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搁同人小说

司马柔
司马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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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脖子》(一)

唐河松鸡的故事



松鸡妈妈带着它的一窝小松鸡,走下泰勒山的长满树木的山坡,朝那条象水晶一样透明的小溪走去。这条小溪被人古怪地取了个名字,叫做烂泥涧。这些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可是跑起路来已经挺快了,松鸡妈妈还是头一回带它们去喝水哩。
松鸡妈妈低低地俯着身子,走得很慢,因为树林里到处都有敌人。它一面走,一面在喉咙里咯咯咯地轻声叫着,喊那些满身斑点的小茸毛球儿跟上来。这些小家伙“的跺的跺”地迈着它们的小红腿,跟在后面,有时被拉下了几英寸远,也要柔弱地卿卿哭叫起来。看上去,它们的身体非常脆弱,就是四十雀〔注一〕也比它们大,比它们粗壮。它们一共十二只,松鸡妈妈把它们都当心好了,一面还要留神所有的灌木丛、树木、乱丛棵子,以及整个树林和天空。它好象总是在寻找敌人——要在这儿找到朋友是太不容易了——而且,它的确发现了一个敌人。在平坦的绿茵茵的草地那边,有一只凶恶的大狐狸。这只狐狸正在朝它们走来,要不了多大工夫,它一定会闻到它们的味儿,或者是发现它们的脚印子。情况紧急,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了。

“喀尔尔!喀尔尔!”(躲起来!躲起来!)松鸡妈妈用沉着的低声喊着,子是,那些个儿不见得比橡子大的、出世才一天的小家伙们,就远距离(只有几英寸)散开,分头隐蔽起来。有一只钻到一片树叶底下,另一只躲在两棵草根中间,第三只爬进了一片卷着的桦树皮,第四只跑到一个洞里去了。大家全躲好以后,还有一只小松鸡找不到隐蔽的地方,就伏在一块黄颜色的宽木片上,平贴着身子,紧闭起眼睛,这样就满以为别人不会看见它了。这时候,小家伙们停止了唧唧的惊吵,四周一片寂静。
接着,松鸡妈妈就一直朝那只可怕的野兽飞去,在离它身边几码路的地方,大胆地降落下来。它假装在地上摔了一跤,然后又拍着翅膀,往前直冲,活象翅膀已经受伤,腿也跛了似的——嗬,跛得多厉害啊——象是一只吃了苦头的小狗那样,在呜呜哭叫呢。它是在苦苦哀求吗——哀求一只又凶恶又残忍的狐狸大发慈悲吗?哎,不是的!它可不是大傻瓜。你常常听到狐狸狡猾的巧计吧。可是请你等着瞧瞧,它跟一只母松鸡比起来,又是多么愚蠢。这只狐狸看见身边突然飞来这样一只好松鸡,心里得意极了,就猛一转身扑了过去,心想至少要逮住点什么——可是它没有,它没有完全赶上那只松鸡。松鸡妈妈趁它还离开一英尺远的时候,就出其不意地拍着翅膀跑掉了。它一个纵步追了上去,以为这一回准能把松鸡逮住了,可是,不晓得是什么道理,又有一棵小树挡住了它,于是母松鸡拖着步子,跑到一根树桩子底下。大狐狸一声怒吼,朝那根树桩子跳过去,可是,母松鸡的腿跛得似乎好了一点,又纵身往前一跳,滚到一条堤岸下面去了。狐狸拚命地追着,差不多要抓到了松鸡的尾巴,可是奇怪得很,尽管它奔着跳着,松鸡总好象比它快那么一丁点。这真是最最少见的稀罕事儿。它,一只跑得飞快的狐狸,足足追了五分钟,却赶不上一只翅膀受了伤的松鸡。这真丢人啊。可是,当狐狸鼓足力气追上去的时候,松鸡的劲儿好象也大了起来。它们一个逃一个追,又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路,离开泰勒山越来越远了。这时候,母松鸡的翅膀灵活了,腿也不拐了,莫名其妙地完全好了。它飕的一声升到空中,好象在嘲笑狐狸似的,穿过树林飞走了。那只狐狸楞头楞脑地留在那儿,知道自己叫松鸡愚弄了。而且,最糟糕的是,它现在才想起,上这种鬼把戏的当,已经不止一次了,虽然它一直弄不清是为了什么原因。
这时候,松鸡妈妈兜了一个大圈子,绕道飞回到隐蔽在树林里的那些小茸毛球儿身边。
它凭着一只野鸟暗记地方的记忆力,走到刚才踩过的那片草叶跟前,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孩子们安静得一点声息都没有,真叫它又喜又爱。就连它的脚步声,也没有使谁惊动一下。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隐蔽得总算并不怎么坏,它根本没有动过,现在还是一动也不动,只是眼睛闭得更紧了些,直到松鸡妈妈说:
“喀……利特!”(来吧,孩子们)小松鸡们才一下子象童话故事里所说的那样,打一个个小洞里钻了出来。伏在薄木片上的那只小家伙,实际上是小松鸡当中最大的。它这时也睁开了一对圆圆的小眼睛,跑到松鸡妈妈的宽尾巴底下躲了起来,一面还亲热地、“唧唧,唧唧”地小声叫着。这种叫声,离开三英尺远的敌人是听不出来的,可是松鸡妈妈在比这远三倍的地方就能听见。这时候,所有别的小茸毛球儿也都跑过来了。当然,它们想起刚才的事,嘁嘁喳喳闹得很厉害,同时也在因为渡过了危险,重新相聚,感到高兴哩。
这时候,太阳热辣辣地照着。要到小溪那边去,路上还得穿过一片空地。于是,松鸡妈妈把周围仔细打量了一下,看见没有敌人,才把小家伙们集合在一起,用扇子似的尾巴为它们遮住强烈的阳光,一直走到溪边的乱丛棵子那儿。
一只白尾巴的灰兔子,从乱丛棵子里跳出来,把它们吓了一大跳。可是一看见兔子身后拖着那条象面停战白旗似的尾巴,它们就完全放心了。兔子是个老朋友啦。那天小家伙们学懂了许多事情,其中有一样就是,兔子跑起来总是扯着一面白旗,同时它也是靠这面白旗过日子的。
接着,喝水的地方到了,虽然愚蠢的人们管它叫烂泥涧,这儿的流水却非常清澈。

起初,小家伙们不知道怎样去喝水,可是它们学着妈妈的样子做,不一会儿,就学得跟妈妈一样了,并且每喝一口水,就唧唧地道谢一番。它们挨着水边站成一排。二十四只红脚趾、朝里弯的小腿上,顶着十二个金褐色的小圆球儿。十二个可爱的金黄色的小脑袋,郑重其事地低垂着,跟它们的妈妈一样,一面喝水,一面唧唧道谢。
喝过水以后,松鸡妈妈用尾巴遮好它们,走走停停地把它们带到远远的草地那边去,那儿有个长满青草的大园包。松鸡妈妈前些时就把这个大圆包记在心里了。要养大一窝小松鸡,象这样的大圆包要好些个呢。因为这种大圆包就是蚂蚁窝。松鸡妈妈走到大圆包顶上,朝四面望了一会儿,然后用爪子使劲扒了六下。于是,这座堆土堆得很松的蚂蚁山破裂开来了。一条条的土坑道也坍塌了,碎泥从大圆包的旁边散落下来。成群的蚂蚁涌了出来,因为想不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还在你怨我我怨你地争吵着。有的在茫无头绪地围着蚂蚁山拚命打转儿。有几只比较有头脑的,就开始搬运那些又白又肥的蚂蚁蛋。可是,松鸡妈妈走到孩子们跟前,啄起一只白润透亮的蚂蚁蛋,咯咯咯地叫了几声,把它丢到地上,接着又三番四复地啄起来,再咯咯咯地叫几声,然后才把它吞了。小松鸡们站在四周望着。后来,那只刚才躺在薄木片上的黄颜色的小家伙,也啄起一只蚂蚁蛋,在地上丢了几次,最后出于一种突然的冲动,才把它吞下肚去。这么一来,它就学会吃东西了。不到二十分钟,连最小的那只小家伙也学会了。而在松鸡妈妈又扒开一些蚂蚁坑道,把泥上和坑道里的东西从大圆包的旁边推下来的时候,这些小家伙们已经在笑笑闹闹地抢着找好吃的蚂蚁蛋了。它们直到一个个把肚子塞得满满,胀得七倒八歪,实在吃不下去了,才停下嘴来。

接着,它们又小心翼翼地跑到小溪边,在一片被黑莓丛紧紧遮蔽着的沙滩上躺了一个下午。在这儿,它们才懂得了,让那些清凉的细沙,在它们热呼呼的小脚趾当中流过去,有多么舒服。它们凭着强烈的摹仿性,学着妈妈的样子,侧卧着身子,用小腿爬爬,拍拍翅膀。不过它们这会儿还没有什么翅膀可拍哩。它们只在身体两边的茸毛当中,长着一块小肉片,将来翅膀就是从那儿长出来的。那天晚上,松鸡妈妈把它们带到附近的一丛干草棵子里,那儿全是又干又脆的落叶,敌人是没法毫无声息地走过来的。它们呆在枝藤交错的野蔷薇下面,还可以躲避所有的空中敌人。这时候,满身茸毛的孩子们躺在松鸡妈妈的身边,由它保卫着,它看见它们紧贴着自己温暖的身体,放心地安睡,一面还蜷缩着小小的身子,在睡梦中唧唧叫着,心里充满了一种慈母的欢悦。



