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小说阅读

薛觅海
薛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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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小说阅读

A. 美国小说《根》中的根指什么苦难的根源是什么

根是指寻根,就是寻找自己来自何方。对于美国黑人来说,就是非洲,他们的祖先是非洲人,被人贩子卖到美国的。苦难的根源,一言难尽。那时候美国需要劳动力,自然和人贩子一拍即合,而那时候非洲非常原始,人都没有开化,买卖他们和买卖牲口没有多少区别,自然没有什么权利,当然总的来说,奴隶主对他们还算爱惜,毕竟那就是牛是马,谁会没事处死、殴打自己的牛马?随着社会的进步,美国的思想先进的人士希望把黑人当作正常人,正常公民对待,当然反对的力量也很强大。后来有识之士做了很多努力,慢慢的改善了黑人的地位。当然黑人本身也有问题,他们本来就比较原始,教化的程度低,很多缺点也很突出,比如不自律,比较暴力,不爱学习,把他们完全解放,也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当时支持奴隶制的人士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林肯权衡了利弊,还是果断了解放了黑奴。后来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黑人在没有奴隶主管理的情况,自我生存能力很差,本身又暴力,导致他们过的还不如从前。以几代人困苦的代价完成了黑人的解放。现在美国黑人问题还是美国的大问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是美国衰败的隐患。

B. 小说《根》的阅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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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根鸟全文阅读

根鸟
作者:曹文轩
内容简介:
出走、流浪、潇洒、浪漫……一个少年以梦为马,带着恋情的萌动和陌生的向往,奔向孤独的森林,诱惑的河边,苦难的山谷。作家曹文轩为成长一族插上神圣的幻想翅膀,掠向浪漫主义的叙述草原……

第一章 菊坡

1

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了,根鸟连一只麻雀都未能打到。
根鸟坚持着背着猎枪,拖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架势,依然煞有介事地在林子里转悠着,寻觅着。
那对长时间睁大着的眼睛,尽管现在还是显得大大的,但目光实际上已经十分疲倦了。此刻,即使有什么猎物出现在他的视野,他也未必能够用目光将它发现和锁定。他的行走,已经很机械,脚下被踩的厚厚的落叶,发出一阵阵单调而枯燥的声响。
这座老林仿佛早已生命绝迹,不过就是一座空空的老林罢了。下午的阳光,倒是十分明亮。太阳在林子的上空,耀眼无比地悬挂着。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照下来时,犹如利箭,一支一支地直刺阴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色的流水正直泻而下。
天空竟然没有一只飞鸟。整个世界仿佛已归于沉寂。
根鸟想抬头去望望天色,但未能如愿,茂密的树叶挡住了他的视野。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较大的空隙,然后尽可能地仰起脖子,朝上方望去。本来就很高大的杉树,此时显得格外高大,一柱柱的,仿佛一直长到天庭里去了。阳光随着树叶在风中摇晃,像无数飘动的金箔,在闪闪烁烁。他忽然感到了一阵晕眩,把双眼闭上了。然后,他把脑袋低垂下来。过了一阵,他才敢把眼睛睁开。他终于觉得自己已经疲倦得不能再走动了,只好顺着一棵大树的树干,像突然抽去了骨头一般,滑溜下去,瘫坐在树根下。

从远处看,仿佛树根下随便扔了一堆衣服。

根鸟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老林依旧寂寞。风在梢头走动,沙沙声只是加重了寂寞。

根鸟似乎是被一股凉气包围而突然醒来的。他揉了揉双眼,发现太阳已经大大地偏西了。他十分懊恼:难道今天要空手回去吗?

十四岁的根鸟,今天是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

他本来是带了一个让他兴奋的愿望走进这座老林的:我要以我的猎物,让父亲,让整个菊坡人大吃一惊。早晨,他扛着猎枪走出菊坡时,一路上都能感受到人们的目光里含着惊奇、疑惑和善意的嘲笑。“根鸟,你是一个人去打猎吗?”几个比他要小的小孩,跟在他屁股后面追问。他没有回头瞧他们一眼,也没有作出任何回答,依然往前走他的路—就像父亲一样,迈着猎人特有的步伐。

可是直到现在,他甚至连一根鸟的羽毛都没有发现。

他立即从树根下站了起来。他一定要在太阳落下去之前打到猎物,哪怕是一只秃尾巴的、丑陋的母山鸡!但他的步伐显然不再是猎人的步伐了。猎人的步伐是轻盈的,从地面走过时,就仿佛是水一般的月光从地面滑过。猎人的步伐是敏捷的、机警的、不着痕迹的。此刻,他已失去了耐心,脚步快而混乱,落叶被踩得沙沙乱响,倒好像自己成了一个被追赶的猎物了。

有一阵,根鸟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在寻觅猎物,只是在林子里漫无目标地走着。他的心思居然飘荡开去,想起了一些与打猎毫不相关的事情。疲软的脚步,只是向这个世界诉说着,老林里有一颗生命在无力地移动。当根鸟终于想起自己是在寻觅猎物时,他看到了进一步偏西的太阳。于是,他预感到了今天的结局将是很无趣的。

但,根鸟依然坚持着他的寻觅。

当他的注意力将再一次因疲倦而涣散时,一道明亮的白光,忽然在他头顶上如闪电一样划过,使他惊了一下。他抬头望去,只见蓝如湖水的天上,飞着一只鹰——一只白色的鹰。

老林因为这只鹰,而顿生活气。

这是根鸟大半天来看到的惟一的动物。他的精神为之一振,双目如挑掉灯花的油灯,刷地亮了。

鹰不是他的猎物,但它却激活了他的神经。他因为它的翱翔,而浑身一下注满了力量。

根鸟从未见过,甚至也从未听说过鹰有白色的。因此,它的出现,还使根鸟感到了一份诡秘,甚至是轻微的恐怖。它的出现,又似乎是非常突然的,并不是由远而近的,就在那一瞬间,毫无缘由地就从虚空中出现了。根鸟觉得这座老林更加幽深与荒古。他心中有了想回转的意思。但这点意思又一下子不能确定起来,因为那只鹰很让他心动与迷惑。

鹰在天空下展着双翅,像一张巨大的白纸在空气中飘荡,又像是一片孤独的白云在飘移。阳光洒在它的背上,使它镶了一道耀眼而高贵的金边。有一阵,它飞得很低,低得使根鸟清晰地看到了那些在气流中掀动着的柔软的羽毛。

鹰牵引着根鸟。当它忽然滑向天空的一侧,被林子挡住身影时,根鸟甚至感到了一种空虚。他用目光去竭力寻找着,希望能够再次看到它。它合着他的希望,像一只风筝得了好的风力,又慢慢地升浮到他的头顶。这使他感到了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鹰将根鸟牵引到了林间的一个湖泊的边上。

