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风小说
A. 古代“男风”是什么
男风,到了汉代,是大大发展了。汉朝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一个至几个美男作为性爱对象,并且记入正史,史家殊不为羞。如高祖的籍孺,惠帝的闳孺,文帝的邓通、赵谈、北宫伯子,景帝的周仁,昭帝的金赏,武帝的韩嫣、韩说、李延年,宣帝的张彭祖,元帝的弘慕、石显,成帝的张放、淳于长,哀帝的董贤等,真是书不胜书。其中有个特点是这些美男多数是宦者,以后的地位显贵了,仍扮演着这一“性逆转”角色。有人统计,自西汉高祖至东汉宁帝,就有10个帝王有过男同性恋的史迹,在西汉25个刘姓帝王中,占了40%。又如被认为是英明君主的汉武帝,所宠的男子竟达5个之多。一、“与上同卧起”汉代的男风,可以说是始于汉高祖刘邦。据《汉书·佞幸传》记载:“高祖时则有籍孺,孝惠时则有闳孺,此二人非有才能,但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汉朝从高祖、孝惠的初年起就在宫廷中刮起了这股风。“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男宠程度之深。汉高祖还有一件“枕戚夫人”的事。他有次生病,许多大臣都被门卫所阻,不 能见他。樊哙不顾一切,强行进入,发现高祖枕在太监的腿上。樊哙泣而劝谏高祖要警惕,不要重蹈秦二世时赵高祸国之事。高祖还笑他过于敏感,并笑称这个太监是他的“枕戚夫人”。汉文帝是西汉皇帝中最节俭的一个,连一件衣服也舍不得丢掉,可是,赐予及花费在他的男宠邓通身上的,可谓后无来者。有一次,文帝命一个有名的相士给邓通命相,相士说邓通会贫而饿死。文帝怒曰:能使邓通富贵的只有我,他怎么说你会饿死呢?于是赐蜀郡的严道铜山给邓,使他享有铸钱币之权,于是“邓氏钱布天下。”①人们都知道,经济是社会的命脉,货币流通额的多少及价值轻重,对社会生活影响极大,所以历代铸钱造币之权都由国家掌握,不能落在私人手中,但文帝竟赐邓通以开矿、铸钱之权,使邓通富埒王侯,“邓氏钱布天下”,不能不说是骇人听闻。有一次文帝长了一个疮,化了脓,邓通用口吮之。以后文帝试太子,叫他以口给自己吮脓,太子面有难色,文帝告诉他邓通已经这么做了,太子很惭愧,因此怨恨邓通。文帝死后,太子即位为景帝,邓通被罢免、判罪、抄家,最后真的饿死了。文帝的男宠也不止邓通一人,还宠宦者赵谈和北宫伯子,不过这两人所得远没有邓通那么多,下场也没有那么惨。以后,汉武帝宠李延年,史称:“延年与上卧起,偏爱幸埒韩起。”又宠韩起,史称:“其赏赐拟邓通,常与上共卧起。”汉成帝则宠张放,史称:“与上卧起,宠爱殊绝。”可见几乎汉朝的皇帝代代如此,而且都是“与上卧起”,可见宠爱程度之深。对封建帝王来说,这种同性恋是宫廷秽乱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李延年,本中山人,父生和他以及他的兄弟姊妹,皆出妻妓世家。延年坐腐刑,给事狗监。平阳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荐之于帝,见而悦之,及入永巷,延年因之贵幸。延年又善歌,武帝正兴建天地祠,欲造乐诗弦歌之,延年承意造制新声乐章,极得武帝意。延年佩二千年石印,号协律尉,与上卧起如夫妇。久之,“寝与中人乱”,即与宫女们发生混乱的性关系,出入骄姿。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后,宠爱始弛,延年兄弟皆坐奸,族诛。古人用“分桃”、“断袖”来形容同性恋,“分桃”如上一章第六节所述,出自卫灵公与弥之瑕,“断袖”之典则出自汉哀帝与董贤。董贤的父亲已官居御史的高位,董贤本人聪明美貌,还有自怜的行为。汉哀帝见了他,欢喜得不得了,召他入宫,“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贤宠爱日甚,为驸马都尉侍中,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巨万,贵震朝廷,常与上卧起。”董贤与哀帝如同夫妻,连放假也不肯回家一次,哀帝只好命董贤之妻进宫和董贤同住。当时,董贤一门大富大贵,妹妹被立为昭仪,称为“次皇后”,她的房子名“椒风”,和皇宫的居所“椒房”相似。董贤其他亲属都拜高官。当他20岁时,哀帝就命人在自己的“万年冢”旁另筑一冢给董贤,使他们死后还能朝夕为伴。有一次,董贤和哀帝午后共眠,不久哀帝有事要起床,但袖子被压在董贤身下,哀帝不忍惊醒他,就用刀把袖子割断了,这就是“断袖”这一典故的来历。董贤22岁就官拜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集“三公”于一身,“权与人主侔”。以致从匈奴来的使臣看到这么年轻的大臣,也十分惊讶。哀帝如此宠信董贤,甚至还要像尧舜禅位那样,把皇位让给董贤。大臣们为此十分惊慌,赶快劝谏。董贤贵显骄恣,是汉以前宠臣所未有的,自然招致许多忌恨,这种宠信甚至还危及“刘氏江山”。所以,不久后哀帝病,董贤即被禁入宫。哀帝一死,他所有的权力即被剥夺,缴回他的大司马印,并令他在家中听候罪罚,董贤只好和妻子一起自杀。当时朝中的重臣王莽还亲自验棺。他死后全家被抄,财产有43万万之多,真是惊人。男宠由于过于受皇帝宠幸,最后下场不好的似乎比比皆是。张放和汉成帝是又一个例子。张放不但身居侯爵(富平侯),他的曾祖父也官拜大司马,他的母亲也是公主之女。他因年少英俊,而且聪敏,所以为成帝所宠幸,并且将皇后的侄女嫁给他,婚礼铺张华丽,金赐赏以千万计。他除了和成帝“同卧起”外,并且经常一起出游,微行,因为受宠幸过多,引起许多贵族的忌恨,在太后面前进谮,以致太后将张放逐出宫廷,放逐至远地。成帝与张放涕泣而别,因为思念不已,常写信给张放,从未间绝。直到成帝驾崩,张放也哭泣至死。后世评论,君臣双爱之情,以此为最。汉宫不仅男同性恋层出不穷,女同性恋也时有发生。宫女由于性寂寞而发生同性恋,历代都有发生,但很少记于正史。