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网络小说
㈠ 什么是同性恋
同性恋(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Plummer,1984)。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Benkert,1869,引用于Bullough,1976,第637页)。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在Benkert创造这个医学名词之前,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耶鲁大学著名的历史学家Boswell发现,同性恋者“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许多层次的社会中是杰出的,有影响的和受到尊重的,并在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中留下永恒的印记,无论是宗教方面还是在世俗社会。”
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更正为: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同性恋并不单单指的是性取向问题,很多出于好奇,被迫等原因与同性发生性关系的人并不是同性恋。 象征着同性恋的彩虹旗(Rainbow Flag)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也有一些同性恋影子的记载。例如:《汉书·佞幸传》。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表明了君臣关系到极致。《战国策·魏策》中记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余桃"、"分桃":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韩子高与陈文帝陈蒨(茜的繁体字)也是有名的一对。陈文帝曾为韩子高提出男皇后,然终未成功。野史中韩子高被称为陈子高,就是冠了陈蒨的姓。
在红楼梦里,贾宝玉也有类似的同性恋的行为。《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也有相应描写:
『……只他(冯渊)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这也是前生……』
现代口语中,常常使用"同志"来称呼同性恋者,也有大部分人称其为“兔子”。此外,粤语吸收了英文单词gay后,用"基"指同性恋。但是此词通常具贬义。带有贬义的单词还有"玻璃"、"断袖"、"断背"等。在某些地区的方言中,还把男同性恋者称做"飘飘"。
女同性恋中,"T"指特质倾向于阳刚,或外貌喜欢作男性化/中性化装扮者("T"来自英文的Tomboy)。但"Tomboy"的本义并没有同性恋的意思;"婆"指装扮、行为、气质阴柔的女同性恋(又称为P)。"婆"这个词在最早是相对于T而来,指"T的老婆"。但近年来,婆的主体性已经逐渐浮现,用以泛指气质较阴柔者。Uncle指年长的T;这个词起源于60年代,是女同性恋用来对长辈的尊称。在中文里则称"哥",例如"张哥"、"金哥"。至于"拉子"、"百合"、"拉拉"或"蕾丝边"指女同性恋者(由Lesbian谐音而来)。1990年代,见于台湾作家邱妙津的女同性恋小说《鳄鱼手记》里,开始流行于台湾
男同性恋亦有其一套使用的名词与用语,例如台湾同性恋文化术语里较普遍的用语是"C货",系由英语"Sissy"及"Nancy"所衍生而来,指气质阴柔的男同志。Macho Queen(金刚芭比)指外貌非常阳刚,身型健壮,但隐约有阴柔特质或动作及想法的男同志。另外台湾男同恋者一般也分为"哥、"弟"两种角色。两者主要差别不是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是保护及依赖两种概念。一般而言,其区分是不明显且无确实定义的。其他尚有"男风"、"走旱路"等词婉指男同性恋现象。因李安之电影《断背山》夺得奥斯卡后,"断背"一词亦成为同性恋之别称。在近5年来,大陆出现了新的词汇来代替台湾的俗语,同时也显得更加隐蔽化,男同性恋之间不再用哥弟相区别,而更加形象化的使用"1” 形容相对男性化的一方,和 "0” 代表相对女性化的一方,在网络小说的不断传播下,又出现了"小攻","小受"这两个词语来形容同性恋两男子之间的关系,同时这些词语渐渐被普通人群了解并接受,当使用"小攻","小受"这样的词语时,不再像当初“基佬”这种带有很强鄙夷语气的词表现出谈话者对同性恋者的歧视。 [编辑本段]规模目前并没有实际的同性恋人口统计,只有研究报告或抽样的调查供作参考。同性恋所占的人口比例根据不同的估计会有不同的结果, 而且根据著名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研究,每个人或多或少可能也有同性爱的倾向。所以,同性恋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到目前为止并无真正答案;有些鼓吹异性恋的份子认为该比例约是从 1% 到 4%,但这数字明显低估了同性恋的真正人口比例。除此之外,在不同的调查中,由于"同性恋"的定义不同,所得的结果也会差别很大。
根据弗洛依德的心理学研究显示,社会上每一个人均有双性恋的倾向,所以拥有同性爱倾向的人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可能会是社会人口的全部,即 100%。
但是另一位美国著名性爱专家阿尔弗雷德·金赛则在金赛性学报告指出,美国有 37% 的男性曾经在与另一个男性的接触中达到不同程度的快感;而在另一个研究中,美国国家意见调查中心报告说只有大约0.7%的美国男性认为他们是绝对的同性恋者。很多在美国和欧洲进行的随机调查趋向于认为在过去有过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的人数占 8% 左右,而只有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只占 2% 左右。
金赛以后,大量大规模的跨文化调查始终显示人群中的同性恋比例少于金赛所宣称的,这些调查涵盖了随机抽取的上万个对象。但是,注意不同的报告都会因为测试者的隐瞒而产生偏差。
不同差异广大的资料通常被人引用,例如:>斯密斯1991年对国家民意调查中心报告进行分析后表示到18岁,有5.9%的活跃男性有过男性的伴侣,但是"18岁以后,只有1%的是同性恋,4+%的是双性恋"。 >由Christopher Bagley和Pierre Tremblay于1998年做的研究表示13.5%的男性"报告说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包括"自己声称的重复计算的同性恋(5.9%)和/或双性恋(6.1%)">NHSLS报告表示18岁以后的人群中同性恋占4.9%。
通常来说,反同性恋者引用的资料通常显示同性恋的比例是1%,而由同性恋活跃分子引用的资料则将近10%。