一直被树林不住地遮挡住视线的根鸟,顿觉豁然开朗。

那湖泊水平如镜,倒映着天空与岸边的白杨树。空气因为它,而变得湿润。根鸟感到了一种惬意的凉爽。这时,他看到了倒映在湖泊中的鹰。它在天空中盘旋,使根鸟产生一种错觉:鹰在水中。当有微风吹皱湖水时,那白色变成虚幻的一团,仿佛绿水中漫散着白色。等风去水静,那模糊的白色,又变成了一只轮廓清晰的鹰。

这鹰就一直飞翔在根鸟的视野里,仿佛有一根线连接着根鸟,使它不能远去。

鹰忽高忽低地飞了一阵,终于落在湖边一棵枯死的老树上。它慢慢地收拢着翅膀。它一动不动地立在一根褐色的树枝上,脑袋微微向着天空。

这是一副神鸟的样子。

根鸟在草地上坐下,就一直看着它。他觉得这只鹰好奇怪:它为什么总在我的头顶上飞翔呢?当他终于想起他是被鹰所牵引、是他自己来到了湖边时,他对自己有点生气了:你还两手空空呢!这时,他希望那只鹰是一只野鸡,或是一只其他什么可以作为猎物的鸟。他下意识地端起枪,将枪口对准了鹰。

鹰似乎看到了他的枪口,但,它却动也不动。

根鸟有点恼火了:这鹰也太不将他放在眼里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真想扣动扳机,即使不对准它,也可以至少吓唬它一下。他甚至想到了咣的一声枪响之后那鹰失魂落魄地飞逃时的样子—那样子全无一点鹰的神气。

根鸟决心不再去关心这只鹰。他拎着枪,站了起来。他要沿着湖边走过去,看一看他能否在湖边的草丛与灌木丛里碰到运气。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他走出去一段路后,那只鹰从枯枝上起飞,又飞临到他的视野里。这使根鸟心生一个让他心惊肉跳的疑惑:这鹰莫不是将我看成了它的猎物?他的眼前便出现鹰从天空俯冲而下捕捉草地上的野兔或者是捕捉水中大鱼的情景:那兔子企图逃跑,但最终也未能逃脱得了鹰的利爪而被压住、被拖向天空,那鱼在空中甩着尾巴,抖下一片水珠……想到此,根鸟既感到这只鹰的可笑,同时还有对鹰敢于蔑视他的愤怒,当然还夹杂着一丝独自一人被一只巨鹰所盯上的恐惧。

鹰并没有俯冲下来,只是在他的视野里作了长时间的飞翔之后,漂亮地斜滑而下,落在根鸟面前的一个长满青草的土丘上。

根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只鹰了:它像清寒的春风中的最后一团晶莹的雪;它的脖子强劲有力,脖子上的一圈淡紫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属一般的亮光,显出一番王者气派;当它的脑袋微微低垂时,它的嘴,像一枚悬挂在海洋中的黑色鱼钩;它的两条腿犹如两根粗细适当的钢筋,它们撑起了一个矫健的形象。

根鸟最后看到了鹰的眼睛。像所有鹰的眼睛一样,那里头有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凶恶。

他再一次举起了枪,将枪口对准了它。他的心中确实有枪杀它的欲望,但他迟迟没有扣动扳机,因为他仍不想将鹰当成他的猎物。“这该死的鹰,还不快走!”他收起了枪,但他随即大叫了一声。

鹰并未因为他的恐吓而飞起,依然立于土丘之上。

根鸟转过身,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剩下的时间实在不多了,他必须抓紧。他不能空手而归。他带着一种侥幸心理:也许就在天黑之前,会突然碰到猎物。随着太阳的西移,天气格外清凉。根鸟将枪背在肩上,并且耸了耸肩,重新振作起来。他感觉到自己又能够聚精会神了。

他忘记了那只鹰。

天光渐渐暗淡,湖水的颜色渐渐变深,梢头的风也渐渐变得有力。远山传来了阴森森的狼嚎声。

几乎就要完全失望的根鸟,终于发现距离他五十米远的一块岩石上蹲着一只兔子。那兔子的颜色几乎与岩石无法分辨,但还是被根鸟那双渴望与机警的眼睛看到了。这也许是今天惟一的机会了,根鸟必须小心翼翼,不要让这惟一的机会丢失掉。他蹲下来,然后葡匐在草丛里,慢慢地朝岩石爬去。

他必须要在最有效的距离内扣动扳机。

那只兔子自以为任何人也无法发现它,蹲在岩石上朝天空作一种可笑的观望,然后用双爪反复地给自己洗脸。洗了一阵,还歪着脑袋朝水中的影子看了看。它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同类,做出一种要扑下去与其嬉闹的姿势。

根鸟停止爬行,慢慢支撑起身体。他找到了一种最佳的姿势之后,将枪管一点一点地抬起,对准了那只兔子。他没有立即开枪,而是很耐心地瞄准着,惟恐失误。他终于认为他的姿势与枪口的高度都已达到最可靠的程度,将手指放到扳机上。这时,他能听见的,只有扑通扑通的心跳。他的手有点发颤,但还是牢牢地托住了枪托,扣动扳机的手也在逐渐施加压力。正当他就要扣动扳机时,那只鹰忽然如幽灵一般又出现了,并且如一块银色的铁皮一般,从空中直削下来。那只兔子一惊,吱的一声惊叫,随即跃起,跳进草丛里仓惶逃窜了。

根鸟气急败坏,把本来对准兔子的枪口对准了鹰。

鹰居然落下了,就落在那只兔子刚才蹲着的那块岩石上,并且将脑袋对着草丛中的根鸟。

根鸟看了一眼天色,知道今天的结果已不可能再改变了,不禁怒火中烧,突然站起身来,将枪口牢牢地对准了那只鹰,随着一声“这可恶的鹰”,扣动了扳机。

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之后,是一团蓝色的火花。那鹰猛烈震动了一下,摇晃着倒在岩石上。

根鸟摸了摸发烫的枪管,望着岩石上的鹰:它既像一堆水沫,又像是一块被风鼓动着的白布。他忽然觉得心里有点难过,但在嘴中说:“这不能怪我,是你自找的!”

太阳已躲到林子的背后去了,余辉从西方反射,将天空变成金红色。

根鸟将枪背到肩上。他得回转了,他必须得回转了。他最后瞥了一眼那只被风吹开羽毛的鹰,转过身去。这时,他听到身后有沙沙声,掉转头一看,只见那只鹰正竭尽全力拍打着翅膀,并挣扎着将脑袋抬起来。黄昏前的片刻,反而可能是一天里最明亮的片刻。根鸟清清楚楚地看到鹰的目光里似乎有一种哀戚的呼唤,并且这种呼唤就是冲着他的。他犹豫着。

而就在他犹豫的这阵子,那鹰就一直用那对使人心灵感到震颤的目光望着他。他在它目光的呼唤下,一步一步地走向它。

当他终于走到它身边时,它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随即,脑袋像藤蔓枯萎了的丝瓜垂落了下去。他顿生一股悲哀之情,弯下腰去,用双手将那只鹰捧起。这时,他突然发现鹰的腿上用一根红头绳缚了一个布条。他取下布条,无意中发现那布条上竟然写着字:

我叫紫烟。我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也许只有这只白色的鹰,能够把这个消息告诉人们。它一直就在我身边呆着。现在我让它飞上天空。我十三岁,我要回家!救救我,救救我,救救紫烟!