汉朝时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武帝时,陈皇后宠衰,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巾帻,与后寝处如夫妇,情爱弥笃。武帝开始怀疑,继而下狱究治,始知“巫女男淫”,遂废皇后于长门宫。这就是西汉时有名的“巫蛊之祸”。其实,以今日的观点看来,这实际上是一种女同性恋,而且是境遇性同性恋,其中,陈皇后扮演主体的角色,女巫扮演客体的角色。发生这类问题,很可能是由于陈皇后因失宠而产生严重的性寂寞与性饥饿,企图另辟蹊径以渲泄性欲或聊以自慰所致。二、男风在民间到了魏、晋、南北朝,这种风气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春秋战国以至于秦、汉,男风主要存在于君主和贵族阶层之中,是他们淫奢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已扩展到了民间,成为社会上某些民众的一般性嗜好,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形成这种风气和当时的政治动乱、军阀割据、民无所从的形势分不开。在这种形势下,不少人以颓废、放浪、利己的态度对待人生,“风流相放,唯色是尚”,甚至“以男为女”,又或者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当时男扮女装之风很盛,如魏明帝时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以美男子而善敷朱粉、作妇人相见闻于世的。此外,一般豪富之家都以蓄养娈童乐伎作为“财富”的象征。如晋朝的富户石崇与王恺为了比谁富有,“以娈童为赌注,或下妻比输赢,而输赢往往以娈童几百人计,这是骇人听闻的。以上这些情况,都使男风远较前代为盛。在这个时期,某些人和同性公然狎眠,不以为讳。如《北史·魏·彭城王韶传》说:“勰孙韶至北齐袭封,后降为县公,文宣帝——高洋——尝剃韶鬓须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为嫔御。’”这种公开现象,是以前所没有的。狎昵娈童,还公开地见于一些人的言论著述。例如刘遵的《繁华应令》:“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腭脸若桃红。……腕动飘香拂,衣轻任好风。……剪袖恩虽重,残桃看未终。……”梁简文帝的《娈童诗》云:“……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其他如晋张翰的《周小史诗》,梁刘永咏《繁华》,刘孝绰咏《小儿采菱》,无名氏的《少年》,昭明《伍嵩》等,对于男风描声绘色,极力摹写,淋漓尽致。沈约有一起《忏悔文》说:“汉水上宫,诚云无几,分桃断袖,亦足称多”,说明了当时男风之盛。又《北史·北齐·废帝殷本纪》记载:“天保九年,太子监国,集诸儒讲《孝经》。令杨诸传旨,谓国子助教许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资?’对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册,不知老之将至’”。许散愁这一番话,颇有自诩清高之意,这也说明当时“登娈童之床”之风很盛,所以“不登娈童之床”的许散愁反而显得鹤立鸡群。历史上对这一时期的男风还有大量记载,如魏始兴王濬的杨承先、魏齐王芳的郭怀、袁信,秦苻坚的慕容冲,石宣的甲扁,陈宣帝的陈子高,隋炀帝的王蒙等等,很难胜数。这一时期由于男风作祟,社会生活中发生了一些怪现象,如夫妻同爱妾童就是一个例子。《晋书·海西公纪》记载:“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晋书·五行志》云:“海西公不男,使右有相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这情况似乎和春秋时的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相似,海西公有一些嬖人参侍内寝,他自己有阳痿症而不能生育,可是妻妾竟生三男,海西公还视为己出,这实在是太乌七八糟了。由于男风之盛,也引起了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由于失恋(同性恋)就侮辱对方,或动杀机。如《南史·长沙宣武王传》记载:“王韶昔为幼童,庾信弃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侍酒。后韶为郢州刺史,信过之,韶接待甚薄,信不能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又践蹋肴馔,直视韶面曰:‘官今日形容大异畴昔。’宾客满座,韶甚惭耻。”这是庚信乘酒兴揭王韶的老底,当众侮辱,王韶是很难忍受的。还有,《南史本传》记载:“王僧达族子确,少美姿容,僧达与之私款甚昵。确叔父永嘉太守休属确之郡,僧达欲逼留之,确避不往。僧达潜于所往后作大坑,欲诱确来别埋杀之。从弟僧虔知其谋,禁诃乃止。”为了对方不再和自己搞同性恋了,竟掘大坑要埋杀对方,这真是狠毒之至。从古代至今有不少因失恋而杀人事,看来在同性恋这方面也是一样。这也说明了,同性恋“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没有二致。”世上发生过不少男子因有新欢而与妻断绝或累杀妻的现象,这是指异性恋,而同性恋也会造成这种恶果。《宋书·五行志》上记载:“自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说明这种现象并非个别。《魏书·汝南王悦传》云:“悦妃阎氏生一子,不见礼答。有崔延夏者以左道与悦游,令服仙药松术之属。又好男色,绝房中,轻忿妃妾,至加挞楚。”