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杰完整版小说阅读

林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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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找两本小说 最好完结的

美女江山一锅煮》好不好看也不要我说,大家都心知肚明,要不然来这里做什么!!!
《飘渺之旅》相信有很多人都看过,不过在这里还是介绍一下;这是一部修真类型的小说,也是修真小说的始祖,从后来不少的模仿之作就可以看出此作品的优秀。没看过的人可以一看`````````
《猛龙过江》我看过的第一部网游小说,到现在也觉得没有哪一部网游可以相比!
《光之子》是写的一个叫“长弓。威”的魔发师成为传说中的大魔导师的传奇。
《佣兵天下》两年前曾经出现过一批精彩的以西方奇幻小说,但是坚持下来的不多,到了今天就更少了。而《佣兵天下》这本书的出现,使得中国原创小说领域中又多了一本非常好看的纯西式魔幻小说。深厚文字的功底,对西方传统奇幻的了解,喜欢西方奇幻的人一定不能错过。
《善良的死神》,《惟我独仙》,《空速星痕》,《狂神》,<冰火魔厨>,<生肖守护神>加上刚才说的光之子,全都是唐家三少的作品,有”唐家三少”这几个字还怕不好看么!!
<邪神传说>点击率很高,但我觉得一般‘‘‘大家自己去看看吧,每人的感觉是不同的.
<寸芒>番茄作品,讲的是一个叫”李杨”的人从飞刀入道;但为了救自己的女友修魔成神的故事(神不厉害,只比大尊厉害一些而已,呵呵‘‘‘)。
《佛本是道》仙侠类小说这两年差不多也快被人写滥了。看前一半,我最多只说一般,但看了后一半我觉得很不错。用实际行动为还珠楼主弥补遗憾的行为本就伟大,更何况写得还真好看。
〈海王祭〉骷髅的文笔还用怀疑吗!!要不然〈猛龙〉的电击率也不会过千万,推荐也不会到250万呀!!!
〈小兵传奇〉从一个小步兵到建立自己的帝国,并统一宇宙‘‘‘网上的多种版本也说明了它的价值!!
《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随波逐流 现在中国不是没有女作者,也不是没有写历史架空题材的女作者,但是能够把一部架空题材写得如此荡气回肠、酣畅淋漓的却只有这么一个。看过本书的人,都会在恍惚中怀疑这世界上是不是真出现过一个南朝,一段楚史,一个江随云。
〈至尊无赖〉把中国的道家与西方的希腊真话及基督教相结合,而作者跳舞的名字也可以保证书的质量。
〈张三丰异界游〉写的是张三丰成仙之后到达异界的故事,还比较YY,无聊是可以看看。
〈苍穹之战〉我初中看过的一本书,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名字,因为当时是打这黄易的旗号,虽然不是黄易写的。
《鬼吹灯》要说2022年下半年网络最红的原创小说,一定非《鬼吹灯》莫属。在一段时间内,“《鬼吹灯》今天你看了没有”的问候,都快赶上当年娃哈哈广告的流行度了,可见书红的程度。况且,作为经典的探险灵异类小说,本书的出现也在互联网上带来一股考古小说的风潮。
《大明星爱上我》想像一下找个美女大明星做女朋友的感觉吧!没有想像力?无法想像?那还不赶紧看看起点白金作家鹅考的《大明星爱上我》。记得看完学两手,也许以后你也有机会遇上。
《空之战》纯谋略类的大陆战争小说在起点实属少见,也很少有人有这样的见识和控制力,能够写好这类冷兵器大场面的小说,但是《空之战》却做到了。在这本书里,红色哥萨克对人种优生学也做了一点有趣的阐述,绝对值得一看。
《数字生命》重生回去做富翁已经写了太多,没搞头,重生加上高科技如何?强国富民平天下,似乎是每个人的梦想,那么偶尔在小说里体验下梦想成真的感觉也算不错。
《1911新中华》奥斯卡文章里的主角很会装酷,所以他的文风也显出一股酷酷的味道。重生打仗写得不错的很多,比如《抗日烽火之烽火燎原》,但是大多都光会写打仗了,具体的战略方面却写得很少,这点上天使奥斯卡的确干得不错。
《觉醒-仿如昨日》一本好书,有时候给人的感觉却是非常复杂的,似乎一时间你很难用简单的话讲述出他的好处来。比如这本《觉醒-仿如昨日》。我一直很欣赏这本书精妙的语言,那种很少在国内小说里看到的毒舌攻击,偶尔出现的小细节,真的非常令人过瘾。虽然文章很长,涉及的情节却不太复杂,整理下来也不过几个桥段,但是那种轻小说特有的细腻文风却使人非常的愉悦。同时,作者巧妙地将几部经典漫画的桥段设计到了这部小说中,真让人惊艳不已。
《风姿物语》我想说的是,如果仅仅是故事,那么风姿也仅仅是一个好看的故事。太长是他的优点也是缺点。但是,我更感动的是风姿里的人。我们这类小说,里面的人物往往都是脸谱化的小说任务,是对人性某一部分的简单放大。但是风姿里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活生生复杂的人啊!
《悟空传》有些书,总是需要特别推荐的。有些书,总是需要反复阅读的。情和堪,意何真,如梦如幻!
《搜神记》我很奇怪的是,我们的作者似乎对于国外的历史了解和神话体系的了解程度要远远超过对于我们自身的了解。但是,无论如何,我总觉得,只有坚持自己的东西,才能修得正果。好在,至少树下野狐做到了。
《紫川》--老猪 有些作品,开头就可以决定一切的。
《天魔神谭》非常过瘾的一部作品。第一部非常好看,第二部作者似乎想表达点什么东西出来,不过遗憾的是,至今我还没看出来作者的观点。
《天庐风云》此书给人的感觉很轻松,但也不乏对人生的思考。淡淡的笔调,淡淡的故事,却在读者心头系上了一份期待、一份牵挂……
《道缘儒仙》道缘的情节不如飘渺,而文字各有千秋。但是道缘比飘渺优秀的地方就在于完整的将佛、道、儒三者将的关系做了一次完整的体系化和标准化设定。而这种系统化的设定在国内作者中往往是很少有人这么去做的。
《亵渎》这本书我觉得不怎样,但它是”烟雨江南“写的,所以推荐一下。
《升龙道》——血红 我没有看过这本,但”血红“的名字大家都听过吧。
《真髓》最好的三国作品。与之比肩的有《天变》,但个人认为《真髓》写实,战争场面残酷而真实,非《天变》可比。
《网络骑士》这是一部关于网络的小说。最精彩的就是中美黑客大战,这是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十分悲壮,让人热血沸腾,恨不得置身其中才好。
《神剑遥想》遥想遥远的时空,神剑划破了时光,却斩不断情爱的牵绊。看路西法的文章不仅有成为神的快感,还有生为人的忧思。这是非常难得的。
《幻魔战记》--unknow 网络玄幻界擂台战第一人。
《至尊无名》传统中带着创新的武侠佳作。另类的主角、独特的价值观、轻松幽默的风格、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因素糅合在一起,却仍是本传统意义上的武侠小说。
《第二次创世圣战》宫廷悲剧式的天神一族,充满开拓精神又貌合神离的魔族,相对弱小却为了自由奋斗不息的人族,都在堕天使、魔族、人类三位一体的主角眼中为了一场汇集了几代神魔的智慧和努力的战争中取胜而努力,虽然结局中“理解和融合”的到来未免有点过于容易,但是作者的思考和文字能力是让人感动的。
还有《龙魔传说》,《梦幻空间》,《大圣者》,〈兽血沸腾〉,〈师士传说〉,〈七界传说〉,〈三眼艳情咒〉等等等等

『贰』 流火如夏全文阅读

流火如夏大结局复
流夏制。。。最终还是没和张飞扬在一起。。。。
“上床”事件真的是误会,是裘雪鹤去逛街,买了衣服,然后到张飞扬家换。不小心把果汁撒到了张飞扬的衣服上,然后张飞扬就去洗澡了,床很乱好像是裘雪鹤好像知道流夏要回来似的,就弄乱了。
后来,流夏辍学了,在一家好像是饰品店打工,张飞扬去深圳了。。。张飞扬还是没忘记流夏,但流夏已经不爱张飞扬了(其实,我觉得是假的。因为流夏爱张飞扬我们也都看得出来,但流夏就是钻牛角尖。。唉。。)还有那一次张飞扬亲流夏的照片她也给删了。。。。她说,她决定忘记张飞扬。。。最后和韩律在一起了。。。。。