同性恋与连续性谱通常在异性恋的人群中,有一些会对同性产生某种程度或者临时性的好感。相反的,很多把自己认同为同性恋的人,或倾向于同性性行为和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也同时维持着与异性的性行为或维持长期的异性恋关系。这些维持着同性性行为的异性恋实践者通常被认为是"躲在橱柜"里的人群的一部分,或是那些隐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的人,这个群体的数量会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者宽容程度的提高而减少。 有一些研究,特别是金赛在他的《男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实验。金赛的试验要求受访者在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的性取向谱中评估自己的性取向,然后对受访者的自我评估结果以及受访者的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金赛认为大部分人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同时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更偏好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此外,如果将双性恋定义为对一种性别的偏好并不比对另一种性别的偏好更强烈,则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虽然后来的研究暗示出金赛的研究可能夸大了人群中双性恋的发生率,但是他连续性谱的概念却被广泛的接受。 总体来说,与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产生同性性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并不必然的被认为是同性恋倾向,而仅是同性性行为。并不是所有受同性吸引或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是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一些经常发生同性性行为的人仍然认为他们是异性恋者。因此,区分同性性行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恋自我认同是很重要的,它们并不一定是一致的。例如,在监狱中,或其它性别隔离的环境中,可能会引起异性恋者参与到境遇性性行为,虽然他们在外面的环境中是异性恋者。有些人从事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基于其性取向或者性渴望,比如男妓。他们有时是年轻的异性恋男性,但是他们却通过与男人性交赚钱。
动物中同性性行为在鸟类和哺乳动物中很普遍,比如猿。有人认为这种性行为与雄性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支配理论有关。监狱同性性行为、僧侣同性性行为、军营同性性行为,通常被认为是非同性恋或境遇性同性恋,表现出了类似的"支配"特征。 在实行母氏社会模式的倭黑猩猩群体里也能发现同性性行为;澳洲雄性黑天鹅常会两两结成配偶对子,或与雌性天鹅组成三人家庭以繁殖后代。雄性绵羊间有与人类相似的同性恋现象,2022年3月的一个针对雄性绵羊的研究显示,雄性绵羊中的同性恋行为与它们大脑中一个叫做"绵羊双性核子"的部分有关系。这项研究和其它的研究一起显示了动物在进行性伴侣的选择时是根据其脑部存在的差异,而并非通常所认为的动物性别差异。 [编辑本段]法律认可直到19世纪,很多接受了拿破仑法典的地区,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性性行为。但是很多采纳了英国的习惯法系统的国家,则保留了反鸡奸条例并处死同性恋者。这种情况一直沿袭到19世纪末。
到了20世纪,随着同性恋权利的兴起,作为泛公民权利的一部分,以及学术机构对性行为的研究而产生的酷儿研究的出现,使得媒体上出现了同性恋形象,并改变了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同程度。
英国的沃芬敦报告(Wolfenden report)是西方国家对同性恋合法化的转折点。很多西方文明国家现在已经对同性恋或同性恋行为进行了合法化。一系列的欧洲国家,例如荷兰、德国等已经改变法律或者允许同性婚姻或者在法律上认可长期的同性恋关系。一系列的国家允许同性恋伴侣收养子女。而公开承认是同性恋、双性恋或过去曾经进行过同性性行为的政治家的人数也在上升。这包括了前英国国防秘书附属梅杰(John Major)、波蒂略(Michael Portillo)。公开的同性恋政治家大维·诺里斯是爱尔兰参议院议员,而现任以及前任爱尔兰总统玛丽·麦阿里斯(Mary McAleese)和玛丽·罗宾逊是爱尔兰同性恋法律改革运动(Campaign for Homoexual Law Reform)的创始人,这个组织曾在爱尔兰对同性恋合法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对同性性行为和立法和合法化,以及同性婚姻和无性别详述的公民结合是同性恋权力活动家的主要目标,以保护同性恋伴侣和家庭。
最近几年,一些地区放松了或取消了歧视同性恋的法律,包括鸡奸法和禁止同性恋参军的条例。
1951年,保加利亚合法化了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性行为,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则于1961年通过。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1967年把21岁以上成年人自愿的同性性行为合法化,苏格兰在1980年跟进,北爱尔兰则于1982年跟进。承诺年龄在1994年从21岁下降到18岁,并于2022年在大不列颠调低到16岁和北爱尔兰的17岁,使同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与异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一致。
在美国,这个趋势在2022年6月26日达到顶峰,当时美国的最高法院在劳伦斯对决德克萨斯州的判决中认为,美国州宪法中把两个成人间私人的、非商业化的性活动(包括同性性活动)判为犯罪是违反宪法的。并废除了全国的鸡奸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版中均没有明确将同性恋定为犯罪的条文,但在1996年以前曾出现过依照刑法中"流氓罪"条文将同性性行为者判刑的案例。1996年被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新刑法对流氓罪的内容给予了更为明确的解释,其中并不包括同性性行为,据此可以认为同性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完全被非罪化。但由于大多数中国人对同性性行为仍然持反感态度,且并无法律明确声明要保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仍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与欺压,但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待同性恋态度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宽容的。
不过,上述国家的趋势并不是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一样的,在一些国家,同性恋仍然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目前较不接受同性恋及有期徒刑与极刑的国家,普遍分布于回教地区的非洲、西亚及南亚等地区,其中有期徒刑包括在孟加拉、不丹、尼泊尔、马尔代夫、新加坡、乌干达、法属圭亚那,而更严重的死刑包括在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苏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也门,在这些国家中仍然会被判以极刑,也是最极端的例子。
同性婚姻(民事结合)
1983年3月中旬,在荷兰北部格林肯约瑟教堂,举行了世界第一对女人的婚礼。结婚的一方名叫夏梦娜,她拿着结婚证书盒;另一方叫布登雅,她手拿一束鲜花;她们年龄都已过半百。教士霍雷士主持了这一婚礼。
