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书?如何写小说?
如何写书?如何写小说?
1、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写?
写一本书,最开始要做的并不是打开word,然后劈劈啪啪就开始往电脑里敲字,想到什么敲什么,敲到实在敲不出来的时候就叼根烟继续想。如果这样,只会很快写到死胡同里。文字是心灵语言的累积,那么在开始堆砌文字之前,我们应该在脑子里形成这本书的轮廓:这本书要怎么写?用什么样的语言方式写?本书的亮点在哪里?这本书要表达什么?在什么地方,书里的情节才能与读者产生共鸣?在书本已经基本有了轮廓以后,便可以提笔。
2、开头要怎么写?
以前做评论员的时候,看过许多新人作者的书,部分不成功的书,开头一般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首先在开头把本书故事背景人物特征故事发展方向甚至中心思想都给叙述了出来,做完这个过程,大概需要用到五千字。而这个五千字,足以让编辑以及读者抓狂。
以前和朋友们聊到写作手法时,我就常常说到这样一些话:不要在文章的开头把一切都告诉读者,因为完全没有必要。故事背景最好是在故事情节的铺展中一步步展现出来,这样既减少了干瘪的叙述语言,还完美地将悬念放置进了故事里。而在小说开头列表告诉读者本书出场人物以及他们是善是恶,性格特征,爱穿什么衣服,喜欢上哪里泡MM,这样的写法更是让人汗颜。小说不是电影,没有必要在开头放个演员表。再说了,各位看官谁见过电影演员表里还把人物的详细特征陈列出来?人物是小说里很重要的元素,也是串联故事的引线。如果在一个故事最前面就把书里的针脚给完全暴露出来,不但减少了文章的趣味性,也使得文章容易失去部分悬念。比如,我要给大家讲白雪公主的故事,要是在还没开始讲故事前就告诉大家有个白马王子要怎么怎么的,估计大家非拿西红柿扔我不可。当然,这样的错我也是犯过的。所以当我多年后再读起犯错的那本书时,我开始为当年被我强迫阅读的那些个朋友默哀……有偏题的倾向了,赶紧拉回来。
一本书能否受到编辑与读者的亲睐,开头有很大的作用。一些聪明的作者,总是会采用一些别致的开头。比如,用一个趣味横生的故事作为开头,然后一步步引出故事主线,让读者在起初就被抓住。
另一种方法,是在文章的开头就留足悬念,激发出读者的求知欲望,跟随着作者铺展的路子不断向下走。比如张悦然的《誓鸟》,在第一章《贝壳记(上阕)》结束后,读者读到的是宵行即将出海,为春迟寻找贝壳。至于那贝壳能做什么,为什么春迟几十年来要痴痴寻找?作者并不急着告诉大家。紧接着第二章《投梭记》的故事回到十八年前,写春迟在海啸结束后的故事。当我们看到这里的时候,一连串的问题伴随着故事的发展自然地出现在脑海里:宵行出海怎么样了?他找到贝壳了吗?以前的春迟,是什么样的人?然后,在之后的故事里,谜底慢慢被解开,并且在一个小谜底解开以后,接踵而来的又是新的迷。在阅读整篇文章的时候,读者的意识就像被串联进了故事里,无法离开。
我个人是很喜欢第二种写法的。在告诉了读者一些必要的故事以后,使文章出现一个合理的断层,然后在以后的情节发展中渐渐揭开悬挂在读者心上的面纱。
3、用什么样的语言写?