第三天,小家伙们已经长得壮实多了。它们遇到橡子的时候,不必再绕着道儿兜过去了。它们现在连松果也能爬越过去,同时,在将来会长成翅膀的那两块小肉片上,已经长出了好几根又青又肥的血色羽茎了。
一位好妈妈、两条好腿儿、几种可靠的天生本能和一点初生的理智,就为它们生活的开端创造了条件。天生本能,也就是遗传下来的习惯,这种本能教导它们要听从妈妈的话隐蔽起来,教导它们跟着母亲走。但是,当太阳热辣辣地照射着的时候,使它们藏到妈妈尾巴下去的,就是它们的理智了。而且从那一天起,理智在它们不断发展着的生活中所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了。
下一天,那些血色羽茎上就冒出了很多毛尖儿。再过一天,毛毛儿已经出得很好了。一个星期以后,全家的浑身茸毛的小家伙,已经飞得挺有劲了。
但并不是所有的小家伙都这样。可怜的小伦蒂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生病。它出世以后,还把它的半个蛋壳,在身上背了好几个钟头。它比哥哥弟弟们,路嘛跑得少,叫嘛叫得多。有天晚上,一只臭鼬鼠跑来袭击它们,松鸡妈妈喊了声“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可是小伦蒂掉了队。等到母松鸡在长满松树的小山上,把一窝小松鸡聚集起来的时候,伦蒂不见了。从此它们再也没有看见过它。

这时候,母松鸡继续在训练它们。它们知道,在小溪旁边的深草当中,有很多最好的蚱蜢,它们也知道,从红醋栗树上掉下来的一条条光溜溜、绿油油的小虫儿,是非常肥美的食物,它们懂得,耸立在远处树林边上的蚂蚁山的大圆包,是一座丰富的粮食库,它们也懂得,草莓虽然不是真正的小虫儿,可是味道差不多和虫儿一样美;它们知道,逮大斑蝶是一种很有趣很安全的游戏,只是不容易逮到罢了,而在一块从腐烂的树桩子上脱落下来的树皮里,准能找到许多各式各样的好东西。同时,它们还懂得,遇到黄蜂、蝎子、毛虫和娱蚣的时候,最好还是别去碰它们。

现在到了七月,是草莓月。在上个月里,小家伙们长得出奇地快。这会儿一个个都挺大了,松鸡妈妈要想把它们遮蔽起来,就得站上一整夜。
它们每天都要用沙土洗澡,可是后来,它们调到小山上另一处比较高的地方去洗了。这儿是很多不同种类的鸟儿常来洗沙浴的地方。起初,对这种用人家洗过的沙土来洗澡的做法,松鸡妈妈是不赞成的。可是,那儿的沙土是那么细软舒适,孩子们又是那么高兴往那边去,所以松鸡妈妈也就同意了。
过了两个星期,小家伙们的精神萎靡不振了,松鸡妈妈自己也觉得不大舒服。它们老是感到肚子饿,虽然吃得挺多,但是一个个都越来越瘦了。松鸡妈妈是最后一个生病的。可是病一到它身上,就来势汹汹,非常厉害。它感到极度的饥饿,头痛发热,浑身越来越软弱无力。这是什么道理,它一直没有弄懂。对那些许多鸟儿经常用来洗澡的沙土,它的天生本能最初就使它怀疑过,现在也不再去洗了。但是它没法知道,就在那些沙土里面,夹杂着许多寄生虫,也正是因为这些寄生虫的缘故,它们全家才染上疾病的。

凡是受天性驱使所做出来的事,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松鸡妈妈在治疗疾病方面的知识,也仅仅是顺从了天性的驱使。它满怀着一种热烈的欲望,想寻求一种东西,究竟是什么,连它自己也不知道。它这种欲望,使它一遇见看上去能吃的东西,都要吃一吃,尝一尝。这种欲望,还驱使它去寻找最阴凉的森林。后来,它果然在森林里找到一棵毒性很大的黄栌,上面结满了毒果子。要是一个月以前,它准会毫不注意地飞过去的。可是这一回,它尝了尝那些难看的果子。又苦又辣的果子汁液,对它生理上某种奇特的需要好象挺合适,它吃了又吃,接着,它们全家都跑来参加了这个奇特的医疗宴会。我们人类的大夫,对症下药也不可能比这更高明。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刺激性的猛泻药,可怕的隐藏着的敌人被打下来了,危险过去了。但并不是所有的松鸡都这样——对它们当中的两只来说,大自然这位老大夫,是来得太晚了。那两只最虚弱的,被无情的自然规律摈弃了。它们叫寄生虫病弄亏了身体,顶不住猛烈的药性。它们在小溪旁边不停地喝水。第二天早晨,当其余的小家伙跟着母亲走的时候,它们就动也不动了。可是这两只小松鸡,却奇妙地为兄弟报了仇。有只臭鼬鼠,就是那只能够说得出伦蒂下落的,发现了它们的尸首,把它们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被它俩所吃的毒药毒死了。
现在,母松鸡还带领着七只小松鸡。它们各自的性格,早就表露了出来,这会儿更在迅速地发展着。身体虚弱的小家伙都已经夭折了,留下来的还有一只大傻瓜和一只小懒鬼。松鸡妈妈不得不对某几只特别照顾些。最叫它心爱的是那只最大的,就是伏在黄色的薄木片上隐蔽过的那一只。它在这窝小松鸡当中,不但个儿最大、身体最好、长得最漂亮,而且最大的优点是:它最肯听话。松鸡妈妈的警告信号“呃尔尔尔尔”(危险),总是挡不住别的小松鸡朝危险的路上走,或者是去吃可疑的食物。可是对它来说,服从妈妈的命令,好象是非常自然的事,只要母亲轻轻地喊一声“喀……利特”(来),它从来投有不响应的。这种服从的性格使它获得了应有的后果,它享到了最长的寿命。

八月,也就是换毛月,过去了,小家伙们已经长得有大松鸡的四分之三那么大了。现在它们有了点知识,自以为聪明得很。小时候.它们必须在地面上睡觉,这样松鸡妈妈才可以用身体保护它们。现在它们长大了,没有这种需要了,松鸡妈妈就开始让它们体验大松鸡的生活方式。这时候,它们已经改在树上睡觉了。因为小鼬鼠、小狐狸、小臭鼬鼠和小貂,都开始会跑了。地面上的危险,一夜比一夜多起来,所以一等太阳落了山,松鸡妈妈就喊着“喀……利特”,飞到一棵枝叶茂密的矮树上去了。
小家伙们全跟着飞了上去,只有一只固执的小傻瓜,还是象刚才那样,死赖在地面上睡觉。当天夜里,一切都很正常,可是第二天晚上,小家伙们全被它的喊叫声吵醒了。起先是一阵轻微的乱扭乱斗的声音,接着又寂静无声了,后来,一种吓人的啃骨头声和咂嘴声打破了沉寂。它们瞪着眼朝下面可怕的黑暗中望去,看见两只挤在一堆的闪闪发亮的眼睛,还闻到一阵霉臭的怪味儿,于是它们知道了,吃掉它们兄弟的凶手是一只貂。
现在每到晚上,六只小松鸡总是在树上蹲成一排,让松鸡妈妈夹在当中。可是还有几只小家伙,要经常抬起冰冷的脚爪子,爬到妈妈的脊梁上去。

松鸡妈妈在继续训练它们,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它们学会了“响声起飞”。只要它愿意,松鸡是可以毫无声息地起飞的。可是有时候“响声起飞”非常重要,所以母松鸡要教所有的小家伙,怎么样和应该在什么时候,把翅膀拍得噼噼啪啪地飞起来。“响声起飞”有很多用处。危险来临的时候,可以用它向附近其他的松鸡发出警告,可以用它吓唬那些猎人;也可以使敌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响声起飞”的松鸡身上,好让其余的松鸡静悄悄地偷偷飞走,或是伏在地上躲开敌人的注意。

松鸡有句老古话,大概是这么说的:“每月有每月的敌人和吃食”。到了九月,种子和谷粒就代替了桨果和蚂蚁蛋,带枪的猎人就代替了貂和臭鼬鼠。
狐狸是什么样儿,松鸡知道得很清楚,但是狗的样子,它们简直就没见过。它们懂得,要叫一只狐狸扑空,是非常容易的事,那只要往树上一飞就成了。可是在猎人月,老克迪带着那只短尾巴的黄色杂种狗来到山谷里,到处兜来兜去,松鸡妈妈发现了那只狗,就“喀维特!喀维特!”(起飞,起飞)地大叫起来。有两只小松鸡,看到妈妈这么容易就被一只狐狸搞得手忙脚乱,觉得太可怜了。于是,尽管这时候松鸡妈妈在着急地一再喊“喀维特!喀维特!”并且还做出榜样,一声不响地迅速飞了开去,它们还是飞到一棵树上,得意洋洋地炫耀它们的英勇气概。
就在这时候,那只古怪的短尾巴狐狸跑到树底下,冲着它们汪汪、汪汪直叫起来。两只小松鸡觉得它挺有趣,也觉得妈妈和哥哥弟弟们非常可笑,这么一高兴,压根儿就没注意灌木丛里的一阵沙沙沙的声音,后来砰砰两响,它们血淋淋地扇着翅膀摔了下来,被那只黄狗抓住乱咬一顿,直到猎人从灌木丛里跑出来,才把两只松鸡尸首保住了。



