人的乐章。
本书属于一开始主角就爆强大的类型(毕竟是传说中的英雄,肿么可能不强大),但是经典和快餐的差距就在于,主角强大之后的表现。快餐文主角一强大就开始装13,而这里强大的主角抛开浮华抛到都快饿毙街头了。小说语言诙谐,情节生动,开场清新,随着情节的慢慢展开,隐藏在和平背后的阴谋才逐渐显露出来。但是就全书而言,席卷大陆的阴谋其实只是第二主线而已,真正的主线个人认为应该是男主角的心路历程,关于他如何破开自己的心魔,实现自我救赎才是本书从头到尾的重点,毕竟拯救世界的英雄也未必风光,英雄也有着英雄的病,拯救了全世界未必能拯救自己,否则英雄也不会流落街头了。这部作品对于情节并不是说扑朔迷离而又疑云重重,相反显得很清爽,而这种清爽带给我们的正是快餐文学的油腻之外的另一种体验
16.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这篇文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也许明朝那些事儿严格来说不能作为小说来定义,但谈起网络文学还是不能避开这部红透了半边天的作品。很多人在看完书之后据说都会有个马景涛在心中咆哮:为种马这么好看!!为种马!!或者是:这上面说的有木有发生过!!有木有!!
当年明月为了写这本书想必查阅了不少资料,在无数史料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尽可能的还原了那个时代的政治社会军事面貌,并在正史的基础上进行了自己的娱乐创作和演绎,但是又不脱离历史的可能性,所以产生了真实的演义的效果,让人难以辨明其中所说的是否真的发生过。当年明月的文笔很好,枯燥的历史在他的笔下变得生动起来,相比于其他说史的著作,更符合当前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标准,这也是作品成功的要素之一。其实本人并没有看完全书,不过以这本书的价值而言,排在第16位想必是没有问题的。
15.此间的少年
《此间的少年》讲述的是让人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小说以宋代嘉佑年为时间背景,地点在以北大为模版的“汴京大学”,登场的人物是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不过在大学里,他们和当代的年轻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早上要跑圈儿,初进校门的时候要扫舞盲,有睡不完的懒觉,站在远处默默注视自己心爱的姑娘……
这部小说乃是豆公的成名作,以金庸小说中的角色来演绎大学青春生活,别说没有人做过了,估计都没有人想到过这个构思。而豆公则成功的把他笔下的青春赋予了金庸群侠。
按照现如今网游的命名方式,这部小说可以有一个更加恶俗的名字:金庸群侠大学传。
虽然没有荡气回肠的英雄史诗,没有逐鹿天下的万丈豪情,但是书中蛋蛋的青春和蛋蛋的忧伤却更能够感动人。煽情一直是江南的特长,在他的成名作之中虽然还没有将煽情的功力练至顶峰,但是带给我们的却是和他后来的作品不同的感动,相比于江南现如今炉火纯青的煽情技术——故意去揪我们心中那块叫做感动的软肉的手段,那时候此间的少年带给我们的感动更加纯粹和青涩。
顺带一提,本书还被改编成了广播剧,效果不亚于让青春继续,笔者电脑里面有全套,有事没事还会拿出来听一下。如果有爱的同学也可以把它改变成咆哮版
14.涿鹿
解构主义的历史小说。年轻的质子蚩尤以及保镖刑天和风后、雨师等一干朋友混迹于逐鹿城,邂逅了公主——云锦。少年们的理想和执着在逐鹿城中驰骋却败于现实。失去了朋友和兄弟的蚩尤最终失去了云锦,少年的怒火燃烧了整个逐鹿之城……
在涿鹿中,魔神蚩尤变成了孱弱的少年,用韩寒的书来说简直就是像少年啦飞驰……
但是现实永远不能容下美好,蚩尤在成长中也在看清这个世界,世界不如他想象般的美好,但是只要有朋友和爱人他的世界依然能够存在一个避风港。但是最后失去了一切的他会明白他那脆弱而又可笑的世界不可能永远存在,于是最后魔神在烈火中拥抱着爱人燃烧。
涿鹿有很多个版本,我看的一直只有第一版,我的记忆也停留在第一版,对于爱修改的豆公来说也许第一版很可笑,但是对于我们这些老读者来说,第一版才是最好的。
豆公的修改癖让他经常拖稿,修稿涿鹿就影响了缥缈录的出版,所以涿鹿是在无数缥缈录书迷的咆哮中出版的,包括本人。
豆公,你有木有时间意识!!有木有!!有木有!!缥缈录肿么写的那么慢!!泥马!!一年一更啊!!一年啊!!一年!!泥马啊!!!