『叁』 寻一本武侠小说,很久之前的,记得是我三年级的时候看的

偷龙转凤

『肆』 夏洛蒂·勃朗特 作品 简·爱第16章内容

那个不眠之夜后的第二天,我既希望见到罗切斯特先生,而又害怕见到他。我很想再次倾听他的声音,而又害怕与他的目光相遇。上午的前半晌,我时刻盼他来。他不常进读书室,但有时却进来呆几分钟。我有这样的预感,那天他一定会来。
但是,早上像往常那么过去了。没有发生什么影响阿黛勒宁静学习课程的事情。只是早饭后不久,我听到罗切斯特先生卧室附近一阵喧闹,有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嗓音,还有莉娅的和厨师的——也就是约翰妻子的嗓音,甚至还有约翰本人粗哑的调门,有人大惊小怪地叫着:“真幸运呀,老爷没有给烧死在床上!”“点蜡烛过夜总归是危险的。”“真是上帝保佑,他还能那么清醒,想起了水罐!”“真奇怪,他谁都没有吵醒!”“但愿他睡在图书室沙发上不会着凉!”
这一番闲聊之后,响起了擦擦洗洗,收拾整理的声音。我下楼吃饭经过这间房子,从开着的门后进去,只见一切都又恢复得井井有条。只有床上的帐幔都已拆除,莉娅站在窗台上,擦着被烟薰黑的玻璃。我希望知道这件事是怎么解释的,正要同她讲话,但往前一看,只见房里还有第二个人——一个女人,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缝着新窗帘的挂环。那女人正是格雷斯·普尔。
她坐在那里,还是往常那付沉默寡言的样子,穿着褐色料子服,系着格子围裙,揣着白手帕,戴着帽子。她专心致志地忙着手头的活儿,似乎全身心都扑上去了。她冷漠的额头和普普通通的五官,既不显得苍白,也不见绝望的表情,那种人们期望在一个蓄谋杀人的女人脸上看到的表情特征,而且那位受害者昨晚跟踪到了她的藏身之处,并(如我所相信)指控她蓄意犯罪。我十分惊讶,甚至感到惶惑。我继续盯着她看时,她抬起了头来,没有惊慌之态,没有变脸色,而因此泄露她的情绪和负罪感,以及害怕被发现的恐惧心理。她以平时那种冷淡和简慢的态度说了声:“早安,小姐,”又拿起一个挂环和一圈线带,继续缝了起来。
“我倒要试试她看,”我想,“那么丝毫不露声色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早安,格雷斯,”我说,“这儿发生了什么事吗?我想刚才我听到仆人们都议论纷纷呢。”
“不过是昨晚老爷躺在床上看书,亮着蜡烛就睡着了,床幔起了火,幸亏床单或木板还没着火他就醒了,想法用罐子里的水浇灭了火焰。”
“怪事!”我低声说,随后目光紧盯着她,“罗切斯特先生没有弄醒谁吗!你没有听到他走动?”
她再次抬眼看我,这回她的眸子里露出了一种若有所悟的表情。她似乎先警惕地审视我,然后才回答道:
“仆人们睡的地方离得很远,你知道的,小姐,她们不可能听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和你的离老爷的卧室最近,但费尔法克斯太太说她没有听到什么,人老了,总是睡得很死,”她顿了一顿,随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却以清楚而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说:“不过你很年轻,小姐,而且应当说睡得不熟,也许你听到了什么声音。”
“我是听到了,”我压低了声音说。这样,仍在擦窗的莉娅就不会听到我了。“起初,我以为是派洛特,可是派洛特不会笑,而我敢肯定,我听到了笑声,古怪的笑声”。
她又拿了一根线,仔细地上了蜡,她的手沉稳地把线穿进针眼,随后非常镇静地说:
“我想老爷处在危险之中是不大可能笑的,小姐,你一定是在做梦了。”
“我没有做梦,”我带着几分恼火说,因为她那种厚颜无耻的镇定把我激怒了。她又带着同样探究和警惕的目光看着我。
“你告诉老爷了没有,你听到笑声了?”她问道。
“早上我还没有机会同他说呢。”
“你没有想到开门往走廊里一瞧?”她往下问
她似乎在盘问我,想在不知不觉中把我的话掏出来。我忽然想到,她要是发觉我知道或是怀疑她的罪行,就会恶意作弄我,我想还是警惕为妙。
“恰恰相反,”我说,“我把门拴上了。”
“那你每天睡觉之前没有拴门的习惯吗?”
“这恶魔!她想知道我的习惯,好以此来算计我:”愤怒再次压倒谨慎,我尖刻地回答:“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常常忽略了拴门,我认为没有这必要,我以前没有意识到在桑菲尔德还要担心什么危险或者烦恼,不过将来(我特别强调了这几个字),我要小心谨慎,弄得一切都安安全全了才敢躺下睡觉。”
“这样做才聪明呢,”她回答,“这一带跟我知道的任何地方都一样安静,打从府宅建成以来、我还没有听说过有强盗上门呢。尽管谁都知道,盘子柜里有价值几百英镑的盘子,而且你知道,老爷不在这里长住,就是来住,因为是单身汉也不大要人服侍,所以这么大的房子,只有很少几个仆人。不过我总认为过份注意安全总比不注意安全好,门一下子就能拴上,还是拴上门,把自己和可能发生的祸害隔开为好。小姐,很多人都把一切托付给上帝,但要我说呀,上帝不会排斥采取措施,尽管他只常常祝福那些谨慎采取的措施,”说到这里她结束了长篇演说。这番话对地来说是够长的了,而且口气里带着贵格会女教徒的假正经。
我依旧站在那里,正被她出奇的镇定和难以理解的虚伪弄得目瞪口呆时,厨师进门来了。
“普尔太太,”她对格雷斯说,“佣人的午饭马上就好了,你下楼去吗?”
“不啦,你就把我那一品特葡萄酒和一小块布丁放在托盘里吧,我会端到楼上去。”
“你还要些肉吗?”
“就来一小份吧,再来一点奶酪,就这些。”
“还有西米呢?”
“现在就不用啦,用茶点之前我会下来的,我自己来做。”
这时厨师转向我,说费尔法克斯太太在等看我,于是我就离开了。
吃午饭时候,费尔法克斯太太谈起帐幔失火的事。我几乎没有听见,因为我绞尽脑汁,思索着格雷斯·普尔这个神秘人物,尤其是考虑她在桑菲尔德的地位问题;对为什么那天早晨她没有被拘留,或者至少被老爷解雇,而感到纳闷。昨天晚上,他几乎等于宣布确信她犯了罪。是什么神秘的原因却使他不去指控她呢,为什么他也嘱咐我严守秘密呢,真也奇怪,一位大胆自负、复仇心切的绅士,不知怎地似乎受制于一个最卑微的下属、而且被她控制得如此之紧,甚至当她动手要谋害他时,竟不敢公开指控她的图谋,更不必说惩罚她了。
要是格雷斯年轻漂亮,我会不由得认为,那种比谨慎或忧虑更为温存的情感左右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偏袒于她。可是她面貌丑陋,又是一付管家婆样子,这种想法也就站不住脚了。“不过,”我思忖道,“她曾有过青春年华,那时主人也跟她一样年轻。费尔法克斯太太曾告诉我,她在这里已住了很多年。我认为她从来就没有姿色,但是也许她性格的力量和独特之处弥补了外貌上的不足。罗切斯特先生喜欢果断和古怪的人,格雷斯至少很古怪。要是从前一时的荒唐(像他那种刚愎自用、反复无常的个性,完全有可能干出轻率的事来)使他落入了她的掌中,行为上的不检点酿成了恶果,使他如今对格雷斯所施加给自己的秘密影响,既无法摆脱,又不能漠视,那又有什么奇怪呢?但是,一想到这里,普尔太太宽阔、结实、扁平的身材和丑陋干瘪甚至粗糙的面容,便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于是我想:“不,不可能!我的猜想不可能是对的。不过,”一个在我心里悄悄说话的声音建议道:“你自己也并不漂亮,而罗切斯特先生却赞赏你,至少你总是觉得好像他是这样,而且昨天晚上——别忘了他的话,别忘了他的神态,别忘了他的嗓音!”
这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那语言,那眼神,那声调此刻似乎活生生地再现了。这时我呆在读书室里,阿黛勒在画画,我弯着身子指导她使用画笔,她抬起头,颇有些吃惊。
“Qavez vous,Mademoiselle”她说“Vos doigts tremblent comme lafeuille,et vos joues sont rouges:mais,rouges comme des cerises!”
“我很热,阿黛勒,这么躬着身!”她继续画她的速写,我继续我的思考。
我急于要把对格雷斯·普尔的讨厌想法,从脑海中驱走,因为它使我感到厌恶,我把她与自己作了比较,发现彼此并不相同。贝茜·利文曾说我很有小姐派头。她说的是事实,我是一位小姐。而如今,我看上去已比当初贝茜见我时好多了。我脸色已更加红润,人已更加丰满,更富有生命力,更加朝气蓬勃,因为有了更光明的前景和更大的欢乐。
“黄昏快到了,”我朝窗子看了看,自言自语地说。“今天我还没有在房间里听到过罗切斯特先生的声音和脚步声呢。不过天黑之前我肯定会见到他。早上我害怕见面,而现在却渴望见面了。我的期望久久落空,真有点让人不耐烦了。”