克迪住在多伦多北面、靠近唐河的一所小破房子里。他所过的生活,如果用希腊哲学的观点看来,正是非常合乎理想的。他没有财产,没有负担,没有名利的要求,也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家业。他一生中工作得很少,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游戏和随心所欲的户外生活中度过的。他自以为是个真正的打猎家,理由是因为他“热爱打猎”,还因为他在放枪以后,“一看到猎物被他打落在地上,心里就觉得高兴”。邻居们都管他叫“侵占公物的人”,只把他看作是暂时在这里呆一阵子的流浪汉。他一年到头都在用捕机和枪捕捉动物,有时也随着季节的需要,稍微变变花样。可是有人说,万一他把日历搞忘了,他就能从“松鸡的神态”上,说出这是哪个月份来。毫无疑问,这一点说明了他对松鸡有很深刻的了解,可是偏巧也证明了,这里头还包含着一些不名誉的事情。捕杀松鸡的合法季节,从九月十五日开始,可是,克迪违法提前两个星期出来打猎,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他照样一年年巧妙地逃避了处罚,甚至还设法让自己在一家报纸的记者访问记里,被当作一位有趣的人物登载了出来。
松鸡飞行的时候,他很少开枪射击,他认为近距离射击可能更好些,可是这在枝叶茂密的地方,进行起来同样很困难。正因为这样,第三条峡谷里的那窝松鸡,才安全地向前跑了那么久。可是这会儿,在附近眺望的另外一些猎人发现了它们,弄得他只好朝一群被吓得乱七八糟的松鸡追了上去。松鸡妈妈带着四只没被打死的小家伙飞走以后,拍翅膀的呼呼声就听不见了。于是,他把两只打死了的往口袋里一放,回到小房子里去。
就这样,小家伙们懂得了:狗跟狐狸是不一样的,必须用不同的方法对待它们。同时,“服从就是长寿”这条古老的教训,也更加深刻地铭记在它们的心上了。
九月里其余的那些日子,是在悄悄地避开了猎人们和某些老对头的情况下度过的。它们还是栖歇在硬木树的细长枝条上,躲在最茂密的树叶当中。这样既可以保护它们不受空中敌人的袭击,又因为歇的地方很高,使它们安全地躲开了地面上的敌人。这么一来,除开树狸以外,它们什么也不用担心了。这种树狸,在软软的树枝上,走起来步子又慢又重,所以也总会被它们及时发现的。可是,现在已经到了树叶飘落的时候了——每月有不同的敌人,也有不同的食物。这个月是吃坚果的时候,但也是猫头鹰猖獗的季节。这时,苍鸮正从北方飞来,数目要比猫头鹰多两三倍。气候在一夜夜地冷起来,树狸的危险性减少了,于是松鸡妈妈就搬了家,栖歇到一棵栂树〔注二〕的一簇最茂密的枝叶中去了。
只有一只小松鸡,不肯听从母亲“喀利特,喀利特”的警告。它赖在那根摇来摆去的光秃秃的榆树枝上不肯走,于是,不到天亮,就被一只黄眼睛大猫头鹰叼跑了。
现在只剩下松鸡妈妈和三只小家伙了,可是它们已经眼母亲一般大了。说实在的,那只最年长的,就是躺在薄木片上隐蔽过的,个儿比妈妈还要大。它们的颈毛已经开始长出来了。虽然只长了点毛尖儿,可是也能看得出长出来以后是副什么样子,因此,它们为这点毛尖儿,感到了很大的骄傲。
松鸡的颈毛,就相当于孔雀的尾巴——这是它最值得骄傲和最美丽的部分。母松鸡的须毛是黑色的,带着一层淡绿色的光彩。雄松鸡的颈毛就密得多,黑得多,上面的深绿色光芒也更加鲜艳。要是偶尔生出了一只特别大、特别壮的松鸡,那它的颈毛就不仅特别浓密,而且由于一种特殊的强化作用,会显出一种深红的铜色,上面还辉映着紫色、绿色和金黄色的虹晕。这样的一只鸟儿,一定会叫所有知道它的人们感到惊奇,而那只躺在薄木片上的、总是非常听话的小家伙,在橡子月还没过完的时候,就长出了鲜艳夺目的、金黄色和紫铜色的颈毛——因为它就是唐河河谷里那只大名鼎鼎的松鸡红脖子啊。



橡子月末尾,大约是十月中旬,有一天,松鸡一家子正在草地朝阳光那一面的一棵大松树桩附近晒着太阳、吃着丰富的食物的时候,它们听见远处响起了一声枪响。红脖子出于一种内在的冲动,跳到松树桩子上,竖起尾巴上上下下走了两趟,然后,由于明亮清爽的天空的影响,又耀武扬威地呼呼扇动着它的翅膀。接着,它象一匹跳跳蹦蹦的小马,在炫耀它的得意心情似的,做出一副更加勇壮的样子,把翅膀拍得更响了。后来,它不知不觉咚咚咚地啄击起来,并且因为发现了这种新的刀量,高兴得不得了,就越发啄个不停。直到后来,附近的树林里,到处都听得见这只大雄松鸡的响亮的啄击声了。它的兄弟姊妹们听见这种声音,都又惊又喜地朝它望着,它的母亲也是这样,不过从这时候起,它就开始有点为它担忧了。

十一月开始了,这个月的敌人可真厉害。由于一种奇怪的自然规律,所有的松鸡在度过第一个十一月的时候,都免不了要染上一种疯狂的毛病。这种情形,在人类当中也不是完全没有的。这时候,它们会产生一种拚命想飞开去的热望,至于飞到哪儿去,那倒无所谓。在这段时期里,就是最聪明的松鸡,也会干出各种各样蠢头蠢脑的事情来。它们到处乱飞,在夜里尽快地乱飞,不是被电线割成两半,就是闯进灯塔里,或者是撞在火车头的前灯上。白天,它们会呆在各种古里古怪的地方,在大楼里呀,在空旷的湿草地上呀,或者歇在一座大城市里的电线上,有时候甚至会飞到停在岸边的船只上面。这种疯狂的毛病,似乎是一种祖先遗留下来的移居的习惯,因为它至少还有一种好的后果,那就是把松鸡的家庭给拆散了,使它们避免了那种经常不断的同族近婚。不然的话,它们可真要灭种了〔注三〕。小松鸡头一年发起这种病来,总是发得很厉害。第二年冬天,它们还是有发病的可能,因为这种病的感染力是非常强的,不过到第三年,就决不会再发了。
红脖子的母亲一看见冬季葡萄熟得发紫,深红色的金光闪闪的枫叶开始往下飘落,就知道疯狂月快要到了。这时候,它除了照顾好它们的身体,让它们呆在树林中最清静的地方以外,是没有其他办法可想的。

后来,空中有一群雁呷呷呷地叫着向南飞去,这是疯狂月来临的第一个征兆。小家伙们从来没见过这种长脖子的鸟,心里感到很害怕。可是一看见它们的妈妈没有一点惧怕的样子,也就鼓起了勇气,兴致勃勃地朝那些雁望着。不知道是那些粗野的呷呷声使它们感动了呢,还是仅仅由于一种内在的欲望发泄了出来?这时候,每一个小家伙的心头,都产生了一种想跟随雁群远走高飞的热望。它们眼看着那些飞快的雁群要在南方消失了,就飞到更高的树枝上去,向更远的地方看它们。同时,从这时候起,事情也起了新的变化。十一月的月亮一天天越来越圆了,等到满月的时候,季节性的疯狂毛病也跟着来到了。
身休最差的那只松鸡,病发得最厉害。松鸡的小家庭东分西散了。红脖子作了好几次反复无常的长途飞行。它情不自禁地向南方飞去,可是遇见了无边无际的安大略湖,子是它又往回飞,到疯狂月的月亮变成月牙儿的时候,它又回到了烂泥涧的溪谷里。不过,这一回只有它孤零零的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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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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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有哪些被名字耽误的小说

《人不可貌相》,月下蝶影女主天生一张苦情剧女主脸,就连小区后门摆摊算命的老头看着她版都是摇头叹息。权其实女主善良活泼,在和父亲参加宴会的时候,别人都没想到她爹会有一个这么乖巧的女儿。男主见到女主和父亲,还以为是女主被包养了,女主是小电台的主持人,获得一众爷爷奶奶粉丝,其中就有男主的爷爷,两人在各种偶遇误会解除逐渐交好到相互喜欢。很甜很温馨的小说,作者文笔轻快诙谐,当时看这小说的时候一口气直接看完了。看到这篇小说是因为喜欢这个作者的其他小说,一开始并没有看这篇名字不够吸引,后面文荒了才翻出来看,不虐不狗血,大家不要错过!喜欢的话可以去搜这个作者的其他小说,都是很甜的文,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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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谣的续集,说的是玉瑾和霍去病的女儿云歌与汉帝刘弗陵,孟九义子孟珏之间的情感纠葛~~恩,还是很好看的啦,不过实在是因为他们上一代的大漠谣的故事太好看了,感觉无法超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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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官方推荐榜榜首文哦~看上去就还不错的样子。。某鱼和大家一起看,看完分享心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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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散心,司嘉洛独自去{被屏蔽内容}旅行.阴差阳错,通过传说中的地球轴心来到千年前.
命运的轮轴开始缓缓转动,而当初却道只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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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蕊重芳
我喜欢的姒姜大大的又一部作品!!!貌似算是上穷碧落的前传吧。。另外顺便推荐姒姜大大的另一部:情何以堪。。某鱼就是看了这部才疯狂爱上大大的!!大大的女主都是很有智慧却也在感情上脆弱受伤的。。。超爱嘿嘿。。。

文案:
花开终会花落,是为“落蕊”;花落又会花开,因此“重芳”。
骆垂绮与孙永航,一个袅袅婷婷;一个少年英俊。才貌相配的二人却难敌世俗阴冷的权势,梨花落尽时,唢呐再次吹响,尊严、爱情向命运低头,孙永航被迫再娶。命运的残酷摆在眼前,有过委屈,有过妥协,有过自暴自弃,然而,当一切苦痛经历过,他们选择抗争。
当柔姬跨入孙府时,她以为她的爱情开始,由权势堆砌的勉强,最终能挣得什么呢?三人辗转的婚姻,究竟将驶向怎样的境地?