根鸟轻轻放下那只鹰,用手抚摸了一阵纯洁而松软的羽毛,向它深深鞠了一躬,转身朝家走去。
2

根鸟感觉到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菊坡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女孩,根鸟也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

父亲说:“只能到菊坡以外的林子去打听谁家丢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儿。”

当天晚上,根鸟父子俩就提着小马灯离开了菊坡,一路打

听下去。可是走了许多地方,直到天亮,也未能打听到谁家丢了孩子,甚至谁也没有听说过有个女孩叫紫烟。

天快亮时,根鸟父子俩拖着疲倦不堪的身子,又回到了菊坡。

根鸟一觉睡到了下午太阳即将落山。他坐在门槛上,掏出口袋里的那根布条,默默地看着。

布条上的字歪歪扭扭的,仿佛写字的人当时在颤抖着手。

根鸟猜测,那是用树枝蘸着一种草汁写的。他觉得这是一件确实发生了的事情。他在反复看了布条上的字之后,将布条放回口袋,走出院子,走到村前的大路口。他希望能看到一些从远方而来的过路的陌生人。他要向他们打听有没有听说过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

大路空空,偶尔走过一个人,也是他所认识的菊坡人,或是与菊坡邻近的外村人。

根鸟又跑到大河边上。他要大声问任何一条过路的船:“你们听说过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吗?”然而大河也是空空的,只有无声向前流动的河水。

根鸟的身后是一架正在转动的风车,永远的吱吱呀呀的声音,使他觉得永远也不能得到一个他所希望的回答。他大概只能在心里揣着一个谜团,而无望地走动在菊坡,直到将它渐渐淡忘。

眼下,已进入秋天,菊坡这地方到处开放着菊花。黄的、红的、蓝的、白的,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菊花或一片片,或一丛丛,或三两株,空气里满是它的香气。这是菊坡最让人迷恋的季节。在这样一个季节里,根鸟照理应是欢乐的。但现在的根鸟无法欢乐。他的眼前总是那只神秘的鹰和那个令人心情不安的布条。他既不能看到四处开放着的菊花,也闻不到它们的香气。他显得有点呆头呆脑的。

天色渐晚,坡上的老牛在呼唤远走的牛犊回到它的身边。

在大河中央游着的鸭子,也在向岸边的鸭栏慢慢游来。从村里传来大人呼唤小孩归家的声音。竹林里,飞来许多准备歇宿的麻雀,唧唧喳喳的喧闹,意味着不久就是它们宿眠后的鸦雀无声。河那边的景色渐渐变得虚幻,村里的炊烟也渐渐在暗淡下来的天色中,不易被觉察了。

根鸟想着峡谷中那个叫紫烟的小女孩:有人救了她吗?

怕是还没有。她不能回家,她只能独自一人呆在峡谷里。对她来说,夜晚实在太可怕了。

夜里,根鸟无法入睡。他穿上衣服,紧缩着有点怕凉的身子,走出院门。他在门槛上坐下,望着似乎很荒凉的天空。几颗凉丝丝的星星在朦胧中闪烁,向他诉说着遥远与孤寂。门前水沟边的芦苇丛里,一两只萤火虫,发着微弱的亮光。夏天已去,它们还在勉强地坚持着。但变得淡而无力的亮光在告诉人,它们不会再坚持多久了。小山那边是一片草地,大概是牧羊人无法忍受这夜的清静与寂寞,在哼唱着。那单调的声音被拉得很长,似有似无地传过来。声音是潮湿的。

夜晚的菊坡,让人多愁。

父亲的咳嗽声响在他的身后。

“夜深了,睡觉吧。”父亲说。

根鸟依然坐着。

“这事情不一定是真的。”

“是真的。”

“你怎么知道就是真的?”

“我知道它是真的。”

“就不会是一个小孩使坏主意,耍好心的人?”

“不是。”

“我打了这么多年猎,也没有看到过一只白色的鹰。”

“可我看到了。就是一只白色的鹰。”

“就算是真的,又能怎么办?”

“……”

“她家里的人,总会搭救她的。”

“她家里的人,不知道她掉进了峡谷里。”

“你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

“再说,这孩子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就掉进峡谷了。不一定活着了。”

“她还活着。”

“这是你心里想的。”

“她肯定还活着。”

“活着又能怎么样?谁知道那个峡谷在什么地方?”

“总会找到的。”

“天凉了,进屋吧。”

“明天,我去县城。”

“县城里也没有峡谷。”

“我去看看城里有没有寻人启事。谁家丢了人,都在城里贴寻人启事。城里人来人往的,消息传得快。”

第二天一早,根鸟就去了三十里外的县城。

根鸟都有两年不来县城了。

街上跑着马车、人力车、自行车,一街的铃声。街两侧,是大大小小的商店、客栈与饭铺,还有许多手工艺人摆的摊子。

虽是一个小城,倒也繁华与热闹。

根鸟无心去观望这一切。进了城门之后,他就一路靠着街边走,眼睛直往墙上瞧,看有没有寻人启事。倒是不断地能看到一些寻人启事,但十有八九,都是寻找一些因精神不正常而走失了的人,而其中又以老年人居多。

根鸟很执著,走完一条街,又再走一条,走了竖街又走横街。不管那些是早已贴上去的或是刚刚贴上去的,也不管是不是寻人启事,只要是张纸,根鸟都要走向前去看一看。人们都很忙,又各有各的事,谁也没有去注意这个行为怪异的少年。

中午,根鸟走不动了,就在一棵梧桐树下坐下来,然后掏出早晨从家里带来的一个大红薯咔嚓咔嚓啃起来。他的目光显得有点呆滞。这是一个身体疲倦且又被一团心思所纠缠的人所有的目光。啃完红薯,他疲乏地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

他在睡梦里隐约觉得头顶上方有一种枯叶被风所吹之后发出的声音。他微微睁开眼睛,就着梧桐树干,仰起脖子,朝上方望去。这时,他看到了梧桐树干上贴着的一张纸,正在风中掀动着一角。他起初只是不抱任何希望而呆呆地看着,但随即跳起,将脸几乎贴到那张纸上看起来:

七月十日,十三岁的小女早晨出门,从此就不见归来。小女扎一根小辫,长一尺有余,身着紫色上衣、湖蓝色裤子,圆口鞋,红底黄花。有一虎牙,左耳有一耳环。有知下落者,盼联系,当以重金致谢。兰楼镇 朱长水

根鸟一把将这张寻人启事揭下,随即向人打听去兰楼镇的路。

在去兰楼的路上,根鸟一直脚步匆匆。

“我说这事不是假的。”他为自己在父亲面前坚持住了自己的看法而感到高兴。“我差一点就和父亲一样那么去想。”

他为这种侥幸,而感到犹如被凉水泼浇了一般,不禁全身激灵了一下。“就是她,就是紫烟,十三岁……”他想撒腿跑起来,

但已跑不动了,“她还活着,她会活着的,峡谷里有的是充饥的果子……”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根布条,布条随即在风中飘动起来。

傍晚,根鸟来到了兰楼。

根鸟打开那张寻人启事给人看,随即就有人将他带到镇西头一个院子的门口。

“朱长水,有人找。”那个将根鸟领到此处的人敲了敲院门说。

院门打开了。

“我就是朱长水,谁找?”