当真的暮色四合,阿黛勒离开我到保育室同索菲娅一起去玩时,我急盼着同他见面。我等待着听到楼下响起铃声,等待着听到莉娅带着口讯上楼的声音。有时还在恍惚中听到罗切斯特先生自己的脚步声,便赶紧把脸转向门口,期待着门一开,他走了进来。但门依然紧闭着,唯有夜色透进了窗户。不过现在还不算太晚,他常常到七、八点钟才派人来叫我,而此刻才六点。当然今晚我不应该完全失望,因为我有那么多的话要同他说,我要再次提起格雷斯·普尔这个话题,听听他会怎么回答,我要爽爽气气地问他,是否真的相信是她昨夜动了恶念,要是相信,那他为什么要替她的恶行保守秘密。我的好奇心会不会激怒他关系不大,反正我知道一会儿惹他生气,一会儿抚慰他的乐趣,这是一件我很乐意干的事,一种很有把握的直觉常常使我不至于做过头,我从来没有冒险越出使他动怒的界线,但在正边缘上我很喜欢一试身手。我可以既保持细微的自尊,保持我的身份所需的一应礼节,而又可以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地同他争论,这样对我们两人都合适。
楼梯上终于响起了吱格的脚步声,莉娅来了,但她不过是来通知茶点己在费尔法克斯太太房间里摆好,我朝那走去,心里很是高兴,至少可以到楼下去了。我想这么一来离罗切斯特先生更近了。
“你一定想用茶点了,”到了她那里后,这位善良的太太说,“午饭你吃得那么少,”她往下说,“我担心你今天不大舒服。你看上去脸色绯红,像是发了烧。”
“啊!很好呀,我觉得再好没有了。”
“那你得用好胃口来证实一下,你把茶壶灌满让我织完这一针好吗,”这活儿一了结,她便站起来把一直开着的百叶窗放下。我猜想没有关窗是为了充分利用日光,尽管这时己经暮霭沉沉,天色一片朦胧了。
“今晚天气晴朗,”她透过窗玻璃往外看时说,“虽然没有星光,罗切斯特先生出门总算遇上了好天气。”
“出门?——罗切斯特先生到哪里去了吗,我不知道他出去了。”
“噢,他吃好早饭就出去了!他去了里斯。埃希顿先生那儿,在米尔科特的另一边,离这儿十英里,我想那儿聚集了一大批人,英格拉姆勋爵、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等都在。”
“你盼他今晚回来么?”
“不,——明天也不会回来。我想他很可能呆上一个礼拜,或者更长一点。这些杰出的上流社会的人物相聚,气氛欢快,格调高雅,娱乐款待,应有尽有,所以他们不急于散伙。而在这样的场合,尤其需要有教养有身份的人。罗切斯特先生既有才能,在社交场中又很活跃,我想他一定受到大家的欢迎。女士们都很喜欢他,尽管你会认为,在她们眼里他的外貌并没有特别值得赞许的地方。不过我猜想,他的学识、能力,也许还有他的财富和血统,弥补了他外貌上的小小缺陷。”
“里斯地方有贵妇、小姐吗?”
“有伊希顿太太和她的三个女儿——真还都是举止文雅的年轻小姐。还有可尊敬的布兰奇和玛丽·英格拉姆,我想都是非常漂亮的女人。说实在我是六七年前见到布兰奇的,当时她才十八岁。她来这里参加罗切斯特先生举办的圣诞舞会和聚会。你真该看一看那一天的餐室——布置得那么豪华,点得又那么灯火辉煌!我想有五十位女士和先生在场——都是出身于郡里的上等人家。英格拉姆小姐是那天晚上公认的美女。”
“你说你见到了她,费尔法克斯太太。她长得怎么个模样?”
“是呀、我看到她了,餐室的门敞开着,而且因为圣诞期间,允许佣人们聚在大厅里,听一些女士们演唱和弹奏。罗切斯特先生要我进去,我就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坐下来看她们。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光彩夺目的景象。女士们穿戴得富丽堂皇,大多数——至少是大多数年轻女子,长得很标致,而英格拉姆小姐当然是女皇了。 ”
“她什么模样?”
“高高的个子,漂亮的胸部,斜肩膀,典雅硕长的脖子,黝黑而洁净的橄榄色皮肤,高贵的五官,有些像罗切斯特先生那样的眼睛,又大又黑,像她的珠宝那样大放光彩,同时她还有一头很好的头发,乌黑乌黑,而又梳理得非常妥贴,脑后盘着粗粗的发辫,额前是我所看到过的最长最富有光泽的卷发,她一身素白,一块琥珀色的围巾绕过肩膀,越过胸前,在腰上扎一下,一直垂到膝盖之下,下端悬着长长的流苏。头发上还戴着一朵琥珀色的花,与她一团乌黑的卷发形成了对比。”
“当然她很受别人倾慕了?”
“是呀,一点也不错,不仅是因为她的漂亮,而且还因为她的才艺,她是那天演唱的女士之一,一位先生用钢琴替她伴奏,她和罗切斯特先生还表演了二重唱。”
“罗切斯特先生!我不知道他还能唱歌。”
“呵!他有一个漂亮的男低音,对音乐有很强的鉴赏力。”
“那么英格拉姆小姐呢,她属于哪类嗓子?”
“非常圆润而有力,她唱得很动听。听她唱歌是一种享受——随后她又演奏。我不会欣赏音乐,但罗切斯特先生行。我听他说她的演技很出色。”
“这位才貌双全的小姐还没有结婚吗?”
“好像还没有,我想她与她妹妹的财产都不多。老英格拉姆勋爵的产业大体上限定了继承人,而他的大儿子几乎继承了一切。”
“不过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富裕的贵族或绅士看中她,譬如罗切斯特先生,他很有钱,不是吗,”
“唉!是呀,不过你瞧,年龄差别很大。罗切斯特先生已快四十,而她只有二十五岁。”
“那有什么关系?比这更不般配的婚姻每天都有呢。”
“那是事实,但我不会认为罗切斯特先生会抱有那种想法。——可是你什么也没吃,从开始吃茶点到现在,你几乎没有尝过一口。”
“不,我太渴了,吃不下去。让我再喝一杯行吗?”
我正要重新将话题扯到罗切斯特先生和漂亮的布兰奇小姐有没有结合的可能性上,阿黛勒进来了,谈话也就转到了别的方面。
当我复又独处时,我细想了听到的情况,窥视了我的心灵,审察了我的思想和情感,努力用一双严厉的手,把那些在无边无际、无路可循的想象荒野上徘徊的一切,纳入常识的可靠规范之中。
我在自己的法庭上受到了传讯。记忆出来作证,陈述了从昨夜以来我所怀的希望、意愿和情感,陈述了过去近两周我所沉溺的一般思想状态。理智走到前面,不慌不忙地讲了一个朴实无华的故事,揭示了我如何拒绝了现实,狂热地吞下了理想。我宣布了大致这样的判决:
世上还不曾有过比简·爱更大的傻瓜,还没有一个更异想天开的白痴,那么轻信甜蜜的谎言、把毒药当作美酒吞下。
“你,”我说,“得宠于罗切斯特先生吗?你有讨他欢心的天赋吗?你有哪一点对他来说举足轻重吗?滚开!你的愚蠢让我厌烦。而你却因为人家偶尔表示了喜欢便乐滋滋的,殊不知这是一个出身名门的绅士,一个精于世故的人对一个下属、一个初出毛庐的人所作的暧昧表示。你好大的胆子,愚蠢得可怜的受骗者。——难道想到自身的利益都不能让你聪明些吗?今天早上你反复叨念着昨夜的短暂情景啦?——蒙起你的脸,感到羞愧吧,他说了几句称赞你眼晴的话、是吗?盲目的自命不凡者,睁开那双模糊的眼睛,瞧瞧你自己该死的糊涂劲儿吧!受到无意与她结婚的上司的恭维,对随便哪个女人来说都没有好处。爱情之火悄悄地在内心点燃,得不到回报,不为对方所知,必定会吞没煽起爱的生命;要是被发现了,得到了回报,必定犹如鬼火,将爱引入泥泞的荒地而不能自拔。对所有的女人来说,那简直是发疯。”
“那么,简·爱,听着对你的判决:明天,把镜子放在你面前,用粉笔绘出你自己的画像,要照实画,不要淡化你的缺陷,不要省略粗糙的线条,不要抹去令人讨厌的不匀称的地方,并在画像下面书上‘孤苦无依、相貌平庸的家庭女教师肖像。’”
“然后,拿出一块光滑的象牙来——你在画盒子里有一块备着:拿出你的调色板,把你最新鲜、最漂亮、最明洁的色泽调起来,选择你最精细的骆驼毛画笔,仔细地画出你所能想象的最漂亮的脸蛋,根据费尔法克斯太太对布兰奇·英格拉姆的描绘,用最柔和的浓淡差别,最甜蜜的色泽来画。记住乌黑的头发,东方式的眸子 ——什么!你把罗切斯特先生作为模持儿,镇静!别哭鼻子!——不要感情用事!——不要反悔!我只能忍受理智和决心。回忆一下那庄重而和谐的面部特征,希腊式的脖子和胸部,露出圆圆的光彩照人的胳膊和纤细的手。不要省掉钻石耳环和金手镯。一丝不差地画下衣服、悬垂的花边、闪光的缎子、雅致的围巾和金色的玫瑰,把这幅肖像画题作‘多才多艺的名门闺秀布兰奇。’”
“我会这么干的,”我打定了注意。决心一下,人也就平静下来了,于是便沉沉睡去。
我说到做到,一二个小时便用蜡笔画成了自己的肖像。而用了近两周的工夫完成了一幅想象中的布兰奇·英格拉姆象牙微型画。这张脸看上去是够可爱的,同用蜡笔根据真人画成的头像相比,其对比之强烈已到了自制力所能承受的极限。我很得益于这一做法。它使我的脑袋和双手都不闲着,也使我希望在心里烙下的不可磨灭的新印象更强烈,更不可动摇。
不久我有理由庆幸自己,在迫使我的情感服从有益的纪律方面有所长进。多亏了它,我才能够大大方方、平平静静地对付后来发生的事情,要是我毫无准备,那恐怕是连表面的镇静都是无法保持的。