已合法化国家: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第一批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 (第二批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不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兰。
部分地区合法化的国家: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 [编辑本段]理性看待同性恋同性恋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个隐秘和世界,从而导致了误解乃至憎恶都是很正常的。
同性恋心理有其自然性,这一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所认同。人们常把同性恋看作精神病,性变态,性倒错,其实他们的心智是完全正常的。在一个世纪之前,同性恋一直被认为是邪恶的“行为”。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有关同性恋的第一例案例研究1879年在美国发表,揭开了人类对同性恋研究的序幕。在这一时期,很多专家用“性倒错”来形容新的意义上的同性恋者。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性别身份的倒错,或者颠倒。研究专家总结出:对于想要做男人的女人,或者想要做女人的男人,同性恋关系是一种尽量接近正常异性恋的情绪上的努力。
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同时存在的“性倾向”,而并不存在角色倒错现象。性倾向被认为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
然而,同性恋者毕竟是属于性倾向的少数者,其性对象悖于传统社会形态。当法律与社会约俗反映多数人或统治者的意志与意向时,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迫害成为必然。所以,要消除公众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主要靠普及的教育,其中既要有感性的关怀,也要有理性的判断。
总之,同性恋是一种复杂的人类社会问题,由此引起争议是随着社会的开放而产生的。单一地从个人权利,或社会伦理,或心理学,或自然法则都无法准确定义同性恋行为。这种争议将长期存在下去,我们所做的结论还只是阶段性正确的。实际上主流社会都有一种保守的特质,而正是这种保守的特质保护了社会的平稳发展,剔除了人类发展过程中的浮躁和不良现象。某些事物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在我们还无法确定孰是孰非的情况下,持谨慎而相互尊重的态度才是正确的。
很多人对同性恋群体感到很好奇,总体来说,他们和异性恋群体无异,因为这既然是"随机发生"的自然逆转,则并无规律可循。但他们又有一些共性:他们的才智平均值在普通人之上(参见蔼理士调查),其中有些人相当高。一些人对艺术尤其是音乐有很深的素养。在音乐美术专业的人群里,同性恋的比例要高于其它群体中同志的比例。
历史上同性恋名人数不胜数。很多人不理解柏拉图的所谓"精神恋爱",这都是因为对古希腊社会研究了解不深的缘故。如果知道了其意义在某一方面就是指同性恋,这个就不难理解。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负盛名的艺术家、工程师、科学家、哲学家和发明家达芬奇以及与他同时代的米开朗基罗都是同性恋,米开朗基罗曾狂热的爱过一个叫做卡瓦列里的青年贵族,他们的恋情几乎全城皆知。卡瓦列里就是后来写了《灵魂的七种体现》(名字记不清了)的作曲家小卡瓦列里之父。英国大哲人培根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王尔德是众人皆知的同性恋者,他曾因为自己的独立秉性而入狱。支持瓦格纳的有同性恋倾向的路得维希二世和管家双双跳河自杀身亡。法国作家科克托是双性恋。美国大诗人惠特曼和狄金森几乎可以被肯定是同性恋,许多人为了支持自己所谓正统立场竟对很多明显的证据视而不见。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俄罗斯大作曲家柴科夫斯基身上,他因为爱上外甥而被迫自杀,然而音乐界和史学界许多人宁可接受漏洞百出的记录说他死于霍乱。与卡拉扬齐名的大指挥家伯恩斯坦曾与老师科普兰同居过。另外,文学家吴尔芙,也有此倾向。法国当代哲学大师福柯,是公开的同性恋者。英国数学家图灵由于是同性恋而遭到迫害性无效治疗,英年早逝,他被称为计算机科学之父。同志在政治家中比较少见,因为这个职业的特殊使然。然而我知道的,以色列特拉维夫市长和澳大利亚大法官之一(名字记不清)是公开承认了自己的性取向。在中国,不用说历朝历代皇帝的优伶,那几乎列举不尽。许多人知道乾隆与和珅的故事,却没有发现其中的同性恋意味。要知道皇帝和宠臣尤其宦官,这样的意味是很浓厚的。周定王有"裸合"之境,龙阳君留下了"龙阳"一词,卫灵公留下了"余桃"一幕,汉哀帝和董贤留下了"断袖"典故。《断背山》之所以把英文的Back故意译成"臂",成为《断臂山》,其实是呼应这个典故。民国时期广州的金兰契之类的女子组织,亦是此类意味很深的场所。说到东方,当代的张国荣和白先勇,两个人公开了各自的同志恋情,而其高尚人格早已得到社会尊重。再往东,日本的川端康成大学时曾有一段同性恋情,到了三岛由纪夫,同性恋就是很明显以至于外露的了。这些都和出生地点,就读学校一样,稀松平常。
判断析解
现在的同性恋要和古代的家族宠信、知己宠信、才华宠信和同性情谊区分开,有宠信性质的基本是出于外因而非本能意识上的性取向。古代帝王常因为外戚家族而宠信某个人,但又往往因为外戚的没落和灭亡而摒弃对其宠信,武帝之宠信李延年和卫青和霍去病是典型的外戚宠信。还有一类是知音或兄弟情谊,这也要分开,不然历史上有兄弟情谊的人皆可称同性恋了,比如对待功臣和对待共同的知音,典型的例子就是李世民和刘弘基之间"每每马并出行,同床共卧"但其实不为同性行为,而是以交流、志向、思维取向为基础的知己而已。同性恋行为包含同床共枕和同性亲密,但有同床共枕和同性亲密行为的人绝不等于同性行为。而对宦官宠信是为对其服侍的肯定。比如一个皇帝或君主自小受到一个人的服侍,长大后不受其服侍反而不舒服而独爱其服侍,此为趋于习惯性质的趋向,而非同性层次的本能取向。
古书中佞臣、男宠定义
有些君主和帝王在后宫佳丽无数的前提下也是喜欢和一些非商讨国事的男人在一起的,而且往往有共枕的的描述。有些帝王放下架子,与自己欣赏的才士和知己侃侃而谈,夜而同眠。而受皇帝宠信的这类人往往是史官和礼仪官所鄙视的,如果被宠信的对象身份显赫数有大功也就罢了,但那些身份卑微没有实功的人通常被描述成了受宠幸的佞臣。这也说明一些对国家社稷没有丝毫贡献和作用的人如果出于讨好皇帝而受皇帝宠信则必将被打入佞臣之列。也就是男宠。古代史籍对于佞臣只是形容非出于国家社稷而受宠信的一类人群,还与同性恋的定义差距甚大,也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皇帝一和男人亲密就列为同性之列。宠信宦官和佞臣往往是出于皇帝对其非治国安邦之才的欣赏而定义的,李延年唱歌唱得好,宫里人都喜欢,被封为宫廷乐师备受皇帝欣赏,如果一个臣子或平民欣赏他的歌就不会被列为佞臣,但皇帝对其欣赏有嘉,每每聆听,当作自己的知己,在大臣看来就是影响皇帝的政治,影响国家社稷,遂被打为佞臣。其实是文史家对此类人的一种歧视。
同性恋的准确标准
1:纯意识上的同性性取向。
2:不受外因影响单纯趋向于同性的人
3:不包括因欣赏才华、能力而倍加宠信的
4:不包括因外戚家族延续出于亲情而宠信的人
5:不包括因兄弟情谊为基础或觅得知己知音而多有亲密的人
6:不包括因长年服侍而得来的宠信
㈡ 为什么我在网上看小说没有阿拉伯数字
上书盟看 http://www.shumeng.net/xiaoshuoinfo/1/1539.htm 这就是滴
㈢ 有知道描写古代波斯、阿拉伯与西方世界战争图书的吗
国内很抄少有这方面的书籍
我建议袭你去网络搜索【飞腾的火焰 - 萨珊波斯四百年】这篇文章
是比较系统和浅显易懂论述公元200年到公元600年期间
第二波斯帝国和东西罗马以及阿拉伯地区之间历史,战争和宗教以及人文的文章!
