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小说六百字以上
A. 有关于爱情的微型小说..六百字左右的
一旦提起一些最难忘的故事。难免会触及内心或者记忆深处有些柔软的地方!版
记得那时高二,同权班有一个男孩子是我们隔壁一个村的。作文写得相当好,每次都是范文,人倒是长得黑不溜秋的,没有什么特色,只是记得一双眼睛乌黑深邃,很有智慧的感觉!
有一次,周末返校,半道上,我的自行车爆胎了,不一会儿,他恰巧路过,二话不说,帮忙推到一个熟人那里,他载着我,一路向前飙去,我怕摔,紧紧扯着后座,经他同意后,轻轻揽着他的腰,阵阵洗发水的清香徐来,人渐渐微醉,那种感觉太美妙了,情窦初开,意气奋发,最终都被无情的高考把一切扼杀了!
紧紧变成一个故事,甜蜜而有酸涩!
B. 600字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C. 帮我写一篇六百字以上的以小说为体裁的关于叙述自己心声的作文
我住在珠海,从小就跟这里的每一景、每一物有了浓厚的感情,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里的大海。
这里的海,虽然不是很蓝,很清,但在我的心里,她是很美的。记得小的时候,我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海边,我朦胧的记得,妈妈把我抱着,站在海边的一块石头上,指着水天相接的地方,对我说:“乐乐,看,那是大海。”那时我还小,不知道海是什么,只知道海是有很多鱼的。算起来,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看到大海了。上一年,我和姐姐来到了海边。我望着那既熟悉又陌生的大海,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走下沙滩,抚摸着这里的沙子、石头,然后才走下了大海。近几年来,这里有了海鸥,我看着海鸥,目光随着它所移动。这时,我的心就像插上了一双翅膀,飞到了过去,飞到了我的童年……
珠海的海,有一个特点,就是乱石多,走在沙滩上,奇形怪状的石头摆在了眼前:像乌龟、像兔子、像小狗,还有一些说不出形状的,都有。来到了海边,我总要捉几只小螃蟹,或拾几个小贝壳。坐在海边,凝望着那波涛滚滚的大海,我忘了世界,忘了自己。看着飞向空中的海鸥,我真想把它给叫过来,问一问大海的变化,毕竟自己已经几年没有见到过大海了。随着叔叔的喊叫声中,我念念不舍的离开了大海。
啊,大海,你如同我的母亲,以后,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让那清凉的海风吹醒我的头脑,让那清清的海水,流进我的心胸!
D. 发一篇六百字的小说、
600字不叫小说叫作文她,只不过是一名普通老师,一个十年后,当你经过她身边,不一定会记起的老师。
她,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园丁,一个培育了许多花苗,却又不满足于现状,把浇水灌溉放在生活首位的园丁。
她,只不过是……
…… ……
我是转学而来到她所任职的学校的,若没记错,应是一年级下班学期。她是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说实话,我对班主任向来没什么好感,毕竟她是一班之首长,是管着我们一切一切的遥控器。我记得那节课,我第一次踏入我所在班的那节课,她正在教语文,好象是讲什么“果树大荟萃”之类的文章。我涩生生地踏进门槛,连看都不敢看四周,我担心别人回用异样的目光看我。她停止了讲课,拉我到讲台。当时她是什么态度,什么表情,说话什么语气,我已记不得,只知道在一串常规的介绍后,她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有谁认识她?当时只觉得好笑,我以前的小学离这儿十万八千里,怎么会有人认识我?