13.都市恐怖病系列
作为九把刀早年的代表作,都市恐怖病目前为止已有的为:恐惧炸弹(语言),冰箱,异梦,**森林,影子,功夫,狼嚎,飞行。
都市恐怖病其实一点也不恐怖。所以……泥马!!你这名字也太TM坑爹了吧!!
说完坑爹的名字。回到评书节目。都市恐怖病刚开始是刀大的主打作品,不过近几年已经没有消息了……囧。但是这个系列也的确是把刀大的才华表现的淋漓尽致,再没见过一个写手能在一个系列中把各种不同的风格全部融入进去,而且还玩的这么溜的。语言是刀大的处女作,写的是失去语言后的人类社会状况,可以说是社会类的,功夫是热血,冰箱是诡异,异梦是推理,狼嚎是友情,每个故事均是独立的,但又有一根暗线联系着。这几年我一直在期待几本书中各自的主角相遇之后的情景,可惜刀大不给力,完全遗忘了这个系列了。但是不论是不是TJ,本系列的精彩程度无疑还是相当之高的,故将其排在13位
12.朱雀记
鄂西山区小城外一个拾荒少年易天行,从小身具异能,由最初的“破烂王”,逐渐转变为大学生、黑帮头子、玩火的妖怪,佛宗的护法……一步步走来,人间仙界任驰骋,妖魔佛陀即路人,诛仙斩妖,千回百折,最终竟成为佛尊!
有一位伟人说过。一个烂简介可以毁掉一本书。这句话无疑很有道理,什么?你问那个伟人是谁?介个……正是不才区区在下……
前面有人说庆余年的排名可以再靠前一点,我深表同意,但是依然故我,就是因为有朱雀记在12这个位子上。庆余年是一部穿越佳作,但是相比于朱雀记还是要逊色三分。猫腻在写庆余年之时,笔力和对情节的驾驭力更加娴熟了,但是庆余年中没有后山茅草房中的猴子,没有可爱的邹蕾蕾,没有胖胖的朱雀,没有怕老鼠的唐僧。没有那五百年的孤寂,也没有道貌岸然的诸神,更没有菩萨的叹息和关于佛学的深具哲理的体悟。
朱雀记很清淡,虽然也有道法法术,但是依然带着书中背景时间90年代的淳朴。
间客我没看过,但是如果仅仅是和庆余年相当的话,那么猫腻最好看的书就绝对只是朱雀记了
11.都市妖奇谈
在那里的大楼高耸,那里有如同迷宫般的道路,那里即使在夜晚也亮如白昼,那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人类,依靠这个城市生存,自身也成为这个都市运作的动力。可是人类也许不会想到,他们每建造一栋大厦,每铺设一座高架桥,每多亮起一盏彻夜不熄的灯光,就会有多少自然环境因此而被损坏,有多少其它生物失去家园,使它们扬起头来时,再也无法看到熟悉的星空。人们也许永远不会关心它们将何去何从,但是生命是很顽强的,为了生存下去它们会强迫自己去适应新的环境,适应人类,适应这样的都市。人类也许永远都不会发现,正在和他们分享这个城市的不仅仅是野狗、野猫、鸟雀或者昆虫而已,还有一些聪明的利用人类外表隐藏在人类之中的“生物”,它们或者出于善意,或者出于恶意,它们居住在这个城市中,为了生存,为了捕食,为了进化……
其实可蕊大姐的文笔并不华丽,但是就是这不华丽的文笔写出来的小说却有着超乎寻常的魅力。都市妖奇谈和一般的网络小说不一样,即使是那些真正得到大家承认的,有着经典之称,非小白文的精品也是不一样的。它没有精彩的打斗,没有一波三折的剧情,有的只是可以静静品味的温馨和幽默。