“我。”根鸟连忙说,“大叔,你家是不是丢了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是的。”

“我知道她在哪儿。”

“在哪儿?”

“在峡谷里。她去采花,掉到峡谷里去了。”根鸟将那根布

条递给那个叫朱长水的汉子。

朱长水看完条子,笑了:“我的小女儿已经找到了,但不是从什么峡谷里找到的。她是在棉花地里,被摘棉花的人发现的。”

不知为什么,根鸟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失望。他的手一松,那张失掉意义的寻人启事飘落到地上。

“这个掉进峡谷的女孩肯定不是我的小女儿。我的小女儿也不叫紫烟,叫秀云。”

门外,忽然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这帮小兔崽子,又欺负我家秀云了。”

朱长水正说着,一个小女孩气喘吁吁跑到了院门口。她用手指指巷子,但没有语言,只是在嘴里呜噜着,意思是说,有人在追她。朱长水走到院门口,随即,杂乱的脚步声远走了。

“是个哑巴。”根鸟在心中说。

哑巴见到了一个陌生人,躲到门后,然后慢慢将脸探出来,朝根鸟傻笑着。笑着笑着,从长了两颗虎牙的嘴里流出一大串口水来。

“还是一个傻子。”根鸟走出朱家的院子,走进巷子里。

身后传来一声:“谢谢你,孩子!”

根鸟回到菊坡,差不多已经是半夜了。

父亲一直守候在村口。他看到根鸟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没有迎上去,而是依旧蹲在那儿抽烟。猩红的火光一明一灭,在告诉根鸟,父亲一直在等他。

根鸟吃力地走到父亲的面前。

父亲让他走在前头,然后一声不响地跟着。

回到家中,父亲去给根鸟热了饭菜。

根鸟并不想吃东西,只是有气无力地用筷子在饭碗里拨弄着。

父亲说:“别去找了,没有的事。”

筷子从根鸟的手中滑落到地上。他趴在桌上睡着了。

根鸟醒来时,已是次日的正午时分。

根鸟问父亲:“菊坡的四周都有哪些峡谷?”

父亲回答道:“这些峡谷我都知道。菊坡四周没有太高的山,峡谷也不深,一个人即使不小心掉下去,也是能够爬上来的。最深的峡谷,是蔷薇谷,在东边。”

根鸟朝门外走去。

“你又去哪儿?”

“蔷薇谷。”

“你不会有结果的。我打了几十年的猎,就从未见到过这一带有白色的鹰。我已经向村里年岁最大的人打听过,他们也从未听说过有白色的鹰。”

根鸟犹豫地站住了。

“我总觉得那鹰有点怪。”

“可它确实是一只鹰。”

“谁知道它是从哪儿飞来的呢?”

根鸟又朝东走去了。

“这孩子,死心眼!”父亲叹息了一声。

根鸟走到了蔷薇谷。他站在山顶上,往下一看,只见满山谷长着蔷薇,仿佛是堆了满满一峡谷红粉的颜色。他往下扔了一块石头。他从很快就听到的回声判断出这个所谓的最深的峡谷,其深度也是很有限的。他在山顶上坐下了。有一阵,他居然忘了那个叫紫烟的女孩,而只把心思放在那满山谷的蔷薇上。

浓烈的蔷薇香,几乎使他要昏昏欲睡了。

从峡谷的底部飞起一只鹰,但那鹰是褐色的,就是那种司空见惯的鹰。

根鸟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能有一只白色的鹰从峡谷里飞起来,或者是有一只白色的鹰从天空中落到峡谷里。当然,这是永远也不可能的,菊坡这一带确实没有白色的鹰。

根鸟打算回家了。但就当他转身要离开时,心里忽起了一种呼唤的欲望。他先是声音不大地呼唤着:“紫烟——”声音微微有点颤抖,还带了少许羞涩。但,后来声音越喊越大,最后竟然大到满山谷在回响:“紫——烟——”

有时,他还大声地向下面问道:“紫烟,你听见了吗?有人来救你啦?你在哪儿呀?”

他马上就要离去了。他用尽全身力气,作最后的呼喊,这呼喊一半是出于为了救出那个叫紫烟的女孩,一半则仅仅是因为他想对着这片群山大喊大叫。他太想大喊大叫了。他觉得心里憋得慌。

根鸟突然栽倒在山顶上。

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气呼呼地站在那里。

晕眩了一阵的根鸟终于看清了这汉子的面孔:“你……你为什么打我?”

“你这小兔崽子,你在招狼吗?我在那边的林子里捕鸟,你知道吗?你把鸟全部惊飞了!”

根鸟觉得鼻子底下湿漉漉的,用手擦了一下,发现手被血染红了。

“滚!”那汉子道。

根鸟爬起来。

“滚!”那汉子一指山下。

根鸟向山下走去。他估计离那个汉子已有了一段距离了,又突然地大喊起来:“紫——烟——”一边叫着,一边向山下撒丫子猛跑。

D. 文学作品<根>的介绍

二十年前,当《根》风靡美国的时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说类畅销书”中的。
1977年4月,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把历史特等奖授予了《根》,以表彰这部“非
虚构的历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来在全世界的流传表明,读者们通常并不是把
《根》当作一般意义的历史来阅读,他们更多的是沉浸在对《根》所描述的家族命
运的关切之中,为它深刻的主题、活生生的形象和丰富的情感所打动。《根》更应
该是一部文学作品,是一部优秀的历史小说。虽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说他怎样在尘封
的故纸堆中寻找历史的线索、书中的人物怎样是他的爷娘祖奶奶,这些都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的历史真实性是融合在它的艺术价值之中的。

因此《根》应该进入世界文学名著的行列。

强调《根》是文学作品,并不意味我们贬低它的历史含量和认识价值,恰恰相
反,形象大于思想,正是它的艺术再现,使读者们更深刻地认识了美国黑人乃至美
国的一段历史。

回顾美国文学,以最敏感的黑人问题为题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类别,
据说其中是《汤姆大伯的小屋》、《飘》和《根》影响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实,
前两部作品还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为主要情节且以黑人为主人公
的作品,《根》是有开创意义的。尤其它的独特的叙述方式,“从头道来”,从
“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运,以他们的苦难和追求,雄辩地展示了主题,
赋予了《根》以史诗的光辉。