但是,越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偏偏发生了。两秒钟后,一个男生站起来大声说,我认识她!我感到眼里有种湿湿的东西,诧异地望了望身边的老师,觉得她好象是魔法师一般,让我与惜别了半年的幼时玩伴再次重逢。说实话,当时真的是很巴望能和他念一所学校,只可惜命运擦肩而过,我们分开了。但那天,这个不一般的老师却又让我们重聚,真是不可思议。即使到现在,我仍感谢她,因为在那一次她魔法下的重逢,让我们相识了有十一个年头有余。从那时起,我就决定,一定要喜欢上这个老师,即使是感激她也好……
相处日子久了,我知道她并非什么“优秀教师”,有什么称号,获过什么殊荣,只不过是一介普通语文教师,无任何特别优异之处。她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能把我们这个班带到六年级,因为这是她第一次从一年级就开始带班。只可惜,在五年级时,她怀孕了,身怀六甲,当然不能让她继续教下去 ,于是,学校特意请了老师来代她的班。就这样,她第一次和我们告别,只是谁都没想到,这一别就别了一年半。当她休完产假回来,想继续教我们时,却意外地被调动到三年级,而我们则又换了一名外校老师来教。她被调职的理由很简单,校方说她没有经验,而我们这一届又是被给予重望的一届,因此,为了以大局为重,她,不得不离开。我知道她曾申诉过,认为校方没有给她机会,为何断定她没有能力教毕业班。说实话,我不知道若是她来教会有什么变故,这中间有太多可能性了,但我却觉得,到六年级换老师,的确有不妥,毕竟她带了我们那么多年,比任何人都了解我们。我常会去三年级看她,帮她做点儿事。从她那已恢复的笑容中,我看到不出什么异样。但我却深信,她是失望的,她是委屈的,付出了那么多心血来培养学生,本满心欢喜以为自己可以成功地带出一批优秀的毕业生,结果却在中途被喊停,前功尽弃,这打击太大了,若是我一定接受不了。
开毕业话别会那天,我们几个班委特意把她请得来。很明显,她跟我们说话时一直在哽咽,强忍着泪水,我们这群从小就被她哺育大的小鸟,就要展翅高飞,离她远去了,她会不心疼吗?我最见不得这种场面,实在是压抑不住自己,轻轻地,我拥抱了她,拥抱了这个用魔法点亮我生命,用辛勤抚育我成长,用血凝结成对我的爱的老师……不记得在她背上留下了多少泪痕,也不清楚她在我背后拭去了多少泪水。现在,她叫什么,是谁,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永远记得这个叫我难忘的老师。
E. 动物小说作文六百字
森林里贴出一张通知:订于月亮很圆很圆的晚上,举办快乐晚会,欢迎大家参加。
大象看见了:“噢,开快乐晚会,唱歌很快乐,跳舞很快乐。唱歌跳舞是小动物的事,我可不参加。这样吧,我去帮他们布置会场吧。”大象想到这里,就去为晚会做准备了。
大象把河边的草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拔去杂草,搭起架子,挂上彩纸,还在四周种上了鲜花。他整整忙了两天,看看布置一新的草地,很满意,同时也感到很疲劳,便打了一个呵欠,躺下来睡着了。
晚上,月亮出来了,很圆很圆。噢!快乐晚会要在今夜举行。小动物们穿着漂亮的服装,纷纷来到小河边。
呀!他们发现大象睡着了。“得让他醒来,否则就不能参加晚会了。”小白兔着急地说。
“大象还没换衣服,他身上多脏。”松鼠说。
小动物们急坏了,现在到哪儿去为大象找一件特别大的服装呢。
“动动脑筋,我们会有办法的。”小狐狸边说边用他那毛茸茸的大尾巴,掸去大象身上的泥土。大象呼噜噜地睡得正香。
“我们为大象准备帽子。”小鸭们嘎嘎叫着,下河摘荷叶,扎一扎,把它戴在大象头上,大象还是睡得很香。
“我们为大象准备衣服。”小鸟飞进森林,衔来一片片绿叶,把它贴在大象身上,大象仍然没有醒。
小动物们商量得喊醒他了,就齐声大喊:“大象大象快醒来,晚会就要开始啦”
大象扇扇大耳朵,醒了。看看四周,是一群小动物;瞧瞧天上,圆圆的月亮正挂在当空。噢,今晚要开快乐晚会的呀。