琼觞(BL)
很不错的BL文,真的很好看。。。就是很虐啦。。。
文案:
一***大魔头、一正派翩翩公子跟一个超级别扭小受的BT爱情故事。

花容天下(BL)
额。。某鱼是还没看啦。。不过是很多朋友推荐的文哦,据说比青莲好看很多,所以就做了这本。。。青莲某鱼倒是看过,还不错啦。。。
文案:
有人对我说,想回原来的世界,就要取得天下两大秘宝。
这两个秘宝都在那个**最强最美的人身上。
他还说,你拿到了以后,就不会想回去了。
只要你反复想想这四个字——
花容天下。
那个男子有着令世上所有男人钦羡的称号。
冠世美人,武霸天下。
他拥有全天下最强的武学秘籍,他微微一笑令无数少女癫狂,却没有一颗可以爱人的心。

夜凝夕
步非烟大大滴~真的是很8错的文哦!一直都很稀饭步大的作品的说。。从看第一本灰飞烟灭开始就很迷滴~推荐去看哦!!!(警告,步非烟的文都是虐身+虐心的,心血管疾病者慎入!!!)
文案:
有时,我会问自己,我们的故事,究竟算不算爱情?
相比那风花雪月里的山盟海誓,
这个故事简略到只有兽性
它黝黑森森,原始野性,**滚滚,丑陋狰狞,
它不顾一切,不择手段,不见天日,不即不离
它如**,席卷了我
它如天雷地火,毁灭了你
我想,那一定是爱,
因为,那天,那雷,那风,那雨,天地万物都可证明
我爱你......

宫倾
作者:月下箫声
很8错的文哦,男主满多的,算是一女N男文吧,不过真的很好看呀。。某鱼喜欢里面的所有男主!!!
文案:

谁说穿越的人都是万能?
谁说爱情能够化解仇恨?
她穿越时空来到大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公主身份并没有让她的幸福成为必然.
她与他们的邂逅来自一次又一次偶然中的必然,乱世中,他们希求真爱,然而,在仇恨面前,爱却如此无力……

倾冷月
网上点击率超了不知道多少千万的说。。真的是好书,某鱼看得是废寝忘食啊。。。

文案:
她出身皇家,却不愿做一朵玉苑白莲,只愿做那迎风傲雪、自在无拘的冰岩雪莲。
他是侯府公子,却视富贵功名如粪土,淡泊潇洒若天上那高洁出尘的白云。
他是皇朝第一将,英姿不凡,豪情盖世:龙渊宝剑所到之处必干戈尽息,皇朝在他的守护下要是空前的盛
世繁华!
她与他,桂花树下一眼即一世,却有着叔嫂人伦,有着“倾尽泠水接天月,镜花如幻空意遥”的批语,是
否一切终是一场镜花水月的空念?
她与他,是皇帝金口赐下的姻缘,却从生到“死”缘铿一面,是否终生都是有份无缘?
一个血染寒玉终不悔,一个踏遍红尘终不忘,一个富贵齐天终有憾。
那一朵雪莲难道终生飘零,不知情归何处?
那一朵白云难道终生牵念,不知芳魂何依?
那一柄宝剑难道终生无缘,不知憾所何在?

双阙
也是榜文啦。。看到很久了,刚做的文件。。不错滴~穿越到西周。。

文案:
西周,诗歌传颂中的年代,异世的灵魂降生于此,成为一隅小国的公女。
带着前生的无奈,新生的憧憬,在情感与现实的矛盾交错中寻找未来。

千多难买穿越票,但如果一纸穿越让你穿到一个除了你根本不了解的远古年代,那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如果那个年代的流通语言不是普通话,所书所写的全是甲骨文的话,这场穿越是不是就变成 了另外一种奇特的不是旅程的人生?
杞姒便是一个以死亡来终结穿越到周朝杞国的一名公女。因为三千年文化差异语言文字的不通,姒这个穿越人在五岁之前以笨闻名,但却在五年之后又巧传世,随着年纪的渐渐长大,绝美的容颜让她又以美而闻名。在一个尚算奴隶制的**,婚姻不是女子所能掌管的。而作为一个小国的公女,婚事更是掺杂了太多的政治因素。满身的禁锢条框之下,姒仍然是机缘巧合的爱上了一个与她有着对佩的燮。鸿雁传书、情思绵绵却抵不过现实的种种。王姒不明原因的过度厚爱,周王几次莫名的觑视还有那个让姒视为孔雀却执意帮她照料幼鹿的孤独王公姬舆,勾结成了一张张密布杞姒的紧罗天网。一场龙凤对佩的结局,会是流于政治还是强求他人之手,请看杞姒为主之双阙。

白衣传
JJ新完文,还不错哦。。。:yxh18
文案:
我叫白衣。
白衣的白,白衣的衣。

从来不知道这个机会会落在我的身上,
如果那天能再重来一次,我发誓,我一定会去买彩票的。
因为这个穿越时空的中奖机率,绝对没有彩票的中奖机率大!

但有先后无少长,最难调理是炎凉。
“商少长,你这个大呆子!”商少长也嘻嘻哈哈地说:“白衣,你这个小丫头。”

一叶落之天下秋,叶之秋。
他的眼直透过白帏外,直欲要看穿白衣的内心。。。

秋水刀,秋叶阁。
一个是天下无双的杀手,一个是天下无双的商人。
是谁,能走近天下无双的白衣。。。。

少年丞相世外客
晋江半年榜文!人人皆知的《萧然梦》作者——佚大的又一新作!!厌倦万能女主的大大又有福音咯~刚开始是有点小白,可是真是越看越有味道啊……
“啊————!!”
“公子!”门砰地一声被踹了开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亦寒难得变色的俊脸,一身凌厉的杀气让房中温度陡然下降,“公子你没事……”
一秒钟后,他的脸由惊慌变为震惊。
两秒钟后,他的脸由震惊转为呆滞。
五秒钟后,他尴尬万分地把目光移往别处,小麦色的皮肤上隐隐透出红晕,本是惜话如金的性子,此刻却结巴了半天吐不出一句话:“公子你……你怎么会是个……”
我拽着掩不住身体玲珑曲 线的单薄里衣,抬头看向亦寒,一脸的惊诧:“亦寒,你和云颜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我……是个女的?!”

梦里是爱,梦外是情。一个人的爱情,究竟有没有可能产生平行线?来维持两个世界,两段感情,永远交替地……存在下去。

PS:绝对不是BL,正宗的纯粹的BG。
PS又PS:主角的成长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第一卷中女主是白痴,纯粹就是遭砖砸的天才,请绝对跳坑的各位一定要做好彻底……注意是彻底,的心里准备。

千里东风一梦遥 (全)
作者:姬流觞
晋江半年榜第1名!!!我喜欢的姬流觞大人的又一新作!!有些大大不喜欢姬流觞写的文,可能比较小众??嗯,这篇有点点**,o(∩_∩)o不喜者可以绕道看《清秋大梦》,就是这篇让我喜欢上姬流觞哒!:yxh18

一个新郎,两个新娘。夫妻交拜时的等边三角形,是不是从此后各走各的路?

清风吹散往事如烟灭
这篇应该算很有名了吧。。。清穿,88文哦。。。
文案:
穿越,只因突然的一句话?还好变成姓佟的,有些保障。
都说婚姻没有自主,爱情总可以自己决定。却是眨眼间,良人变成狼人……

梦转纱窗晓
晋江半年榜文!!!又是清穿的,不过是好看的清穿哦。。。
文案:
她叫关采薇,采薇是古语里野豌豆花的意思,人如其名。她就像生命力顽强的野花,坚强洒脱。
她是21世纪的新女性,在空虚浮躁、物欲横流的年代,倔强的坚持自我。

一口古井、一幅油画,因缘际会,她穿越时空,跨越300年,来到清朝。

这里是壁垒森严的皇宫,这里是勾心斗角的世界,这里也许也有脉脉温情。

这里没有完人,没有圣人。他们有着与常人无异地七情六欲,他们都只是有故事的人。

这里只有挣扎与矛盾,这里更有不可逾越的规矩。

她与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与地位,不同的文化与信念,他们如此殊途,他们能同归么?

怒逍遥
晋江月度榜第2名!!我那锅网文牛人同学的强烈推荐~确实是好文啊,今日强烈推荐!!虽然曾经不想再看清穿,可是这篇文文笔好,故事也不错,啦啦啦,对于清穿真是没有抵抗力……最后还是爱上这篇啦……

这是一次很离奇的穿越,有点糊涂的女主遇到了英俊无匹的男主,故事从此展开。。。

孤芳不自赏
很不错答穿越架空。。某鱼以为发过了。。没想到漏了。。赶快补上。。。:yxh18
白娉婷一向不信“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
她是小敬安王的侍女,却过得比一般小姐更加矜贵,
所凭恃的不是容貌,而是比男子更睿智聪敏的头脑;
她不需要旁人为她平庸的外在感到遗憾,
她想要的是能够并驾齐驱、一较高下的心灵。
因此,纵使那男人是敌国大将、纵使两人之间尽是谎言与阴谋,
她依旧无法不为这个男人动心,
但是在爱情与忠义之间,只有一个选择,
她仅能祈望,楚北捷的爱,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深……

魅生
晋江强推文。。MS到现在为止某鱼是此书JAR的首发哦。。。呵呵。很不错答一本书。。。已经出版了哈。。:gui :hong

文案:
他,是天下最好的易容大师,凭着万千色相,超越生老病死、悲欢离合。
人之于他,不过是一段又一段可供赁香的故事;他之于人,却直如主宰命运的翻云覆雨手。
如果你想遗忘前生或者替换未来,记得来找他……
《魅生》的故事永远那么悠远,由古城里的一支红烛深山里的一处茅庐,弹道上的一匹骏马、面纱下的一抹红唇这些写意的鳞爪,构建了个个古老的时空,我想很多女孩都会因她的文字充满梦想……