针对小说的语言,以前曾和不少朋友争论过。一些朋友认为,小说重要的是情节,语言文笔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只要能把故事说清楚就行。其实,这种说法并没有错。如果你只是想写网络小说,那么语言是否优美并无大碍。但若是你想写出一本真正的书,那么在语言上就不能不花些心思。但是,很多年轻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容易进入一个误区:所谓的文笔好,就是文字华美,辞藻绚丽。其实不然。好的文笔,并不是说作者在书中有许多美丽的描写,而是指,书中的文字能否让读者感受到应有的气氛,能否与情节契合。
举个例子,郭敬明的文字很华美,但是用他的文字风格去写乡土小说,那么非让读者读得开骂不可。在诸多作家里面,文笔最让我佩服的是余华与张悦然。余华的文字干净里夹带着厚重,张悦然的则是灰色的阴郁。他们的书写手法可以说是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但是我们却不能说他们谁的文笔好,另一个的文笔则不好。
余华用厚重的文字色彩将色彩繁多的社会推上舞台,张悦然用大片的暗色调描绘若即若离的爱情,他们各行其道,文字与各自笔下的世界融和,用不同色彩的灯光照耀不同布置的舞台。
再比如我的《孩子》与《野火》,一个用忧伤低沉的笔调书写在固执的旧爱情观念里破灭的感情,一个用嬉笑的方式怒斥社会阴暗,如果把两本书的文字风格对调,那么估计我就得遭到一片谴责了。
4、用什么为文章增色?
说到这个问题上,实际上依然要谈到的是文笔。
仍然是做评论员的时候,看过的许多书里,都缺少一定的色彩。许多作者都认为,在小说里,重要的是情节,至于环境描写,心理描写,人物描写,这些都是可有可无的配色。事实上,不是这样。
一篇没有适当添加描写的文章是生硬的,无法使读者沉浸于其中。而且,纯情节累积的文字不叫小说,而应该叫故事——有疑惑的朋友,可以去读读《故事会》里的故事。那么,如何描写呢?
在描写上,许多作者又有一个误区:只要脑子里想到的,都给描上去。拿捏不当的描写,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有时候反而会让文章显得拖沓,沦为废话。描写是为情节服务的,因此在描写的时候,我们要注意:描写什么才可以与情节匹配,才能对情节作出渲染?另外,还有些作者认为,描写,一定要语言丰富,文字优美,还有就是字多。同样,这也是一个误区。读过古龙的小说的朋友都知道,古龙在描写上都很简单,甚至常常只用几个字就渲染出了一个肃杀的气氛来。还有,并不是说写作的时候情节与描写要分开。如果把描写与情节契合在一起,效果会更加自然。下面用引用一段我写在《无儀》开头的句子:
“无风。
镇子长长的街道被马蹄声灌满,马蹄扬起的黄沙肆意飞舞。破破烂烂的长街两旁,穿着简单的人默然地望着翻滚的尘烟。
直到看到了最后一匹马上的大旗,所有的人才慌乱地回避。小小的店铺关上了摇摇欲坠的两扇门,而在街道边上摆着小摊的摊贩只是向怀里捧了一把小摊上的物品,就赶忙趁着尘烟的遮盖躲避。
那面旗帜上,没有任何图案。除了浓浓的黑,什么也没有。
长街贯穿整个镇子。
镇西,用茅草搭建的草棚里,桌子和长凳被夺路而逃的人撞得歪歪扭扭。甚至,桌下还有一只不知是谁跑丢的破鞋。
只剩下一个人。
清凉的茶液在唇边轻响,接着是男人爽朗的笑。”
在这个故事的开头,我渲染气氛只用了两个字:无风。然而,又不只是两个字,其它的描写,都被融在了渐起的情节之中。
5、写这本书,表达什么?
前面说到了故事与小说的区别,这时候又将提到。
许多作者写书,似乎都没有想到一个问题:我写这本书,是要表达什么?如果一个读者看了这本书,能够从书里得到什么?
在开始写作时,我同样也从来没有想过,写书是要传扬什么思想。那时候,我一直错误地认为,小说,也就是在讲故事。实际上,小说不等同于故事。然后非要用一个比喻,那么我想说,如果小说是一个人,那么故事则是一具尸体。
小说是有灵魂的,故事则可以无。有疑惑的朋友,仍然请看《故事会》。
说到小说的灵魂,我想大家都应该会想到一个人——鲁迅先生。虽然受高中语文老师的毒害与中国教育的强行灌输影响,我曾很不喜欢鲁迅先生的语言手法,但是对于鲁迅先生的笔法我一直都是很佩服的。
先生将自己要呐喊的东西注入了笔下的文字里,于是他的文字便活了起来。
好的小说,不应该是情节的堆砌,而应该将作者的精神融汇其中,通过多彩的文字魅力,自然而然地将精神传诵给他人,唤醒他人心中的眼。
6、每天写多少?一本书写多少?