《根》挖掘了一条美国黑人之根。这条根开始在1750年早春,西非冈比亚河上
的嘉福村。这是作者所称由他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这条根也是所有美国黑人
之根的代表和象征。请看康达·金特从出世到被白人奴贩即“土霸”掳掠去之前,
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么淳朴和谐。那播种和丰收季节的歌舞与祈祷、篝火前
的长老议事会、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礼……这一切都显示着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是优雅自如的,是和谐的;而那晨雾荡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独木舟划破了平静的
水面,惊醒了狒狒,惊散了野猪,林间百鸟鸣啭,河上苍鹭齐飞……这又是一个多
么和谐的自然环境!人们常说应该以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来检测一
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应该看到,康达·金特的民族决不是野蛮的。野蛮的是把他们
当猎物掳掠去的白人“土霸”。这个后来成为美国黑人的家族的苦难史就是从康达
·金特被捕捉开始的,他们的非洲之根就从此处断了。

曾有人批评《根》所描绘的非洲生活情景过于理想化和浪漫化了,不够真实。
这样的指摘其实还是一个历史小说中“历史”和“小说”之间关系的老问题。《根》
不是功能学派的社会人类学考察报告,它的细节应该服从它的主题和更深刻的历史
真实。当第一代黑奴在遥远的异乡受尽凌辱又孤苦无告时,那只能在梦中相见的故
土自然也就显得和天堂一样美好。作者所写的是一个民族的象征的历史,那非洲的
根已被注入了深层的含义,是终极追求的代称。

尽管已经有很多作品记录了美国黑人所遭受的苦难,但读一读《根》仍然会使
我们的心为他们的苦难而震颤。从越洋运奴船上那些“土霸”们种种令人发指的暴
行,到美国南方种植园里无穷无尽的苦役,黑人们是生活在血泪之中。读者不会忘
记这样一个情节:在黑奴拍卖台上,一位黑人母亲当众摔死了自己亲生的婴儿,为
的是“你们对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孩子身上”。白人们对她做了什么?不
必细说我们就可以想象这位母亲所蒙受的必然比死亡还要惨烈可怕,以致他不惜摧
毁女儿刚刚获得的生命,免得她再经历母亲的苦难。然而《根》更突出了美国黑人
精神上所受的虐待,那种失去了人的尊严而给心灵带来的痛苦。书中反复地指出: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是从哪儿来的;而“土霸”们最恶毒之处
就是不让黑人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风俗,让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根”。因此,黑
人们无法真正得到解放。用书中的话来说:“就是为白人工作一千年后,你还是黑
奴。”没有了来历,没有了归属感,黑人们只能世世代代被卖来卖去,即使在废奴
以后,也只能是茫然的漂泊者。“我漂泊,我旁徨,兰斯顿·休斯之语也正是代表
了这种心态。《根》就是把这种归属感的寻求作为己任,在一个黑人家庭七代的历
史中开辟艰苦的探访之路。

经过十二年的探索,作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他把这一过程写在了小说
的最后部分,增加了此书的纪实色彩。他通过祖祖辈辈口耳相传的片言只语的非洲
话,终于找到了冈比亚河畔祖先的村落,找到了他的黑奴第一代祖先康达·金特的
来历。

掘到这条“根”是很了不起的,也使全书的主题完成了自己的乐章。受此鼓舞,
事实上七十年代末许多美国黑人也掀起了一股寻根热潮。但是,是不是找到了自己
祖先的村落也就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了呢?恐怕不尽如此。美国的黑人问
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而种族问题只是这个问题的标签。找到了种族意义上的根,并
不等于找到了解决这个社会问题的根。割断黑人的民族传统,以蒙昧压制他们,并
不是白人统治者肆虐的主要手段,至少不是唯一手段。即使到今天,即使在一些方
面的境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即使寻到了根,美国黑人要想获得真正的平等、
自由与解放,他们也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过那是《根》以外的事情了。

其实《根》不仅挖掘了美国黑人之根,它也必然触及美国白人之根。

美国是白人统治的国家,黑人是以奴隶的身份被强制送到美洲大陆的。因此白
人是主人。书中就描写了几位不同的主人:买下康达的约翰主人冷酷残暴,他的哥
哥华勒主人“富有同情心而仁慈”,买下济茜的李主人下流无耻,是十足的人渣,
墨瑞主人又似乎分外开通。然而所有这些主人--“好”主人和坏主人,都有一个
共同处,那就是一切必须按照白人的规则行事,黑人永远只能听任宰割,在主人面
前只能说“是”。在这个黑白分明的世界里,就白色主人整体而言,伪善和残暴只
是对黑人交替使用的手段。对这一点,《根》揭露得很清楚。几个不同面目的白人
主人其实都有这一根靠奴隶制度以自肥的根。

美国的白人来自何处?他们不用探寻也知道,来自欧洲。到“新大陆”来寻发
财梦的人,大多数是走投无路而背井离乡。他们当中冒险家、受迫害者、破产者和
赌徒有的是。在美洲这块“充分自由”的土地上,他们的劣根性在对待有色人种时
便不再受伦理道德乃至法律的约束而得以自由地表现。因为他们的意志就是法律,
他们的欲望就是伦理。正如书中的黑人所说:“在他们成立一个新殖民地后,首先
就盖一座法院,以通过更多的法律,然后再盖一间教堂来证明他们是基督徒。”鲁
滨孙靠火枪和《圣经》征服了星期五,美国的白人征服者也是靠这两样役使他们的
奴隶。当他们靠剥削黑人致富了,甚至当他们的孩子吃黑人奶妈的奶长大了,他们
仍然没有忘记给黑人奴隶多加一条锁链。书中不止一次借鳄鱼和小男孩的故事叹道:
这是一个思将仇报、弱肉强食的世界。白人对黑人是有太多的历史欠账,时至今日
也没有真正解决的美国黑人问题就是蓄奴制和种族歧视的后果,也是美国的一条病
根。

美国常常以“最民主、最自由、最讲人权”自诩,而《根》正是向世人揭示了
最没有民主、最没有自由、最没有人权的黑人家族的历史,它的社会认识意义与
《美国的悲剧》、《愤怒的葡萄》等美国文学史上的名篇是一致的。

《根》当然不是一部完美的作品,在它问世之初就有颇多争议。但是经过了二
十年时间的冲刷,它没有淹没在无数过眼即逝的畅销书中,说明它具有名著的生命
力。也正因为此,它值得我们进一步指出它的不足之处。

作者把主题建立在“寻到根就寻到一切”这一观念上,他希望黑人寻到根就寻
到了尊严;白人寻到根就能了解和理解黑人;天下所有人都来寻根,就能相容相通。
这只能是一个善良的愿望。我们尊重这个愿望,希望这个愿望能促进人类的和睦相
处;但是从思想意义上说,与前人的作品相比,《根》的主题并没有本质的突破。
所以书中的黑人们大多是在忍耐、顺从和对剧变的恐惧中度过一生。当他们得到自
由,经营有成以后,自建的教堂、草地上野餐便成了他们莫大的快乐。