情何以堪
很不错的架空穿越文,在看多了太多情爱的穿越以后,这篇大气的文真的让某鱼眼前一亮啊...很强的女主和男主,都很喜欢,结局有些遗憾但仍然很欣慰...某鱼强推!!!:shen :shen
文案:
仁而善断,机谋深蕴,大材也。唯叹秉性太过重情,终为自苦。
六爷,我可以倾力助你完成天下,只求在最后,您能放了我。
六爷没有说话,只是那么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淡淡的光。那时,我只觉得很危险,却不知道那也是一种蛊惑,或许在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我的沦落。

清清子矜
文案:
*何须更问浮生事,只此浮生是梦中.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生,成全一份相濡以沫;
那么死,可否来成全另一份情
洗尽金粉繁华,一世的爱恋生生融进了从容淡定……

还是清穿,8错答清穿,额....由于看了太多清穿已经有点没鉴赏力了...原谅某鱼吧...:buyao :men

温暖的弦
安宁大大的作品,2022年度晋江强推文,被评为2022年度最感人的作品!!!有点虐哦,各位做好心理准备哈...:yxh12
文案:
曾经的开始,曾经的结束
然后的重逢,然后的爱恨交织
他用尽了一切心机将她诱入一张网中
因为,他曾经指着她发誓
要让她自动自觉,自己回到他的身边
然而最终,她还是一而再令他失望了
他亲手把她推进了机场的关检口
求她走,求她从此以后放他一条生路

曾经的错误决定,曾经的悔恨无奈
然后的努力,然后的近情情怯
回来后她用尽了一切智慧去向他一点点靠近
因为,她盼望还可以爱赎回从前的幸福
然而他的强硬,他的淡冷,他的无情和决绝........
让她想哭,一次次不能不爱得小心翼翼
终于,带着颗一生都伤了无药可治的心
她上了不知飞往哪里的飞机

蔓蔓青萝
桩大最具好评的文!在晋江上半年排行榜上一直是前三的作品。
大家的评价都是最不落俗套的穿越文(虽然也是一女N男的。。。)
文案:
莫明其妙的穿越。
她不过是想在异时空找到适合生存的空间而已!

清 旧梦
恩...这本书已经红到一定境界了吧。。。
文案:
旧梦不再提,往事终须记。
此身回首处,红颜已作灰。

穿越也许是为了记得,也许是为了忘记……
如果可以,是否还可以从头再来?!

(已经出续集了...某鱼会尽早把续集也发上来的:hehe )

情倾三国
这本在排行上也红了好久的...非常好看...强烈推荐的:ai
文案:
只想平平淡淡生活,却被老天爷扔到陌生的时空;只想全心全意爱一个,却被最爱的人残忍背叛;只想平平静静过完一生,却不得不奔波在乱世中;只想跟一个人厮守终生,却在最甜蜜的时刻被命运无情分离……那些历史的风云,厚重的爱情,变化莫测的命运交替,燃烧生命的伤痛?三国,果真如此的让人迷恋和不堪吗?这故事是关于那个动荡的**,英雄辈出的年华。这个**一开始就被注定并不简单,要存活也必定要付出。那被命运捉弄的飘零,谁人放弃了她,谁人又选择了她。而她历经种种,太多的磨难使她一次次地体验着错过与伤痛。她与那些存在于历史中的人物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吕布还是周瑜,或是后来的赵云,都如此地鲜明。孰是孰非?有时没有人能说清。

清梦 繁华冢
文案:
生命也许就是这样,一个坏了,就在另一空间重启一个备用,好去继续那未完的爱恨纠缠。
泪阑干绿窗雨洒梨花绽,锦斑斓香闺春老杏花残。

女主穿了两次,痴情人啊。。。:yan

未央赋
这篇也是穿越的,穿越到了汉朝,因为前世恋人长得像刘彻而一直以为刘彻才是自己的归宿,却错过了另一个真心爱她的男子。最后当女主终于发现自己的心意后,男子却又悄然离去...究竟还来不来得及挽回这段已被伤害的感情,女主最后究竟有没有与东方双宿双飞呢。。。
很不错的文,东方朔真的很不错,女主男主的性格都很喜欢...

独钓寒江雪
文案:

你和我本非一体,
不同时空,不同际遇,
但都紧抱自己,横冲直撞在自我的人生里;
一次离奇的穿越改变了你我生命的轨迹,
平行线就这样相遇。

第一次想要张开双臂
未曾料想,你却无此心,
天真的代价便是:
痛苦心伤不能自已。
但仍苦撑坚强的面具,
以后的相处如何继续,
迷茫中仍有一丝期许,
也许,
时间才能让伤慢慢治愈
偶还没看呢...不过几乎所有看过的朋友都向小鱼推荐了这本,所以...

爱神的黑白羽翼(123)
这本虽然不是晋江原创的。。。不过还是很好看滴~更何况某鱼答应过要发现代的...所以么...
强推哦~很好看...
文案:
她的左手和右手可以同时画出不同的图案,于是左边有了冰,右边有了火,于是有了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再于是,有了我生命中的冰点和沸点…… 夏夜,少女轻轻吟唱着歌谣,感动了某个满怀心事的英俊少年,原为寂寞而开...

执手千年

晋江的完文,不仅排行很前,而且已经出版了哦...很不错哒~~

魂回大清
作者:泪儿(完整版+番外)
文案:
如果真的可以时光倒流让我回到从前,那我一定不会再跑去阿玛的书房前,不会再一声一声的唤着香儿,却唤来了两个和我纠葛一生,剪不断理还乱的人.......没有付出的爱不会天长地久,没有心痛的爱不会刻骨铭心!
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你可曾错过?若有情,天涯也咫尺;若无情,咫尺也天涯!