看完这篇对这段历史就有全面了解了!
㈣ 当下网络小说有哪些基本套路
非常明显的几类:
穿越练级类的~多数有仇家,一般有一项逆天的现代技能,而且有明确的等级区分,世界崇尚武力,突然间开发潜能,得到秘籍或遇到可遇不可求的师父,练级飞快超乎常人数倍。
女生言情穿越类~多数报怨而死才穿的越,穿越到古代豪门官家或落魄的豪门官家中不受宠遭人欺的小姐,有个不离不弃的或已经背叛了的丫鬟,家中还有个站在主角那边的长老,其他长辈看主角不顺眼,有长相漂亮的绿茶婊与主角争男人。
男生穿越武侠类~穿越到的多不是公子哥儿,多是被人认为没武功天赋或不能练武,遇上贵人、奇事或一穿越身体就全好了,还有很大潜能天赋,有个隐世高手做师父。
异界篇
一定得选最衰最没用最受气的男人,
上厕所的时候掉进马桶跑进异世界里,
进去了就得进最高档次的学院
校长推荐,免试直接入学
课程最少也得选十二门
什么魔法呀,武技啊,战略啊,
能给他选的全给他选上,还都得是得
学院里面有森林,森林里有湖
湖里站一个精灵
长翅膀,衣服穿特少的那种
主角一进森林甭管有事没事都得去洗澡
撞见精灵以后精灵就说
May I have the honor of being your slave,please?
一口地道的高地Orc腔
倍(儿)有面子!!!
毕业后再去一个魔法王国
王国里有三个王子
一年光争夺王位的事情就得好几起
再建一个重骑兵军团
在大陆上横行
就是一个字!!杀!!!
打一座城市就得杀个十万百万的!
平常打仗不是伏击就是火攻
你要是靠人多打了胜仗
你都不好意思写在史书上
这样的主角,你看得有多少女人?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二十吧!
二十??那是打下江山以前!!
二百起!!!!
你别嫌多,还不打折!一千字至少得有三百是H的说。
你得研究小白的读书心理
愿意整天上网读书的主
根本不在乎合理不合理
什么叫成功小说,你知道吗??
成功小说就是在什么网站
点击都是最多的不是最好的!!
所以!我们做YY小说的口号就是
不求最好!!但求最多(点击)!!!
网游篇
一定得是龙腾公司开发的网游,虚拟现实货币交换,拟真度一定要百分之九十九以上,还得是对国际政治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那种,全球用户最少也得几十亿,什么军队呀,财团呀,黑帮呀,能给他掺和的全给他掺和进来,
进游戏就发特殊帐号,一道白光闪过,眼前站一游戏管理员
戴着眼镜,特S……的那种
主角一进游戏,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
Congratulations sir!
一口地道的公事公办腔儿
倍儿惊喜
新手村旁边再养一头圣兽,白虎朱雀那等级的,一不小心灭了就是几十万经验值
再找一个铁匠铺,大宗师级的来教你打铁
就是一个字儿——牛
随便放个屁都能创个新技能的
别的网游小说主角不是拿神器就是玩仙器,你要是拿一暗金的呀
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玩网游
你说这样的网游,主角得多少级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两百级吧
两百级?!那是内测
四百级起
你别嫌牛,这还不算主角游戏里OOXX、上酒楼撮饭浪费的时间呢,你得研究主角的游戏心理
能够随随便便升两百级的主角,根本不在乎再多升两百
什么叫网游主角你知道吗?
网游主角就是
玩什么游戏都是最牛的,不是最精的
所以,我们写网游的口号就是
不求最精,但求最牛
历史架空篇
一定得选最不起眼的主角,现实中混得倍儿惨,爹不疼娘不爱的那种,找不着工作,每天没事就上网看个历史架空小说什么的,就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有奇遇把户口迁回古代去。什么撞车呀,雷劈呀,水淹呀,能给他遇的全给他遇上,
终于回古代了,肯定先掉到荒山野岭,转个山脚就遇到一老农夫
穿长袍,特古典的那种
主角一开口,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
我这是在哪儿啊?
一口地道的现代腔儿
倍儿迷茫
山村里再遇到一个武夫,许褚典韦那种的,紧跟着再收他几千村民
再拜访一个隐士,聊仨小时古代文学
就是一个字儿——装
张嘴就来八首唐诗宋词的
别的小说架空主角一回去不是造玻璃就是炼钢铁,你要誓静肘会之乎者也呀
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你这是架空
你说这样的主角,最后能混到几品官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四品吧
四品官?!那是发迹之前
正一品起
你别嫌人装,这还不算以后造反独立呢,你得研究主角的架空心理
能当上四品官的主角,根本不在乎再多升几级
什么叫架空主角你知道吗?
架空主角就是
到什么朝代都是最能装的,不是最能闯的
所以,我们写架空小说的口号就是
不求最能闯,但求最能装
种马篇
一定得找最好的大家闺秀,家里趁个几百亿几千亿的,还都得是独女,家长怎么也得是总理部长一级的。什么罗莉呀、御姐呀、女王呀,能给他配上的全给他配上
主角得有大房子,大房子里还得有大床,床上躺一窝美女
什么都不穿,特撩人那种
主角一进门儿,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
MayImakelovewithyousir?
一口地道的淫贱腔儿
倍儿煽情
再加几百个海外富婆,甭管美国的英国的,每天家里光私人飞机就得起落几十架
再来几十个古老家族,女儿们二十四小时粘着主角
就是一个字儿——滥
去倒个垃圾都能泡上家族传人
人家小说里的靓妞儿不是姓南宫就是姓慕容,你要是姓张姓刘呀
你都不好意思报名字
你说这样的主角,一本书得整多少美女?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两千美女吧
两千美女?!那是热身
四千美女起
你别嫌多,这还不算1ye情呢,你得研究主角的种马心理
愿意泡两千美女来OOXX的种马,根本不在乎再多泡两千
什么叫种马主角你知道吗?
种马主角就是
泡女人都泡最滥的,不泡最好的
所以,我们写种马文的口号就是
不求最好,但求最滥
推理篇
一定得选最变态的题材,配超有人气的**,写就写连环杀人事件,一篇小说下来最少得死仨人。什么情杀呀,仇杀呀,谋财害命呀,能搀和进去的都给它搀和进去。
出门找到点物理证据,没事来几段心理分析,
事务所里站一个典型助手,一脸弱呆相,特白痴的那种。
**一进门,别管有案子没案子,
都得跟人家说“我亲爱的朋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一脸虔诚的崇拜表情,
倍儿有气氛!