可蕊大姐用她平实的文笔描绘了一个人与妖共存的城市,让我们掩卷之余会想到自己身边是不是真的有开着计程车不苟言笑的影魅,温柔善良的僵尸护士,刁蛮任性的小毕方,孝敬母亲整天装乖的九尾狐,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地狼,胆小如鼠的鹿蜀……
都市妖奇谈的成功之处在于它没有以这些山海经中的妖怪为主角去写一部传奇,而是从生活的每个角落着笔,人物是妖怪,写的却是我们每个人平凡的生活和真实的心境。所以才能最大限度的触动我们,带给我们最平凡的感动
并列11.若星汉的天空
《若星汉天空》,是一部溶玄幻、侠义、真爱、搞笑于一体却号称反玄幻反武侠反英雄的恢弘作品。其沿袭了《悟空传》想象力丰富、语言幽默、情节引人的特长,更有《魔戒》之大气和《哈里波特》之奇巧。该书必将成为中文写作史上的史诗性作品!
猴子是目前为止笔者在网络上见过的作家中最有才华的,没有之一。他的想象力汪洋恣肆,天马行空,各种题材都能信手捏来,但是唯一的遗憾就是他的激情总是不能让他静下心来静静的写完一部小说,若星汉的天空算是今猴子仅有的几部给出了一个算是结局的结局的小说。
这是一部关于若星汉大陆的史诗,字数不多,仅仅30W字,但是却写出了网络上大部分小说300W字也不能写出的壮阔(不过用少量的文字表现深邃的内涵是今猴子的那首本事,所以也不能说他超过了其他的作者……)。
被赶往地下数千年,一直梦想着阳光,希望“重返阳光之土”的魔族,不断发动战争,只是为了再见到那束灿烂的阳光。
梦想成为英雄却没有英雄气质的少年康德。
背负使命而来的少女云迪。
云游天下的吟游诗人罗恩。
命运却总是捉弄着所有人,康德将成为魔王,而长期生活在圣骑士康德阴影下的罗恩终会因为嫉妒而扭曲,杀死昔日的好友,云迪接受了使命而来却不能改变一切。
这是既定的命运。
但是魔王相信未来不是唯一的,命运也是可以改变的。
于是故事在几条时间轴之间跳跃,可是魔王依旧要死在贤者手下,让我们有一种高呼:老婆,和牛魔王一起出来看上帝的冲动。
整篇故事大气,恢弘,语言充斥着诙谐,战争残酷却不残忍,英雄悲壮却不悲剧。
每个人物都是立体的,他们的喜怒哀乐,都是真实的,都能引起我们的共鸣,都能拨动我们的心弦。看过小说后,努力对抗命运但是依然失败的康德,希望引导康德走上另一条道路的云迪,被嫉妒所扭曲的罗恩,只是希望魔族能够再次生活在阳光之土下的华优冰其斯……即使在看过小说很多年后,这些人物依然会留在我们心里。
10.紫川
两百年前的蓝河战场,光明帝国最后的军团在魔族的喧嚣声中崩溃,帝国最后的元帅和皇帝战死。混乱的西川大陆上没有了共同的君主,群雄并起而混战,武力是生存下去的唯一本钱,制霸天下,是一代代强者的梦想。
大陆东南,有一个两百多年的强大势力——紫川家族。他西击流风家,东挡魔族,南镇林家。为了强大的梦想,为了家族血统的薪火相传,无数紫川俊杰前仆后继,谱写了一曲的史诗般壮丽的历史。
初读紫川,那一串串怪里八拉的人名和奇怪的一塌糊涂的诸如旗本之类的官职着实雷的我外焦里嫩,香气扑鼻。差点连隔夜饭也喷出来了。不过看在网上的一片赞誉和几位好友的推荐,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而这一看就是数年。