㈤ 请大家给我提供一些哈利波特关于唐克斯的同人小说

<有一个好姑娘>
一章 新工作
我的傻瓜妈妈总是觉得我作为女孩子显得不够稳重,比如,我会莫名其妙地撞翻身边的东西——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每次等我反应过来,错误已经酿成。不过,这并不妨碍我成为一名傲罗——事实上,妈妈知道我通过了傲罗办公室的审查,即将从事傲罗工作的时候,她的惊讶程度不亚于得知她的堂弟小天狼星因杀人被关进阿兹卡班那会儿。
“泰德!看看,我们的尼法朵拉做傲罗啦!……哦,我简直太高兴了。……那么,你那些粗鲁的动作(她认为我在不撞翻东西的时候,还象个女孩样儿)没有影响到你的傲罗考试?”没等我回答,爸爸叼个大烟斗走过来了,穿着细格子睡衣,眼泡浮肿,胡子拉碴。妈妈发火了:“泰德!!!我怎么会嫁了你这个邋遢鬼!你看看你的样子!”每次只要爸爸一出现,就会把他*的注意力全转向他,忘记指责我的话的。此刻,妈妈掐着腰,胸口一鼓一鼓的,起居室的灯也随着她的怒气吱吱做响。眼看妈妈就要爆发了,爸爸突然不紧不慢地说:“哦。亲爱的,你刚才说,我们的尼法多拉怎么了?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妈妈盛怒之下还没那么快让自己平静下来,带着怒气说:“是呀,我们的好女儿在魔法部工作,是傲罗,她刚通过考试。要知道他们只收最好的。在学校的成绩就必须很好,毕业时要有至少五门“良好”。还不包括要在随后的三年内学习更多高深的魔法,锻炼心理素质等等,并且通过专门的考试。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一项伟大的事业——和黑魔法做斗争,逮捕黑巫师!我很高兴我们的孩子可以得到这份工作。”“啊,听起来,好象很有危险性呢。”爸爸嘟囔着,对于巫师界的事,他都没发言权的。“不,”妈妈很坚定,“我总认为那个神秘人还会卷土重来的,那时候,所有的巫师——哦,也包括你们麻瓜,的安全将没有保障了,而傲罗们会为保卫我们的家园而战!这是很光荣的事!况且——看看,我们布莱克家族居然能出现一名傲罗!可能会赎回一些家族其他成员犯下的罪孽吧。我为你骄傲,孩子!”妈妈说完,紧紧的抱着我。
接下来的时间里,妈妈一直处于兴奋状态,脸都是红色的。“哦,亲爱的,你工作了,是成年人了,不能总把自己弄的象小孩似的。你的头发,怎么着也该是黑色,或是嫩黄色,要长些……”。于是,我按照她的要求,变化着发型,尽管不大情愿。“易容马格斯真的很实用嘛。不过它遗传的方式比较怪……”妈妈自言自语道。“今天真是太高兴了,嗯,要喝点什么……”于是晚饭的时候,桌子上便多了一瓶蜂蜜酒。晚餐时的气氛很好,妈妈甚至没有对我弄翻一碗汤而发火——这简直无法想象。
第二章 魔法部
第二天早上坐在餐桌前时,才发现今天的天气真的很不错,连我那平时一向不修边幅、邋邋遢遢的爸爸也破天荒地穿戴整齐,坐在那里;妈妈更是喜气洋洋的,嘴里念叨着什么,不时问道:“宝贝(她好久没这么喊过我了,听着还有些别扭),来点蜂蜜牛奶?……全麦面包?……沙拉?……”“好啦,你想撑死她呀?应该让她早点去那个什么魔法部。别迟到了。”爸爸不耐烦地说。妈妈好脾气地应着,把我推到院子里:“你爸爸说的对哦,还是早点去稳妥。”可我嘴里还鼓鼓囊囊的塞着面包呢,堵得我一句话也说不出,被他们象玩具一样摆弄来摆弄去。妈妈打量了我半天,象艺术家打量一件作品一样,说了句:“我的女儿简直无可挑剔啦!”正好我嘴里的东西全咽进肚子了,再也不能忍受她这样看着我了。和爸爸妈妈简单道了个别,就幻影移形,来到魔法部。
魔法部的正厅从来没有象今天这般让我心潮澎湃——我成为魔法部的一员啦!傲罗培训时的艰苦,被终成正果的喜悦冲淡。来到傲罗指挥部门口,我深吸一口气,推开栎木门,“咚”的一声,就感觉脑袋周围有无数只小鸟在唧唧喳喳——我倒在了门口。响声早就惊动了里面的人,都跑到门口来看个究竟。这下我的脸丢尽啦,脸上发烧一样的烫,可能比我那红色的头发还红三分吧。
不顾围观的几位巫师的注目礼,我从地上迅速爬起来,来到斯克林杰——我们的直接上司——的办公桌前。“唐克斯小姐,”他连头的都没抬,看上去象是在羊皮纸上写什么重要报告似的,“很高兴你能通过考试,加入到傲罗队伍中来。”他终于抬起了头,狮子般的脸没有一丝笑容。“我们知道你是个易容马格斯。针对你的与众不同的天分,你将会接受不同的任务,协助其他傲罗,追踪不同的目标。”他停了一下,冷冷的看了我一眼,“不过,我希望刚才发生在门口的事,你不会带到实际工作中。”我本来退烧的脸,又红了起来。“那么,带你去看看你的办公桌吧。”他说完话,站起身来。我跟着他往里面走。诺大的房间被分成好多个小隔间,每个小隔间就是它主人的小天地,傲罗们把自己家人的照片、喜欢的明星的海报和日常处理的文件等放在一起。有好些小隔间里没有人,它们的主人显然是休假或去执行任务去了。我的小天地又会是什么样的呢?正想着呢,前面的斯克林杰停住了脚步,我差点就撞倒他身上了。“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办公桌了。这是金斯莱*沙克尔。”他向我介绍着对面小隔间里的男巫,那个被介绍的人,对我挥挥手,算是打招呼。“你才接触这个工作,金斯莱经验比较丰富,他会给你些很好的建议的。”说完,斯克林杰转身离开了。
我开始四处看我的小隔间了。嗯,案头可以放我的全家福,墙上可以挂一幅古怪姐妹合唱组的海报……哇,简直太棒了。我在想着呢,身后传来让人难忘的男中音(我想,即使在一大群说话的人中分辨出这个声音也不是困难的事,用什么词能形容呢?“个性”!)“唐克斯小姐,是吗?”是那个金斯莱。“是的。”我急促地回答。“哦,我想你不认识安多米达*布莱克*唐克斯吧?”他说道。“ 那是我母亲……你认识她?”我很疑惑。“哦,那你和小天狼星是亲戚,是吧?”他很快地说。在家里我曾听妈妈说过,自从小天狼星从阿兹卡班逃走以后,魔法部一直努力抓捕他。不知是不是眼前这个金斯莱负责的。(未完待续)
我正在考虑该说什么,那个金斯莱飞快地给我丢了个眼神,他随后大声说:“我负责追捕小天狼星,你做为他的亲戚,又供职于魔法部,更应该配合我的工作!”说完,他眨了眨眼睛,又小声补充道:“下了班跟我去个地方,你会感兴趣的……”“哦……”,我结结巴巴地说着,“小天狼星,他是我母亲的堂弟,关于这一点,你一定早就调查过了的。如果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我会尽力的。”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各忙各的事了。我看到办公室的走廊里各种纸飞机飞来飞去的,象是传递消息用的,真神奇。
结束了对周围环境的好奇后,我陷入刚才和金斯莱谈话的思考中:真是莫名其妙,他和我说话时神态怪异,像是故意说给其他人听的。究竟是什么事呢?这么神神秘秘地。他应该知道我妈妈和小天狼星关系不错,更是他*的鼓励让小天狼星下决心和让人厌恶的布莱克家族脱离了关系,从族谱上除了名。(事实上,小天狼星一点也不希望再和布莱克家族和他过去的生活有什么瓜葛了。)那么,金斯莱是想带我去做什么呢?和小天狼星有关吗?
第三章 凤凰社
伦敦真不愧是雾都,下午五点不到,城区就在雾的笼罩下渐渐陷入黑暗中了 。我和金斯莱一先一后离开了部里来到大街上。要感谢浓浓的雾,使得街上的麻瓜们注意不到我们身上的巫师长袍。金斯莱小心地辨认着方向,走了很多路,七弯八绕的把我带进一条偏僻的小巷中,那里只有一座破旧的垃圾房,在黑暗中露着它的烂牙,嘲笑着过往的行人。金斯莱在垃圾房旁站定,说:“我们到啦。”我们走进垃圾房,迎面扑来的空气中没有熟悉的东西腐败的气味,而是有种凉凉的感觉。再看看周围,与其说是垃圾房,倒不如说是个天然大洞穴,脚下的路潮漉漉的,仿佛能感觉到上面布满青苔,走在上面甚至能听到远处有回响。走过一段象是甬道的路,前面豁然开朗。宽敞的大厅,一些聚会用的东西散落在一张很大的圆桌上,靠近烛光的地方,坐着一个人,很滑稽的就着烛光看一份长长的羊皮纸。他听见声响,回过头来——是邓不利多教授,他和我上学那会儿没什么变化。
“哦,金斯莱……让我看看你把谁带来了……啊,尼法多拉,是吗?”
“教授,您的记性可真好。”我由衷地赞叹。
教授微笑着点点头,转向我的同伴:“那么,你确定眼前的这位小姐是可以分享我们的事情,并且为之奋斗吗?”金斯莱回答道:“我想是的,教授。她的妈妈,您知道,是受小天狼星极力表扬的他们家族为数不多的明白事理的人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唐克斯小姐是受她母亲的影响。立场坚定。”“我也这么认为……”教授接着说。然后,是一段沉默。我对他们说的“为之奋斗的事情”很不明白,是什么重要的事呢?看起来象是和神秘人有关。
还没等我继续想下去,邓不利多教授站了起来,“我们到那所房子去吧,这里可不是讨论事情的地方。”他掏出了一张纸条给我看,“记住这地方,我们幻影移形过去。没问题吧?”我接过那纸条,教授又尖又细的字迹跃然纸上——“格里莫广场12号”,好象在哪里听过这个地名,很熟悉……“教授,这地方是……”没等我问完,火光一现,我手中的纸条化为灰烬。邓不利多轻轻摇摇头:“不,孩子,不要在这里说任何话啦。你会明白的。”
几秒钟后,我们便站在了格里莫广场。教授不紧不慢地找出了打火机式的熄灯器,对着广场上的灯座射去,黑暗包围了我们。“12号……?”我刚想着,两边的房子迅速向旁边退让去,一座颇为诡异的旧房子蹦出来了,邓不利多打开古老的门锁,放我们进去,一边把熄灯器里的光球释放出去,广场恢复了明亮。雾气比下午更浓了。
“进来吧。有点暗,是吧?”教授在后面说道。
“嗯,是有点。”我说着,小心翼翼往里面走。“砰”,好象有什么东西袢了我一下,我重心不稳,后脑勺再次和地板亲密接触了。“哦,我不是故意的。实在看不清楚!”我叫道。话音未落,一个恐怖的声音从像是帷幔的东西后面传过来——“你们这些泥巴种、肮脏下贱的东西!玷污了我们祖上的宅子!……”“你这老太婆,住嘴!还嫌不够丢脸!”一个黑头发的男人跳出来,拉上了本来已经开了的帷幔。那个黑头发的男人把我们迎进了厨房似的房间里,我这才看清他的脸,英俊、苍白,脸上刻着牢狱的痕迹——是小天狼星。他打量了我一番,想说什么,终于没开口。“这是尼法多拉*唐克斯。”金斯莱向他介绍道。“叫我唐克斯吧。”我随后说。小天狼星喃喃道:“和安杜真象啊……。你妈妈,她,好吗?”他突然话锋一转,问我道。“很好啊。你知道,目前就是她向往的生活。”我向他说明我家里的情况。小天狼星专注地听我说着。过了好一会,邓不利多俏皮地说:“我饿了。小天狼星,你要招待我的肚子什么好东西呢?”小天狼星拍了拍头,转身到案板那边去忙了。“我来帮忙吧。”我说着,跳到小天狼星那里,想去帮他。可我实在不是做家务的料,看看我粗鲁的动作就知道了。我以后不会是个合格的贤妻良母,这是妈妈下的断言。这会,我还是帮倒忙。在差点弄翻一锅汤,让一把调羹沉到酱里去了以后,我被小天狼星客气地请回餐桌旁坐着,并告诉我,只要我好好的坐在那里,就是最好的帮忙了。
金斯莱正在和邓不利多热烈地讨论着什么:“我认为我们应该多发展些巫师进来。神秘人重返巫师界。多可怕!怎么没什么人对此警觉呢?”“觉得还是谨慎些好。我们能重新组织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要不是波特那孩子及时的提醒,恐怕我也没这么快再次组织起凤凰社。上次的凤凰社里很多人都死啦,我们估计不足。这次可不能发生这么大的伤亡了。”“教授,凤凰社是什么?”我插了进来。“是为了抵抗神秘人和他手下的食死徒而建立的。十五年前最初的凤凰社在和神秘人交手时寡不敌众,我们这次要吸取教训,尽量确保凤凰社成员的安全。”金斯莱解释道。“金斯莱基于对你母亲的了解,把你介绍进来。我想,他没介绍错。对吧?”邓不利多笑着。“是的。我想,妈妈如果知道我加入凤凰社,一定很高兴。”我回答道。一种被信任的感觉油然而生。“你在霍格沃兹时就是个特别的学生,我知道我们没看错人。”邓不利多闭上了眼睛,像是在回忆着什么。“我们平时该干什么工作还干什么,凤凰社的任务要在空余来完成。”金斯莱继续解释道。“我们就是要破坏神秘人和他的食死徒的活动,阻止他们想要完成的事情。我们用守护神来彼此联系。平时会有不定期的会议举行。你要留意我给你的提示。”我简直快要装不下这突如其来的诸多信息了。
第四章 初见面
当我回到家时,只想冲进浴室好好泡个澡,今天一天遇到的事已经让我大脑的运转速度下降好几倍了。所以,妈妈追在我后面大呼小叫地问我坐在魔法部的感觉如何时,我真想给她念个无声无息咒。
躺在床上时,整个世界像是安静下来了。我得以好好考虑下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金斯莱、邓不利多、凤凰社、小天狼星、神秘人……要是妈妈知道我遭遇的这些事,指不定会惊讶成什么样了。
……管他呢,我走什么路,也是我自己选择的。没理由强敌当前大家都当缩头乌龟。我相信邓不利多,他会领导我们走出黑暗,这就够了。想到这里,我坦然睡去了。
第二天迎接我的还是明媚的阳光,撒在身上暖和极了。前一晚的雾也在阳光下无所遁形。我带着好心情走进位于一座破旧电话亭地下的魔法部。“唐克斯,今天你要和我一起去调查一辆摩托车。有目击者称小天狼星正是以此作为他的交通工具的。”金斯莱在我还没坐热板凳就一本正经地宣布了这一消息。“为方便起见,我们要化装成垃圾工——呃,麻瓜是这么称呼这些人的吧?”他试探着说。“这没问题。我很好搞定的。”我很快的说。几秒钟后,我就变成了一个小个子、穿着浆洗地发白了的衣服的、一脸菜色、头发灰白的女子。“真妙。”金斯莱说着,“全世界的女孩子估计都想拥有你的这种能力。”接下来没耽搁时间,我们即刻前往调查地点——威尔士。大半天的时间就耗费在和垃圾作斗争上了,那辆摩托车——我们此行的真正目的,被麻瓜的交通部门处理了——因为它牵涉了一起交通事故。我们看到那辆摩托车时,它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可言。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事实上,魔法部会发现他们对小天狼星所做的处罚是错误的。当我们筋疲力尽地回部里时,人都走地差不多了。可我们一会还得去“12号”开会,因为凤凰社的成员都要到。
我们赶到格里莫广场时,有一二十位巫师已经到了,正三三两两在大厅里说话呢。和金斯莱认识的人们和他打着招呼,我正好把这里所有的人看了一遍。他们大都在三、四十岁左右,很热情的样子。我站在那里,谁都不认识,金斯莱早就不知道钻到他的哪个朋友圈,把我落在一边。正茫然无措时,一个胖胖的女巫向我走来,她笑眯眯地问我:“你是才加入凤凰社的吧?我们很需要向你这样的年轻巫师。见到你实在的太好了……叫我韦斯莱夫人或者莫莉……”。“我叫尼法朵拉*唐克斯,夫人。您叫我唐克斯好了。”我结结巴巴地说。“唐克斯……亚瑟,快来。我们这里又有个新面孔出现啦……唐克斯,这是我丈夫,亚瑟*韦斯莱。”她说着,拉来一个红头发,秃顶,戴着一副角质眼镜的中年男子。“你好。”被称做亚瑟的男子友好地伸出手来。我也伸出了手,因为紧张,手心全是汗。韦斯莱先生笑了笑:“有点紧张是吗?看看,你简直和我的孩子差不多大。还显得稚嫩呢。”他很随和,我放松了不少。“我想,你应该认识下其他的凤凰社成员。我来给你引见吧。”他把手指向那些还在三三两两谈天的巫师们。“都安静一下吧!我们来欢迎年轻的尼法朵拉*唐克斯小姐!”巫师们都停止了聊天,注视着我。我一下成了焦点人物,这让我有些窘迫,手心又开始淌汗了。“疯眼汉你眼睛别滴溜溜转啦。吓着人家。”韦斯莱先生笑着说。他转向我介绍道:“疯眼汉穆迪,魔法部的前傲罗。因伤退役啦。”“金斯莱向我说你的情况了。你是才通过的傲罗考试是吧?很多象你这样年纪的女孩子都不会选择这样一条路的。你是个勇敢的姑娘。”穆迪粗声粗气地说着。底下的巫师们都露出赞扬的神情来。
韦斯莱先生向我一一介绍着围在这里的巫师们,他们都很热情地和我打招呼,其中与两三位女巫甚至走过来和我拥抱。
这时候,邓不利多和一位男巫走进了大厅,他们边走边小声交谈着。邓不利多看到我,白胡子动了动,指着他旁边的那位的苍白的男巫说:“尼法朵拉,这位是莱姆斯*卢平。对黑魔法很有研究。”
那位男巫温和地笑着,向我伸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唐克斯小姐。”我和他握了握手,心里生出异样的感觉,他竟像一个我多年未见的朋友那样,向我伸来友谊的橄榄枝。
“好啦,大家都来这边开会。”邓不利多威严地说了句。大家停止了说笑,鱼贯进入地下室的厨房。会议的内容是讨论布置警卫去小金惠区接哈利波特来这里,我注意到,那个莱姆斯是这件事的负责人。“嗯,让我看看哪些人去合适呢?有谁明天有空希望去接哈利呢?”邓不利多问到,眼睛从他半月形的镜片向大家扫视。我还没见过哈利呢,正好明天休息,可以为凤凰社做一件事了。我这样想着,举起了手。“很好。有这么多人愿意去接哈利。……我还有点事要办,你们就商量接哈利的事吧。要注意安全。”邓不利多缓缓站了起来,离开地下室走了。其他的巫师也陆陆续续离开。剩下我们几个讨论明天的行动方案。