《晋书·石季龙传》记:石季龙“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龙宠优童郑樱桃而杀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樱桃又谮而杀之。”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像石季龙这样的人有权有势,对家人和劳苦大众握生杀予夺之权,为了好男色而杀两个妻子,司法律的也不敢加以制裁。至于汝南王悦为了好男色而任意挞楚虐待妃妾,就更不算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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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古代“男风”是指什么
男风,到了汉代,是大大发展了。汉朝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一个至几个美男作为性爱对象,并且记入正史,史家殊不为羞。如高祖的籍孺,惠帝的闳孺,文帝的邓通、赵谈、北宫伯子,景帝的周仁,昭帝的金赏,武帝的韩嫣、韩说、李延年,宣帝的张彭祖,元帝的弘慕、石显,成帝的张放、淳于长,哀帝的董贤等,真是书不胜书。其中有个特点是这些美男多数是宦者,以后的地位显贵了,仍扮演着这一“性逆转”角色。
有人统计,自西汉高祖至东汉宁帝,就有10个帝王有过男同性恋的史迹,在西汉25个刘姓帝王中,占了40%。又如被认为是英明君主的汉武帝,所宠的男子竟达5个之多。
一、“与上同卧起”
汉代的男风,可以说是始于汉高祖刘邦。据《汉书·佞幸传》记载:“高祖时则有籍孺,孝惠时则有闳孺,此二人非有才能,但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汉朝从高祖、孝惠的初年起就在宫廷中刮起了这股风。“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男宠程度之深。
汉高祖还有一件“枕戚夫人”的事。他有次生病,许多大臣都被门卫所阻,不 能见他。樊哙不顾一切,强行进入,发现高祖枕在太监的腿上。樊哙泣而劝谏高祖要警惕,不要重蹈秦二世时赵高祸国之事。高祖还笑他过于敏感,并笑称这个太监是他的“枕戚夫人”。
汉文帝是西汉皇帝中最节俭的一个,连一件衣服也舍不得丢掉,可是,赐予及花费在他的男宠邓通身上的,可谓后无来者。有一次,文帝命一个有名的相士给邓通命相,相士说邓通会贫而饿死。文帝怒曰:能使邓通富贵的只有我,他怎么说你会饿死呢?于是赐蜀郡的严道铜山给邓,使他享有铸钱币之权,于是“邓氏钱布天下。”①人们都知道,经济是社会的命脉,货币流通额的多少及价值轻重,对社会生活影响极大,所以历代铸钱造币之权都由国家掌握,不能落在私人手中,但文帝竟赐邓通以开矿、铸钱之权,使邓通富埒王侯,“邓氏钱布天下”,不能不说是骇人听闻。
有一次文帝长了一个疮,化了脓,邓通用口吮之。以后文帝试太子,叫他以口给自己吮脓,太子面有难色,文帝告诉他邓通已经这么做了,太子很惭愧,因此怨恨邓通。文帝死后,太子即位为景帝,邓通被罢免、判罪、抄家,最后真的饿死了。文帝的男宠也不止邓通一人,还宠宦者赵谈和北宫伯子,不过这两人所得远没有邓通那么多,下场也没有那么惨。以后,汉武帝宠李延年,史称:“延年与上卧起,偏爱幸埒韩起。”又宠韩起,史称:“其赏赐拟邓通,常与上共卧起。”汉成帝则宠张放,史称:“与上卧起,宠爱殊绝。”可见几乎汉朝的皇帝代代如此,而且都是“与上卧起”,可见宠爱程度之深。
对封建帝王来说,这种同性恋是宫廷秽乱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李延年,本中山人,父生和他以及他的兄弟姊妹,皆出妻妓世家。延年坐腐刑,给事狗监。平阳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荐之于帝,见而悦之,及入永巷,延年因之贵幸。延年又善歌,武帝正兴建天地祠,欲造乐诗弦歌之,延年承意造制新声乐章,极得武帝意。延年佩二千年石印,号协律尉,与上卧起如夫妇。久之,“寝与中人乱”,即与宫女们发生混乱的性关系,出入骄姿。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后,宠爱始弛,延年兄弟皆坐奸,族诛。
古人用“分桃”、“断袖”来形容同性恋,“分桃”如上一章第六节所述,出自卫灵公与弥之瑕,“断袖”之典则出自汉哀帝与董贤。董贤的父亲已官居御史的高位,董贤本人聪明美貌,还有自怜的行为。汉哀帝见了他,欢喜得不得了,召他入宫,“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贤宠爱日甚,为驸马都尉侍中,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巨万,贵震朝廷,常与上卧起。”
董贤与哀帝如同夫妻,连放假也不肯回家一次,哀帝只好命董贤之妻进宫和董贤同住。当时,董贤一门大富大贵,妹妹被立为昭仪,称为“次皇后”,她的房子名“椒风”,和皇宫的居所“椒房”相似。董贤其他亲属都拜高官。当他20岁时,哀帝就命人在自己的“万年冢”旁另筑一冢给董贤,使他们死后还能朝夕为伴。
有一次,董贤和哀帝午后共眠,不久哀帝有事要起床,但袖子被压在董贤身下,哀帝不忍惊醒他,就用刀把袖子割断了,这就是“断袖”这一典故的来历。董贤22岁就官拜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集“三公”于一身,“权与人主侔”。以致从匈奴来的使臣看到这么年轻的大臣,也十分惊讶。哀帝如此宠信董贤,甚至还要像尧舜禅位那样,把皇位让给董贤。大臣们为此十分惊慌,赶快劝谏。
董贤贵显骄恣,是汉以前宠臣所未有的,自然招致许多忌恨,这种宠信甚至还危及“刘氏江山”。所以,不久后哀帝病,董贤即被禁入宫。哀帝一死,他所有的权力即被剥夺,缴回他的大司马印,并令他在家中听候罪罚,董贤只好和妻子一起自杀。当时朝中的重臣王莽还亲自验棺。他死后全家被抄,财产有43万万之多,真是惊人。