文章里再加上一段爱情,男女主角大眼瞪小眼,就又拖出几万字;
再来点视觉刺激,
血流成河就一个字——惨!
光描写现场就得万八千字。
别的写手杀的,不是绝色美女,就是亿万富翁,你要是杀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工薪阶层,
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
你说这样的推理,写一部得多少字啊?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10万吧?)
十万?!那是前言!!
二十万最少,你别嫌罗嗦,还不缩减!
你得研究读者的阅读心理,能踏下心来看你十万字的,根本不在乎再多看你十万字。
什么叫优秀写手,你知道吗?
优秀写手就是:写什么文章只往长了写,不往好了写。
所以,我们自由撰稿人的口号就是:
不求最好,但求最长!
口水文
一定得选最热、最俗的题材,书名得带“魔”、带“神”的,写就瞄着最长篇的写,什么流行掺什么,什么网游呀,修真呀,种马呀,能给他写的全给他写上,
书前面先放一序章,序章里码他几千字,全是情真意切的作者告白
文笔朴实,特掏心窝子的那种
读者一点击进来,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
您耐着性子往后看
一口地道的兄弟腔儿
倍儿真诚
书的开头先讲主角的幼年时代,先描述一下主角怎么天赋不凡,这一段就得十五万字
再来一段朦胧的初恋,怎么着又是十万字
就是一个字儿——拖
上个厕所都得万八千字的
别的小说不是三百章就是就是五百章,你要是就写一百章呀
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你是码字的
你说这样的小说,一部得多少字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一百万字吧
一百万字?!那誓静肢众版
三百万字起
你别嫌多,这还不算每章节首尾的作者心里话和广告呢,你得研究小白的阅读心理
愿意忍受一百万字废话的小白,根本不在乎再多忍受两百万
什么叫大婶写手你知道吗?
大婶写手就是
写什么东西都是最拖的,不是最好的
所以,我们写网络小说的口号就是
不求最好,但求最拖
一定要选最好的袭击目标,
顾塔里班恐怖设计大师
什么东京呀横滨呀京都呀,能炸的全都给他炸了,
干就干惊天动地的恐怖事业,用中国最新型的轰炸机,
个头比航母还大三倍..
导弹呀,核弹头呀,能挂的全给他挂上,
YZ弓单最少也得挂百八十个,你要誓静忠普通火乍弓单
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
轰炸机机长用阿富汗人,头上蒙一头巾,上面加一头圈
特野蛮的那种,到了日本上空,甭管有事没事
他都得跟人家日本人说:“May I help you sir”
一口地道的阿拉伯腔,倍有面子,
你说这样的轰炸机一次能炸死多少日本人?
我觉的怎么也得十来万吧.十来万?那还得是当场死亡,
到医院死亡的还不算,你还别嫌多,还不打折,就一字:狠!
你得揣摸日本人的心理
经受过YZ弓单打击的日本人, '
根本就不在乎再死个十万八万的 (
什么叫日本人你知道吗,
真正的日本人就是不挨炸难受,
炸了倒痛快!
所以我们对日恐怖·主义的口号就是“不求最准,但求最狠!”
㈤ 求一本都市小说主角跑到哥伦比亚去,后来成为大毒枭并控制哥伦比亚的砖石之后回国!这本小说是什么啊
傲世衍天
㈥ 有没有男主角是阿拉伯王子的言情小说,现代的。
第101次逃婚,vivibear写的,其实你可以搜搜她其他的小说都不错的
㈦ 科学发现者读后感
这本书很厚,但是也不算是厚的了,在怎么多的发明发现浓缩成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角是人,我们现在从文明的西方所观察倒的世界,从时间、陆地与海洋、天体和人体、植物和动物,古往今来的人类社会等景象。
作者比较重视的是那些错觉,涉及到哥伦布和巴尔博亚、麦哲伦和库克船长以前人们所认识的太空,扒拉赛尔舒斯、维萨里和哈维以前人们所认识的人体,雷和林奈、达尔文和巴斯德以前人们所认识的植物和动物,彼得拉克和温克尔曼、汤姆森和谢里曼以前人们说认识的历史,亚当斯密和凯恩斯以前人们所认识的财富,牛顿、道尔顿和法拉第、克拉克麦克斯韦和爱因斯坦以前人们所认识的物质世界和原子。
这本书里只叙述了若干十分重大的发明,如时钟、指南针、望远镜、显微镜、印刷机和活字版等,这些都是“发现”的必要工具。本书并没有****的形成、战争的进行、王朝的兴衰等故事。也没有叙述文化,也没有叙述人、建筑、绘画、雕塑、音乐和文学等的故事。
本书是按照年代编写的,在细节上则略有交叉。全书从古至今共分15编。
本书是从“时间”开始,然后描述西方人对地球和海洋的越来越开阔的视野,再谈到了大自然——天空中和地球上的物体,植物和动物,天体及其变化过程。到了最后,讲到了社会——发现人类的历史并非原先想象的那样,人这个发现者的自我的发现,还说到了“黑暗大陆”。
本书的最大的特点是,每卷每编都是以一句名言开头。第一卷“时间”:时间是最伟大的改革者。这句话出自《论革新》。第二卷是“陆地和海洋”则选用了没有不能通航的海洋,也没有不能居住的陆地出自罗伯特索恩的名言。第三卷“自然”用了托马斯亨利的名言,对自然的探索犹如一片茫无涯际的牧草地,大家都可以牧用,而越是经常牧用的草地,草长得越茂盛,滋味更甜美,营养也更丰富。第四卷“社会”则用了一句简单的名言开头:孤独的人乏味。
《发现者》写得是实在是太好了,它不是《红楼梦》的柔情似水,也不是《水浒传》的爽快刚烈,也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那般惬意,更没有现在网络小说那样通俗易懂。但是它却有独特的风味儿。文字要认真的去体会,还有认真去思考一个时代的发现,思考到了现代科技,更是思考到了现代中国科技的发展。
不论是本书从时间,陆地和海洋,自然和社会的发现。我发现了很重大的发现,中国人并没有“发现”欧洲或是美洲,阿拉伯人没有环航非洲和世界,还有人们经过了很久以后才知道地球是环绕太阳运行的。
在本书中给我很深的印象是在第一卷里的第三编《叩开中国大门》,是讲述了钟在中国的经历。其中涉及到了一个传教士利玛窦神父在中国的传奇经历。利玛窦的个性具有当时同个时期的清时期人的不同的特点。利玛窦不听父亲的话,自己选择了走上教士的职业生涯,这个与旧时代的中国的传统就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但是他却做一件不起眼,但是却又伤害极大的一件事情。他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发现了中国仅仅是东方的一部分,但是为了博得中国人的好感,却吹嘘说中国的疆土就是全“世界”,其实他们知道,中国不过是地方大,在沿海地区很多其他的国家的面积不过是中国的一个省那么大,有的还不及中国的一个省。但是却没有跟中国人说处他们的所见,中国只是世界东方的一个一部分而已。他们知道中国在那个时候还在相信天是圆的,地是方的,清正好处于大地的****。中国不喜欢传教士把中国的置于东方一隅的见解。于是传教士在传教的过程中知道了中国人不知道地球是球体,由陆地和海洋组成,而且球体的性质又是无边无际的。说白了,他们来到了中国的时候发现了当时中国人简直就是一无所知的没有科学知识的人。