第五章 接哈利
按照事先的计划,我穿着麻瓜衣服去了趟邮局,给哈利的姨夫寄了封信,信的内容按照莱姆斯的构想——他觉得对于哈利那讨厌的姨夫应该给他点苦头尝尝——于是我们设计了一个子虚乌有的“全英格兰最佳近郊草坪”的奖,让他们自以为是中奖了,却扑了个空。当莱姆斯想象着哈利姨夫的窘态时笑的像个小孩子一样。
信件如期寄出,是加急的,确保他们今天就能收到。我办完了,就一直在哈利姨夫家的周围守着。他们果然信以为真,全家(当然除了哈利)开着车去兴冲冲领“奖”去了。等汽车的尾灯消失在小路的尽头时,我举起魔杖朝凤凰社的方向发了一束绿色信号——留守的巫师看到这个就知道事情顺利,可以过来了。接下来就顺理成章把小哈利带到格里莫广场——不能让他在校外用魔法而违反规定,我们都是骑飞天扫帚的。他的样貌简直和我想象的一样。他的眼睛里写着“勇敢”,态度不卑不亢,是个优秀的男孩。“他以后会成就大事的。”我这么想着。
回到格里莫广场,还有很多的事等着我们呢。由于这宅子有些时间没人住了,需要进行大的清理。我在没有什么事的时候就留在这里帮忙。凤凰社需要我们轮流看守魔法部神秘事务司,那里有着一些我们急待了解的东西。莱姆斯则离开了一段时间,去完成邓不利多交给他的特殊任务了——他还像个迷,等着我解开呢。在格里莫广场的时候,我和哈利及他的小伙伴们渡过了一个难忘的下午,因为我们发现了一个老食尸鬼。这对于他们这些未成年巫师而言太复杂难以抵挡,一连串有效的咒语才能有效制服它。我们的小巫师们都很勇敢,他们拖延了时间,让我得以一举消灭食尸鬼。
九月份开学的日子还是到了,当哈利他们顺利踏上霍格沃兹特快列车时,我们都松了口气。神秘人和他的同伙力量真的很大,我在工作中越是听到那些食死徒杀害傲罗、普通巫师的事情,越是担心哈利他们的安全。不过,霍格沃兹是绝对安全的所在,还有邓不利多这个当世伟大的巫师,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像这些危险的事,我倒没在妈妈面前提过,她太敏感,我不想让她担心的。
日子过的很快,转眼就要到圣诞了。这段时间邓不利多经常安排我的莱姆斯一起执行任务——这倒使我有机会了解他的身世。原来他是个狼人!怪不得他每个月都有一天都要单独去做什么事呢。我知道了这些,反而替他难过了——他是很优秀的,要不是因为狼人的缘故,他会显得那么落魄吗?我有时候问起邓不利多,为什么总是让我和莱姆斯一起去做事呢?他的眉毛扬了扬:“他很稳重不是吗?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帮助。”
今年的圣诞节,由于韦斯莱先生意外被蛇咬了(大家一致认为是神秘人控制的大蛇,也想进神秘事物司),我们的圣诞节都是在格里莫广场度过的。我那卤莽的性格还是没有改变,总是帮别人倒忙。虽然没人说我什么,可这样的缺点对女孩子来说是致命的。
虽然我和金斯莱小心翼翼行事,可斯克林杰还是发现了点蛛丝马迹,他开始问我们一些问题,而且把我抽调去集中追捕在逃的十个食死徒。事实上,由于食死徒在逃,现在魔法部在巫师界的形象大损,福吉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想极力挽回良好形象呢。
今年冬天还发生了一件事:爸爸由于工作调动要前往意大利过好几年,在伦敦的房子就留给我住。可妈妈不放心粗心又邋遢的爸爸,执意跟着他去意大利住。家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了。“我们的女儿能自己照顾自己的,对不对?已经工作了嘛。”妈妈这么说。我舍不得妈妈离开,虽然她平时是罗嗦了点,可她能把我和爸爸照顾的很好;我这人就是怕做家务,有妈妈在还好些,看来要恶补家务活了。不过,父母不在身边,好处也是多多,可以随心所欲买衣服和零食而不被训。