『伍』 十大官场小说排行榜

有许多古装小说都受到了女性的喜爱,推荐几本我觉得比较不错的优质作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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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豺狼拥抱》全文

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一个口小腹大的椭圆形石洞,形状很像弥勒佛的肚子,相传明朝年间有个苦行僧曾在这里面壁十年颂经修行,因此这个石洞也叫大肚佛窟。

一只母豺,将小小的大肚佛窟占为巢穴,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豺。也许是受神灵保佑,两只幼豺健壮活泼,出生才五天就睁开了眼睛,第七天就会在石洞里蹒跚爬行。

豺是日曲卡雪山一带常见的中型走兽,当地山民称之为豺狗,因为体毛偏红,也有叫做红狼的。既名豺狗,又名红狼,可见豺的外貌特征,介乎于狗和狼之间,体型比普通土狗稍大些,又比狼要小得多。从动物分类学上说,豺、狗、狼皆为哺乳纲犬科,但狗和狼为犬科犬属,也就是同科同属,彼此血缘关系较近,豺却另成一属,为犬科豺属,完全是另一种动物。

那只刚刚做了妈妈的母豺,体毛浓密,背脊、尾巴和足踵上的毛色泽艳红,走动起来,就像天边的火烧云,因此,它的芳名就叫火烧云。

母豺火烧云今天运气不错,下午外出狩猎,刚到古纳河边,就碰到一只红颊獴与一条大青蛇生死搏斗。红颊獴锐利的牙齿咬住大青蛇的头颈,大青蛇两米多长的身子勒着红颊獴的脖子,在河边沙滩上打滚。它不会去帮大青蛇,当然也不会去帮红颊獴,谁输谁赢与它没多大关系,它蹲在河边的一棵树桩上,免费看了一场獴蛇大战的好戏。过了一会儿,大青蛇七寸被咬断,蹦弹了几下,像根烂草绳一样瘫软在地。红颊獴筋疲力尽,趴在砂砾上大口喘息。它从树桩上跳下来,冲着红颊獴啸叫了数声。红颊獴本来就不是豺的对手,又刚刚经过一场激烈的鏖战,元气大伤,哪里还敢接招,委屈地嚎了两声,夹起尾巴逃之夭夭。它不费吹灰之力,就白得了一条大青蛇。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大自然中经常上演这样的悲喜剧。

对母豺火烧云来说,这是获得食物的最佳方式,不劳而获说起来虽然难听,享用起来却特别舒服。特别是对处在哺乳期的母豺来说,再也没有比白捡一顿丰盛的食物更让它高兴的事了。对豺而言,除了老鼠、青蛙和小鸟,任何狩猎都有风险。即使捕捉雪兔,兔子逼急了还会反咬一口,捕捉羚羊的话,弄不好就会被羊角挑伤。哺乳期的母豺要是在狩猎中负了伤,不但自己倒霉,幼豺也跟着遭殃。因此,哺乳期的母豺狩猎时会格外小心谨慎,宁肯捡食已经腐烂的动物尸体,也不去冒险打猎。现在好了,红颊獴替它宰杀了大青蛇,活宰活杀非常新鲜,没冒什么风险,也没损耗体力,就能吃到鲜美爽口、营养丰富的蛇肉,这等好事,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它叼着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不在野外进餐,是有原因的。倘若在古纳河边当场撕食大青蛇,血腥味很有可能会引来嗅觉灵敏的野犬、狼群或金猫等猛兽,从它嘴里将大青蛇抢了去。弱肉强食的大林莽,到处都有想不劳而获的强盗胚子。就算侥幸没遇到抢掠食物的猛兽,成群结队的秃鹫和大嘴乌鸦也会来分一杯羹,闹得它没办法安安心心进食。

小半条大青蛇,就足够母豺火烧云饱餐一顿了。它将吃剩的大半截蛇藏在大肚佛窟石坎后面,以备明后天再吃。两只幼豺出生才一个星期,毫无自我保护意识,也毫无自我防卫能力,哪怕闯进一只紫貂或黄鼬,都能将它们当甜点给吃了。所以,母豺火烧云尽量减少外出狩猎的次数,压缩外出狩猎的时间,换句话说,尽量抽更多的时间待在两只幼豺身边,以减少因它不在巢穴而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日头偏西,斜斜照进大肚佛窟,阴暗的石洞里一片灿烂。日曲卡雪山秋天的阳光,浓艳稠密,带着成熟野果子的香味。母豺火烧云躺在斑驳如玫瑰花瓣的阳光下,将一双小宝贝搂在自己的怀里。鲜美的蛇肉吞进肚子,就好比作坊有了优质原料,奶子胀鼓鼓的,蓄满了芬芳的乳汁,两只幼豺吃得满嘴溢香。大概是营养好的缘故,两个小家伙眼睛才睁开没几天就学会打闹了,你抓我一把,我啃你一口,在妈妈的怀里滚来滚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叫声,在母豺火烧云的耳朵里,这是世界上最优美的小夜曲。