当初最开始在网络上写作时,我给自己下了一个死命令,每天必须写一万五千字以上。但是当放弃网络写作以后,才发觉这样的“规定”对于想要写一本好书的作者来说是不适宜的。
写作并不是建房子,今天建十个砖头,明天继续按部就班建十个砖头。写作是多元的,况且支配我们写作的不是自己的“规定”,而是意识,状态,灵感。在状态好的时候,灵感丰富的时候,我可以写许多,状态不好的时候,几天甚至半个月都不会写一个字。
在感觉不好的时候写,即使写出来,也只是糟粕。
以前别人常常对我说,多产作家!最初我认为那是褒奖。然而现在才发觉,“多产”在某些时候也可以是批评。在我最初写作时“高产”出的作品里,是没有任何一部能够找到灵魂的。
况且,高产的阶段里,作者不会有太多时间来考虑怎么写,如何写好,甚至有时候还会造成一部好的作品走进误端。
优秀的作品,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拼凑成的。余华写《兄弟》,用了十年。曹雪芹写《红楼梦》,更是历时数十载。
好的小说不是坐在家里坐出来的,而是通过对社会的观察,通过对社会的思考,通过阅历的过滤渐渐产生,写完之后还需经过仔细修改。因此我并不提倡作者们整天闷在电脑前学空想家——以前的我便是如此——而是希望大家能够多了解作品里写到的圈子。透彻地了解了现实,作品才能与读者产生共鸣。
能写出好作品的作者,必定经历甚多,并且对现实有深刻的理解与独特的分析手段。
另外,一本书要写多少字呢?
有的作者认为,字写得越多越好。因此曾有一个作者张开海口对我说:我这本书,要写五百万字!当然,我并不是说他的想法错了。毕竟,我现在说的是传统文学,而他写的是网络故事。
对于一本小说来说,重要的不是字多不多,而是字够不够精。如果到处都是与主题无关的闲言碎语凑字数,不但起不到丝毫作用,反而还会影响到小说主题的展现。正如我前面所说,不要刻意地追求高产,小说字多不代表什么。灵魂,才是小说的主导。
1、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写?
写一本书,最开始要做的并不是打开word,然后劈劈啪啪就开始往电脑里敲字,想到什么敲什么,敲到实在敲不出来的时候就叼根烟继续想。如果这样,只会很快写到死胡同里。文字是心灵语言的累积,那么在开始堆砌文字之前,我们应该在脑子里形成这本书的轮廓:这本书要怎么写?用什么样的语言方式写?本书的亮点在哪里?这本书要表达什么?在什么地方,书里的情节才能与读者产生共鸣?在书本已经基本有了轮廓以后,便可以提笔。
2、开头要怎么写?
以前做评论员的时候,看过许多新人作者的书,部分不成功的书,开头一般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首先在开头把本书故事背景人物特征故事发展方向甚至中心思想都给叙述了出来,做完这个过程,大概需要用到五千字。而这个五千字,足以让编辑以及读者抓狂。
以前和朋友们聊到写作手法时,我就常常说到这样一些话:不要在文章的开头把一切都告诉读者,因为完全没有必要。故事背景最好是在故事情节的铺展中一步步展现出来,这样既减少了干瘪的叙述语言,还完美地将悬念放置进了故事里。而在小说开头列表告诉读者本书出场人物以及他们是善是恶,性格特征,爱穿什么衣服,喜欢上哪里泡MM,这样的写法更是让人汗颜。小说不是电影,没有必要在开头放个演员表。再说了,各位看官谁见过电影演员表里还把人物的详细特征陈列出来?人物是小说里很重要的元素,也是串联故事的引线。如果在一个故事最前面就把书里的针脚给完全暴露出来,不但减少了文章的趣味性,也使得文章容易失去部分悬念。比如,我要给大家讲白雪公主的故事,要是在还没开始讲故事前就告诉大家有个白马王子要怎么怎么的,估计大家非拿西红柿扔我不可。当然,这样的错我也是犯过的。所以当我多年后再读起犯错的那本书时,我开始为当年被我强迫阅读的那些个朋友默哀……有偏题的倾向了,赶紧拉回来。