男宠由于过于受皇帝宠幸,最后下场不好的似乎比比皆是。张放和汉成帝是又一个例子。张放不但身居侯爵(富平侯),他的曾祖父也官拜大司马,他的母亲也是公主之女。他因年少英俊,而且聪敏,所以为成帝所宠幸,并且将皇后的侄女嫁给他,婚礼铺张华丽,金赐赏以千万计。他除了和成帝“同卧起”外,并且经常一起出游,微行,因为受宠幸过多,引起许多贵族的忌恨,在太后面前进谮,以致太后将张放逐出宫廷,放逐至远地。成帝与张放涕泣而别,因为思念不已,常写信给张放,从未间绝。直到成帝驾崩,张放也哭泣至死。后世评论,君臣双爱之情,以此为最。
汉宫不仅男同性恋层出不穷,女同性恋也时有发生。宫女由于性寂寞而发生同性恋,历代都有发生,但很少记于正史。汉朝时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武帝时,陈皇后宠衰,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巾帻,与后寝处如夫妇,情爱弥笃。武帝开始怀疑,继而下狱究治,始知“巫女男淫”,遂废皇后于长门宫。这就是西汉时有名的“巫蛊之祸”。其实,以今日的观点看来,这实际上是一种女同性恋,而且是境遇性同性恋,其中,陈皇后扮演主体的角色,女巫扮演客体的角色。发生这类问题,很可能是由于陈皇后因失宠而产生严重的性寂寞与性饥饿,企图另辟蹊径以渲泄性欲或聊以自慰所致。
二、男风在民间
到了魏、晋、南北朝,这种风气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春秋战国以至于秦、汉,男风主要存在于君主和贵族阶层之中,是他们淫奢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已扩展到了民间,成为社会上某些民众的一般性嗜好,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形成这种风气和当时的政治动乱、军阀割据、民无所从的形势分不开。在这种形势下,不少人以颓废、放浪、利己的态度对待人生,“风流相放,唯色是尚”,甚至“以男为女”,又或者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当时男扮女装之风很盛,如魏明帝时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以美男子而善敷朱粉、作妇人相见闻于世的。此外,一般豪富之家都以蓄养娈童乐伎作为“财富”的象征。如晋朝的富户石崇与王恺为了比谁富有,“以娈童为赌注,或下妻比输赢,而输赢往往以娈童几百人计,这是骇人听闻的。
以上这些情况,都使男风远较前代为盛。在这个时期,某些人和同性公然狎眠,不以为讳。如《北史·魏·彭城王韶传》说:“勰孙韶至北齐袭封,后降为县公,文宣帝——高洋——尝剃韶鬓须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为嫔御。’”这种公开现象,是以前所没有的。
狎昵娈童,还公开地见于一些人的言论著述。例如刘遵的《繁华应令》:“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腭脸若桃红。……腕动飘香拂,衣轻任好风。……剪袖恩虽重,残桃看未终。……”梁简文帝的《娈童诗》云:“……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其他如晋张翰的《周小史诗》,梁刘永咏《繁华》,刘孝绰咏《小儿采菱》,无名氏的《少年》,昭明《伍嵩》等,对于男风描声绘色,极力摹写,淋漓尽致。沈约有一起《忏悔文》说:“汉水上宫,诚云无几,分桃断袖,亦足称多”,说明了当时男风之盛。又《北史·北齐·废帝殷本纪》记载:“天保九年,太子监国,集诸儒讲《孝经》。令杨诸传旨,谓国子助教许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资?’对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册,不知老之将至’”。许散愁这一番话,颇有自诩清高之意,这也说明当时“登娈童之床”之风很盛,所以“不登娈童之床”的许散愁反而显得鹤立鸡群。历史上对这一时期的男风还有大量记载,如魏始兴王濬的杨承先、魏齐王芳的郭怀、袁信,秦苻坚的慕容冲,石宣的甲扁,陈宣帝的陈子高,隋炀帝的王蒙等等,很难胜数。
这一时期由于男风作祟,社会生活中发生了一些怪现象,如夫妻同爱妾童就是一个例子。《晋书·海西公纪》记载:“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晋书·五行志》云:“海西公不男,使右有相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这情况似乎和春秋时的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相似,海西公有一些嬖人参侍内寝,他自己有阳痿症而不能生育,可是妻妾竟生三男,海西公还视为己出,这实在是太乌七八糟了。由于男风之盛,也引起了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由于失恋(同性恋)就侮辱对方,或动杀机。如《南史·长沙宣武王传》记载:“王韶昔为幼童,庾信弃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侍酒。后韶为郢州刺史,信过之,韶接待甚薄,信不能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又践蹋肴馔,直视韶面曰:‘官今日形容大异畴昔。’宾客满座,韶甚惭耻。”这是庚信乘酒兴揭王韶的老底,当众侮辱,王韶是很难忍受的。还有,《南史本传》记载:“王僧达族子确,少美姿容,僧达与之私款甚昵。确叔父永嘉太守休属确之郡,僧达欲逼留之,确避不往。