它已经储备好两天的食物,也就是说,明后两天,它可以寸步不离地陪伴在小宝贝身边,不用为食物外出奔波了。阳光很温暖,小宝贝很可爱,大肚佛窟很温馨,它温柔地舔吻着幼豺的小脸、额头、背脊、肚皮和四肢。对豺来说,母亲的舌头就是梳子和洗澡毛巾,它将两个小家伙浑身上下擦洗得干干净净,金黄的绒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做完这一切,它有点儿累了,伸了个懒腰,慵倦地闭上眼睛,享受这难得的清静。

灾难往往就是在最没有防备的时刻悄悄降临。

突然,母豺火烧云觉得耳朵里钻进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咔嚓咔嚓!”声音来自石洞外那片乱石滩,不像是山风吹动枯枝败叶摩擦地面,也不像是雀鸟抓刨沙子觅食小虫。“咔嚓咔嚓!”声音虽然微弱,但在一点儿一点儿放大,好像是什么东西在由远而近往大肚佛窟走过来。带崽的母豺警惕性是很高的,连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竖一只耳,对任何可疑的东西都高度敏感。它急忙睁开眼翻爬起来,透过洞口的蒿草望出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大肚佛窟外的乱石滩上,夕阳把一匹狼的影子拉得很长。

两只不懂事的幼豺还在打闹,吱呀吱呀叫唤,它赶紧将两个小家伙压在自己身体底下,用乳头堵住它们的小嘴,不让它们发出声音。

它目不转睛地盯着狼。石洞内幽暗,石洞外明亮,形成光线差;它在暗处,狼在明处,它能看见狼,狼暂时还看不见它。这是一匹全身紫黑皮毛的狼,高大健壮,俗称大灰狼。腹部吊着两排乳房,饱满得就像秋天树枝上成熟的野果子,哦,是匹哺乳期的母狼。它转动狡黠的眼珠子,东张西望,尖锥形的鼻吻在地面上嗅嗅闻闻,朝大肚佛窟走来。

母豺火烧云看出来了,大灰母狼所走的路线,就是刚才它叼着大青蛇回巢穴的路线。它猛然醒悟,自己叼大青蛇回家时,大青蛇很沉也很长,说是叼着走,其实是拖着走。那蛇头已被红颊獴咬烂,死蛇一路滴着血,肯定还在草根岩石上留下碎肉与内脏。大灰母狼就是发现蛇血和其他痕迹,搜索追踪而来的。它理应将大青蛇拖回大肚佛窟后,顺原路再走一遍,将蛇血和其他痕迹舔擦干净或刨些灰土掩埋起来的。可它没这么做,当时因为白捡了可供它饱餐三天的大青蛇而兴奋得忘乎所以了。它犯了一个错误,犯了一个引狼入室的愚蠢而又可怕的错误。在危机四伏的林莽中,任何一个微小的疏忽,都可能招致厄运与不幸。对豺这样处在大自然食物链中间环节的动物来说,任何时候都应该谨小慎微,什么时候都不能太得意了。可惜,它现在认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

要是现在石洞外灌木丛里突然蹿出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吸引大灰母狼的注意力,把大灰母狼引开就好了。遗憾的是,灌木丛里静悄悄的,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替死鬼。要是老天爷突然下一场冰雹就好了,比鹅卵石更大的冰雹,砸在大灰母狼的脑壳上,就算不能把它砸得脑浆迸流,起码也能把它砸出脑震荡来。遗憾的是,万里晴空,别说大冰雹了,连雨点都不会落下一滴来。

大灰母狼用鼻子和眼睛搜索前行,恐怖的影子离大肚佛窟越来越近。

假如来的不是狼,而是其他食肉兽,例如猞猁或狗熊什么的,母豺火烧云也不会如此恐惧。猞猁虽然有“小老虎”的美名,比狼凶猛多了,但和豺并非水火不能相容。如果是猞猁找到大肚佛窟来,即使发现里头藏着一窝豺,也无非是想弄顿晚饭吃吃,它将吃剩下的大半截蛇扔出洞去,猞猁得到鲜美的食物,也就没有兴趣再在这里纠缠不休。狗熊虽然身体有五匹狼大,是森林里有名的大力士,熊掌能轻易撕裂野牛皮,但却比狼容易对付多了。狗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假如现在真是狗熊在石洞外徘徊的话,它可以蹿出洞去,装着受伤的样子,瘸起一条腿,朝别的方向逃窜,贪婪的狗熊肯定会上当,嚎叫着拔腿追撵。它只要控制好自己的速度,狗熊追得快时也逃得快,狗熊追得慢时也逃得慢,始终保持一个让追赶的狗熊充满希望却又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就能将危险引开。但狼就不同了,狼和豺同属于犬科动物,需要基本相同的生存环境和食物资源。大自然中,生存竞争的规律是:物种之间习性和食源越相同,关系就越紧张,竞争就越激烈。正因为这样,自古以来,豺和狼就是水火不能相容的竞争对手。狼天生就憎恶豺,豺也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狼都害瘟疫死光。狼一旦发现豺的踪迹,就不会是弄顿晚饭这么简单了,即使火烧云将那条吃剩大半截的蛇扔出洞去,也是绝对没法将狼哄走的。狼会守在石洞口,先将送到嘴边的蛇肉吞食进肚,肚子塞饱有了力气后,再冲进石洞来收拾豺。尤其是母狼,已经在这块土地上产下狼仔,建立了狼家庭,是绝不会允许豺存在的,它会想方设法把自己的竞争对手赶尽杀绝。用假装受伤这种伎俩对付狼,一点儿用也没有。狼和豺同属犬科动物,许多行为模式大同小异,装伤的把戏骗不了狼。母豺火烧云晓得,自己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母狼绝不会掉头来追赶它的,只会朝它奔逃的背影投来鄙夷的一瞥,然后继续沿原先的路线嗅闻寻找,直到把石洞里的两只幼豺找到并咬死为止。

从某种意义上说,狼是豺的头号天敌,也是豺生存的最大威胁。

人类字典里爱把豺狼组成一个词,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要好得难分难舍的朋友,臭味相投互相勾结的伙伴,真是咄咄怪事。

能让两只刚出生才半个月的幼豺躲过灾难的唯一办法,就是藏在原处不发出一点儿声响,蒙混过关。动物经常要用生命来玩躲猫猫的游戏。但愿这匹大灰母狼是个近视眼,是个聋子,是个鼻炎患者,看不明听不清也嗅不准,找不到被蒿草遮蔽的大肚佛窟。

但它很快就失望了,大灰母狼好像不是近视眼不是聋子也不是鼻炎患者,眼不花耳不聋鼻不堵,恰恰相反,眼明耳聪鼻灵,似乎已经发现大肚佛窟有一窝藏匿的豺,狼尾像根棍子一样平平举了起来,嘴巴微张,露出一口尖利的狼牙,白多黑少的眼珠子透出一股杀气。怪不得人类词典中有“白眼狼”这个贬义词,确实,狼眼看上去很凶恶,让“人”不寒而栗。

母豺火烧云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唉,要是公豺大鼻孔现在在它身边就好了,就不用这么害怕。公豺大鼻孔是它的夫君,也是两只幼豺的父亲。豺实行单偶制,雌雄共同抚养后代。大鼻孔是很优秀的公豺,忠诚勇敢,长得也一表“人”才,鼻吻又大又漂亮。因为鼻孔大所以嗅觉格外灵敏,因为嗅觉格外灵敏所以捕食成功率很高,日子过得很宽裕。公豺大鼻孔同它一起生活了近半年,就在它快要分娩时,发生了意外。在一次狩猎时,它追逐一只小羚羊,羚羊逃进沼泽地,公豺大鼻孔跟着追进沼泽地,倒是将小羚羊扑倒咬死了,但正值夏季多雨季节,潮湿的沼泽地里,山蚂蟥多得就像山上的野草一样。当公豺大鼻孔将小羚羊拖出沼泽地时,身上被叮了十多条蚂蟥。更不幸的是,有两只可恶的蚂蟥钻进它的大鼻孔里,怎么挖也挖不出来,越用爪子抠蚂蟥越往里头钻,拼命打喷嚏打响鼻也无济于事,豺社会又没有外科医生可以动手术,只能任由蚂蟥顺着大鼻孔钻进脑子里去,公豺大鼻孔几个小时后便昏迷死亡。一代豺杰,竟然死在蚂蟥这样小小的软体动物手里,母豺火烧云每想到这一点,便备感痛心。在这个世界上,它第一恨狼,第二恨的就是蚂蟥,要不是蚂蟥作怪,它心爱的公豺大鼻孔不会英年早逝。当然,鼻孔太大也是致命的原因,要是没长大鼻孔,而是长普通鼻孔,也许蚂蟥就钻不进去了。漂亮出众的大鼻孔,恰恰成了断送性命的原因,真让火烧云想不通。要是公豺大鼻孔没有死,也许就能化解眼前这场生存危机。大灰母狼虽然厉害,虽然单打独斗时豺不是狼的对手,但若两只成年豺齐心协力,并肩从大肚佛窟蹿出去扭住狼撕打,不说能成功消灭狼吧,起码可以咬个平手,守住洞口,保护两只幼豺免受伤害。