说来也有点传奇,利玛窦本来来到了中国后要传播他的信仰学说,但是中国人不理解他的信仰,害怕是什么妖魔鬼怪,他差点就丢了性命,还好是钟救了他一命。
他的精美的计时钟博得了皇帝的喜欢。他还为宫中的太监上了关于修理时钟的短期培训,太监们不敢怠慢,因为如果钟不走了,不会修理,那可是人命不保。现在看来还有点滑稽的是,皇帝喜欢这个钟,喜欢到了专门建了一个宫殿摆放了精美的时钟。其实让我觉得更见欣赏的是,书中不仅仅是是呈现处了当时清朝人对科学的喜好之外,还揭示了重要的另个方面。中国人的智慧并不落后。
我们中国有古代的四大发明。这些发明对世界的发展有特殊的贡献,唯一的缺点就是它们是我们中国的辉煌的历史。我们更需要新的发明和创造。
说道了计时,中国的苏颂也发明了水运仪象台。1077年,博学多才的文官苏颂有北宋皇帝派遣,出使时,发现了蛮族的历法比中国的历法还要准,但是他不敢明说中国的的历法比蛮族差是,要求主人在他原先安排好的日子完成他的外交使命。
回来后,皇帝问及中国的历法和蛮族的历法哪种更准确是,说实话的大臣无不不受惩罚。于是苏颂奉命制作了水运仪象台。这个新的发明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但是,无知的后居上来的皇帝废弃了这个历法,不保护这个伟大的发明,结果成了废铁。当时利玛窦来到了北京时认为这个是于是无双的发明。中国科技没有更好的发展跟人的思想的开明程度有很大的关系。
文明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发展,科技的发展象征着文明的程度。中国是古代的文明古国,但是到了近代就开始没落了,其中,我认为是中国人视野没有很好的发展,进而影响到了思想的落后。就上文提到的皇帝,听说了大臣说了真的话后,知道了自己的历法没有蛮族的准确就勃然大怒,可以看出当时人思想的落后,没有用开明的心接受自己的不足。害怕指出自己的不足,这个往往是使自己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现代的毛主席说: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说的很通俗,却阐述了一个很实用的道理。中国古代有很好的物质基础可以做出各种各样的探索,但是思想的局限,造成了时代的局限,科技的落后。
其中,书中还分析了两个重要的原因。一个是思想的迷信,还有对科学的态度。在古代很多关于迷信的书籍,其中讲述了好多的跟事实相违背的推测。比如说天上出现了彗星,就说是不幸的出现,彗星出现皇帝就会有灾难。皇帝是天之子,天派他来掌管人间,用这样的思想来愚弄百姓,在我看来,其实在那个时候,皇帝对自己是天派来掌管人间也是深信不疑的。我想这样就会让当时的人对自然现象保持一种没有探索欲望的结果。让人的思想封闭。在古代皇帝的接班人,不是按照人的才能去选拔的,而是要计算王子所诞生的时辰是不是最有才能的。到了现代,比如我还是对这个迷信有很大的疑惑,没有办法解开疑惑。我无法用我所学的知识去解开我想知道的迷信所说的现象,我也相信没有空穴来风,每一种事物的产生都有一定的理由做支撑,至于这个理由是不是很充分,是不是正确,是要另当别论了。所以古代的迷信的思想对现代的社会人的影响依然很深重,不然现在在一些很落后的地方依然还很迷信。时代产物对我们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书中还指出了,当时中国的历法是皇家的秘密。中国的天文学是官方性质的,由****管理。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天文学越来越官僚化和神秘化。其实在中国,制钟术计时指天象的技术。
当时利玛窦来到了北京后,发现了其实清统治的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但是只对玩具敢兴趣,对机械并不喜欢,所以大量的玩具输入中国,中国这个时候对外国的玩具,拿钟来说吧,当时外国正在研发时钟的机械价值,而中国人却还把它当玩具在耍。其实这个时候清统治下的中国对外国的产品还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坚持孤立。可是日本却不同,在日本也有不同的景象。日本人开始了模仿制造自己的钟。还改进了钟的样式。直到了1873年,日本人保持着“自然的”日照时间,把日出到日落这一段时间等分成六个钟头。他们的“钟点”仍旧每天不同。但是他们制造了一种整年准确报时的钟,显示出全年不等的钟点。
日本在当时保留了西方的淘汰的时钟的款式时,是因为他们觉得适用他们的墙纸。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制作出了发条开动的时钟。不久又制作出了精美的怀表。制造钟在日本比在中国发展得更早些。
在我看来,本书的作者分析得很有道理。我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让我受到了最大的启示是,作为一个人,每天都是逃避不了要被世界淘汰,但是淘汰不是永远的淘汰,没有永远的胜利者,而是要知道怎么去寻找发展的机会。开阔自己的视野,从而开放自己的思想。在中国的古代的唐朝一直是我们的骄傲,但是由于我们在后代的发展中没有发现自己在世界的地位还有存在的竞争意识,使得中国越来越落后,在清****的统治下,中国终于不得以开了国门。在外国用暴力打开中国国门的之前,其实我们有很多的发展机会认识世界的机会。但是我们并不会去发现这个机会。我们害怕自己不是最强大的,可是事实上我们只是地球上一个很平常不过的一个国土大的国家。所以我们封闭自己的一切,包括思想。
让我想到了现代的中国,我们伟大的******同志认识到了科技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提出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同时也继承了马克思给我们的重要思想,解放思想。
我觉得这个两个理论在当今世上是正确的,中国是一个躯干型的国家,自主创新的产业很少,虽然中国利用了丰厚的人力资源发展了加工业,但是由于世界的不断发展,在亚洲的周边国家也模仿中国对外开放,吸引外国投资者。周边的国家的劳动力资源更是廉价,中国失去了这个廉价劳动力的优势,那么以后的生存就会更加困难。所以我们要寻求一个出路,就是走科技型的产业道路。现在中国的产业的专利很少,表面上我们生产了好多的产品出来,但是实际上属于自己的产品不是很多,比如现在的电视机,其中有N多个发明专利,没有一项是属于中国的,但是中国却成了电视生产大国,其中得到的效益不高。我们的出口量进来很多,但是我们卖的是玩具,还有衣服,打火机,美国给我们的出口产品什么?波音飞机,我们要生产多少衣服,打火机,鞋子,玩具,才可以换他们一架波音飞机?