僧达潜于所往后作大坑,欲诱确来别埋杀之。从弟僧虔知其谋,禁诃乃止。”为了对方不再和自己搞同性恋了,竟掘大坑要埋杀对方,这真是狠毒之至。从古代至今有不少因失恋而杀人事,看来在同性恋这方面也是一样。这也说明了,同性恋“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没有二致。”世上发生过不少男子因有新欢而与妻断绝或累杀妻的现象,这是指异性恋,而同性恋也会造成这种恶果。《宋书·五行志》上记载:“自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说明这种现象并非个别。《魏书·汝南王悦传》云:“悦妃阎氏生一子,不见礼答。有崔延夏者以左道与悦游,令服仙药松术之属。又好男色,绝房中,轻忿妃妾,至加挞楚。”《晋书·石季龙传》记:石季龙“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龙宠优童郑樱桃而杀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樱桃又谮而杀之。”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像石季龙这样的人有权有势,对家人和劳苦大众握生杀予夺之权,为了好男色而杀两个妻子,司法律的也不敢加以制裁。至于汝南王悦为了好男色而任意挞楚虐待妃妾,就更不算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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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史》一名抄《情史类略》,又名《情天宝鉴》,为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选录历代笔记小说和其它著作中的有关男女之情的故事编纂成的一部短篇小说集,全书共二十四类,计故事八百七十余篇。其中《情外类》选录了历代的同性爱情故事,记载的人物上自帝王将相,下至歌伶市民。读者们也能在其间了解到“龙阳”、“余桃”、“断 袖”等典故的来源。
《情史》是冯梦龙的重要作品之一。他清楚“情”的感染力比枯
燥乏味的说教大得多,因此在《序》中写道:“我欲立情教,教诲诸
众生。”他既同情和赞扬那些纯洁、忠贞的高尚情操,也鞭挞那些肮脏、丑恶的庸俗情调。《情外类》中对同性爱情的描述也是如此。
《情史》于1984年4月在大陆首次出版时,《情外类》没有被选入。86年再版时,删去的内容全部被恢复。《情外类》中选录何其壮的故事足以说明同性恋并非“源于西方”,而是一种存在于各个民族、各种社会和各类阶层的自然现象。
G. 男风的历史
中国同性恋历史:华夏男风兴衰史 中国的同性恋最早可追溯到中华文明的始祖黄帝。清代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称杂说娈童(男同性恋)始黄帝。当然这种说法的依据只是民间传说,而中国同性恋最早的史料记载则来自商朝。《商书·伊训》中谈到三风十衍,书中提到这不好的三风,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三风之一的乱风的一衍就是比顽童,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同性恋。虽然同性恋在今日尚存的最早记载中以乱风这样的受贬面目出现,但这毕竟揭示了同性恋行为在三千年前就已在中国出现,而且其影响之大可列为一风。
在商代之后,同性恋一直没有从中华文化中消失。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同性恋交往更趋活跃,受卫灵公宠幸的弥子瑕和魏王宠儿龙阳君分别让同性恋有了余桃 和龙阳的称呼。
到了强盛的汉代,帝王将相的同性恋活动屡见史书。据《史记》《汉书》记载,前汉皇帝几乎个个都有同性情人。汉代著名人物如汉武帝、汉文帝、大将军卫青和霍去病等,都有过同性恋经历。汉哀帝不忍推醒在他衣袖上熟睡的男宠董贤,起身时割断了衣袖,断袖之交从此成了同性相恋的佳话。
汉代之后,男风(男同性恋)时盛时衰。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中国的男性在履行成家立业,传接香火的责任之后,周围人对他们的同性恋情往往宽而待之。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所持的态度至多是中性的,也就是不褒不贬,历史记载中没有对同性恋进行颂扬。而同性恋关系多以享乐和猎色为特点,从来不对维系封建社会的家庭伦理构成任何挑战或威胁。
中国到了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边界和平,工商业发达,从而滋长了浮华世风。据当时的记载,文人中科举之后马上纳妾,大兴土木建豪宅一时成风,盛宴歌舞,极尽奢侈铺张。江南地区,上及达官贵人,下至商贾文人,嫖娼成风,使娼妓业方兴未艾。与此同时,男妓卖淫的象姑馆也应运而生。明末学者沈德福认为,1429年宣德皇帝的禁娼令使部份官员转向年轻男性取乐。到了万历年,男娼业发展其势之盛,直逼他们的女性对手。宣德皇帝意欲重归道德的初衷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南辕北辄,适得其反。
明末的道德观念也冲破了灭人欲,存天理的宋儒理学的束缚,伸张自然情欲的主张开始萌芽。这种观念的代表是明朝哲学家王阳明(1472-1528),崇尚个人表现和个性发展,而他的追随者随后发展了这种哲学。他们提出欲望和情感是人的本性,压抑使人无为,人应该表达和释放来自内心和本性的情欲。后来的一些清代文人认为,王阳明的纵欲哲学和与之相伴的享乐风气是明朝于1644年被覆灭的原因之一。