此时此刻,它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化解这场生存危机。

大灰母狼离洞口只有二三十米了。在这节骨眼上,母豺火烧云又犯了一个错误。它太紧张了,生怕不懂事的幼豺会叫唤或发出响动,牢牢地将两只幼豺揽在怀里,也不管它们是否需要,将乳头塞进它们嘴里。小雄豺大约是小嘴被乳头堵得太厉害,柔弱的爪子拼命在火烧云的胸口踢蹬,挣扎着想把小嘴从它的乳头上拔出来。它紧紧用爪子按住幼豺,宝贝,求求你别闹了,乖乖吃妈妈的奶,千万千万要忍耐!或许是将小雄豺的小嘴捂得太紧,影响了小雄豺呼吸,小家伙挣扎得愈发猛烈,小嘴还啃咬它的乳头。豺一生出来就有牙齿,虽然乳牙细小如碎玉,谈不上锋利,但乳头肉质细嫩,小家伙胡啃乱咬,就像大黄蜂或红头蚂蚁在叮蛰,它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小家伙趁机将嘴从乳头上拔了出来,咿呀发出一声抗议似的叫唤。它的心猛地往下一沉,刹那间脑子一片空白。另一只小雌豺也从它怀里挣脱出来,咿呀咿呀叫唤,就像开二重唱音乐会。

它们毕竟还小,出生才几天,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也不懂得什么叫弱肉强食。

大灰母狼停了下来,发出一声低嚎,绿荧荧的目光聚焦在大肚佛窟,狼毛耸立,狼腿曲蹲。在洞口草丛后面窥望的母豺火烧云晓得,大灰母狼已发现目标,准备厮杀了。它心一横,咬住小雌豺的后颈皮,蹿出石洞,拼命向荒野逃窜。

它不是面对强敌就会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也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不惜牺牲儿女的自私鬼。假如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战胜对方,假如牺牲自己能换取两只幼豺的生命,它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同大灰母狼拼个你死我活。可问题是,豺的身体仅有狼的三分之二大,豺牙没有狼牙尖利,力量也弱得多,一只豺同一匹狼搏杀,绝无赢的希望。与狼拼斗,无疑自杀。它若被母狼咬死,两只幼豺也必死无疑,不是被母狼咬死,就是活活饿死,绝无活下去的可能。既然如此,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逃跑,或者说撤退。

它叼起一只幼豺逃窜,也是一种求生策略。将两只幼豺分开,至少可以避免被大灰母狼一锅端。它是这样设想的,要是大灰母狼不来追赶它,它带着小雌豺就可以狼口脱身,保住母女俩性命。要是大灰母狼来追赶它,它叼着幼豺拼命跑,七拐八弯尽量转得大灰母狼头晕眼花、迷失方向,即使最后它不得不扔下叼在嘴上的那只小雌豺,但大灰母狼也许找不到大肚佛窟了,石洞里的那只小雄豺就有存活下来的可能。

舍一保一,不失为一种机智的选择。

当它冲出大肚佛窟时,大灰母狼怔了怔,随即旋风般地在它背后衔尾猛追。

豺腿比狼腿短,豺本来就没有狼跑得快,再加上它又叼着一只幼豺,速度大受影响,才跑出几十米远,甚至还来不及拐个弯,狼嘴就触碰到豺屁股了。它不得不松开嘴,扔下宝贝幼豺。

大灰母狼停止追撵,扒开草丛,将还在打滚的小雌豺一口咬死。

母豺火烧云逃到一个安全的距离,登上小山丘,提心吊胆地注视着大灰母狼的举动。

大灰母狼又闻着气味,向大肚佛窟搜寻而去。

母豺火烧云看得很清楚,大灰母狼两排乳房胀鼓鼓的,肚子一点儿也不瘪,绝不是因为饥饿而来猎食的。它的意图很明显,是不愿让豺生活在这块土地上。

母豺火烧云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大灰母狼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大肚佛窟,扒开枯草钻了进去。不一会儿,它用舌头舔理着嘴角上的血丝,又从石洞里退了出来,朝密林深处跑去。大灰母狼脚步匆匆,也许是急着赶回狼窝去给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喂奶呢。

等大灰母狼走远了,母豺火烧云跑回大肚佛窟,小雄豺脖颈被咬断,早已气绝身亡了。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一个幸福的豺家庭就这样家破豺亡了。