第六章 情人节
2月的伦敦依然透骨子的冷。这天是情人节,天空却是铅灰色,飘着一块黑色的云,好像随时会下一场雪。这样的天气里心情自然不会好,况且还要去上班。部里真的不通人情,这样温情的节日居然都不放假?
我气鼓鼓地去上班,肚子还饿的咕咕叫——自从妈妈去了意大利,我的三餐就没规律了,迟早要得胃病的。当我推开傲罗指挥部的栎木门时,迎面一个大的红色的心形泡泡悬在离门不远的上空,我惊讶的嘴都快合不上了。然后,一群男男女女巫师一下子涌了上来,手里都拿着杯酒:“情人节快乐!为在这样的节日还要坚守岗位的我们而干杯!”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快乐。我喝下了他们随后递来的栗子酒。“难得那头老狮子(这是他们对斯克林杰的称呼)不在。为什么我们不享受工作娱乐两不误呢?”此提议一出,众人皆赞成。那些傲罗们,别看平时在工作中一丝不苟,作风严谨,让人望而生畏。玩起来也绝对是个中高手。我有些替放假的金斯莱可惜了,没享受到大家一起玩乐的乐趣。
上班时时间过的很慢,可要是玩起来时间又溜的飞快。当我走在已经飘雪花的伦敦街头时,根本不觉得今天快要过完了。突然,我产生了想去对角巷的想法,想去酒吧里坐坐。3秒钟后,我已经站在破釜酒吧门外了。推门进去,这里倒没太多的情人节氛围,但是这里的每样东西上都系上红色的缎带。由于是晚上,人还不少,都是成双成对的。所以,我一眼就看到独身一人的莱姆斯。我在犹豫要不要过去,毕竟在这样的节日气氛下,贸然去打招呼有点暧昧的色彩。但他恰巧这时候抬起头来,看到我在找座位,便笑着向我招了招手。
“嗯,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唐克斯。”我坐下后,他温和地说。
“下了班没事情做,回家冷冷清清一个人怪闷的,就想来喝点什么。”我回答到。
“我也是刚到……你想喝点什么?”他问到。
“那就……黄油啤酒吧。”我竟然有些脸红了。
他向柜台后的人做了个手势,一瓶啤酒就晃晃悠悠地飞过来了。
他又笑笑说:“我们刚才像是老师和学生的一对一式提问和回答。是不是?”
“呃……是啊。”我还是拘谨。抓起酒瓶往嘴里灌了一口,想掩饰慌乱。可事与愿违,剧烈的咳嗽把酒都洒出来了。“对不起啊,失礼了。”我拿起魔杖把残局收拾了一下。
他却还是笑着:“你真像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语气里没有嘲讽的意思。
我抬起了头,脸肯定还发烫:“我除了工作,很少和别的人打交道。有点紧张。”
“没关系的。你是个出色的女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傲罗。这是多少男巫师都达不到的高度!能认识你我很高兴。”我抬头,看到他的真诚。
看到他坚定的目光,我突然对自己有信心了。是的,没什么我做不到的。我可以做的很好。“谢谢你,莱姆斯。”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聊了很多。童年、在霍格沃兹的学习生活、各自的兴趣爱好,甚至是理想抱负。酒吧里的人都快散了,我们还在热火朝天地说着,丝毫没发现时间的流逝。
当酒吧老板怒气冲冲地掐着腰站在我们桌子前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时间是这么晚了。出了酒吧大门,他问:“我送你回去吧,女孩子家,走夜路可不让人放心。”我刚想开口辩解,他接着说:“你是傲罗不假,可毕竟是个女孩子。我必须送你。”我耸了耸肩,有时候英国男人的绅士还真让人受不了呢。 第七章 受伤后 我注意到莱姆斯对每个异性都那么彬彬有礼、绅士地替她们排忧解难,并总能博得她们的好感;而他对男士们也同样热情,是凤凰社里人缘最好的一个了。 自从神秘人的十个食死徒从阿兹卡班逃出来并宣布继续效忠他们的主人后,傲罗指挥部和凤凰社的工作都重了起来。部长要求所有的傲罗都不许休假随时待命,追捕食死徒,防止他们勾结在一起——他仍不肯相信神秘人真的回来了,一厢情愿地认为食死徒们只是为主人复仇。凤凰社在邓不利多的部署下,加强了对神秘事务司的监视,我们觉得种种迹象表明,狐狸就快露出尾巴了。 在高压环境下,我就在家——魔法部——凤凰社间三点一线地跑,连装扮的时间也没有。很快,夏天就到了。哈利他们也迎来

㈥ 晋江第一次同人写文,人气为零没劲了,到底还坚持不

嘻嘻,我来不是楼主说的高手,也给不自了楼主专业的建议。只是以前和楼主一样在晋江上写文的。其实我写文的原因也很简单——想写,我觉得有一个故事对我而言很好,或许是早上起床的时候灵光一闪,然后立刻打开电脑开始写,很快乐,也很主动,这是属于我的小小甜蜜!
之所以把文字放到网上,是希望有朝一日寻找到一个和我有着一样的感动点一样的想法的人,一起来分享一下。即使没有,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在我的心里成型,在我的指尖被敲打,最后我写下完结两个字,这个过程依旧是我最美好的体验。
我觉得写作首先要悦己其次才是悦人,一篇文章连自己都感动不了根本不可能感动别人,既然悦己,那就说明内心是快乐的。至于读者和知音,得之我幸,不得则不强求。
另外楼主可以推广一下,提高一下语言什么的。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只要足够有毅力足够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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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灵魂深处闹革命》BY 非天夜翔

文案:灵异向盗墓文

离家出走的脱线受展行一声“小师父”,把盗墓贼面瘫攻林景峰绑上了他的战车
并一路轰轰烈烈地碾压过无数古墓
海底的猫将军,西藏的无头佛,柳州的千年魃,湘黔的悬棺尸,长白的鬼童子……
林景峰悲剧而壮烈的人生从此开始

评价:不知道楼主喜不喜欢盗墓同人,这篇文的文笔非常好,耽美向,最值得观看的是,这篇耽美盗墓小说的作者是个男人!强强 HE 现代 搞笑

【2】
《二零一三》BY:非天夜翔
文案:丧尸耽美文

2022年,丧尸潮爆发
故土沦陷,人类展开一场大规模保卫战
主角们在长夜中等候黎明的到来
末日来临之际,何去何从?
过去在灰烬里破碎
信念在烈火中新生

评价:同样一个作者,同样的好文笔,在圈中更有此文一出再无丧尸文的说法。双CP,攻宠受,小虐,不虐身,不虐心,HE,蛮搞笑的。该书已出版。

【3】
《赤爱杀手》BY火狸

文案:

“早知道有这天,我当初就该杀了你……”他不甘的喘息,床头的手铐发出脆响,另一个男人渐渐逼近,深邃的目光露出笑意,
“可惜你下不了手,一如我抓不住你。”
当国际超一流职业杀手遇上FBI特别行动小组首脑,当立场相对的两个人在险境中一次次相遇,这究竟是老天的玩笑还是宿命的安排?
一路相伴,斗智斗勇,他和他——
看谁先抵达终点,为爱服输!

评价:火狸的文笔也很好,不过个人觉得女生写强强文没有男生写得实在。这篇文男男主人公之间的情感很令人着迷,两个对立的人走到一起,最后互相信任,有肉有情节,值得一看。强强温馨,HE

【4】
《一醉许风流》BY火狸

文案:
下颚被抬起,他挑起了眉,目光扫过,带着几分邪气,几分笑意,“喂,我是宗主,是你的主子!”
“当然,但你也是我的人……”覆上了他勾起的唇,仿若不沾尘世的男人把他按倒在怀里,不容他有丝毫躲避……
他是绯闻不断的巨星,被硬生生扯到了另一个古怪的世界,成了所谓的宗主,宗族的复兴,救世的歌谣,这些与他有什么关系?他要的是这个穿着祭司白袍的男人只在他面前显露的深情,为他而失去冷静……
身为祭司,他断情绝爱,一切以宗族利益优先,却对这位宗主无可奈何,魅色轻佻,如火难驯,那双蛊惑世人的眼眸,也蛊惑了他,虽是主仆之分,但他不会允许那双眼再望着别人……

评价:火狸是专写强强温馨文的,这篇文是她早起一点的作品,肉多,是那种很舒服的肉,男男主人公之间不存在什么狗血的第三者来破坏感情,还给第三者巨大的篇幅来描写,什么也不能破坏男男主人公之间的信任和感情,玄幻强强文,温馨HE

【5】
《漂洋过海中国船》BY:非天夜翔

文案:全息网游文

基佬陆少容出了柜,分了手,在家里受尽白眼,活不下去。
咋办NIA~?
去美国结婚处大象吧!顺便混张绿卡。
然而一入境,护照便丢了,每天只好呆在大老板未婚夫展扬的家里,当宅男打游戏。
宅男也是有宅男的好处,譬如说培养感情。
这是个老套的先结婚,后恋爱的故事。

评价:我的第一本网游文,攻宠受,网游是以仙剑为背景的全息网游,人物关系不复杂,看到最后很感动,温馨 HE

㈧ 你都因为沉迷于小说耽误过哪些事

有一次我与我的闺蜜约定好要一起出去玩,但是因为我早上起来就一直看小说忘记了时间,后来就错过了与她约定的时间我就感觉特别的愧疚。还有在高三临近高考的时候我看小说,导致有很多的知识点都没有记

㈨ 生化危机中吉尔和卡洛斯的同人小说

我只看官方的小说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司马柔在2023-06-23 22:00:54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chuanyue/111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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