不得不说,紫川中的硬伤很多,而且搞笑虽好,却搞笑过了头,导致这部史诗巨著有点不太严肃,但是后期的发展表现了老猪不甘于只写一部让我们乐呵呵一笑的小说。
小说并没有一夫当关的男猪,也没有神魔乱舞的大战,有的是战士的浴血厮杀,主人公在现实中的成长和蜕变。少年们的理想终究要向现实妥协,他们不得不在名为现实的手的推动下完成不想实现的变化,他们终究要成长,成长到足以担起所有部下的信任和性命。
看完紫川总能让人有一种震撼,能带给人震撼是小说价值的最好体现了,而万幸,我没有放弃这样一部小说。
不过紫川的毛病也是明显的。
共军八年抗战带来的是胜利,老猪八年刨坑结果带给我们的是一个烂尾巴……这实在是坑爹了一点。本来小说就已经是前轻后重了,结果老猪干脆就来了一个两头轻中间重,简直是坑爹的可以。
该书能进前十首先是因为元老级作品的关系,其次就是因为若星汉还没有完结,同样是史诗战争题材的,说实话若星汉的表现还要在紫川之上,只可惜今猴子没有一本小说是完本的……可恶,这比老猪的烂尾还坑爹。
前十的第一席:老猪的紫川。
⑺ 《星空绚烂爱你无言》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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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如下:
在做造型的男人,天生一双凤眸。眼角下压,眼尾上扬,眸光微冷。
相学上说这样的男人阴狠而绝情。
贺逸宁视线再度瞄向了沈柒的锁骨。
那个位置有一枚指甲大小状若火焰的胎记。
火红色的胎记在精致的锁骨中间,娇艳而热烈。
“这是你毁掉的第二件。”贺逸宁瞟了一眼自己被毁掉的衣服,抬头看着沈柒,眼神微微一眯。
沈柒感觉到后背上,瞬间铺天盖地的压力倾泻而来。
沈柒手指哆嗦了一下:“对不起……”
就在沈柒心底七上八下等待命运的宣判时,贺逸宁突然凑进了沈柒的耳边,邪魅一笑:“你在挽留我?”
他的呼吸一下子喷到了沈柒的耳朵上,散发着的荷尔蒙气息瞬间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渗透了过来。
沈柒瞳孔瞬间一缩。
身体第一时间发做出了反应,伸手就要推开贺逸宁。
手指触及对方胸口,触摸到的一片温润,让沈柒如同烫着了一般,飞快的缩回了手指。
沈柒狼狈的后退一步,却忘了身后就是化妆台,整个人一下子贴在了上面。
正要起来,贺逸宁倾身压了过来,两个人几乎鼻尖相抵。
沈柒大气都不敢喘,唇瓣微颤,心跳加速,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看着沈柒逐渐红透的耳根,贺逸宁却是轻轻的笑了起来。
“最后一次。”好听的嗓音在沈柒的头顶上响起,让沈柒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逃过了一劫。
叱咤风云的商业帝王。
冷酷无情的职场暴君。
传说中的贺氏财团的总裁。
让万千女性爱恨不得的钻石王老五……
他的头衔太多了,沈柒只能记住一样:如果有人在他面前犯错,这辈子就告别这个行业吧!
今天自己接连犯了两次错误了,他竟然没有让自己消失?