对野生动物来说,命运叵测,经常会遭遇飞来横祸。

大灰母狼没有吃两只幼豺,只是将它们咬杀,然后将尸体丢弃在原地,它是在用这种残忍的方式警告母豺火烧云赶快离开。

母豺火烧云嗷嗷哀泣,泪眼汪汪,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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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德国十八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约翰·歌德[1]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使歌德由德意志诗人而成为一个世界诗人,小说风行各国,掀起一股“少年维特热”。 《少年维特之烦恼》出版于1774年,是歌德早年时期最重要的作品,它的出版也是德国文学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在《浮士德》的第二部出版以前,欧洲足足有五十年之久,歌德的名字总是和《少年维特之烦恼》连在一起。 《少年维特之烦恼》篇幅不长,情节也并不复杂曲折,主要角色只有维特和绿蒂两人,全书以主人翁维特不幸的恋爱经历和在社会上处处遇到挫折这一根线索串连起来,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 这部小说采用的书信体形式开创了德国小说史的先河。主人公维特是一个市民出身的青年,他向往自由和平等的生活,并且希望从事一些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但是,当时的社会却充满着地位等级的偏见和鄙陋的习气。保守腐败的官场,庸俗的市民,还有傲慢的贵族,使他与周围的现实不断发生冲突。 作品描写了主人公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又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激情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勇敢地喊出了那个时代的青年要求摆脱封建束缚,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的心声,生动地反映了青年们的感情,憧憬和痛苦,表现出一种抨击陋习、摒弃恶俗的叛逆精神,因而更具有进步的时代意义。这也是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而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编辑本段]创作背景
歌德对夏洛特·布夫的爱
小说的情节在极大程度上是自传性的:当歌德在韦茨拉尔(Wetzlar)的帝国最高法院实习期间,他结识了年轻的夏洛特·布夫,并爱上了她。但夏洛特已经和一位名叫约翰·克里斯蒂安·凯斯特纳(Johann Christian Kestner)的法律工作者订了婚。在夏洛特的父亲看来,凯斯特纳显然比年轻、有着艺术方面抱负的歌德更加稳重可靠;歌德在那时就已经更想成为一名艺术家而不是律师。歌德仓促地离开了夏洛特。后来,他又认识了一位枢密顾问的女儿马克西米利安娜·冯·拉·罗歇。歌德把两个女子给他留下的印象融合到了绿蒂的形象中。据歌德本人说,他在四周的时间内写出了这部书信体小说,以抵消爱情的痛苦并使自己从自杀的念头中摆脱出来。
耶路撒冷的自杀
小说中的一部分情节,特别是结尾的部分,不同于歌德的经历。维特自尽了,歌德却沉浸在痛苦与写作中。小说中自杀的情节是受到了一位年轻的同事耶路撒冷的激发而产生的。耶路撒冷确实因为巨大的爱情上的不幸而自杀,他在韦茨拉尔的墓地成了不幸的年轻恋人的朝拜圣地。卡尔·威廉·耶路撒冷(Karl Wilhelm Jerusalem)是歌德的泛泛之交,他于1772年10月自杀。此事是凯斯特纳告诉歌德的。具有悲剧性的是,耶路撒冷用来自杀的手枪是凯斯特纳借给他的。这使歌德把他自己在1772年夏天的经历和耶路撒冷的命运混合起来,而在小说的第二部分,耶路撒冷的命运越来越多地成为叙述的主要对象。歌德将耶路撒冷的许多性格特点和其他特征转移到他的维特形象上。为了更近地了解耶路撒冷自杀的情况,歌德于1772年11月初再次短暂地来到韦茨拉尔。他以与熟悉耶路撒冷的人的谈话,以及他自己对耶路撒冷的记忆构成了小说的基础。他甚至原文引用了凯斯特纳对耶路撒冷之死的报告的一些段落。
[编辑本段]主题
作品描写了主人公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又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激情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勇敢地喊出了那个时代的青年要求摆脱封建束缚,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的心声,生动地反映了青年们的感情,憧憬和痛苦,表现出一种抨击陋习、摒弃恶俗的叛逆精神,因而更具有进步的时代意义。这也是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而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编辑本段]内容梗概
这部小说是用日记和书信体写成的,这种体裁善于披露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抒发苦闷的心理和速惆的情感。整部作品像一篇感伤的抒情诗,坦率、真实,坦露心扉,毫无矫饰,毫不做作,无论是主人公爱的欢愉或痛苦,都跃然纸上,像是捧出一颗跳动的心,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和精神上的极度震动。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一出版就使年轻一代如痴如狂,有的与维特遭遇相仿的人甚至轻生而死。这部作品产生了如此大的影响,歌德本人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出现适逢其时的缘故。就像爆炸一只地雷只需一点导火索那样,这次在读者中引起的爆炸也是这样 。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初春的一天,为了排遣内心的烦恼,他告别了家人与好友,来到一个风景宜人的偏僻山村。 这位靠父亲遗产过着自由自在生活的少年,对山村的自然景色和纯朴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山村的一切如天堂般美好,青山幽谷、晨曦暮霭、村童幼女……这些使他感到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忘掉了一切烦恼。没过多久,在一次舞会上,维特认识了当地一位法官的女儿绿蒂,便一下子迷上了她。他与绿蒂一起跳舞,他仿佛感到世界只有他们俩个。虽然绿蒂早已定婚,但对维特非常倾心。舞会结束后,他们激动地站在窗前,绿蒂含着泪水望着维特,维特更是深入感情的漩涡中,热泪纵横地吻着她的手。 从此以后,尽管日月升起又落下,维特却再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在他心中只有绿蒂。绿蒂的未婚夫阿尔伯特回来了,他很爱绿蒂,对维特也很好,他们学在一起谈论绿蒂。那绿色的山麓、悠然的溪水、飘浮的云再也不能使他平静了,他常感到自身的渺小,感到不自在,夜晚,他常常梦到绿蒂坐在身旁,早上醒来,床上却只有他一个人,他只有叹息命运的不济。最终在朋友的劝说下,他下决心离开心爱的绿蒂,离开那曾经给他带来欢乐与幸福的小山村。 维特回到城市,在公使馆当了办事员。他尽可能使自己适应这份工作,然而官僚习气十足的上司对他的工作吹毛求疵,处处刁难他,他的同事们也戒备提防,唯恐别人超过自己,这一切都使他产生许多苦恼。正当他深感百无聊赖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令人敬重的C伯爵。C伯爵谦逊老实,博学多才,对维特也很友善和信任,给维特带来一丝安慰。 一天伯爵请他到家中吃饭,不料饭后来了一群贵族,他们带着高傲鄙视的神情看着维特。连和他认识的人也不敢和他说话了,伯爵前来催他赶快离开这里,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嘲笑的面孔,听到讥讽的话语,他一气之下终于辞了公职。 他应一位侯爵将军之邀,去了猎庄,期间他曾想从军,但在侯爵的劝告下,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侯爵待他很好,但他在那儿始终感到不自在。他一直怀念着绿蒂,在心的牵引下他又回到原先的山村。山村的景物虽然依旧,但人事全非。心爱的绿蒂早已成了阿尔伯特的妻子,而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他去拜访曾为他们作过画的两个孩子,但孩子的母亲告诉他,她的小儿子已经死了;他去访问向他讲述过内心秘密的农夫,恰好在路上遇见他,农夫说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他大胆地向女主人表示了爱情,她的弟弟怕他抢走了姐姐的财产而解雇了他。他不下千百次地想拥抱绿蒂,哪怕把她压在心上一次,内心的空隙也就填满了,可是见到她却不敢伸手。 冬天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花草都枯了,一片荒凉。他看到了因爱恋绿蒂而丢了工作并发疯的青年,不禁惊愕。后来得知那位被解雇的农夫杀了人,维特很是同情,想要救他,竭尽全力为他辩护,结果遭到法官的反对。救人不成,使他陷入了更深的悲痛之中,他也深感自己穷途末路,痛苦烦恼到极点,任凭感情驱使自己朝着可悲的结局一步步走去。 圣诞节前的一天,他又来到心上人绿蒂的身边,作最后的诀别。此时即将熄灭的爱情之火瞬间又放射出光芒,他对绿蒂朗诵奥西恩的悲歌,同时紧紧拥抱着她。两天后,他留下令人不忍卒读的遗书,午夜时分,他一边默念着“绿蒂!绿蒂!别了啊,别了!”,一边拿起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烦恼。
[编辑本段]小说结构
歌德这本以第一人称书信体写成的小说可分为第一编和第二编。
第一编
维特是个能诗善画、对大自然无比热爱的青年,依靠父亲的遗产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1771年大地回春之际,为了料理母亲的遗产事宜,他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无论是这里的大自然的美景,还是当地农村挚朴的农民,都使他产生了浓厚兴趣,以致留连忘返。不久,他在一次乡间舞会上认识了年轻貌美、善解人意且富有教养的法官的女儿绿蒂。两人一见如故,维特从此以后与她频繁往来,经历了一段令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美好幸福的日子。但绿蒂已和一名叫阿尔伯特的青年订婚在先。不久,她的这位未婚夫旅行归来,并在此间侯爵府任职,与维特也很快成了好朋友。但他那种老成持重的性格和强烈的事业心则与感情奔放的维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维特自感追求绿蒂已毫无希望,心灵上蒙上了厚厚的阴影。为了摆脱这种精神上的烦恼和尴尬的处境,他被迫告别了一往情深深爱着的绿蒂和可爱的小山村,到某地一公使馆任职。
第二编
维特在公使馆任职期间,经常受到迂腐的公使的百般挑剔。翌年春季的一天,他正在C伯爵家中吃饭,碰巧赶上当地的贵族男女到伯爵家聚会。维特从未想到过像他这样的小人物是无权跻身于他们其间的,因而遭到这些贵族乡绅的奚落,而且将此事闹得满城风雨。维特忍无可忍,愤而辞去了公使馆的工作,到另一位侯爵的庄园作客。 由于他后来发现,他与这位侯爵也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志趣,加上对绿蒂的思念剧增,几个月后维特返回了原先的小山村。他循着当初去接绿蒂参加乡间舞会的大路,追忆着当年的往事,可此时当地已景物全非,一切成了过眼云烟,绿蒂也已为人妻。爱情上的绝望,世态的炎凉,官场的腐败,这一切使维特再也无法忍受,产生了告别尘世以求永生解脱的念头。同年圣诞佳节前不久的一个晚上,他又一次来到绿蒂住所,在诵读至动情伤感之处,情不自禁热烈拥抱和亲吻了绿蒂。两天后,维特在给绿蒂写完不忍卒读的遗书之后,于午夜时分,用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按他自己的遗愿,当地百姓将他葬在他自己选定的地方,没有任何牧师或教士来给他送葬。因为按照基督教规,自杀者是不能进入公墓安葬的。
[编辑本段]作品影响
《少年维特的烦恼》被视为狂飙突进运动时期最重要的小说。这部小说获得了那个时代相当高的印数,并且是引发所谓的“阅读热”的因素之一。 歌德本人也没有预料到这本书会获得世界性的成功。为了记录所谓的“维特热”,现在在韦茨拉尔,除了一本珍贵的第一版《少年维特的烦恼》外,被展示的还有它的戏仿作品、模仿作品、争鸣文献和多种语言的翻译本。但这本小说的成功并不仅仅是一种流行现象,用歌德自己的话来说: 这本小书的影响是巨大的、惊人的、很好的,因为它产生的正是时候。(《诗与真》)
[编辑本段]书评
这部小说激起了批评家和支持者们极为热烈的反应。其中的原因在于,歌德以维特作为他小说的中心人物,而这个人物完全违背了市民社会的规则。市民大众将维特视为一个和睦婚姻的破坏者,一个反叛者,一个无神论者,他与市民大众的观念完全相悖。他们期待的文学,更多的是“实用的东西”和“娱乐的东西”,而歌德的小说在他们看来并不是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种。他们直接在故事中寻找“实用的东西”,他们希望有一个他们能够认同的人物,并从他的行为中得到学习。特别是小说充满了优美的抒情格调,文字洁净明快,很值得称道。但这部小说却是以自杀告终的——从市民的价值标准来看这不可想象。许多市民批评这部小说仅仅因为它的主要人物不符合他们的观念,还威胁到他们的价值标准。他们认为《少年维特的烦恼》是一本和传统文学决裂的书,这种决裂是他们不希望看到的。他们认为这本书颂扬了与他们的利益相悖的价值标准,赞美了自杀的行为。 针对这部小说对自杀的赞美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教会和一些同时代的作家,因为,据说许多青年模仿了自杀行为。实际上的确有模仿性的自杀行为,但其数量远远低于教会宣称的数量。在一些地方(如:莱比锡、哥本哈根、米兰)这本小说甚至受到了封禁。歌德的反驳大意如下:他以自己的生还给出了最好的例子:人们必须写出内心的痛苦。歌德对指责自己诱惑他人自杀的冯?戴尔比(von Derby)主教和布里斯托(Bristol)爵士做出了辛辣、讽刺的回应: 现在你却把一个作家托来盘问,想对一部被某些心地偏狭的人曲解了的作品横加斥责,而这部作品至多也不过使这个世界甩脱十来个毫无用处的蠢人,他们没有更好的事可做,只好自己吹熄生命的残焰。 “维特热” 正当歌德经受着来自教会和市民方面的愤怒和批评的时候,这部小说也拥有着热心的追随者。首先在年轻人中间爆发了一场不折不扣的“维特热”,这场热潮使得维特成了一个偶像人物。当时出现了“维特装”(黄裤子、黄马甲、蓝外衣)、“维特杯子”、甚至还有“维特香水”。小说中的场景装点着茶壶、咖啡壶、杯子、饼干盘和茶叶罐。对于那时的有教养的市民来说,喝茶喝咖啡的时间成了接触文学的美好一刻。 小说的追随者首先是那些和维特处境相似所以立刻受到吸引的人。那些正确理解了歌德的人可以以这部小说间接地反映他们的处境,并从维特承受的痛苦中找到鼓舞和安慰。