道德观念上的开放,导致了同性恋之风在明清两代的空前繁盛。今天的人们可以从那个时代留下来的文学遗产中窥见一斑。男色破财的故事出现在明代小说集《欢喜冤家》里,明代作家冯梦龙在《情史》里也毫不避讳地收录了同性爱情故事。在中国文学的巅峰之作《红楼梦》里,曹雪芹不但描写了宝玉和秦钟的恋情,而且宝玉和蒋玉涵的同性恋导致了他和封建秩序的第一次正面冲突宝玉挨打,书中的众学童闹学,薛蟠挨打,贾链狎男宠,贾珍嫖象姑等情节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男风的普遍。清朝乾隆年间的学者袁枚的《子不语》中有大量的同性恋故事,而袁枚本人与吴下秀才郭淳之间就有一段同性恋情。著名诗人兼书画家郑板桥在他的《板桥自叙》中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余好色,尤喜余桃口齿,椒风弄儿之戏。而他的一系列诗,包括《秋夜怀友》、《板桥竹枝词》等都对同性恋心里有生动刻划。清代同性恋文学中最令人瞩目的是一批专门描写同性恋爱的小说的出现。《宜香春质》、《龙阳逸史》和《品花宝鉴》等作品的出现无疑反映了当时的同性恋风气之兴盛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男风的盛行直接引发了清朝反同性恋法规的出台,导致了持续百年的中国社会的恐同情绪。
中国同性恋历史:华夏男风兴衰史1644年满人进京,中国正式改朝换代。当时的中国是一个因为连年战乱而千疮百孔的国家,由于刚经历亡国的羞辱,全国民心涣散,匪患四起,清朝的统治者意识到重整意识形态和重建民族自信心的重要性,意识到必须拢络文化阶层,以重新建立起国家官僚体制。对中华文化十分精通的清朝统治者此时选择了孔孟之道作为新王朝的意识形态,以达到上述目的。
孔孟之道讲求社会秩序,各人守其本份,三纲五常,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孔孟之道本身主张维持礼教的办法应该是正名和教化,但是中国尊孔的历史表明,光靠教化是不够的,国家还必须同时对违者进行处罚,教罚并举才能有效维持礼教。清朝在建朝初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在中国重建礼教时,特别重视法律和法令的作用。一个很突出的例子是1646年的法令规定,在定强奸罪时必须提供严格的证据,这条法令意在强调贞操观,其目的一是推行孔孟之道,二是拢络明末保守派儒家学者,求得他们对新王朝的支持。
到了康熙年,清朝已成功地实现了国泰民安,满清政府已经站稳了脚根。雍正皇帝登基后,开展了野心勃勃的巩固满人统治的计划。他一方面减轻人民的税收负担,推行廉政,另一方面对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坚决镇压。为了控制知识分子的思想,他大兴文字狱,严惩有异己倾向的文人,而且实行株连,处刑严酷。文字狱有效地压制了知识分子对现状与国家政策的批评,但同时又不妨碍推行孔孟正统礼教。
传统礼教主张正名,强调严格的社会秩序,女性守妇道,男性坚守父亲和丈夫的职责,而同性恋直接相悖于这些信条。如果同性恋在社会文化中得到足够的反映,统治者也许不会去注意,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至于大动手脚。但当时男风鼎盛,同性恋在文学作品或文人手记中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出现,导致了满清统治者对同性恋的关注,使之成了社会问题。雍正死后,年幼的乾隆皇帝继位不久的1740年,延袭雍正加强礼教的精神,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明确反鸡奸的法令出台。该法令将成年人出于自愿的鸡奸行为刑事化,这是清朝严格加强传统性别角色观念的一系列措施之一。法令出台后的落实程度如何,对男同性恋的控制有何效用,史料上没有记载。但这条法令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将同性恋行为社会化——同性恋不再是个人私事,它被当作一种社会危害受到了法律的干预。西方的基督教和中国的礼教在镇压同性恋方面,终于殊途同归。
中国走过康乾盛世之后,经历了中华民族有文明史以来最为惨的衰败。在外强入侵,连年战乱,国家重建等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阶段,国家对占人口少数的同性恋者的压制却总没有被忘记。用中国著名精神卫生专家贾谊诚先生的话说,在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对同性恋,鸡奸等性行为以‘伤害风化罪’论处。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还对同性恋,鸡奸等性行为以‘流氓罪’论处。与此同时,有关同性恋的任何公开讨论在几百年内都被列为禁忌,同性恋者只能在自发形成的公厕和公园等地的渔场相互结识。压制的结果是,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当同性恋议题重新浮出水面时,忽而成了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和精神污染,而对同性恋的不宽容态度则被称为中国特色。但事实并非如此,同性恋与中国历史共同生存了千年,而对同性恋的压制仅有两百多年的历史。
中国千年的历史为同性恋作为一个文化和一个族群应如何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应以史为鉴,避免同性恋在中国近代的厄运重演。中国的传统礼教是不利于同性恋的,但中国同性恋靠依附主流婚姻制度而得以生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古代的同性恋者都要有传统家庭,转接香火,男子必须结婚生子,在完成这一任务之后,同性恋的男子好男风就没有什么约束了。古代中国婚姻的基本意义在于经济联盟,一个家庭同舟共济与天灾人祸斗争,由于死亡率高,确保种族繁衍和家庭稳固是当时的第一需要。因此在联姻时,变数太多的感情因素一直不被首先考虑。但是组建家庭时无视个人感情也对社会稳定不利,中国古代以 纳妾和男风为婚姻制度的补充,满足主男感情或情欲上的需求(不要忘记,中国古代文化本身就是大男子主义的文化)。中国的传统礼教因为适应了中国当时的国情,使中华文明的强盛持续了千年,而中国同性恋者的务实态度,让自身生存千年,没有招致象在其它文化中所遭遇的杀身之祸。