《根》在艺术上的成功显而易见。它塑造的人物各有特色,即使身份相似,性
格也决不雷同。最为人难忘的自然是康达·金特和鸡仔乔治。前者的刚强坚毅、后
者的聪明善良和乖巧浮浪莫不跃然纸上。几个白人主人也描写得栩栩如生不落俗套。
尤其是华勒主人,他有教养。仁慈、宽容,作为医生四处救死扶伤,可是一旦他觉
得自己的规矩被侵犯就立刻变得冷酷残忍。这个白人形象很有代表性。

作者是以写家史的心态来创作,因此这部作品没有小说传统的结构方式。它大
体按照二百多年的时间顺序安排情节,详略得当,只是有关斗鸡的描写,虽然精彩
但有些冲淡主题。它的叙事质朴自如,引人入胜。它以饱满的感情、丰富的想象力
和优美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弦,使我们读完这本书掩卷沉思之时,会想到更多
的东西--关于“根”

E. 《根》的作者是谁

1976年秋,美国出版了黑人作家亚历克斯·哈利所写的一部家史小说《根》。

中文名:根
作者:亚历克斯·哈利
出版时间:1976
地区:美国

F. 亚历克斯 《根》全文

二十年前,当《根》风靡美国的时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说类畅销书"中的。1977年4月,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把历史特等奖授予了《根》,以表彰这部"非虚构的历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来在全世界的流传表明,读者们通常并不是把《根》当作一般意义的历史来阅读,他们更多的是沉浸在对《根》所描述的家族命运的关切之中,为它深刻的主题、活生生的形象和丰富的情感所打动。《根》更应该是一部文学作品,是一部优秀的历史小说。虽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说他怎样在尘封的故纸堆中寻找历史的线索、书中的人物怎样是他的爷娘祖奶奶,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历史真实性是融合在它的艺术价值之中的。
因此《根》应该进入世界文学名著的行列。
强调《根》是文学作品,并不意味我们贬低它的历史含量和认识价值,恰恰相反,形象大于思想,正是它的艺术再现,使读者们更深刻地认识了美国黑人乃至美国的一段历史。
回顾美国文学,以最敏感的黑人问题为题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类别,据说其中是《汤姆大伯的小屋》、《飘》和《根》影响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实,前两部作品还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为主要情节且以黑人为主人公的作品,《根》是有开创意义的。尤其它的独特的叙述方式,"从头道来",从"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运,以他们的苦难和追求,雄辩地展示了主题,赋予了《根》以史诗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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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G. 《根》的介绍

二十年前,当《根》风靡美国的时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说类畅销书”中的。
1977年4月,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把历史特等奖授予了《根》,以表彰这部“非
虚构的历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来在全世界的流传表明,读者们通常并不是把
《根》当作一般意义的历史来阅读,他们更多的是沉浸在对《根》所描述的家族命
运的关切之中,为它深刻的主题、活生生的形象和丰富的情感所打动。《根》更应
该是一部文学作品,是一部优秀的历史小说。虽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说他怎样在尘封
的故纸堆中寻找历史的线索、书中的人物怎样是他的爷娘祖奶奶,这些都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的历史真实性是融合在它的艺术价值之中的。

因此《根》应该进入世界文学名著的行列。

强调《根》是文学作品,并不意味我们贬低它的历史含量和认识价值,恰恰相
反,形象大于思想,正是它的艺术再现,使读者们更深刻地认识了美国黑人乃至美
国的一段历史。

回顾美国文学,以最敏感的黑人问题为题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类别,
据说其中是《汤姆大伯的小屋》、《飘》和《根》影响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实,
前两部作品还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为主要情节且以黑人为主人公
的作品,《根》是有开创意义的。尤其它的独特的叙述方式,“从头道来”,从
“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运,以他们的苦难和追求,雄辩地展示了主题,
赋予了《根》以史诗的光辉。

《根》挖掘了一条美国黑人之根。这条根开始在1750年早春,西非冈比亚河上
的嘉福村。这是作者所称由他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这条根也是所有美国黑人
之根的代表和象征。请看康达·金特从出世到被白人奴贩即“土霸”掳掠去之前,
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么淳朴和谐。那播种和丰收季节的歌舞与祈祷、篝火前
的长老议事会、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礼……这一切都显示着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是优雅自如的,是和谐的;而那晨雾荡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独木舟划破了平静的
水面,惊醒了狒狒,惊散了野猪,林间百鸟鸣啭,河上苍鹭齐飞……这又是一个多
么和谐的自然环境!人们常说应该以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来检测一
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应该看到,康达·金特的民族决不是野蛮的。野蛮的是把他们
当猎物掳掠去的白人“土霸”。这个后来成为美国黑人的家族的苦难史就是从康达
·金特被捕捉开始的,他们的非洲之根就从此处断了。

曾有人批评《根》所描绘的非洲生活情景过于理想化和浪漫化了,不够真实。
这样的指摘其实还是一个历史小说中“历史”和“小说”之间关系的老问题。《根》
不是功能学派的社会人类学考察报告,它的细节应该服从它的主题和更深刻的历史
真实。当第一代黑奴在遥远的异乡受尽凌辱又孤苦无告时,那只能在梦中相见的故
土自然也就显得和天堂一样美好。作者所写的是一个民族的象征的历史,那非洲的
根已被注入了深层的含义,是终极追求的代称。

尽管已经有很多作品记录了美国黑人所遭受的苦难,但读一读《根》仍然会使
我们的心为他们的苦难而震颤。从越洋运奴船上那些“土霸”们种种令人发指的暴
行,到美国南方种植园里无穷无尽的苦役,黑人们是生活在血泪之中。读者不会忘
记这样一个情节:在黑奴拍卖台上,一位黑人母亲当众摔死了自己亲生的婴儿,为
的是“你们对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孩子身上”。白人们对她做了什么?不
必细说我们就可以想象这位母亲所蒙受的必然比死亡还要惨烈可怕,以致他不惜摧
毁女儿刚刚获得的生命,免得她再经历母亲的苦难。然而《根》更突出了美国黑人
精神上所受的虐待,那种失去了人的尊严而给心灵带来的痛苦。书中反复地指出: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是从哪儿来的;而“土霸”们最恶毒之处
就是不让黑人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风俗,让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根”。因此,黑
人们无法真正得到解放。用书中的话来说:“就是为白人工作一千年后,你还是黑
奴。”没有了来历,没有了归属感,黑人们只能世世代代被卖来卖去,即使在废奴
以后,也只能是茫然的漂泊者。“我漂泊,我旁徨,兰斯顿·休斯之语也正是代表
了这种心态。《根》就是把这种归属感的寻求作为己任,在一个黑人家庭七代的历
史中开辟艰苦的探访之路。

经过十二年的探索,作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他把这一过程写在了小说
的最后部分,增加了此书的纪实色彩。他通过祖祖辈辈口耳相传的片言只语的非洲
话,终于找到了冈比亚河畔祖先的村落,找到了他的黑奴第一代祖先康达·金特的
来历。