概述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是一部反响巨大的书。出版商在1847年10月就出版了这部作品。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次年印行第三版时,《评论季刊》上提到“《简·爱》与《名利场》受到同样广泛的欢迎。乔治·艾略特则深深地被《简·爱》陶醉了”。
写作特色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当然也是有爱情的。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小说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入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1]。 《简·爱》是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勿庸置疑的名著。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人物列表
简·爱——女主人公。(善良、努力) 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特恩费德庄园主,拥有财富和强健的体魄,年轻时他过着放浪的生活,后来决心认真生活,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晚年时由于第一任妻子的疯狂放火而失去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最后成为简爱的丈夫。 贝茜——盖茨赫德庄园的仆人,相较之下她对简爱很好,后来嫁给看门人利文,曾来庄园看望过简爱。 里德太太——简·爱的舅妈,曾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对简·爱并不公平。儿子自杀使她中风,临死前良心发现,告诉简·爱她还有亲属在世真相。(已死) 里德先生——简·爱的舅舅,对简·爱比较好,但过早离世。 伊莱扎·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习惯把自己的一天安排得井井有条,日常生活规律如钟表般精准,因弟弟的行为和家庭的败落而痛苦,决心隐居,后当了修女,后来成为修道院院长,将所有财产都捐献了。 乔治安娜·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貌美如花,向往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常常沉溺在她曾在伦敦度过的那个出尽风头的冬季的回忆里,后来嫁给了一个年老力衰的富豪。 约翰·里德——里德太太的儿子,暴躁、惹是生非,小时候经常欺负简·爱,长大后将家中财产挥霍一空后自杀。(已死) 海伦·伯恩斯--简·爱在洛伍德慈善学校的好友,聪明好学。因为肺结核而死。(已死) 布洛克尔赫斯特——洛伍德慈善学校总管,虚伪且刻薄。 丹伯尔小姐——洛伍德学校教师,是简·爱的良师益友。 圣约翰.李维斯——简爱的堂兄,英俊,有极高的信仰。向简爱求婚,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成为他的助手,后来一个人去印度传教了。 戴安娜·李维斯和玛丽.李维斯--简爱的堂姐,聪明善良且好学,戴安娜很活泼。(圣约翰的胞妹) 爱丽丝·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女管家。 阿黛拉--罗切斯特旧情人(一个法国舞女)的女儿,沉溺于奢华的生活风,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饰物。在学校英国式教育下改变。(罗切斯特是她的监护人,简·爱的学生) 英格拉姆·布兰奇小姐——长得美丽动人的贵族小姐,罗切斯特先生的追求者,但不是为了爱,而是钱。 罗莎蒙德·奥利弗小姐——活泼美丽善良的贵族小姐,圣约翰教区内唯一一位富人奥利弗先生的女儿,她帮助圣约翰创办学校救济穷人,他们相爱却都不表达,圣约翰以她不适合成为传教士的妻子为由拒绝简爱撮合他们的好意。她最后嫁给了格兰比爵士。
小说中的著名对白
你忍耐一会儿,别逼着我回答,我——我现在多么依赖你,唉,该怎么办呢?简爱,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后来他遇见个女人,一个二十年里他从未见过的高尚女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可是世故人情阻碍了他,那个女人能无视这些吗? 每个人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不能要求别人承担自己的命运…… 你的怀疑折磨着我……答应吧!答应吧……上帝饶恕我,别让任何人干扰我,她是我的,我的…… 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情的机器。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书评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63年(1847年至今)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作者体验生活的结晶,从书中多少可看出作者的影子。《简爱》也是如此,大量的细节可以在作者的生活中得到印证。当然 《简爱》并不是一本自传 ,作者只是把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融进了一部充满想象力的文章里。人们知道《简·爱》是作者生活中的写照,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作者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下《简爱》的呢?

『捌』 墨香铜臭小说集

墨香铜臭,原名袁依楣,晋江文学城签约作者。网络小说作家。代表作有《人渣反派自救系统》《魔道祖师》《天官赐福》《死神没有休息日》等。

《魔道祖师》是墨香铜臭最火的一部小说,但是这本书火起来的过程稍微有点争议。有人说《魔道祖师》其实写的很一般,而且中间还出现各种和《霹雳》撞梗,只不过由于公关做得好,再加上墨香铜臭有一批铁杆粉丝,所以《魔道祖师》才火起来的。但是,撞梗这事先不提,如果《魔道祖师》写的不好的话,哪来的铁杆粉丝呢?既然有那么多人支持《魔道祖师》,就说明《魔道祖师》写的确实有过人之处。

《天官赐福》也是一本相当有争议的小说,随着这本书的完结,有很多人指出这部小说跟前面的《魔道祖师》完全不是一个水平的作品。但是墨香铜臭似乎在这一点上很神奇,伴随着大家的争论,《天官赐福》也越发的受人关注了。

《渣反》的全名叫做《人渣反派自救系统》,这本小说其实在初期并不火,但是由于《魔道祖师》实在是太火了,于是《魔道祖师》的作者墨香铜臭也就火了,进而她的这部《人渣反派自救系统》也火了。但是说实话,这部《渣反》确实比后面的《魔道祖师》和《天官赐福》差上那么一点。

现在,墨香铜臭的第四部小说名字已经定下来了,叫做《死神没有休息日》,看到这个名字,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墨香铜臭的取名能力果然还是“恐怖如斯”啊(这句话用的《斗破苍穹》里的一个小梗,看不懂的不要介意哈)。不过墨香铜臭说过,她的小说书名都是认真取的,书中的人名都是随便取的,那么希望下回墨香铜臭给小说取名字的时候随便一点吧,别太认真了。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林凰在2023-06-24 18:29:28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qita/261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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