高大的身形倏然离开,身高只有165公分的沈柒瞬间觉得压力一轻,这才站直了身体。
“女士,我还有十五分钟。”贺逸宁非常好心的提醒沈柒。
沈柒这才猛然回神,赶紧过来将剩下的工作完成。
做完了造型,沈柒忐忑不安的问道:“那两件衣服的赔偿……大概是多少?”
贺逸宁饶有兴趣的看了她一眼:“看在你主动认错的份上,只收成本价,一件五十万。”
什么?两件衣服一百万?
沈柒的脸色刷的瞬间变白。
“怎么?赔不起?不然……用别的抵债?”贺逸宁看着自己的新造型,透过镜子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沈柒……
丢下这句话,贺逸宁长身而起,潇洒离开。
沈柒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身为贺氏的当家人,竟然……
电话响起,沈柒看了看号码,心底蓦然一痛,迅速接了起来:“喂,阿姨,展博有消息了吗?”
电话那端是久久的沉默,过了足足一分钟之后才传来疲惫的回答:“警察说,已经过了四十八小时有效救援,只怕生还的希望不大了。”
轰——沈柒只觉得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
身体一软,一下子瘫坐在了地毯上。
展博,死了?
他怎么说死就死了?
不是说好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吗?
不是说好这次回来就订婚的吗?
骗子,展博你这个大骗子!
沈柒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大门的。
等她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都已经湿透了。
伸手抹了一把脸,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早就模糊了她的视线。
沈柒想哭出来,狠狠的发泄一下。
可是到了此时此刻,她才明白,痛到极致的时候,是根本哭不出声音的。
沈柒跌跌撞撞的往前走着,倾盆大雨中,这个世界里只剩下了绝望的声音。
贺逸宁看到路边那个步履踉跄的身影,瞬间认出了给他做造型的女人,心底莫名的就揪了一下,在即将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突然开口:“停车。”
纯白色的劳斯莱斯稳稳的停下,车窗降下,俊美无俦的容颜在这雨天,越发的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祗。
发现雨中的这个女人压根没有注意到自己,贺逸宁眼眸忍不住压了一压。
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忽略过他。
“上车。”充满淡淡怒气的开口,这个女人是傻子吗?这么大的雨,竟然不知道打伞?
沈柒听到身后的声音,机械的站住、转身。
在看到贺逸宁那张冷淡绝美容颜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刚刚抑制住的泪水就这么瞬间再度决堤。
沈柒嘴唇哆嗦了一下,泪珠滚滚而下。
尽管知道他对自己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
可是沈柒此时特别想找个人倾诉一下,因为这个世界上,她连一个可以倾诉的人都没有。
哪怕对方只是一个陌生人,她也忍不住了:“他死了,回不来了……再也……回不来了……”
话音未落,整个人却已是泣不成声。
贺逸宁看着沈柒突然脆弱的仿佛一张薄纸,一阵风或许就能让她支离破碎。
那点怒气,不知道为什么就瞬间消散。
贺逸宁亲自给沈柒打开了车门,口气突然软了下来:“上车。”
沈柒仿佛快要溺毙的人,突然抓住了最后的一根稻草,没有任何犹豫就上了车。
沈柒蜷缩在了座位上,哭的像个孩子。
她好害怕孤单,她好害怕一个人承受黑暗。
贺逸宁眼眸敛了敛,对司机说道:“去景华庄园。”
司机一愣,马上恢复平静,开着车朝着景华庄园快速行驶而去。
等沈柒再次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身处一个巨大庄园里的别墅之中了。
看着四周精致绝伦的简约西欧式风格房间,沈柒这才后知后觉的回想起来,自己竟然在伤心欲绝的情况下,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车,去了他的家……
沈柒下意识的站直了身体,抓起自己的包就要狼狈逃离。