掘到这条“根”是很了不起的,也使全书的主题完成了自己的乐章。受此鼓舞,
事实上七十年代末许多美国黑人也掀起了一股寻根热潮。但是,是不是找到了自己
祖先的村落也就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了呢?恐怕不尽如此。美国的黑人问
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而种族问题只是这个问题的标签。找到了种族意义上的根,并
不等于找到了解决这个社会问题的根。割断黑人的民族传统,以蒙昧压制他们,并
不是白人统治者肆虐的主要手段,至少不是唯一手段。即使到今天,即使在一些方
面的境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即使寻到了根,美国黑人要想获得真正的平等、
自由与解放,他们也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过那是《根》以外的事情了。

其实《根》不仅挖掘了美国黑人之根,它也必然触及美国白人之根。

美国是白人统治的国家,黑人是以奴隶的身份被强制送到美洲大陆的。因此白
人是主人。书中就描写了几位不同的主人:买下康达的约翰主人冷酷残暴,他的哥
哥华勒主人“富有同情心而仁慈”,买下济茜的李主人下流无耻,是十足的人渣,
墨瑞主人又似乎分外开通。然而所有这些主人--“好”主人和坏主人,都有一个
共同处,那就是一切必须按照白人的规则行事,黑人永远只能听任宰割,在主人面
前只能说“是”。在这个黑白分明的世界里,就白色主人整体而言,伪善和残暴只
是对黑人交替使用的手段。对这一点,《根》揭露得很清楚。几个不同面目的白人
主人其实都有这一根靠奴隶制度以自肥的根。

美国的白人来自何处?他们不用探寻也知道,来自欧洲。到“新大陆”来寻发
财梦的人,大多数是走投无路而背井离乡。他们当中冒险家、受迫害者、破产者和
赌徒有的是。在美洲这块“充分自由”的土地上,他们的劣根性在对待有色人种时
便不再受伦理道德乃至法律的约束而得以自由地表现。因为他们的意志就是法律,
他们的欲望就是伦理。正如书中的黑人所说:“在他们成立一个新殖民地后,首先
就盖一座法院,以通过更多的法律,然后再盖一间教堂来证明他们是基督徒。”鲁
滨孙靠火枪和《圣经》征服了星期五,美国的白人征服者也是靠这两样役使他们的
奴隶。当他们靠剥削黑人致富了,甚至当他们的孩子吃黑人奶妈的奶长大了,他们
仍然没有忘记给黑人奴隶多加一条锁链。书中不止一次借鳄鱼和小男孩的故事叹道:
这是一个思将仇报、弱肉强食的世界。白人对黑人是有太多的历史欠账,时至今日
也没有真正解决的美国黑人问题就是蓄奴制和种族歧视的后果,也是美国的一条病
根。

美国常常以“最民主、最自由、最讲人权”自诩,而《根》正是向世人揭示了
最没有民主、最没有自由、最没有人权的黑人家族的历史,它的社会认识意义与
《美国的悲剧》、《愤怒的葡萄》等美国文学史上的名篇是一致的。

《根》当然不是一部完美的作品,在它问世之初就有颇多争议。但是经过了二
十年时间的冲刷,它没有淹没在无数过眼即逝的畅销书中,说明它具有名著的生命
力。也正因为此,它值得我们进一步指出它的不足之处。

作者把主题建立在“寻到根就寻到一切”这一观念上,他希望黑人寻到根就寻
到了尊严;白人寻到根就能了解和理解黑人;天下所有人都来寻根,就能相容相通。
这只能是一个善良的愿望。我们尊重这个愿望,希望这个愿望能促进人类的和睦相
处;但是从思想意义上说,与前人的作品相比,《根》的主题并没有本质的突破。
所以书中的黑人们大多是在忍耐、顺从和对剧变的恐惧中度过一生。当他们得到自
由,经营有成以后,自建的教堂、草地上野餐便成了他们莫大的快乐。

《根》在艺术上的成功显而易见。它塑造的人物各有特色,即使身份相似,性
格也决不雷同。最为人难忘的自然是康达·金特和鸡仔乔治。前者的刚强坚毅、后
者的聪明善良和乖巧浮浪莫不跃然纸上。几个白人主人也描写得栩栩如生不落俗套。
尤其是华勒主人,他有教养。仁慈、宽容,作为医生四处救死扶伤,可是一旦他觉
得自己的规矩被侵犯就立刻变得冷酷残忍。这个白人形象很有代表性。

作者是以写家史的心态来创作,因此这部作品没有小说传统的结构方式。它大
体按照二百多年的时间顺序安排情节,详略得当,只是有关斗鸡的描写,虽然精彩
但有些冲淡主题。它的叙事质朴自如,引人入胜。它以饱满的感情、丰富的想象力
和优美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弦,使我们读完这本书掩卷沉思之时,会想到更多
的东西--关于“根”