中国同性恋历史:华夏男风兴衰史
从同性恋的角度看,同性恋在明末清初的由盛转衰体现出以下特点。第一,同性恋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并没有因为男风的盛行而发生任何改变。男风以迷恋年轻男色为核心,享乐性和短暂性是其特点。同性恋盛行百年,却没有形成一个社会力量,或形成以同性联姻为主的家庭模式,也没有出现一套让同性恋关系渡过生老病死,天灾人祸的机制。所以即使参与的人数不少,但与异性婚姻相比,同性恋仍然脆弱无比。第二,男风依附享乐主义而旺,但同性恋没有及时与享乐主义脱钩,为以后的衰落埋下了祸根。追求个性解放和情感宣泄的享乐主义是诱人的,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色彩。原因很简单,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而享乐不仅需要有物质基础,而且消耗精力。明末的享乐主义助长了腐败,加强了剥削,所以之后的保守派儒家学者将明朝的灭亡归罪于享乐主义是有一定道理的。享乐主义在现实的生活面前有着致命的弱点,当同性恋随着个性解放的享乐主义兴盛之后,没有与之脱离而形成自己的一套行为规范,享乐主义的膨胀导致王朝覆灭,与之共生的同性恋也免不了受到清算。第三,光是规模上的扩大,人数上的增加,而缺乏自强机制,同性恋往往成为社会运动的牺牲品。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一个狮子肥壮倒也无妨,但一头羊肥壮起来,可不是件好事。同性恋没有克服自身致命弱点的时候,男风兴盛,招引了统治者的注意,使自身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相比之下,古希腊的斯巴达同性情人军团在保家卫国方面创下了丰功伟绩,在这种环境下,同性恋受到社会的宽待以至赞美,可谓实至名归。
从文明发展上看,同性恋在中国受到压制是中华民族百年悲剧的一部份。康乾盛世时,中国国力十分可观,但政府没有把注意力放到对外交流,学习别国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上,而是故步自封,耗费大量的精力来维持过时的礼教,同性恋也成为他们政治短见的受害者。当政者失策而酿成的大祸泱及了整个中华民族,使中国一再落后于历史的前进车轮。类似于日本历史上的明治维新未能在华夏大地出现,洋炮轰鸣下姗姗来迟的戊戌变法也不幸胎死腹中(当时康有为提出的婚姻法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内容)。五四运动提倡向西方学习,但同性恋研究方面却拾来了病态说的牙慧,而西方于五十年代兴起的同性恋正常性和健康性研究以及后来的平反政策,却因学术交流的中断而未能及时吸收,使同性恋至今在中国仍然被列为病态。与此同时,源于基督教文明的同性恋恐惧症也随之而来,正好与三纲五常 合拍。于是乎,落后医学和过时道德对于同性恋的双重压制,而今却成了中国特色。
一个没有信心的虚弱社会,总是首先想到控制民众的言行,包括控制他们的性行为。清朝立法禁止同性恋的举动,表明了统治者缺乏自信,也预示了以后的国势衰落。而当今改革开放后,中国重新认识同性恋的努力也表明了社会的进步。在敦促社会了解和理解同性恋的同时,作为同志的我们也应该学习和借鉴前人,在勇敢地追求爱情的同时,探索出一条能让同志生活方式长期生存的道路。
明熹宗朱由校也是搞同性恋的。他征美妓于不夜宫,征召娈童于长春院。而这些女院(娼寮)与男院(娈童居所),就分别处于北京城中的花柳街与胡同巷。明熹宗就把这些美妓、娈童置于宫中自己设的女院及男院,时常行乐其中,其中美妓赛施与娈童少弥,都蒙皇上的宠幸,每有游宴,则使宠妃姣童傅粉施朱,女衣男服,男衣女服,而交戏于前为乐。 除了皇帝以外,当时一些贵族、大臣也好男风,例如明世宗时的权臣严嵩和儿子严世蕃就好男风,《五杂俎》就提到严嵩的家人永年,号鹤坡,有后庭之宠。他“招权纳贿,与朝绅往来,无不称鹤翁者”,有个御史甚至于还和他结拜兄弟。蒋瑞藻所编的《小说考证》中说到严嵩的儿子严世蕃热恋一个名叫金凤的优童,即少年演员,“昼非金不食,夜非金不寝”。以后金色衰而贫困,不演戏了。严家破败以后,金凤又重新演戏,扮演严世蕃,演得维妙维肖。 当时,如果有人犯罪,其家中的女性会被卖为娼,男孩则被卖为被人玩弄的娈童。严嵩和严世蕃每陷仇家,就把仇家的男孩夺来作为娈童,百般侮辱,进行性虐待。后来严家事败,他们的后代也被仇家所纳,而流入倡业。 二、社会上的男风 在明代,尤其是明朝后期,同性恋在社会上已很普遍。当时不少有名的学者及士人,都是有名的“分桃之士”。他们除了妻妾外,还有年少俊美的书童,这些书童除伴主人出外或远游,往往也是主人的性伴侣。 当时,把同性间的性关系称为“外交”,把男子与妻妾的性行为称为“内交”。 不少士人和士人之间都有“外交”行为。如清人钮琇的《觚賸》中就提到明代书生吴生和姜郎相好,比一般伉俪的感情还要亲密。可是,他们却被一李姓巨公所拆散,并且把姜郎带到北方。吴生不愿离开姜郎,也克服了许多困难赶到北京,而其他朋友也捐助吴生此行,促成他们俩的会面。这种真挚的感情,也是世间少有。 当时社会上这股男风,在明武宗时最盛,可以说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暖姝由笔》云:明正德初,内臣最为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儿皆好男色。 那么为什么男风在明代会这么兴盛呢?唯性史观斋主解释说:“明代立国,崇尚酷刑峻法,罪至流徒,则妻孥子女皆没入官,女的成为娼妓,男则成为‘贱民’;比较面目姣好的,则拨充一些权贵之家作为厮役奴隶,或是由这些权贵家庭出资竞投,因为他们本身的自由已被剥夺,而且一切皆隶属于主人,对主人的命令是不能抗拒的,也就可以随便将他们加以享乐。……每逢一次大狱兴起,往往也就是购买娈童的机会。” 以上论述,似只说明了当时达官、贵族的喜好男色有一些有利条件,至于更广泛的社会原因,谢肇浙在《五杂俎》中指出:“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这说明了三个原因:一是嫖男人和当时的法律没有抵触;二是嫖妓女要花较多的钱,并非一般儒生所能承担;三是男人之间的亲密行为,妻子往往不加追究,有时也无权过问。这样,男风就普及起来了。