“怎么?欠了我的钱,这么急着就想跑?”疏离淡漠的声音,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沈柒猛然转身,看到贺逸宁穿着白色的睡衣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刚洗过澡的黑色短发,凌乱而服帖,衬得贺逸宁越发的狂放不羁,贵气逼人。
⑻ 有一首歌中有“那一年,我们看着星空,有这么多灿烂的梦”这首歌叫什么
星空,五月天
摸不到的颜色是否叫彩虹
看不到的拥抱是否叫做微风
一个人想着一个人
是否就叫寂寞
命运偷走如果只留下结果
时间偷走初衷只留下了苦衷
你来过然后你走后
只留下星空
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
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
以为快乐会永久
像不变星空陪着我
猎户天狼织女光年外沉默
回忆青春梦想何时偷偷陨落
我爱过然后我沉默
人海里漂流
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
未来的未来从没想过
当故事失去美梦美梦失去线索
而我们失去联络
这一片无言无语星空
为什么静静看我泪流
如果你在的时候
会不会伸手拥抱我
细数繁星闪烁细数此生奔波
原来所有所得所获
不如一夜的星空
空气中的温柔回忆你的笑容
彷佛只要伸手就能触摸
摸不到的颜色是否叫彩虹
看不到的拥抱是否叫做微风
一个人习惯一个人
这一刻独自望着星空
从前的从前从没变过
寂寞可以是忍受也可以是享受
享受仅有的拥有
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
有那么多的灿烂的梦
至少回忆会永久
像不变星空陪着我
最后只剩下星空
像不变回忆陪着我
⑼ 网络小说迷!请进来帮下忙!
仙羽幻境,是仙剑神曲的作者写的,还不错。
仙佛录,帝国上将写的,曾经令我狂追了一年多的小说。
沧海,昆仑作者写的,在武侠界很有名。
以上都已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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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造型的男人,天生一双凤眸。眼角下压,眼尾上扬,眸光微冷。
相学上说这样的男人阴狠而绝情。
贺逸宁视线再度瞄向了沈柒的锁骨。
那个位置有一枚指甲大小状若火焰的胎记。
火红色的胎记在精致的锁骨中间,娇艳而热烈。
“这是你毁掉的第二件。”贺逸宁瞟了一眼自己被毁掉的衣服,抬头看着沈柒,眼神微微一眯。
沈柒感觉到后背上,瞬间铺天盖地的压力倾泻而来。
沈柒手指哆嗦了一下:“对不起……”
就在沈柒心底七上八下等待命运的宣判时,贺逸宁突然凑进了沈柒的耳边,邪魅一笑:“你在挽留我?”
他的呼吸一下子喷到了沈柒的耳朵上,散发着的荷尔蒙气息瞬间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渗透了过来。
沈柒瞳孔瞬间一缩。
身体第一时间发做出了反应,伸手就要推开贺逸宁。
手指触及对方胸口,触摸到的一片温润,让沈柒如同烫着了一般,飞快的缩回了手指。
沈柒狼狈的后退一步,却忘了身后就是化妆台,整个人一下子贴在了上面。
正要起来,贺逸宁倾身压了过来,两个人几乎鼻尖相抵。
沈柒大气都不敢喘,唇瓣微颤,心跳加速,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看着沈柒逐渐红透的耳根,贺逸宁却是轻轻的笑了起来。
“最后一次。”好听的嗓音在沈柒的头顶上响起,让沈柒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逃过了一劫。
叱咤风云的商业帝王。
冷酷无情的职场暴君。
传说中的贺氏财团的总裁。
让万千女性爱恨不得的钻石王老五……
他的头衔太多了,沈柒只能记住一样:如果有人在他面前犯错,这辈子就告别这个行业吧!
今天自己接连犯了两次错误了,他竟然没有让自己消失?
高大的身形倏然离开,身高只有165公分的沈柒瞬间觉得压力一轻,这才站直了身体。
“女士,我还有十五分钟。”贺逸宁非常好心的提醒沈柒。
沈柒这才猛然回神,赶紧过来将剩下的工作完成。
做完了造型,沈柒忐忑不安的问道:“那两件衣服的赔偿……大概是多少?”