我觉得我们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不可耻,我们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们也没有回避我们的不足。这个是真正的体现了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不仅仅是不要墨守成规,还有看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有时候,我们中国人还是会犯了同样一个毛病,就是我们不愿别人看到我们的弱点,同时也不想让别人指出我们的弱点,其实这个才是我们正真的弱点。在做企业还是我们的国家的统治,还是我们国民的素质都很重要。其实在外国媒体有时候会说我们中国人不愿听的话,我觉得作为一个寻求发展的中国来说,是一个机会,说明在国际上中国是个让世界瞩目的国家,但是我们很多的国民在说西方媒体对我们的不公平报道是什么什么时,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反思,为什么他们会给我们这样那样的评价,不是他们对我们中国有误解,了解不深,就是我们中国确实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要抓住机会。我们要解放我们的思想。不能再像古代的统治者那样无知了。我们不怕别的国家还是别的人怎么说我们不好,就怕他们不说,如果他们不说,我们就不知道自己的缺点。我们就不会所发现了。没有发现,我们就没有进步,落后不可怕,可怕是不知道自己落后。
《发现者》写了很多很多的关于发现的伟大的事迹,我看了好着迷。不仅仅是在寻找发展的人让我警醒,更是让我反思到了自己,还有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
书有很多种,书有很多的作用,《发现者》不是让我发现了世界上的新大陆,却让我发现了发现者,也就是人的重要性,人的思想的重要性。
《发现者》让我发现了自己;
《发现者》让我发现了古代的发现之旅;
《发现者》让我发现了现代中国发展的发现需要。
㈧ 古代国人对西方的称呼反映出什么
反映出古人认为西方是野蛮人,不合乎华夏礼仪
㈨ 男主穿越异世,然后生活,跟矮人精灵兽人侏儒成了好朋友,修了火车,狼人是司机,求书名
先甩一句废话,一切幻想物都是人类将世间万物拟人化的结果。
1、兽人与半兽人
兽人的历史可以追溯的很早,早在希腊神话中,我们便能见到牛头怪、半人马等多种“兽人”、“半兽人”的身影。但是与《龙与地下城》、《魔兽世界》等等这些现代文学作品相比,其出处、差距的不是一点半点。
那么,现在我们说兽人,就必然先谈一谈半兽人。
在魔兽世界中,半兽人被称之为Orc,但是在中国,由于Orc能和人类结合生育Half-Orc,所以为了解释Half-Orc这个二分之一半兽人,或者四分之一兽人的词汇,才将Orc翻译成兽人,而非半兽人。在史诗著作《贝奥武夫》中,Orc的原形是一位冥间之主,而这个词也是从拉丁语转化而来。
只不过,词汇虽然很早便有出现,但其划分却一直模糊不清。在早期,大概是中世纪,很多类似于卡西莫多(钟楼怪人)那样的畸形人也会被称之为Orc,直至17世纪后,单纯的Orc形象才逐渐出现,而这也得益于狼人、吸血鬼这些半人半兽的黑暗种族在中世纪的发展。
实际上,仔细对比下的话,不难发现,魔兽世界中的Orc在很多细节上与早期狼人、吸血鬼的荧幕形象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但是它并非是单纯的借鉴了这两个种族才诞生出来的。而其原型,也更早的出现在了魔戒、龙与地下城之中。(魔戒大概是1970s便出现了电影,魔兽真心比不过……)
========================================================================
2、精灵与妖精
在早期,精灵这个词与妖精、小仙子、元素生物等等这些体貌特征明显有着区别的生物是直接挂钩的。而在我国,这个词与精怪雷同,泛指山精野怪、狐妖蛇精乃至于聂小倩那样的非自然生命体。
但是说到《魔兽世界》中这种身形高大,外表柔美的精灵,就必然要提及北欧神话,而其诞生,远不似今日那般美好。霜巨人族的先祖伊米尔被奥丁和他的兄弟杀死,尸体被用来创造世界。在他身上向光一面的蛆虫被称之为光之精灵,而阴暗一面的,则被称之为暗之精灵。那么,现如今我们所提及的精灵,就是这些光之精灵了,它们并非是光属性的精灵,而是能生活在阳光下的非厌光生物……而暗之精灵则逐渐成为了侏儒、矮人这些矿洞深山生命体的鼻祖。
不过同样的,直至中世纪,这种生物才与兽人一样,渐渐出现在文学作品之中。不过不同的在于,它们由于早期的文学定型,所以更多的是被用来描述一些美好的东西上,少有将其表现出丑恶的作家出现。比如说安徒生?当然,这并非是必然的。《一千零一夜》中的神灯精灵,那就是另一种生物,其本质直接追溯灵魂,而非是这些异类,但是词汇还是同一个词汇。
妖精的话,近期有部电影《魔境仙踪》,在初至奥兹国的时候,在河中咬大法师的那种生物,也就是牙仙,便是妖精的一种。另外,像早期希腊神话中,河仙、水中仙子这种拟人生命就等于后来的精灵,而像半人羊(潘神)才是妖精的鼻祖,只不过,他们本质上都是半神。
这个词,早期划分没那么清楚,最起码哥布林(类地精)这种也包含在其中。说到这个词,就不得不提及中国,中国在很早以前就认为一草一木栖神明,而类似的这种思想体系,在欧洲中世纪也开始出现。
《哈利波特》中那个丑陋的管理屋子的小妖精,在安徒生、格林兄弟等人的童话作品中也曾出现过。而除了这种屋中妖精,更早的则是同样出现在北欧体系的神话之中。只是大多数妖精都住在野外,而且吃斋的很少,经常被拿来吓唬小孩子……
实际上,牙仙……最早的影视作品表现的牙仙(2022)虽然忠实,但很血腥残忍……就这一点上,不少日本动漫作品很好的继承了这一特色(早期有部《鬼手教师》,表现的很真实。)