在明代,男妓馆相继开设,此风至清不衰。“据说正德年间,北京已有男院之设,悬‘长春院’匾额;而女妓居所,则称‘不夜宫’——盖取意于苏东坡诗:‘风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美妓娈童相竟秀,互以夺贵显狎客为能,娈童之名皆冠以‘少’字,而明熹宗尝微行其间。”这就是当时社会上性环境的一幅图画。 当然,同性恋不只是男性,女同性恋者也有,但历史上记载不多,只能从一些文学作品上了解一些情况。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崔笺云和曹语花等,都明显地表现出女同性恋的关系。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还有女性对女性施行性虐待的情节,应该说,这是当时社会风情的反映。 三、福建男风特盛 根据许多史籍和笔记的描述,福建是明代男同性恋比较公开与普遍的地区。当时,福建海运很盛,去菲列宾、台湾、日本等地通商的很多,而航海的人都相信,船上不能有女人,否则船会出事,这样,长期在海上的人就以同性恋作为性发泄。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云: 近乃有称契儿者,则壮夫好淫,辄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与沟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诸少年于小舍,最为乱逆之尤。闻其事肇于海寇云,大海禁妇人在师中,有之辄遭覆溺,故以男宠代之,而尊豪刚遂称“契父”。 “契”这个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间的性关系。中国传统的同性恋的关系,当要受社会承认时,就要举行一种“契”的仪式,建立“契父”和“契儿”、“契兄”和“契弟”等关系,在福建地区,这类关系很多,它和广东孤婆庄的妈祖阶层,都是中国传统的同性恋关系的表现。中国人受儒家思想影响很深,十分重视家庭关系和家庭形式,所以同性恋关系也要以父子、兄弟、姊妹相称。《敝帚斋余谈》中进一步提到这个问题说: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 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婿,弟日后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者,尚寝处如伉俪。 这种“契兄”、“契弟”的关系,不但为当时当地的道德、法律、风俗、习惯所认可,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很明确,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爱护和尊敬,像他们的女婿一样,而当“契弟”到了一定年龄要与女子结婚时,“契兄”就要在财力上予以支持。 当时福建地区男风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处偏僻,贫民多以淫业为生,例如当地的剃头师傅也兼经营变相男倡,并利用学徒为业。清代谢章的《赌棋山庄笔记》云:“福清之渔溪,孔道也,而风俗极靡,丛剃发者,辄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进献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态,其龌龊贪婪最甚,真恶习也。而流妓亦鲜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墙壁或题句云:老阴与少阳,乱掷金钱卜。” 当时,福建还有一个“贱民”阶层,叫蜁民。“传蜁民为南方夷也,从前闽省乃乌诸国,到汉人进闽,他们战败无处可归,相卒入水。或云为蒙古民族,南迁闽、粤二省,元朝时甚有势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闽不归而留,到处横行。元亡,失势,闽人屡战屡败,至驱迫落水,习操水上。”这些蜁民被视为奴、优、隶、卒一类的下贱人,他们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驶时,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对此也不以为耻。 所以,男风表面上看是一种社会风气,但“淫风”从何而来?其中有许多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阶级压迫、民族压迫连结在一起。
H. 好看的男风小说
朽木充栋梁/败絮藏金玉,两部是续集关系,很不错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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