“大象,你穿得这么漂亮,一定准备了很精彩的节目。”小动物们调皮地问。
大象看看自己身上,果然穿戴得很漂亮。啊,一定是小动物们帮他准备的。
“我不会演节目。”大象不安地说。
“没关系,和我们一起跳舞吧。”小动物们说,“只要你跳得开心,感到快乐就行,谁也不会笑话你的。”
大象真的和小动物们跳起来了,他扭着粗笨的身子,感到很别扭,可心里却很快乐。
F. 校园小说短篇 随笔 六百字
校园微小说
【第一章:生日宴】
齐芳雅要被气死了。
今天是她15岁生日,她那手握上亿财产的老爹开了一个大舞会,邀请了各位在商业界有名的人物,不过齐芳雅对经商没什么兴趣,要不是宁宸来了,她才不会参加这种无聊的舞会。
宁宸是齐芳雅所在的贵族学校中有名的人物,父亲是国内商业界的第二大奇才,钢琴十级,会拉小提琴,是校篮球队的前锋。多才多艺不说,自从他来了,学校各种考试的榜单上第一个名字总是他,简直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齐芳雅今天专门穿了一件镶满珠宝的毛呢外套,下身粉白相间的大公主裙,长长的棕色卷发及腰,既有公主的高贵,又不失少女的俏皮可爱。
一身白色燕尾服的宁宸风度翩翩地走了进来,齐芳雅闪烁的目光随着他身后女子的入场一下子暗淡了下来。
她一头干净的短发,五官十分清秀,天蓝色的长裙像一抹火焰飞舞在空中,她的眼睛犹如星辰一般明亮却也如潭水般深邃冰冷,浑身散发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和神秘。
齐芳雅看出来了,从竺菱进来的一刻起,她自带的强大气场就已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尽管她只是在走路,一句话也没说。
【第一章:完】
【第二章:赌局】
悠扬的音乐,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酒香和糕点的味道,竺菱皱了皱眉,冰蓝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耐烦,但又好像想到了什么,不觉加快了脚步……
扶梯旁,她端着酒杯,樱唇轻抿一口红酒,看着舞厅中富贵人家的假言相好,厌烦地转过身,靠在护栏上。要不是她那烦人的老爸,也不用费尽心思和宁宸赌这个局,更不用搞一条这么夸张的裙子,来这个破地方,看着一群肤浅的人勾心斗角。
时间回溯到上周五,她约宁宸到小树林。“你要当学生会主席?!“怎么,舍不得让给我?”“反正我也不想当,随便你,不过我怎么帮你?”竺菱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这个简单,你现在可正是老师跟前大红大紫的名人,你推荐我,老师自然会听,剩下的你就不用管了。”宁宸一只手撑在树干上,微翘了一下嘴角,“那你拿什么报答我?”
高贵古雅的回旋梯上,一双修长的手缓缓抚上,一袭白衣的宁宸走了上来,端了一杯酒坐在竺菱对面,竺菱扫了他一眼,一想到这个奇葩的条件就气愤不已,转身走进了贵宾休息室。
宁宸凝望着她的背影,突然对这个孤傲的女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殊不知,他一时的想法竟改变了他们一生的命运。
此时,楼下一道炙热目光像是要把楼上发生的一切穿透,红唇被咬破,渗出丝丝鲜血……
【第二章:完】
G. 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小小说
少年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他从来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挣血汗钱.
他从小就喜欢锻炼,身体也比别人强壮的多.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一切坏的习惯都集中在了这个初中生的身上.