一本书能否受到编辑与读者的亲睐,开头有很大的作用。一些聪明的作者,总是会采用一些别致的开头。比如,用一个趣味横生的故事作为开头,然后一步步引出故事主线,让读者在起初就被抓住。
另一种方法,是在文章的开头就留足悬念,激发出读者的求知欲望,跟随着作者铺展的路子不断向下走。比如张悦然的《誓鸟》,在第一章《贝壳记(上阕)》结束后,读者读到的是宵行即将出海,为春迟寻找贝壳。至于那贝壳能做什么,为什么春迟几十年来要痴痴寻找?作者并不急着告诉大家。紧接着第二章《投梭记》的故事回到十八年前,写春迟在海啸结束后的故事。当我们看到这里的时候,一连串的问题伴随着故事的发展自然地出现在脑海里:宵行出海怎么样了?他找到贝壳了吗?以前的春迟,是什么样的人?然后,在之后的故事里,谜底慢慢被解开,并且在一个小谜底解开以后,接踵而来的又是新的迷。在阅读整篇文章的时候,读者的意识就像被串联进了故事里,无法离开。
我个人是很喜欢第二种写法的。在告诉了读者一些必要的故事以后,使文章出现一个合理的断层,然后在以后的情节发展中渐渐揭开悬挂在读者心上的面纱。
3、用什么样的语言写?
针对小说的语言,以前曾和不少朋友争论过。一些朋友认为,小说重要的是情节,语言文笔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只要能把故事说清楚就行。其实,这种说法并没有错。如果你只是想写网络小说,那么语言是否优美并无大碍。但若是你想写出一本真正的书,那么在语言上就不能不花些心思。但是,很多年轻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容易进入一个误区:所谓的文笔好,就是文字华美,辞藻绚丽。其实不然。好的文笔,并不是说作者在书中有许多美丽的描写,而是指,书中的文字能否让读者感受到应有的气氛,能否与情节契合。
举个例子,郭敬明的文字很华美,但是用他的文字风格去写乡土小说,那么非让读者读得开骂不可。在诸多作家里面,文笔最让我佩服的是余华与张悦然。余华的文字干净里夹带着厚重,张悦然的则是灰色的阴郁。他们的书写手法可以说是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但是我们却不能说他们谁的文笔好,另一个的文笔则不好。
余华用厚重的文字色彩将色彩繁多的社会推上舞台,张悦然用大片的暗色调描绘若即若离的爱情,他们各行其道,文字与各自笔下的世界融和,用不同色彩的灯光照耀不同布置的舞台。
再比如我的《孩子》与《野火》,一个用忧伤低沉的笔调书写在固执的旧爱情观念里破灭的感情,一个用嬉笑的方式怒斥社会阴暗,如果把两本书的文字风格对调,那么估计我就得遭到一片谴责了。
4、用什么为文章增色?
说到这个问题上,实际上依然要谈到的是文笔。
仍然是做评论员的时候,看过的许多书里,都缺少一定的色彩。许多作者都认为,在小说里,重要的是情节,至于环境描写,心理描写,人物描写,这些都是可有可无的配色。事实上,不是这样。
一篇没有适当添加描写的文章是生硬的,无法使读者沉浸于其中。而且,纯情节累积的文字不叫小说,而应该叫故事——有疑惑的朋友,可以去读读《故事会》里的故事。那么,如何描写呢?