后来众所周知,牙仙毕竟是一个拿一美元去换大牙的酱油党,所以这种传统形象就被社会咔嚓了,只允许后现代主义这个换牙小妖精出现,而早期经典的无眼利齿形象,被替换成了类似于芭比娃娃的那种存在……
========================================================================
3、地精与侏儒
地精不同于哥布林,哥布林的传统形象是不带着小红帽的绿皮食人怪,手持大棒,将其称之为食人魔、食人巨魔也都可以。因为现如今的《魔兽世界》中的巨魔、食人魔这些生物的出现,本质上都与哥布林的联想有直接关系。(不要看三流网络小说,会悔恨终身的……)
文学史上的地精和侏儒,源于现实生活,而且和矮人无法分开关系。在中世纪时期,这些名词与上述的妖精直接挂钩,直至工业革命,瓦特发明蒸汽机后,这些词才从虚幻的妄想走入了现实。
众所周知的《七个矮人与白雪公主》中的七个小矮人,其原形来源于挖煤的童工。而地精、侏儒、半身人这些,也同样来源于同一时期挖煤的那些童工们。当然,现如今必然会语焉不详,但是在早期,哪怕是在一些儿童书籍《大不列颠网络全书》《世界上下五千年》这些中,也都有提及过。
那么,地精和侏儒之间的分化时间具体不得而知,其出处也不尽相同。早期的侏儒,源于北欧神话,本身是指暗之精灵,是现今诸多作品中矮人的原形。而在《龙与地下城》当中,被直译为灰矮人。在早期,也就是中世纪之前,他们和人类是等高的,后来莫名其妙的就矮下去了……这我真心不知道原由。
至于地精,与哥布林相同的在于,他们都拎着木制品,只是哥布林拎着棒子,地精拎着斧子。哥布林衣衫褴褛,地精身上穿伐木衣,而且两者高度差距相差甚大,而且其出处,与中世纪时期的伐木工、巡夜人等等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半身人就是哈比人,在托尔金的《魔戒》出现之前,是没有这个种族的。
========================================================================
4、矮人
矮人并非是雪人,更不是地精或侏儒或半身人,虽然它的部分生活习惯和性格是源于这些虚构生物,但是它确实是一种全新的虚构生物。
最早的矮人,是日耳曼民间神话中的山中精灵,他们最著名的一个习惯特征就是惯于诱骗少年少女(骗走做什么就不知道了……)后来……上述说过,挖煤童工出现后,矮人们就多了个新的生活地区,矿井。
而在中世纪的文学作品《尼伯龙根之歌》中,矮人被衍化成为了铸造匠的化身,在此之前,矮人们虽然喜欢金属,但并非是铸造的能手。(很多童话,尤其是格林童话中,都有这类描述)
至于英国本土的矮人传说,都是在早期的产煤区。《雾都孤儿》那时,大多数孤儿的下场就是被抓取挖煤……
========================================================================
5、女巫及法师的出现
不得不再次提及中世纪,尤其是其早期。
目前来看,不只是中国特有的中医,在世界各地的原始传承中,对于草药的利用都是一段无法忽视的历史。
那么在早期,尤其是在希腊神话的早期,女巫便已出现在人类的视野当中。只不过,那时女巫这个词,也包含了女祭司、女预言家等等一系列与女性有关的神秘职业。并非单纯的是一种用大锅炖蜥蜴的愚昧存在。
后来嘛,到了中世纪早期,天主教教士们急于弘扬教义,独霸天下,所以就撰写了《女巫之槌》这本著名的书籍,正式在这一时期女巫们才正式从远古的神秘职业转职变成了吃人眼珠子的可怕存在……不得不说,在此之前,这些神秘职业都是很令人敬重的存在,尤其是英、德这些地区,可以识文断字治病救人的女性其地位之高,远超乎早期的传教士们。
至于说白女巫和黑女巫以及男巫的区别,其实并没那么明显,只不过在天主教传教早期,没有修女这个职业,而且在“猎巫”中,经常有男教士中枪,被不明真相的民众当成男巫围殴乃至烧死。所以后来怕被打死的前提下,这些天主教的渣渣们便写出了《女巫之槌》。将魔鬼、肉〇欲与女巫挂钩,宣称魔鬼不是好基友,是不可能去勾引男人的(魅魔早期是不存在的,那叫梦魇)。
至于说为什么要烧死,这是因为据说女巫死后,尸体会变成吸血妖怪(后来统称为吸血鬼)。而像白女巫,就是拿草药治病救人的女巫,要被烧死。黑女巫嘛,其他方面不好说,但是只要是不服从教士安排的女性就绝对是黑女巫了……
另外,法师这种存在不同于男巫、女巫,但在早期一样被称之为巫师,其本意就是会使用魔法的人。只是这个词在早期,不完全是说魔法,更不可能是魔术师(在中世纪,魔术师就是男巫,所以说……)
其实巫师更类似于我国宋代以后出现的那些逆天改命的算命先生,他们通过使用自然环境中的一切,尤其是星象,在辅以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帮助他人改编命运、治愈身体。
在现如今看来,巫师早期便是半夜起床看星星的星相家(阿拉伯那边叫先知\贤者),而到了中期,则是改变他人命运、身体的一些江湖郎中和算卦的。而到了后期,由于一些巫师阐述了人体的本质,就是骨骼、肌理什么的,所以就成了亡灵法师、炼金术师这种莫名其妙的职业,到处被喊打喊杀。
不过综上所述,其社会地位或者说自身能力是要高于中世纪被打杀的那些巫师的,其本意理解应该更近似于智者这种存在。不过在中世纪,一样要被烧掉……
所以,哪怕到了移民美国之后,可怜的白种人平民们仍旧只有放血这一种治疗手段(华盛顿就是这样被苦逼的放死了),而对北美大陆原住民,也就是印第安人的排斥原因之一,也不能说是没有这种因素在其中。
咱现在看一看电影《夺宝奇兵》《国家宝藏》什么的会知道有个什么兄弟会,而在北美早期移民时,这些乱七八糟的会就是移民主体的一部分,所以说,欧洲本土的猎巫中止和对北美、非洲地区的原住民迫害是有着直接关系的。
猎巫活动从十二世纪开始,十六世纪结束。大航海从十六世纪开始……所以说……所以说……中国挺幸运的,要不是中间有个阿拉伯,十字军东征就该是中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