H. 《根》名著在线阅读

I. 关于《根》

http://www.pingku.com/bbs/viewthread_133161_fpage_9.html

试试看

十年前,当《根》风靡美国的时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说类畅销书"中的。1977年4月,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把历史特等奖授予了《根》,以表彰这部"非虚构的历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来在全世界的流传表明,读者们通常并不是把《根》当作一般意义的历史来阅读,他们更多的是沉浸在对《根》所描述的家族命运的关切之中,为它深刻的主题、活生生的形象和丰富的情感所打动。《根》更应该是一部文学作品,是一部优秀的历史小说。虽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说他怎样在尘封的故纸堆中寻找历史的线索、书中的人物怎样是他的爷娘祖奶奶,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历史真实性是融合在它的艺术价值之中的。
因此《根》应该进入世界文学名著的行列。
强调《根》是文学作品,并不意味我们贬低它的历史含量和认识价值,恰恰相反,形象大于思想,正是它的艺术再现,使读者们更深刻地认识了美国黑人乃至美国的一段历史。
回顾美国文学,以最敏感的黑人问题为题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类别,据说其中是《汤姆大伯的小屋》、《飘》和《根》影响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实,前两部作品还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为主要情节且以黑人为主人公的作品,《根》是有开创意义的。尤其它的独特的叙述方式,"从头道来",从"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运,以他们的苦难和追求,雄辩地展示了主题,赋予了《根》以史诗的光辉。
《根》挖掘了一条美国黑人之根。这条根开始在1750年早春,西非冈比亚河上的嘉福村。这是作者所称由他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这条根也是所有美国黑人之根的代表和象征。请看康达·金特从出世到被白人奴贩即"土霸"掳掠去之前,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么淳朴和谐。那播种和丰收季节的歌舞与祈祷、篝火前的长老议事会、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礼……这一切都显示着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优雅自如的,是和谐的;而那晨雾荡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独木舟划破了平静的水面,惊醒了狒狒,惊散了野猪,林间百鸟鸣啭,河上苍鹭齐飞……这又是一个多么和谐的自然环境!人们常说应该以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来检测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应该看到,康达·金特的民族决不是野蛮的。野蛮的是把他们当猎物掳掠去的白人"土霸"。这个后来成为美国黑人的家族的苦难史就是从康达·金特被捕捉开始的,他们的非洲之根就从此处断了。
曾有人批评《根》所描绘的非洲生活情景过于理想化和浪漫化了,不够真实。这样的指摘其实还是一个历史小说中"历史"和"小说"之间关系的老问题。《根》不是功能学派的社会人类学考察报告,它的细节应该服从它的主题和更深刻的历史真实。当第一代黑奴在遥远的异乡受尽凌辱又孤苦无告时,那只能在梦中相见的故土自然也就显得和天堂一样美好。作者所写的是一个民族的象征的历史,那非洲的根已被注入了深层的含义,是终极追求的代称。
尽管已经有很多作品记录了美国黑人所遭受的苦难,但读一读《根》仍然会使我们的心为他们的苦难而震颤。从越洋运奴船上那些"土霸"们种种令人发指的暴行,到美国南方种植园里无穷无尽的苦役,黑人们是生活在血泪之中。读者不会忘记这样一个情节:在黑奴拍卖台上,一位黑人母亲当众摔死了自己亲生的婴儿,为的是"你们对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孩子身上"。白人们对她做了什么?不必细说我们就可以想象这位母亲所蒙受的必然比死亡还要惨烈可怕,以致他不惜摧毁女儿刚刚获得的生命,免得她再经历母亲的苦难。然而《根》更突出了美国黑人精神上所受的虐待,那种失去了人的尊严而给心灵带来的痛苦。书中反复地指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是从哪儿来的;而"土霸"们最恶毒之处就是不让黑人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风俗,让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根"。因此,黑人们无法真正得到解放。用书中的话来说:"就是为白人工作一千年后,你还是黑奴。"没有了来历,没有了归属感,黑人们只能世世代代被卖来卖去,即使在废奴以后,也只能是茫然的漂泊者。"我漂泊,我旁徨,兰斯顿·休斯之语也正是代表了这种心态。《根》就是把这种归属感的寻求作为己任,在一个黑人家庭七代的历史中开辟艰苦的探访之路。
经过十二年的探索,作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根"。他把这一过程写在了小说的最后部分,增加了此书的纪实色彩。他通过祖祖辈辈口耳相传的片言只语的非洲话,终于找到了冈比亚河畔祖先的村落,找到了他的黑奴第一代祖先康达·金特的来历。
掘到这条"根"是很了不起的,也使全书的主题完成了自己的乐章。受此鼓舞,事实上七十年代末许多美国黑人也掀起了一股寻根热潮。但是,是不是找到了自己祖先的村落也就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了呢?恐怕不尽如此。美国的黑人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而种族问题只是这个问题的标签。找到了种族意义上的根,并不等于找到了解决这个社会问题的根。割断黑人的民族传统,以蒙昧压制他们,并不是白人统治者肆虐的主要手段,至少不是唯一手段。即使到今天,即使在一些方面的境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即使寻到了根,美国黑人要想获得真正的平等、自由与解放,他们也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过那是《根》以外的事情了。
其实《根》不仅挖掘了美国黑人之根,它也必然触及美国白人之根。
美国是白人统治的国家,黑人是以奴隶的身份被强制送到美洲大陆的。因此白人是主人。书中就描写了几位不同的主人:买下康达的约翰主人冷酷残暴,他的哥哥华勒主人"富有同情心而仁慈",买下济茜的李主人下流无耻,是十足的人渣,墨瑞主人又似乎分外开通。然而所有这些主人--"好"主人和坏主人,都有一个共同处,那就是一切必须按照白人的规则行事,黑人永远只能听任宰割,在主人面前只能说"是"。在这个黑白分明的世界里,就白色主人整体而言,伪善和残暴只是对黑人交替使用的手段。对这一点,《根》揭露得很清楚。几个不同面目的白人主人其实都有这一根靠奴隶制度以自肥的根。
美国的白人来自何处?他们不用探寻也知道,来自欧洲。到"新大陆"来寻发财梦的人,大多数是走投无路而背井离乡。他们当中冒险家、受迫害者、破产者和赌徒有的是。在美洲这块"充分自由"的土地上,他们的劣根性在对待有色人种时便不再受伦理道德乃至法律的约束而得以自由地表现。因为他们的意志就是法律,他们的欲望就是伦理。正如书中的黑人所说:"在他们成立一个新殖民地后,首先就盖一座法院,以通过更多的法律,然后再盖一间教堂来证明他们是基督徒。"鲁滨孙靠火枪和《圣经》征服了星期五,美国的白人征服者也是靠这两样役使他们的奴隶。当他们靠剥削黑人致富了,甚至当他们的孩子吃黑人奶妈的奶长大了,他们仍然没有忘记给黑人奴隶多加一条锁链。书中不止一次借鳄鱼和小男孩的故事叹道:这是一个思将仇报、弱肉强食的世界。白人对黑人是有太多的历史欠账,时至今曰也没有真正解决的美国黑人问题就是蓄奴制和种族歧视的后果,也是美国的一条病根。
美国常常以"最==、最自由、最讲人权"自诩,而《根》正是向世人揭示了最没有==、最没有自由、最没有人权的黑人家族的历史,它的社会认识意义与《美国的悲剧》、《愤怒的葡萄》等美国文学史上的名篇是一致的。
《根》当然不是一部完美的作品,在它问世之初就有颇多争议。但是经过了二十年时间的冲刷,它没有淹没在无数过眼即逝的畅销书中,说明它具有名著的生命力。也正因为此,它值得我们进一步指出它的不足之处。
作者把主题建立在"寻到根就寻到一切"这一观念上,他希望黑人寻到根就寻到了尊严;白人寻到根就能了解和理解黑人;天下所有人都来寻根,就能相容相通。这只能是一个善良的愿望。我们尊重这个愿望,希望这个愿望能促进人类的和睦相处;但是从思想意义上说,与前人的作品相比,《根》的主题并没有本质的突破。所以书中的黑人们大多是在忍耐、顺从和对剧变的恐惧中度过一生。当他们得到自由,经营有成以后,自建的教堂、草地上野餐便成了他们莫大的快乐。
《根》在艺术上的成功显而易见。它塑造的人物各有特色,即使身份相似,性格也决不雷同。最为人难忘的自然是康达·金特和鸡仔乔治。前者的刚强坚毅、后者的聪明善良和乖巧浮浪莫不跃然纸上。几个白人主人也描写得栩栩如生不落俗套。尤其是华勒主人,他有教养。仁慈、宽容,作为医生四处救死扶伤,可是一旦他觉得自己的规矩被侵犯就立刻变得冷酷残忍。这个白人形象很有代表性。
作者是以写家史的心态来创作,因此这部作品没有小说传统的结构方式。它大体按照二百多年的时间顺序安排情节,详略得当,只是有关斗鸡的描写,虽然精彩但有些冲淡主题。它的叙事质朴自如,引人入胜。它以饱满的感情、丰富的想象力和优美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弦,使我们读完这本书掩卷沉思之时,会想到更多的东西。
作者:亚历克斯·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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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根 的阅读

bhv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薛觅海在2023-06-25 10:30:56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tongrenwen/378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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