贺逸宁饶有兴趣的看了她一眼:“看在你主动认错的份上,只收成本价,一件五十万。”
什么?两件衣服一百万?
沈柒的脸色刷的瞬间变白。
“怎么?赔不起?不然……用别的抵债?”贺逸宁看着自己的新造型,透过镜子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沈柒……
丢下这句话,贺逸宁长身而起,潇洒离开。
沈柒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身为贺氏的当家人,竟然……
电话响起,沈柒看了看号码,心底蓦然一痛,迅速接了起来:“喂,阿姨,展博有消息了吗?”
电话那端是久久的沉默,过了足足一分钟之后才传来疲惫的回答:“警察说,已经过了四十八小时有效救援,只怕生还的希望不大了。”
轰——沈柒只觉得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
身体一软,一下子瘫坐在了地毯上。
展博,死了?
他怎么说死就死了?
不是说好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吗?
不是说好这次回来就订婚的吗?
骗子,展博你这个大骗子!
沈柒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大门的。
等她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都已经湿透了。
伸手抹了一把脸,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早就模糊了她的视线。
沈柒想哭出来,狠狠的发泄一下。
可是到了此时此刻,她才明白,痛到极致的时候,是根本哭不出声音的。
沈柒跌跌撞撞的往前走着,倾盆大雨中,这个世界里只剩下了绝望的声音。
贺逸宁看到路边那个步履踉跄的身影,瞬间认出了给他做造型的女人,心底莫名的就揪了一下,在即将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突然开口:“停车。”
纯白色的劳斯莱斯稳稳的停下,车窗降下,俊美无俦的容颜在这雨天,越发的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祗。
发现雨中的这个女人压根没有注意到自己,贺逸宁眼眸忍不住压了一压。
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忽略过他。
“上车。”充满淡淡怒气的开口,这个女人是傻子吗?这么大的雨,竟然不知道打伞?
沈柒听到身后的声音,机械的站住、转身。
在看到贺逸宁那张冷淡绝美容颜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刚刚抑制住的泪水就这么瞬间再度决堤。
沈柒嘴唇哆嗦了一下,泪珠滚滚而下。
尽管知道他对自己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
可是沈柒此时特别想找个人倾诉一下,因为这个世界上,她连一个可以倾诉的人都没有。
哪怕对方只是一个陌生人,她也忍不住了:“他死了,回不来了……再也……回不来了……”
话音未落,整个人却已是泣不成声。
贺逸宁看着沈柒突然脆弱的仿佛一张薄纸,一阵风或许就能让她支离破碎。
那点怒气,不知道为什么就瞬间消散。
贺逸宁亲自给沈柒打开了车门,口气突然软了下来:“上车。”
沈柒仿佛快要溺毙的人,突然抓住了最后的一根稻草,没有任何犹豫就上了车。
沈柒蜷缩在了座位上,哭的像个孩子。
她好害怕孤单,她好害怕一个人承受黑暗。
贺逸宁眼眸敛了敛,对司机说道:“去景华庄园。”
司机一愣,马上恢复平静,开着车朝着景华庄园快速行驶而去。
等沈柒再次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身处一个巨大庄园里的别墅之中了。
看着四周精致绝伦的简约西欧式风格房间,沈柒这才后知后觉的回想起来,自己竟然在伤心欲绝的情况下,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车,去了他的家……
沈柒下意识的站直了身体,抓起自己的包就要狼狈逃离。
“怎么?欠了我的钱,这么急着就想跑?”疏离淡漠的声音,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沈柒猛然转身,看到贺逸宁穿着白色的睡衣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刚洗过澡的黑色短发,凌乱而服帖,衬得贺逸宁越发的狂放不羁,贵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