老师尽其所能,也没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结交了一群街头的混混,于是跟着这些人出入酒吧,歌厅.终于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阳光在少年脸上怜惜的停留,他的脸上,明显的有吸毒过后的削瘦.他就这么想也没想的痴迷与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把刀,要他去抢劫.少年拿着刀子,那一瞬间畏惧了.但同伴威胁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应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里,还是抵御不住毒品的诱惑,找到了他们.踉跄的推开门,他们正云里雾里的吸着毒品,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
他随着那群混混闯社会,当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别人的鲜血后,他便无所顾及了,他帮别人打架,别人付给他的报酬就是毒品,一个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这样吸了两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总会里找到了那个原本是可爱的儿子.少年已经变了,他的父母脸庞抽搐,心如死灰.他们没有这个儿子.
如果说着个世界上有浪子回头,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与父母见到后,他好像在朦胧中看到了那个美满的家庭.好想在回到过去.
他忍着毒品的折磨,到公共电话亭断绝了与混混的来往.到了一个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两年以后,阳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脸上,艳羡于少年脸上的阳光.
美丽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多少朝着太阳生长的婴粟,灭亡了多少个鲜活的生命啊!
H. 六百字作文 小说 朋友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迟暮。
颇有些年月的水泥房里,满头白发两眼浑浊的老人躺版在躺椅上,僵硬地转动着权脖子想让视线去追逐那高飞的鸟儿。
看了许久,待第无数只鸟从他的视线消失之后,一声沉重的叹息声毫无预兆的在潮湿阴暗的房间里响起。
这一生,他在无数个城市里驻留过,干过无数份工,曾一度认为自己很是富有,老时却只能躺在破旧的躺椅里,靠着微薄的社会保障金和邻里的接济艰难度日。
这一生,他有过严父慈母,却因为自己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在一个没有他陪伴的早晨,双双离世。
这一生,他有过两个妻子,一双儿女,老态龙钟之际却无一人照拂。
这一生,他附庸风雅般地将买回来的书堆满了整个书架,却无奈地发现,没有一字能看懂。
I. 写一篇600字左右的小说
大明湖,万里碧波,湖水悠悠扬扬。
一女子独自站在大明湖畔,面对着湖水,亭亭而立。但她的目光却并没有看着眼前那一片美如诗画的大明湖,而是湖水的对面。那唯美到伤感的菊花台。
此女长发及腰,一身青衣,飘摇若仙,头上插着一根荷花装的发簪,明月弯眉、剪水双瞳、细高的鼻梁好像碧玉一般,一点朱红唇,小巧可人。
她,叫夏雨荷,此时此刻正盯着对面的情郎,那是她挚爱的周杰伦。手里提着一把亮金的长刀,切金断玉、削铁如泥,身穿的黄金保甲明晃晃的。此时此刻,他剑眉怒竖,苍狼一般坚定的眼神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夏雨荷。
他来到菊花台,便是要找夏雨荷的,她就在对岸。可这肉眼可见的距离在他们之间却如同天涯海角版遥远……
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会让她在离开我!周杰伦心里默默的念叨着。
夏雨荷看着他,剪水的双瞳似泣非泣,她知道自己是为他而来。当初倔强的离开他,早已深深的伤了他的心,但……一切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她以为他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但他还是披上了自己保甲,握紧了手中的长刀,英雄一怒为红颜。
曾经,他们爱的那么深切,如今……
也许周杰伦知道,他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时也、运也、命也……但即便这是天命,自己也要打破苍穹!为了夏雨荷!同天为敌又算得了什么!!
情深不寿、此生不换……
他身为三界战神,不顾自己的一切神权,只为来到人间,只为她!
但她毕竟只是一介凡人,终将老去、而死……
夏雨荷知道,她怎能让他 独自忍受孤独?轻轻的,她对着周杰伦摇了摇头。
“不!!!!”周杰伦跪倒在地,仰天长啸……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
出去标点 637字,即兴发挥,如果喜欢,请采纳,可以修改!
本人网络作者,曾有女频两年写作经验,男频三年经验。笔名:大荒小野,现安身于:创世中文网,有作品《赏金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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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指点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