在描写上,许多作者又有一个误区:只要脑子里想到的,都给描上去。拿捏不当的描写,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有时候反而会让文章显得拖沓,沦为废话。描写是为情节服务的,因此在描写的时候,我们要注意:描写什么才可以与情节匹配,才能对情节作出渲染?另外,还有些作者认为,描写,一定要语言丰富,文字优美,还有就是字多。同样,这也是一个误区。读过古龙的小说的朋友都知道,古龙在描写上都很简单,甚至常常只用几个字就渲染出了一个肃杀的气氛来。还有,并不是说写作的时候情节与描写要分开。如果把描写与情节契合在一起,效果会更加自然。下面用引用一段我写在《无儀》开头的句子:
“无风。
镇子长长的街道被马蹄声灌满,马蹄扬起的黄沙肆意飞舞。破破烂烂的长街两旁,穿着简单的人默然地望着翻滚的尘烟。
直到看到了最后一匹马上的大旗,所有的人才慌乱地回避。小小的店铺关上了摇摇欲坠的两扇门,而在街道边上摆着小摊的摊贩只是向怀里捧了一把小摊上的物品,就赶忙趁着尘烟的遮盖躲避。
那面旗帜上,没有任何图案。除了浓浓的黑,什么也没有。
长街贯穿整个镇子。
镇西,用茅草搭建的草棚里,桌子和长凳被夺路而逃的人撞得歪歪扭扭。甚至,桌下还有一只不知是谁跑丢的破鞋。
只剩下一个人。
清凉的茶液在唇边轻响,接着是男人爽朗的笑。”
在这个故事的开头,我渲染气氛只用了两个字:无风。然而,又不只是两个字,其它的描写,都被融在了渐起的情节之中。
5、写这本书,表达什么?
前面说到了故事与小说的区别,这时候又将提到。
许多作者写书,似乎都没有想到一个问题:我写这本书,是要表达什么?如果一个读者看了这本书,能够从书里得到什么?
在开始写作时,我同样也从来没有想过,写书是要传扬什么思想。那时候,我一直错误地认为,小说,也就是在讲故事。实际上,小说不等同于故事。然后非要用一个比喻,那么我想说,如果小说是一个人,那么故事则是一具尸体。
小说是有灵魂的,故事则可以无。有疑惑的朋友,仍然请看《故事会》。
说到小说的灵魂,我想大家都应该会想到一个人——鲁迅先生。虽然受高中语文老师的毒害与中国教育的强行灌输影响,我曾很不喜欢鲁迅先生的语言手法,但是对于鲁迅先生的笔法我一直都是很佩服的。
先生将自己要呐喊的东西注入了笔下的文字里,于是他的文字便活了起来。
好的小说,不应该是情节的堆砌,而应该将作者的精神融汇其中,通过多彩的文字魅力,自然而然地将精神传诵给他人,唤醒他人心中的眼。
6、每天写多少?一本书写多少?
当初最开始在网络上写作时,我给自己下了一个死命令,每天必须写一万五千字以上。但是当放弃网络写作以后,才发觉这样的“规定”对于想要写一本好书的作者来说是不适宜的。
写作并不是建房子,今天建十个砖头,明天继续按部就班建十个砖头。写作是多元的,况且支配我们写作的不是自己的“规定”,而是意识,状态,灵感。在状态好的时候,灵感丰富的时候,我可以写许多,状态不好的时候,几天甚至半个月都不会写一个字。
在感觉不好的时候写,即使写出来,也只是糟粕。
以前别人常常对我说,多产作家!最初我认为那是褒奖。然而现在才发觉,“多产”在某些时候也可以是批评。在我最初写作时“高产”出的作品里,是没有任何一部能够找到灵魂的。
况且,高产的阶段里,作者不会有太多时间来考虑怎么写,如何写好,甚至有时候还会造成一部好的作品走进误端。
优秀的作品,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拼凑成的。余华写《兄弟》,用了十年。曹雪芹写《红楼梦》,更是历时数十载。
好的小说不是坐在家里坐出来的,而是通过对社会的观察,通过对社会的思考,通过阅历的过滤渐渐产生,写完之后还需经过仔细修改。因此我并不提倡作者们整天闷在电脑前学空想家——以前的我便是如此——而是希望大家能够多了解作品里写到的圈子。透彻地了解了现实,作品才能与读者产生共鸣。
能写出好作品的作者,必定经历甚多,并且对现实有深刻的理解与独特的分析手段。
另外,一本书要写多少字呢?
有的作者认为,字写得越多越好。因此曾有一个作者张开海口对我说:我这本书,要写五百万字!当然,我并不是说他的想法错了。毕竟,我现在说的是传统文学,而他写的是网络故事。
对于一本小说来说,重要的不是字多不多,而是字够不够精。如果到处都是与主题无关的闲言碎语凑字数,不但起不到丝毫作用,反而还会影响到小说主题的展现。正如我前面所说,不要刻意地追求高产,小说字多不代表什么。灵魂,才是小说的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